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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森林抚育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04-24苏丽琼

林业调查规划 2017年1期
关键词:郁闭度玉龙森林抚育

苏丽琼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云南 昆明 650031)

玉龙县森林抚育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苏丽琼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云南 昆明 650031)

对玉龙县开展森林抚育的必要性、森林抚育对象、抚育措施、抚育方式、森林抚育组织管理、成效监测等进行阐述。对抚育强度控制指标缺乏可操作性,抚育对象、方式受限制,补助标准偏低等森林抚育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放宽森林抚育对象范围,将集体林、天然林、近熟林纳入抚育范围,增加资金投入,统一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对策及建议。

森林抚育;抚育对象;抚育措施;抚育方式;抚育强度;玉龙县

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基本要求和实现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重要实践。中央领导在关于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的讲话中指出,“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为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森林抚育是森林经营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玉龙县按照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大力推进森林经营工作,为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本文通过总结玉龙县森林抚育的实践经验,对森林抚育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森林抚育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 概况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横断山脉向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地处东经 99°23′~100°32′、北纬 26°34′~27°46′,隶属丽江市管辖范围。全县户籍人口 218 694 人,其中农业人口 188 297 人。具有较独特的山地季风气候特点,热量条件复杂多样,多数区域活动积温偏低,25 年均温 12.6℃,日照时间 2 530 h,日照率57%,光能充足。

据 2009 年玉龙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统计:全县国土总面积为 620 029.0 hm2,森林覆盖率72.26%,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67.46%。林地面积 493 336.1 hm2,占总面积的79.57%;非林业用地 126 692.9 hm2,占20.43%。林地面积中:有林地 418 255.5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4.78%;疏林地 1 492.6 hm2,占0.30%;灌木林地 69 563.2 hm2,占14.10%;未成林造林地 226.4 hm2亩,占0.05%;苗圃地2.7 hm2;无立木林地 3 022.5 hm2,占0.61%;宜林地769.8 hm2,占0.16%。

2 森林抚育实施现状

2.1 森林抚育实施面积

截至2016年,玉龙县累计完成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167万 hm2。玉龙县森林抚育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具体由黑白水林业局、巨甸林业局和森龙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活动,调整林分密度和树种结构,改善了林分通气透光、水分养分条件和卫生状况,林分质量、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经监测样地调查测算,抚育后的林分年平均生长量提高了15%左右。

各实施单位近年来完成森林抚育情况详见表1。

表1 玉龙县森林抚育实施情况按年度分乡镇统计

2.2 抚育对象2.2.1 公益林抚育对象

为提高防火、防病虫害能力,促进森林健康,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公益林生态功能,对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一级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对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二级公益林)和一般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三级公益林以及地方公益林,下同)按照保护和发展的需要,开展有限制的抚育。抚育对象: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遭受病虫害、火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达5%以上的林分;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其主导生态功能的林分。

2.2.2 商品林抚育对象

加强商品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职工增收。抚育对象:树高30 cm以上幼树超过 3 000 株/hm2,或30 cm以下幼树超过 6 000 株/hm2,更新频度超过60%,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盖度80%以上的幼龄林;郁闭后目的树受到非目的树、灌木、杂草压制的幼龄林;郁闭度在0.9以上或分布不均郁闭度在0.8以上的人工幼龄林;郁闭度在0.8以上或分布不均郁闭度在0.7以上的天然幼龄林;郁闭度0.8以上的中龄林;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幼树较多且分布均匀的中龄林;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30%的中龄林;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风雪危害等自然灾害和林内卫生状况较差的林分。

2.3 抚育措施

2.3.1 公益林抚育措施

按照提高生态功能和促进林木生长的原则,主要采取疏伐、卫生伐的抚育方式,通过剪枝、除杂,以及病腐木清理等提高公益林质量。对林间空地和稀疏林地必须采取合理的补植措施。

2.3.2 商品林抚育措施

按照森林的生长、发育顺序,可采用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等抚育采伐方式。透光伐(透光抚育)主要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在天然林中清除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蔓藤与影响目标幼树生长的萌芽条、霸王树与上层残留木及目标树中生长不良的林木,调节林分密度;在人工纯林中主要伐除过密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在人工混交林中,主要伐除有碍保留木生长的乔灌木、藤蔓和草本植物。生长伐主要在中龄林阶段进行,对同龄纯林,伐除有害树以及过密或受害的辅助树;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树和上一世代的残留木;反复多次不合理择伐后的天然次生林,伐除有害树;天然更新的单层同龄林,伐除上层散生的上一世代的残留木和主林层中生长落后的林木;同时伐除易引起病虫害的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濒死木等。如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雪压、森林火灾等情况,需要采取卫生伐,伐除已被危害的林木。

