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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苏格拉底视野中的“子为父隐”解读

2017-04-20冯伟珍

文教资料 2017年2期
关键词:亲亲相隐苏格拉底孔子

冯伟珍

(北京联合大学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北京 100023)

摘 要: 轴心时代的伟大思想家苏格拉底和孔子,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构建了通往至圣的不同哲学进路,不同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但两位圣者在亲亲相隐一事上有共同的意见,虽然孔子的亲亲相隐是其“仁”的核心思想的外展,因期望人的人性之光发挥最大能动性而将心安置在上天给的自由的仁之上;苏格拉底反对游叙弗伦控告父亲,是以反诘式提问他何为真正的虔敬,引导他爱真理、爱智慧。亲亲相隐是东西方哲学在人类共通情感和普世伦理价值观上的一次相遇。

关键词: 苏格拉底 孔子 亲亲相隐

在人类文明史上的神奇时代——轴心时代,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中国的孔子。作为东西方文化传统的奠基人,生活年代相近的两位圣哲都生逢乱世,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一直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影响着人类的生活。面对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孔子和苏格拉底担负着共同的稳定社会秩序、救国安邦的历史使命,两人都设想了一套挽救社会危机,实现国家安定、社会和谐的家庭、政治伦理,两人虽然走着不同的道路,但在“亲亲相隐”一事上有着类似的观点。

一、孔子与苏格拉底的亲亲相隐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处于中国的春秋末期,社会急剧变动,周王朝摇摇欲坠,“礼崩乐坏”,宗法制面临解体。孔子在大约63岁的时候,周游列国来到楚国边境城邑负函(一说该城邑叫“叶”)时,拜见了当地的守官叶公。据《论语·子路》第18章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孔子认为儿子揭发父亲的罪并出来作证,破坏了“父慈子孝”的宗法伦理规范,破坏了宗法家族的礼制。“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论语·八佾》),“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是符合礼的基本精神,即“亲亲”原则。生活在古希腊雅典城邦时期的伟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前470年-前399),曾遇到一位要告父亲的青年,《柏拉图全集》中的《游叙弗伦篇》记载,苏格拉底因为“不敬神、惑乱青年”被告上法庭,他在法院的前廊上碰到了雅典的一个年轻人游叙弗伦。游叙弗伦因为父亲的过失导致一名奴隶的死亡,要将父亲告上法庭,被城邦反对。城邦公民认为,城邦生活有最基本的伦理基础,尊重家庭伦理是虔敬的基本含义;但游叙弗伦认为人间的亲情不如事情的善恶重要,在是非对错面前,应该不考虑亲戚关系,所有人一律平等,自己才是虔敬的专家。于是苏格拉底请游叙弗伦对虔敬和不虔敬下一个普遍适用的定义,在苏格拉底的诘问下,游叙弗伦对于虔敬的三个定义都被证明是不恰当的。最后,苏格拉底对游叙弗伦说,你还没有真正懂得虔敬和不虔敬,就为一个佣工之死告发自己的亲爹,令人不可思议。

虽然孔子和苏格拉底在儿子告父亲一事上有共同的观点,但他们却基于不同的伦理基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影响着其国民的思维,孔子是不是过于强调伦理人情,不重视法制?苏格拉底不主张告父亲的伦理基础是什么?

二、孔子亲亲相隐的家庭伦理解读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将整体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虽然以君臣父子、夫妻長幼依序而立的差序结构的“礼”与依平等结构而构建的“仁”有内在的张力,其血亲情理精神在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度层面上有其局限性,但“亲亲互隐”并非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也并非单纯地维护一家一户的亲情而损害另一家的亲情,造成社会上普遍的道德失范。我国著名哲学家郭齐勇先生指出:“情理、人性的维系,应该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亲亲互隐、容隐制正是传统儒家留给我们的宝贵的道德和法律资源。”①还有学者指出:如果赞成“直躬证父攘羊”,那么“每个人将赤裸裸地面对‘国,在这样的政治秩序中,统治者便成为立法者,道统便被政统所吞并。并且,一种通过对父子亲情的扼杀来维持的政治秩序,必然是反道德、反社会正义的政治秩序”②。

