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唐与泉亭
——兼论钱唐县建置沿革
2017-04-20陈天声
◎ 陈天声
公元前222年,秦置钱唐县,这是杭州城市建置的起始。以后,钱唐其名,除东汉外,历代因袭,直至清末。其间在西汉末王莽时期,钱唐县一度改名为泉亭县。本文考述当时 “钱唐”改名为 “泉亭”之缘由及其后钱唐县复名之过程,探索在东汉初光武帝取消泉亭县而未恢复钱唐旧名之原因。笔者认为,整个东汉时期,在杭州地域内,钱唐县的建制是中断的,其地一直划归余杭县管辖。
一 钱唐改名泉亭之缘由
两汉之际,社会上谶纬学说盛行,人们习惯以天象地数来解释社会上发生的人事巨变,用隐语来预言未来。其间各色政治家也都利用谶纬迷信来为其谋取政权制造舆论。西汉初始元年 (8年),王莽篡汉自立为帝,改国号为 “新”后,十分害怕被取代的刘姓皇朝复辟。王莽其人一向迷信谶纬学说, 《汉书·王莽传》记载:始建国元年 (9年)正月,去汉号后,王莽下诏曰: “夫刘之为字, ‘卯金刀’也。正月刚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其去刚卯莫以为佩,除刀钱勿以为利,承顺天心,快百姓意。” “刘”字简化前的繁体原字为 “劉”,它由卯、金、刀三字组成,因此王莽十分忌讳与 “卯、金、刀”有关的事物出现在社会上。他禁止了当时民间流行在正月佩带玉制辟邪饰物 “刚卯”的风俗。“金刀之利”指流通领域上的五铢钱和刀币,因此他废除了当时以币值为五百、五千流通的大额货币——契刀币和金错刀币;由于 “铢”和 “钱”带 “金”字旁,都在忌讳之列;他甚至废除了当时历史上信用最好、使用时间最长,作为一文钱流通的基础货币—— “五铢”钱,并把 “钱”改为 “泉”。从而在流通领域,只通行 “小泉直一”和 “大泉五十”两品货币。其把 “钱”字改为 “泉”,是取其音相近并祈望新货币 “流行如泉水”、处处流通无阻之意。而且在中国历史上,从此 “泉”也就成了 “钱”的代用字。王莽在全国各地的地名取舍上也是如此,比如把当时作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的 “钱唐县”改名为 “泉亭县”。这在 《汉书·地理志》上有记载:“钱唐,西部都尉治……莽曰 ‘泉亭’。”
至于秦时把武林山下先民聚落地设置县治取名为 “钱唐”的原意,历来有多种解释。一般认为,这是根据武林山下当时的自然环境、地形地貌命名的。北魏郦道元 (约520年)在 《水经注》卷四十 《渐江水》一节中,援引前人文章,“阚骃曰:‘武林山出篯水,东入海’……”。秦时,武林山下有篯姓先民聚居 (“篯”是古姓,隐居在临安的、中国古代以长寿著称的夏代传说人物彭祖,据传也姓篯),因而其水叫 “篯水”(篯通钱,是 “钱”的古字),后简化成 “钱水”。“塘”原义为堤岸,“钱塘”意为在钱水旁堆土为 “塘”。而在古代汉字中,塘、唐,原本是互可通用的一组通假字,其字义也有使水停止之意。古代文字从简,用 “钱唐”代替“钱塘”。正像由于 “理和里”是一组通假字,因此古书中 “地理志”常写为 “地里志”一样。新莽时,用 “泉”代替 “钱”;而 “亭”与 “渟” “停”两字通用,也指水 “静止”“中断”之意,因此用 “亭”代替 “唐”。 “钱唐”改名 “泉亭”,两者不但意相近,且谐音。笔者认为,这就是新莽时期钱唐县改名时,之所以取名为 “泉亭”之缘由。
二 钱唐县初始县治故址的确认
秦汉时的钱唐县治故址,学术界一般认为是在灵隐飞来峰山麓东南侧下天竺一带的开阔地。但对此说,历来有人质疑,认为古代文献中所述县治故址在灵隐山下的 “灵隐山”,不一定是指今灵隐寺南面之山,又认为灵隐山前一带至今并无可作考古证据的秦汉文物出土。因此又产生了钱唐县初始县治故址在转塘、西湖北山、半山一带多种说法。
但笔者认为,秦、西汉时的钱唐县治故址在今 “飞来峰东南侧下天竺一带的开阔地”的观点,是可信的。这从现存的一些有关史料和文献可以得到确证。