2.4 抚育方式

玉龙县已实施的森林抚育中,抚育方式包括透光伐、生长伐、生态疏伐及卫生伐4种。其中:透光伐365 hm2,占3.1%;生长伐 4 937 hm2,占42.3%;疏伐 3 146 hm2,占27.0%,卫生伐 3 219 hm2,占27.6%(表2)。

表2 玉龙县森林抚育实施方式按年度统计

2.4.1 透光伐

对郁闭度在0.9或分布布不均,且郁闭度0.8以上的次生林、人工幼龄林,因林分密度过大,受光不足,空间竞争剧烈,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或目标树种受非目标树种排挤,无法获取充足的光照或营养的林分,确定为透光伐。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保留株数,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合理调整林分结构。解决目标树与非目的树、草本植物之间的矛盾,保证目的树不受任何压抑,及早获得有利的生长空间,从而加速其生长。一般强度不宜偏大,尽量在可能范围内留存更多量的林木,以目的树种不遭受荫庇和阻碍为标准。天然林抚育采伐后均匀保留 2 400~3 600 株/hm2幼苗幼树,郁闭度不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7。采伐强度大,间隔期宜长;采伐强度小,间隔期宜短。一般每隔2~3 a,或3~5 a再实行1~2次透光伐。具体为:速生丰产林间隔期为3~5 a。

2.4.2 生长伐

将用材林中龄林林分郁闭度0.8以上,或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较多,分布均匀,现地林木过密,林木分化明显,优势树种林木自然整枝生长不良,生长量较低,低径级林木严重影响健康林木生长的小班确定为生长伐。按照林木分类标准,根据“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的抚育原则,伐除生长不良,感染病虫害或过密、树干扭曲的林木,材质较差的有害木以及严重干扰目的树生长的林木。同时,对小班内胸径<5 cm、林分密度大、长势较差、树干扭曲的幼苗、幼树一并伐除,伐后郁闭度应保留在0.6~0.7。

2.4.3 疏伐

对于土层深厚、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分,林木过密,通风透光不畅,林内辅助树生长良好的小班确定为生态疏伐;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草本、灌木与藤蔓。伐后郁闭度应保留在0.6~0.7。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株数强度。

坡度大于25°的防护林林分,因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林木弯倒、枯死等灾害木较多。为改善森林卫生状况、促进林木健康生长,采用卫生伐。伐后郁闭度应保留在0.6以上。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株数强度。

3 森林抚育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1 抚育强度控制指标缺乏可操作性

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规定,森林抚育强度控制指标为株数强度、蓄积强度、伐后平均胸径及伐后郁闭度。在施工作业时,由于林木分布的不均匀性,按照“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的原则,株数强度、蓄积强度之间的线性关系不匹配,会导致株数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而蓄积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或者蓄积强度达到了,株数强度又达不到设计强度。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在施工时针对每个作业区进行现地计算,强度控制指标缺乏可操作性。

3.2 森林抚育的方式等受限制

现行的《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中规定了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幼中龄林抚育的对象、条件、措施、方法、技术指标等基本要求与程序,与修订前的《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相比,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防护林的内容,并增加了补植、人促更新等抚育方式,同时修改了林木分类,并取消了株数强度和蓄积强度等过程控制指标,但对林分成熟前近熟林阶段的抚育没有进行规定。

3.3 森林抚育的对象和范围受限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要求,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的实施范围为国有中幼龄林,非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的实施范围为国有中幼龄林和集体所有的人工公益林。

玉龙县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和集体林相互交错,集体林大多处在地势低平、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国有林大部分在偏远山区。过去10年的营造林大部分在集体林地上,有大量的集体中幼林需要抚育,林农迫切要求开展集体中幼林抚育,而根据国家的规定,天保工程区的集体林不能纳入抚育范围,很多地方需要经过集体林到远山区的国有林开展抚育作业,当地林农对此意见较大,不利于森林抚育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集体林由于立地条件相对较好,林木生长快,若不采取必要的抚育措施,则不利于森林整体生态效益的发挥和林分质量的提高。同时,集体林不能像国有林一样享受国家抚育补贴政策,必然会影响林区的和谐稳定。

