发达国家推进产融结合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2017-04-25张厚明
文/张厚明
发达国家推进产融结合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文/张厚明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结合或融合,具有渗透性、互补性、组合优化性、高效性、双向选择性等特点。当前,我国产融结合仍处于探索阶段,并未形成比较成熟的运作模式,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在推进产融结合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有助于我国加快产融协同发展的步伐,发挥金融业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巨大支撑作用,从而有效推进供给侧改革,全面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美日德等国产融结合模式特点
产业融资结构呈现多样化特征
二战后,美国金融市场高速发展,企业融资主要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取得,规模化发展的大型企业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直接融资成本较低,能够在短期内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的资金。而日德金融市场发展较晚,银行在储蓄与投资转化中起着关键性的桥梁作用,因此,逐渐形成了企业融资依赖于银行的惯例,例如战后日本大藏省选定银行贷款作为工业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对公司发行以及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公司债券,在法律上予以限制或在经济上加以管制。
产融结合模式主要围绕实体经济展开
从美日德三国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国际环境和本国市场自由化程度的差异,在银企合作方面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银企市场一体化模式和以日德为代表的银企股权一体化模式。在美国,银行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是被禁止的,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内部积累和直接融资。这就衍生出两种典型的产融结合模式,一种是企业控股银行,另一种则是企业业务衍生出的集团财团。不论采取何种模式,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主要围绕实体经济展开。例如美国通用集团的通用电气资本公司明确提出“智慧金融”,依托通用工业领域优势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
政府参与程度差异较大
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相对较小,日德政府则对市场有更多干预,不仅采取保护主义政策支持幼稚产业,同时通过政府集中调度、运用稀缺资本的金融体系以支持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日德政府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多与银行合作的机会,可以节省企业代理成本和交易费用,政府背书的援助行动又可以减少企业破产的可能。
我国产融结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产融结合发展基础较弱,市场环境有待完善
从产融结合的发展基础和外部发展环境方面看,我国产融结合的基础薄弱,所处的市场环境也有待完善。具体来看,一是我国产业和金融业发展均处于改革转轨时期,产业大而不强,金融体系及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无论是“由融而产”还是“由产而融”都面临巨大压力。二是产融结合缺少科学指导。企业的产融结合行为多出于短期盈利和降低融资成本,并未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形成一体化机制和产融良性互动循环。三是产融结合“先行先试”主要由大型的国企和民企主导,中小企业和中小型金融机构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很难进行产业渗透或者金融渗透,产融结合发展较不平衡。
监管主体不统一,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从政府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看,产融结合的监管主体存在多头监管现象,而风险防范方面也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对产业和金融业施行双线审批监管,国资委负责国企、央企对金融业投资的合规管理,而金融机构参股控股行为则受“三会”监督。导致产融结合的监管不明,造成了重复监管或监管空白等问题。二是我国企业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和风险隔离机制,监管机构对企业内部资金运作了解不足,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式的投机行为,加大了产业风险向金融风险转移的可能性。一旦爆发危机,产业和金融风险共振,产生连锁反应,将造成危害性更强的系统性风险。
产融结合效率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从产融结合的效率及相关制度、模式、途径的创新等方面看,我国产融合作目前存在效率低下、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除中石油、海尔、国家电网等大型企业外,我国多数企业持有金融机构的股份比例较低,金融产品结构单一,规模小,并不能满足企业多层次融资需求。二是大型企业虽然在产融结合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在股权的配置、客户资源、经营管理和人员调配等方面的综合调控能力较发达国家有一定的距离。三是产融结合以及银企合作手段单一,在制度、模式和途径上创新力不足,不能够通过稳定的信贷关系、资本人力整合以及信息共享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借鉴与启示
加强互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关键时期,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单纯依靠市场作用无法保障产融结合的效率性。因此可以通过整合资源来实现共享信息。一是建立银行、工业企业和工业企业财团数据库,定期披露各方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透明化企业信息。二是通过绩效评价和市场选择等综合评定指标的设立,针对企业建立“红黑榜”,督促企业合规运营。三是跟进产融结合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对产融合作的范围、权限作出严格界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障银行和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以产融结合模式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大精准扶持力度
当前,应立足现阶段产业结构调整的现实情况,完善产融结合顶层设计,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扶持小微企业,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放宽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制造业的银企合作空间,开发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融资渠道。二是对于规模达标,可以建立企业财团独立融资,支持主业发展的工业企业开展严格的资质审核,确认其发展潜力后适当给予政府信用背书,帮助产业实施直接融资。三是为传统产业转型和去产能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援助,鼓励国有银行提供优惠贷款。
创新产融结合发展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针对当前我国金融业为产业提供支持的方式主要集中于提供借贷服务方面,需不断创新产融结合发展模式,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展“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开发创业创新的贷款新产品、新业务,迎合工业企业发展要求,提高企业的合作意愿。二是鼓励企业财团多样化融资渠道,除采用企业债券外,在条件成熟时推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手段,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为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三是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加强企业与除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如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作者单位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智库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