写于436年的 《钱唐记》明确记载:当时在钱唐县治故址上,县治的建筑物遗迹尚存。该书作者刘道真为南朝时刘宋朝的钱唐县令,当时他的办公地点已在保俶山东 (现少年宫一带)、东吴钱唐县复名时所迁建的县衙中了。他关注四百年前其前任办公的县衙遗址,也是情理中事,所以其记述应该是可靠的。至于文中所指的灵隐山,520年前后郦道元的 《水经注》记载也很明确:灵隐山即今灵隐寺前、以飞来峰为主峰的山体。郦道元对灵隐山环境的描述,至今仍可在飞来峰上一一找到对应之处。且其他史料也可确认飞来峰即古所说的灵隐山,它是钱唐县治故址的后山。
唐代李吉甫 《元和郡县志》(810年)卷二十一载:“钱唐县:据 《钱唐记》记云:‘昔州境逼近海,县理 (为避唐高宗李治讳,“治”改 “理”)在灵隐山下,今余址犹存。郡议曹华信乃立塘以防海水……及塘成,县境蒙利,乃移理此地。’”。
宋代乐史 《太平寰宇记》载:“钱唐县:刘道真 《钱唐记》云:昔一境逼近江流,县在灵隐山下,至今基址犹存……县界蒙利,乃迁此处。”“灵隐山:在县西十五里,许由、葛洪皆隐此山……本号稽留山,今立寺焉。”
郦道元 《水经注》卷四十载:“浙江又东迳灵隐山,山在四山之中,有高崖洞穴,左右有石室三所。又有孤石壁立,大可三十围,其上开散,状如莲花。昔有道士长往不归,或因以稽留为山号。山下有钱唐故县,浙江迳其南。王莽更名之曰 ‘泉亭’。”
宋代李宗谔 《祥符旧经》 (1008~1016年)云:“武林山,在县西十五里,高九十二丈,周围一十二里,又名灵隐山、仙居山。上有五峰:曰飞来、曰白猿、曰稽留、曰月桂、曰莲华。飞来峰一名灵鹫峰,东晋咸和元年,天竺僧慧理至武林见之,叹曰:‘此中天竺灵鹫山一小岭,不知何年飞来。佛在世日,多为仙灵所隐,今此亦复尔耶!因挂锡造灵隐寺,灵隐山之得名以此。’”
宋 《咸淳临安志》(1268年)卷二十三云:“莲花峰:峰顶有孤石,可四十围,顶上四开,若千叶莲花。”
宋代契嵩 《武林山志》云:“灵隐山,一曰武林,汉号曰虎林,晋曰灵隐,用慧理飞来故事也。”
可见刘道真写 《钱唐记》时的灵隐山,是指灵隐寺南、主峰为飞来峰的一座山体,主峰周围有四座小山峰——白猿、稽留、月桂、莲华,其与当前所用名称也相符。《水经注》上所述其有 “石室三所”,系指飞来峰下现有从东到西的三座较大洞穴:青林洞、玉乳洞、龙泓洞。在晋代前,这一带洞穴常是各路道长结庐修行之所。传说东吴时,葛洪从祖葛玄修行后得道成仙,故其所上之山峰叫稽留峰;明代时,附近尚有葛坞、葛井等遗迹 (见明代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
宋代释志磬撰 《佛祖统纪》载:晋咸和元年 (326年),“西天沙门竺慧理至钱唐武林山……咸和三年,建寺曰灵隐”。古代佛教建寺选址时,十分重视寺的案山(寺前山)和坐山 (寺后山)的环境,并常以山名为寺名。飞来峰是灵隐寺的案山,晋代时叫灵隐山,故建寺叫灵隐寺。
至于灵隐钱唐县治故址一带至今尚无秦汉文物出土,笔者认为古代先民或出于对宗教圣地的敬畏,或因这里是向阳的生活场地和生活水源地,而约定俗成地不把这一带作为墓葬之地。但在距此北向约四五公里的老和山北麓、古荡、西溪路一带,已多次发现过密集汉墓。先民在此缘溪而住,水源充足,不须打井,无须像其后居民点东扩至平原盐碱地时,为饮用淡水而必须打井。因既无古墓又无古井,或致其地面下至今难有出土古物。又秦汉时民宅、县衙等一般建筑物,无非是一二层木构、泥墙,地下基础又浅。三四百年以后,刘县令写 《钱唐记》时,尚能见到县衙等建筑物的断垣残壁,但其后经过两千年的沧桑洗礼,在自然力和人类活动的磨蚀下,历史陈迹早就荡然无存了。