Comprehensive judgment of economic growth stage in Huaihai Economic Zone

3.4 人为划分的龄组与林分实际状况脱节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程标准,玉龙县主要造林树种云南松、华山松人工林10年以下为幼龄林,11~20 a为中龄林,21~30 a为近熟林。实际上,玉龙县境内近6.67万 hm2的云南松、华山松近熟林中,大部分是20世纪80—90年代采伐更新后种植,林龄大多在20~30 a。由于当时的天保工程禁伐政策限制及没有资金投入等原因,这些林分未能得到及时抚育,密度大、林木生长状况较差,并没有真正达到近熟林的标准,急需开展抚育经营活动。但根据国家森林抚育规程规定的抚育对象龄组要求,实施森林抚育的范围为中幼龄林,这些林分不能纳入森林抚育范围,林分急需抚育的实际状况与现行规定相冲突。而且自2009年实施森林抚育试点以来,玉龙县国有林中可抚育面积已基本实施抚育,再无可实施地块。森林抚育对象仅为中幼龄林,有部分刚过度到近熟林而急需抚育的林分,或者郁闭度在0.7以上,但达不到0.8的幼中龄林无法纳入森林抚育补贴项目。

3.5 抚育补贴资金标准偏低

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的实施地块大多处在偏远山区,作业条件较差,林区道路毁损严重,运输成本较高,施工区附近又没有木材加工企业,造成抚育剩余物利用困难。再加上物价和劳动力成本上涨较快,抚育成本较高,目前1 500~1 800元/hm2的补贴标准明显偏低,导致对项目的实施积极性不高,实施难度较大。

3.6 森林抚育任务下达时间晚

国家下达森林抚育试点任务时一般都在下半年,地方需要落实实施单位,下达计划文件,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上报批复,组织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采伐手续等,到项目真正实施时已近年底,要求年底前完成任务很不现实。

3.7 间接费用补助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规定,目前森林抚育资金下达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分列。其中直接费用包含生产劳务费、生产工具设备购置费、附属设施费等,间接费用包括技术指导费、作业设计费、检查验收费、档案管理费、成效监测费等。国家在下达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时,是按照95%的直接费用和5%的间接费用下达的。由于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外业时间长,作业设计费通常为180~300元/hm2,占补贴费用的10%以上,5%的间接费用远远不够。

4 对策及建议

4.1 放宽森林抚育对象范围

现行的森林抚育从2009年开始试点,截止目前才实施了7年。由于天保工程区10多年的停伐,许多在天保工程一期需要抚育的林分没有进行过抚育;而非天保工程区没有资金和项目支持,绝大部分现阶段的近熟林也从来没有进行过正常的森林经营活动,从而导致这些近熟林林分质量较低、林地生产力不高,亟待抚育。因此,从实际出发,建议放宽森林抚育对象范围,将没有进行过抚育的近熟林均纳入森林抚育实施范围。

1)将集体林、天然林纳入抚育范围。森林抚育实施前期,以国有林抚育为主,目前,符合抚育条件和政策的国有林已基本实施完成,而国有林少、集体林多,建议扩大森林抚育实施范围,将森林抚育的主要抚育对象放在集体林中。各级林业部门和实施单位按照参与一户、宣传一户、带动一片的方法,加强对林农的政策宣传,全面落实森林抚育的政策措施,提高林农自愿参与的积极性。

2)适度降低郁闭度标准。对现有郁闭度0.7以上的集体幼中龄林如不能适时进行抚育,势必将影响林分质量和整体生态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调动林区农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和林业的长远发展。建议将森林抚育补贴实施范围扩大到这些集体林,让集体林所有人也能均等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以广泛调动林农培育森林的积极性,增加高质量的木材资源储备。

3)适当放宽林分龄组限制。将林龄在21~30 a的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等未开展过抚育的林分纳入抚育范围。

4)单列森林抚育所需采伐限额。由于国家“十三五”采伐限额管理政策的调整,导致森林抚育所需限额不足,甚至没有,存在按照限额结构去落实抚育地块的现象,影响了森林抚育工作的推进。建议根据年度森林抚育计划任务单列所需森林抚育采伐限额,以确保森林抚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2 增加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专项补助资金为 1 800 元/hm2,有70%用于劳务。根据用工量测算,森林抚育平均用工量在25.5个工日/hm2左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不断上涨,用工费也日益上涨,生产成本不断增加。据调查,目前丽江地区的用工费已达150元/工日以上。按目前的工时费估算,抚育费用为 3 975 元/hm2左右。根据森林抚育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物价和劳动力成本上涨情况,建议将森林抚育补贴标准提高到 3 900~4 500 元/hm2。