事实上,儒家的“人治”主义并非是不要法制,而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做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管理的统治思想。把亲亲相隐放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角度看,更具合理性,因为公正、正义的法律立法基础是道德。“法律所维护的正是社会的道德伦理。法律只是维护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才是更高的社会存在”③。作为儿子,并非默认‘其父攘羊的合理性,重新断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后可解释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里有学者认为“隐”既不应解释为“隐讳”“讳匿”,又不应解释为罔顾事实的说谎、“代为受过”或“矫正”,而应解释为“沉默”“回避”④。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非常符合现代法律精神,即在刑、狱执法中与当事人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应该沉默或回避的“容隐”原则。“亲亲相隐”与“官官相护”有云泥之别,正是儒家家庭伦理在法律道德上的高明所在。

反面案例不胜枚举,尤其反映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革”浩劫中。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刘水静副教授直接指出:“‘大义灭亲违背伦理天性,‘亲亲相隐才真正合于人之为人的道德良心。”⑤根据严歌苓的小说拍的电影《金陵十三钗》的原型人物,金陵女大的魏特琳女士在南京大屠杀中保护了很多中国人,但大屠杀结束后不久,就面临精神崩溃,回到美国接受精神治疗,于1941年5月14日打开公寓厨房的煤气开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无辜负罪的人在不得不做出道德抉择时都承受了如此残酷的心灵折磨,何况违背天伦的“大义灭亲”造成的当事人?

三、苏格拉底反对儿子告发父亲的伦理基础

苏格拉底(前470年—前399年)生活的雅典城邦,经过伯利克里民主政治的黄金时期,已经内忧外患,公元前508年,伯利克里利用当时有利形势,联合平民通过公民大会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一项改革内容是:剥夺战神山议事会的政治权力,使之分别归属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此后,战神山议事会只审理带有宗教性质的案件和事务。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五百人会议摆脱了战神山议事会的牵制,完全成为雅典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而且经过各级官职向广大公民开放雅典全体男性公民基本获得了不受财产限制,通过抽签、选举和轮换而出任各级官职的权利和机会。雅典民主政制的发展带来两个重要后果:一个是公开论辩成为政治生活的基本形态,另一个是对这种特殊技艺的重视极大地刺激了智术师运动的发展。雅典公民为了出人头地,尤其在公开演讲中展露才能以谋求仕途或者在法庭辩论中取胜,纷纷向智术师拜师学艺。随着时代道德热诚衰退,冒险求成的欲望加强,某些后期智辩者穿梭在城邦之间,收取演讲入场费,宣讲内容并非与现实和真理本质有关,而与权利和说服力有关,在教学中教导学生用正当方式或卑鄙手段在辩论中压服对手,混淆是非,导致伦理上的怀疑主义和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如著名智者学派人物普罗塔哥拉教导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万物是其所是的尺度,是万物不是其所不是的尺度。”还有一位智者斯拉马西库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即强权就是公理。虽然智术师学说使希腊哲学转向研究人本身,并为青年系统教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些以人自己为准则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必然导致人们行为上的利己主义和人生观中的虚无主义,而且“潜伏着一种巨大的危险,即他们不仅使人们对宗教和道德的公开探讨成为可能,而且更以其相对主义从根本上动摇宗教、城邦和家庭现存的权威”⑥。

在雅典,并不存在一个公认的国教,宗教是由一些相对松散的神话和仪式组成的,他们不断地从埃及引入新神。各个城邦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和神话传说,人们既相信宙斯是最好、最正义的神,宙斯的父亲不义地吞噬了自己的那些儿子;他们赞成宙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自己的父亲捆绑起来阉割了。城邦中的文化纽带,就是诗人讲述的神话故事,但希腊人并未追究过这些神话故事是否都符合伦理。苏格拉底与大多数哲学家一样,不再相信神话的真实性,但他并不想质疑城邦的伦理和法律,他所想的是如果对法律的敬不再依靠传统神话支撑,哲学能否建立一个廓清思想和道德混乱的基础,帮助他们做正确的思维,激发对真理的爱和德性。因此,他反对城邦信奉的传统神,提出哲学上的一元神论,认为“只有神才是真正智慧的,人的智慧没有多少价值”,人最重要的是“认识你自己”(know thyself),自称“一无所知”,表现了一种超越现实的理想追求精神。