在古代,发展成城市的先民的较大聚落点,一般都选在山区与平原交接处,靠山近水,而无旱涝之忧。战国时期的著作 《管子·乘马》篇阐述了古代居民聚落点的选址理念: “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用水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飞来峰系石灰岩地貌,多洞穴;多穴之山,山不高,近山傍水之处,用水充足,又无山洪和海潮浸没之忧,完全符合古代居民聚落点的选址原则,自然成为杭州先民的首选。
秦汉时钱唐县境的大致范围为:东到保俶山,南到五云山的山区、沿江山麓一带谷地。而现在西湖东的杭州市区,当时还是随潮隐现的一片盐碱地;西溪西北、半山一带的北部平原,当时则是余杭县和轲亭县的版图。所以,秦汉时的钱唐县是一个地域狭小的山中小县。但因其处在河流与海洋的交汇点,是长江下流、南北交流的水陆交通要道,作为边境州郡,又是国防和国内维稳的军事咽喉之地,故西汉时,设其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汉以后,随着成陆面东扩,钱唐县治也由武林山区逐步向江干平陆迁址,这也是古代一般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必然过程。明万历 《杭州府志》记云:“钱唐县治,汉魏时从灵隐山麓迁至湖门外。”这以后一再迁移的钱唐县治的位置,在正式史料上都记载得十分明确了。所以,本文认为,下天竺一带灵隐山麓,应该是杭州这座城市的发源起始之地。
三 东汉期间钱唐县未曾复名
东汉伊始,“泉亭”县名立即被取消,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否同时恢复 “钱唐”县名呢?历来一些史籍在言及 “东汉时期钱唐县建置”一事时,常常语焉不详,或闪烁其词、模棱两可,因此至今说法不一。当今较常见的说法是:东汉一建立,建武元年,光武帝刘秀就把会稽郡泉亭县复名为钱唐县;建武六年,在钱唐县被取消西部都尉治时,取消钱唐县建制,属地并入余杭县。以后复置钱唐县的时间,当前又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在东汉安帝 (107年)时,复置钱唐县。由于东汉灵帝光和二年 (179年)“朱隽被封为钱唐侯”,有人就想当然地以为,有钱唐侯这一官职时,就必然有钱唐县了。因此产生另一说:杭州直到东汉末期灵帝光和二年才恢复钱唐县建置。笔者认为,这些推论都缺少确实依据,因为正史上都没有记载。正像明代田汝成在 《西湖游览志》的 “西湖总叙”一章中谈到杭州和西湖历史时所说的:“六朝已前,史籍莫考。”实际上,杭州地区在六朝以前,没有可靠的正史记载。
杭州地区现存最早的正式方志是 “南宋三志”,再就是非正式的、南朝刘宋时期钱唐县令刘道真撰写的 《钱唐记》,但原书已佚,只凭其他一些史书引录其局部章节传世而已。因此,历来史书上关于古杭州在隋唐以前的某些说法,往往只是学者的主观臆断,或疏于考证,难免多有舛误。后人未经考证,引为依据,因袭沿用,照抄转录,以致 “以讹传讹”。上述东汉时钱唐县复名过程的两种说法就是一例。
在中国佛教史上,明代是一个重要的时段。在明太祖诏令下,朝廷整顿全国各地的佛教寺院,组织力量撰写寺志,把寺院中供奉的地方神祇具体化为当地民间历代敬奉的历史人物,使汉代传入中土的佛教深入人心。从此佛教在民间得到普及和广泛传播,成功地做到民间宗教信仰与中国佛教的完全融合。杭州的上天竺寺在江南一带素负盛名,南宋时列为教院 (明代后叫讲寺)五山之首。明代大学士商辂有文曰:“东南佛寺,钱塘为胜;钱塘佛寺,天竺为胜;天竺有三,上天竺又其最胜也。”最近,笔者从明代释广宾编撰的 《上天竺讲寺志》卷八上,见到一段古佛教方志的引录。笔者认为,佛教方志上的这段记录,可作为 “杭州建城史”的有力旁证,很有参考价值。该寺志称: “土地神祠:神盖陈浑也,汉灵帝熹平二年 (173年)为余杭令,今山中祀为土神,不知所以尸祝 (尸祝:祭祀也)之由。按 《内七志》(清光绪 《天竺寺志》确定为明初邵穆生撰的 《武林山七志》)曰:‘王莽废钱唐为泉亭县。光武恶之,废泉亭,而钱唐故县未曾复。至光和二年 (179年),封朱隽为钱唐侯,则钱唐又废为侯封而无县矣。’熹平至光和凡六年 (172~178年),武林其时想分属余杭,而 (陈)浑正治斯土,有遗泽,故祀之。浑字应明,余杭为陈明府君庙……”[1]