4.3 将作业设计费纳入直接费用

森林抚育补贴用于森林抚育有关费用支出,其中包含生产劳务费、生产工具设备购置费、附属设施费、技术指导费、作业设计费、检查验收费、档案管理费、成效监测费等。若将作业设计费纳入间接费用,将导致5%的间接费用远远不够。而若将其纳入直接费用,则存在违规使用国家资金情况。建议将作业设计费纳入直接生产成本费用处理,或下达费用时, 不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只下达总资金,以便根据实际需要灵活使用补助资金。

4.4 协调和统一国家技术规程与标准

根据新修订《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的规定,按照目标树经营体系,并结合不同抚育方式下不同树种的适宜保留株数来确定其株数强度和蓄积强度。但根据《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的规定,抚育间伐的蓄积强度必须低于20%,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和不统一。建议国家技术规程、标准之间要相互协调和统一。

4.5 允许森林抚育项目跨年度实施

建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于7月底前下达当年森林抚育项目计划任务,次年7月底前完成任务并上报检查验收报告,这样实施时间较为充裕,可以确保抚育质量。

5 讨论

玉龙县天然次生林人工林化严重,人工纯林多,林分质量普遍较差,林地生产力较低,虽然水热条件好,但林木生长快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低质低效林面积大,急需抚育的幼、中、近熟林多,森林抵御雨雪冰冻等灾害能力弱。集体及个人经营的用材林面积比例高,森林经营强度大。建议采取保护经营策略,即中度保护,适度抚育,将急需抚育的幼、中、近熟林均纳入森林抚育,需要采伐的天然次生林纳入适度抚育,选择适宜的抚育方式,以调整和改善树种组成、年龄与林分密度,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分质量和抗自然灾害能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丰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使林分结构更加合理、林木个体和林分整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目标树种的优势度上升,林分的水平结构和空间结构趋于合理,目标树的竞争力减少,保留木的竞争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促进,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适度突破国家森林抚育规定的抚育范围限制,在以国有林为重点的基础上,将森林抚育实施范围适当扩大到天保区集体林和非天保区集体商品林。为防止集体林抚育过程中发生借抚育之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抚育政策和技术规程规定开展抚育外,还要由林农自愿申请,将需要抚育的集体林纳入县级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范围,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抚育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林权所有者或其代表逐一签订抚育施工作业合同,明确抚育面积、范围、方式、完成时间、施工质量、项目补贴资金及抚育间伐材利益分配等相关要求,切实维护林农的利益,确保国家森林抚育政策落实到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施工质量监管,确保森林抚育工作安全、可控。

[1] 玉龙县林业局.玉龙县2009—2014年各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Z].

[2]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玉龙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2007.

[3] 玉龙县年鉴编写组.2014年玉龙县统计年鉴[S].2014.

[4] 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S].

[5] 国家林业局.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S].

[6] 林业部.西南西北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LY/T1174-95)[S].

[7] 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S].2012.

[8]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S].

[9] 施双林,薛伟.落叶松人工林抚育间伐技术的研究[J].森林工程,2009,25(3):53-56.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of Forest Tending in Yulong County

SU Liqiong

(Ecological Branch, Yunnan Institute of Forestry Inventory and Planning, Kunming 650031, China)

This paper elaborated the necessity of forest tending, forest tending objects, tending measures,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forest tending, performance monitoring etc in Yulong County. Existing problem in forest tending such as lack of maneuverability on tending intensity control index, restricted on tending object and method, low subsidy standards also were analyzed. Therefore, the paper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e.g. to broaden the scope of forest tending object, to put collective forest, natural forest, near-mature forest into forest tending scope, to increase investment funds, and to unify technic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etc.

forest tending; tending objects; tending measures; tending methods; tending intensity; Yulong County

10.3969/j.issn.1671-3168.2017.01.028

2016-05-27;

2016-12-23.

苏丽琼(1976-),女,云南宣威人,工程师.从事林业规划设计工作.

S753.53

B

1671-3168(2017)01-0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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