他坚信自己是神派遣的一个使者,他要履行的职责是听从“神谕”和探索智慧。苏格拉底的谈话向两个方向前进——向外通向客观定义,向内探索内在之人——灵魂, 灵魂是一切真理之源。当他在执政官的门廊上遇到游叙弗伦的时候,他继续用自己助产士式的反诘法,督促游叙弗伦对敬虔下一个普遍适用的定义,在苏格拉底的步步追问下,自信满满地要告父亲,认为自己才是敬虔专家的游叙弗伦以“改天再谈的借口”匆匆逃跑了,而被控诉“不敬神,惑乱青年”的苏格拉底,拒绝了第一次法庭要他交纳罚金的判决,在申辩失败后又拒绝了逃跑的安排,从容饮鸩就死:“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四、结语

孔子的亲亲相隐是其“仁”的核心思想的外展,他将外在之天拉入人之内心,将外在法则性之德转化为人内心的道德意识,强调“仁”是安身立命之本,期望人的人性之光发挥最大能动性,将心安置在上天给的自由的仁之上。而苏格拉底反对游叙弗伦控告父亲是引导他爱真理、爱智慧的反诘,苏格拉底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道德神圣感,自身充满宗教意识,坚持像马虻那样叮咬刺激那匹因肥大而懒惰迟缓的马,最终导致被雅典人送上审判台。但孔子并非拒绝宗教,他曾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對子路说“丘之祷久矣”(《论语·述而》),“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第四》)。他仅仅是对于神明、死亡等话题上谨慎而已,他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并非反宗教,更注重伦理责任的实践性,因为他的“实践伦理学与纯理论的哲学是相对抗的,纯理论的唠叨只会分散人们对决定如何生活与行动这一更为根本的道德任务的注意力”⑦。如果说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夸大了知识的作用,那么孔子的“仁”就夸大了人凭自己自我教化的作用。一旦面临亲人违法犯罪,不管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都逃避不掉“正义”问题,会梦魇一样出现,因为在天道和地上亲情出现张力时,个人的道德显得非常渺小,这时一个超越的、万能的、至善的神会成为所有期盼正义的人的仰望。

面对孔子《论语》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和苏格拉底为代表的西方外来文化,具体的历史语境结合文本细读,才是我们评价先贤、建立批判式思维的正确路径,一味否定或一味支持都有失偏颇。辩证地、对立统一地进行批判性的认知和解读,才是有效的方法。

注释:

①郭齐勇.亲亲相隐[N].光明日报,2007-11-01.

②陈壁生.孔子“父子相隐”思想新解[J].中国哲学史,2008(1):117-123.

③唐根希.“亲亲相隐”:正义还是无限正义?[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4-89.

④裴植.“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新解[J].孔子研究,2009(3):60-63.

⑤刘水静.重析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之道德意涵[J].学海,2013(6):47-52.

⑥策勒尔,著.翁绍军,译.古希腊哲学史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100.

⑦Louden,What Does Heaven Say?[M]. Confucius and the Analects: new essays Oxford University,2002:80.

参考文献:

[1]张正江.德育活动中如何对待“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J].教师教育学报,2016(4):45-52.

[2]顾丽玲.《游叙弗伦》作为苏格拉底的哲学申辩[J].现代哲学,2014(4):60-64.

[3]杨克勤.孔子与保罗——天道与圣言的相遇[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08-109.

[4]梯利,著.葛力,译.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5]罗素.西方哲学史(上)何兆武李约瑟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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