身后被民间奉为余杭、钱唐一带土地神的陈浑,史上确有其人。在我国各地民间,向有把历史上受百姓拥戴的当地地方官奉为一方土地神并建庙祭祀的习俗。郦道元的 《水经注·卷四十·渐江水》记载: “汉末陈浑移筑南城,县后溪南大塘,即浑立以防水也。”[2]明代余杭县知县戴强,在明万历三十八年 (1610年)撰写的《万历余杭县志》上也写道:“陈浑,熹平元年 (172年)为余杭令,治苕溪水患,筑湖塘三十余里,改置县治于溪西北。”2013年版 《余杭通志》第四卷第一章人物篇,陈浑被列为 “古今人物榜”的榜首[3]。1990年版 《余杭县志》根据历代方志综合,则更为详尽地叙述了陈浑的生平[4]。陈浑,约公元140年生,富阳侯陈硕之子,在东汉熹平元年 (172年)出任余杭县令,任内多有惠民政绩,有的甚至惠及后代至今,如公元172年治东苕溪,筑湖塘 (今 “西险大塘”)三十余里。在治水灾时,常身先士卒,带领民众几度亲临湖塘上抢险。公元178年建隆兴桥 (今余杭通济大桥)等,在民间颇有口碑,被当地人民尊为余杭历史上的 “三贤”之一。相传,陈浑身后葬于杭州西湖景区龙井村西面,十里琅珰山岭上,被后代尊为土地神。余杭地处天目山麓,其地多丘陵,古时常受干旱威胁,苕溪之水也经常泛滥成灾,所以古代余杭经常十年九无收。陈浑治理苕溪,兴修大型蓄水工程,使周围农田受益,人民从此能安居乐业,也惠及苕溪下游广大杭嘉湖地区。
笔者认为,余杭故境内不缺山地,余杭县令身后葬于钱唐故县腹地,是否间接地说明,陈浑亡故时的东汉末叶,钱唐县建置尚未恢复,钱唐故县境地仍属余杭县管辖。而明代 《上天竺寺志》的记载,系引自严谨的佛教典籍。其虽非正史,但所写确凿可靠。根据寺志,以下几点是很清楚的。
(1)“王莽废钱唐为泉亭县,光武恶之。”可见光武帝十分厌恶 “泉亭”其名。
(2)光武帝在废 “泉亭”县名时,并未恢复 “钱唐”县旧名,而将原钱唐县属地并入余杭县。可见他对与 “泉亭”意义相近的 “钱唐”两字,也无好感。
(3)东汉末叶时的光和二年 (179年),汉灵帝封朱隽为钱唐侯时,钱唐沦为侯国,而在此时并未恢复钱唐县建置。因为在汉代郡县制下,郡与王国、县与侯国是并列的,郡、县列入中央直属建制序列,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而分封的王国、侯国是世袭的。所以立侯国与县建置是两回事。东汉末叶时,今杭州灵隐山一带、原钱唐县腹地仍属余杭县,归余杭县令陈浑管辖。
所以,现今流行的东汉时期钱唐县复名的几种说法都是不符史实的。笔者认为,整个东汉时期,钱唐故县辖境都是划归余杭县的,东汉期间没有恢复钱唐县建置。这在历代正史及一些方志关于钱唐县境的建置沿革记载上也可得到确证,正史 《郡国志》上的 “建置记载”可作为结论性依据,如下。
(1)《后汉书·郡国志》载:吴郡,顺帝分会稽置……十三城……余杭、富春(今富阳)、由拳 (今嘉兴)、乌程 (今湖州)、海盐……可见东汉永建四年 (129年),吴郡从会稽郡中分立时,领十三城,内无钱唐县建制。这在 《后汉书·郡国志》开首有说明: “凡前志有县名,今所不载者,皆世祖所并省也……”[5](“前志”指 《汉书》,“世祖”指东汉开国光武帝刘秀;河南孟津光武帝陵前,目前尚立有 “东汉中兴世祖光武帝之陵”的墓碑)说明西汉时的钱唐县,到东汉光武帝时被取消建置,并入余杭县。这也可见,本文前面提到的 “东汉安帝时 (107年)复置钱唐县”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2)南宋乾道五年 (1169年)的 《乾道临安志卷二》之 《历代沿革》记载:“钱塘、仁和县:……西汉 《地理志》:有余杭、钱唐、富春县,至东汉顺帝后隶吴郡。东汉 《地理志》:吴郡有余杭、富春城、丹阳郡有於潜城……”[6]也说明东汉时无钱唐县建置。
(3)《明一统志·卷三十八》载:“钱唐县:附郭,秦置钱塘县,属会稽郡,汉为西部都尉治所。东汉县省 (即东汉不设县建置)。晋复置,属吴郡……”[7]
(4)《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十六》载:“杭州府,建置沿革:钱唐县:汉为会稽西部都尉治,后汉省入余杭县 (即东汉时原钱唐县辖境并入余杭县),吴复置,属吴郡。晋、余、齐、梁因之。”[7]
(5)《三国志》卷55《吴书·程普传》记载:“(孙)策入会稽,以 (程)普为吴郡都尉, 治钱唐。”[8]
可见,历代方志也都明确记载:东汉时并无钱唐县建置,直到东吴时,才恢复钱唐县建置,并作为吴郡都尉治所。
四 东汉初未恢复 “钱唐”旧名之原因
光武帝为什么对 “泉亭”之名如此反感呢?笔者认为,他不是对王莽把“钱”改成 “泉”反感,而是对王莽改名后的 “泉亭”两字反感。原来光武帝也十分相信 “图谶”学说,这在历史上有记载。他在位时,曾下诏宣布 “图谶于天下”。原来社会上流行的谶纬迷信习俗从此变身成为国家之法。因此在东汉时期,谶纬风靡天下。
西汉王莽末年时,天下大乱,各路英雄纷纷借征讨王莽之名问鼎中原。天凤元年 (14年),王莽实施第四次货币改革,改铸 “货泉”和 “货布”两品货币: “货泉”重5铢 (1铢合今约0.65克)、值1文,“货布”重25铢、值25文。“货泉”是王莽末年社会上流通的基础货币,在西汉末、东汉初,作为一文钱流通,代替历代常用的五铢钱。该铜币存世量较多,笔者也集有一枚 (见附图)。而西汉末年的文字正是刚由篆书过渡到隶书的时代,篆书还是当时的正式官方文字,铜币上篆书钱文 “货泉”两字,“泉”字拆为 “白水”,“货”字拆为 “真人”。刘秀就利用其大造舆论,宣称 “货泉”的流行天下,这是象征 “白水真人”将出山,来受天命、当皇帝的先兆。刘秀是西汉末年南阳郡白水乡人,于是刘秀自诩为 “白水真人”,在家乡南阳郡舂陵县白水乡 (今湖北襄阳市吴庙镇)择日起兵。清康熙年间,顾祖禹撰写的 《方舆纪要》上说:“(舂陵)县有光武旧宅,宅枕白水,(汉)张衡所谓‘龙飞白水’也。”
附图 莽钱 “贷泉”(14~40年流通)
刘秀立国称帝,是谓建武元年 (25年)。本来新帝登基,都要停用先朝旧币,铸造新的开国年号钱。可是刘秀仍偏爱王莽旧币 “货泉”,把它作为使其起家做皇帝、震慑各路英雄、号令全国的象征。在立国之初,他还需要舆论,以消灭各地的割据政权和刚被他取代的更始帝刘玄的残余势力。所以原本西汉末年,推翻王莽政权后,西汉末帝更始帝刘玄在更始二年 (24年)已恢复发行西汉时期一直沿用的“五铢钱”,以代替王莽的 “货泉”,作为基础货币。可刘秀上台后,停用 “五铢”钱,出于政治需要,一反常规地重新恢复 “货泉”币,甚至立国后,还新铸王莽期间的 “货泉”币。丁福保先生的 《古泉学纲要》(1940年出版)上说:“光武酷信谶纬,以新莽 ‘货泉’为 ‘白水真人’之兆,故不惟不除 ‘货泉’,且新铸之而广布于天下也。”
建武十二年 (36年),刘秀平定全国。政权稳定后,他认为 “货泉”已完成历史使命。于是在陇西太守马援的一再奏请下,于建武十六年 (40年)新铸 “五铢”钱,而废 “货泉”旧币。可见光武帝刘秀对 “货泉”及 “泉”字情有独钟,钟爱到痴迷的程度。白水乡是他起兵发迹之地,他又自命为 “白水真人”。而会稽郡泉亭县的 “泉亭”两字,“亭”字同 “渟”,为 “水停滞”之意。当时全国尚未统一,“泉亭”两字的寓意,对他称帝后平定全国各地割据势力和防止刘玄残余势力复辟,是不吉利的。因此他十分厌恶 “泉亭”两字,在建武初年,就废除了 “泉亭”县。或许 “钱唐”两字意同 “泉亭”,钱水筑塘,也是使钱 (泉)水停滞不前之意,光武帝对它也无好感。因此在废 “泉亭”县名时,不但 “钱唐”旧名未得到恢复,而且索性将其辖境划归余杭县。史载到建武六年 (30年),光武帝为削弱军队控制地方政权的能力,取消了全国的郡国都尉制,并职于太守。《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六年:是岁初,罢郡国都尉官”,因而原钱唐县境的西部都尉治所也取消了。钱唐县境从西汉前元十六年 (前164年)起到东汉建武六年 (30年)止,做了近二百年的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都尉治取消后,原钱唐县境的地位和重要性也大大降低了,且其辖境也一直归属余杭县。其实钱唐其地,在隋代建立 “杭州”建置前的秦汉六朝时期,都不过是一个无足称道的山中小县而已。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后,随着会稽郡分置吴郡,原钱唐县境也随余杭县划归吴郡。所以在整个东汉时期,都没有恢复钱唐县建置。直到东吴时,才恢复了钱唐县,并作为吴郡都尉治所。
“唐”“塘”系一组 “通假字”,故历来 “钱唐”与 “钱塘”是通用的,唐代也如此。传说的所谓从唐代起,为避讳,“钱唐”改称 “钱塘”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五 钱唐县建置沿革
在杭州建城史上,关于城市核心区域钱唐县的建置沿革,笔者认为可以明确地叙述为:秦置钱唐县,西汉因之,并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所,王莽时改名泉亭县。东汉初废泉亭县,辖境并入余杭县。东汉永建四年 (129年),随余杭县划归吴郡;东汉时期无钱唐县建置。直到三国东吴时才复置钱唐县,为吴郡都尉治所。以后两晋及南朝宋、齐历代沿袭,梁太清三年 (549年)升钱唐县为临江郡,为郡治,属吴州。陈祯明元年 (587年)改置钱唐郡,治钱唐县。隋唐为杭州治,五代吴越、北宋为杭州州治,南宋为临安府治,元为杭州路治,明清为杭州府治。922年,钱塘县分立钱塘、钱江两县,而钱江县于北宋979年改名为仁和县。从此钱塘、仁和两县一直同城而治,直至1912年,合并钱塘、仁和两县为杭县,作为浙江省省会。1927年起,建置杭州市至今。
注 释
[1](明)释广宾撰,刘成国点校 《杭州上天竺讲寺志》卷八,巴蜀书社,2011,第116页。该寺志收录于 《西湖文献集成·第24分册·西湖寺观专辑》,《上天竺讲寺志》卷八,杭州出版社,2004,第765页。又见 《杭州佛教文献丛刊》第十四辑,杭州出版社,2007。
[2](北魏)郦道元原注,陈桥驿注释 《水经注》卷四十 《渐江水》,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第524页。
[3]杭州市余杭区地方志编委会编 《余杭通志》第四卷第一章,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第263页。
[4]周如汉主编 《余杭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第951页。
[5](南朝宋)范晔撰 《后汉书·志第二十二·郡国四》。
[6](宋)周淙、施谔撰 《乾道临安志》卷2《历代沿革》,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第13页。
[7]王国平主编 《西湖文献集成》第一册,《正史及各地地理志中·西湖史料专辑》,杭州出版社,2004;(明)李贤等撰 《明一统志》卷三十八,第226页;(清)和珅等撰 《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十六。
[8](晋)陈寿撰,(宋)斐松之注 《三国志》卷55《吴书》,中华书局,2006,第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