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严以用权的几点思考
2017-04-19柳洲
柳洲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讲:“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是新形势下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是我们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企业;严以用权;原则
我们公司是集团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但下属企业均是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种企业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决策用权是根据股比多少来确定的。如何在这类企业中严以用权,是我们公司区别于其它企业的鲜明特色,是我们公司“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通过公司成立八年以来的探索和实践,从工作和实践中不断积累和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思考意见。
一、严以用权,必须树立“制度至上”的理念,让制度说了算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在思想理念上把制度摆在“至上”的位置,才能在行动上自觉地做到“制度至上”。过去,在一些国有企业里常常把所建立的制度订在墙上,想让大家明白制度的内容,督促大家理解并按照制度去执行。但是,不少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按照制度执行,使制度成为挂在墙上的“看货”。这种形式主义的“作秀”方式,在一些国有企业中比较普遍,甚至现在还在这样搞。对这些企业而言,也许只是为了装点门面而已,给上级领导看看罢了,与“制度至上”的理念相差太大。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再把这些企业制度钉在墙上作为“看货”,那就违背了双方合作的初衷和意愿。为此,把制度从墙上“摘”下来,让制度建立在每个员工的心里,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才是企业管理的应有之义。如何把制度建立在企业全体员工的心里呢?最关键的是要培育国有企业方和民营企业方广泛认同的制度文化,让大家都心服口服地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这种企业制度文化,不论是国有企业股东方,还是民营企业股东方,都应该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把切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请上“神坛”。像敬畏“神”一样敬畏制度,真心实意地按制度办事。对于企业广大员工而言,企业要广泛宣讲各项规章制度,促使企业员工形成一种遵章守纪光荣、违反制度可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建立一套考核监督约束机制,让广大员工不敢、不能、不想違反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以用权,必须建立切实的规章制度,让股东各方广泛认同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分比较复杂,既有国有成分,也有集体成分,还有民营成分。从合作模式来看,既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的模式,也有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合作的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模式。在这种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多种势力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不同甚至相反的企业文化。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权利运作过程中,法制的环境没有形成,人治的问题比较突出。在这种企业中,各方都想自己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谁说了都不算,给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的很大的阻力。形成这种现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健全的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为此,建立健全并完善与企业实际向符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成为这种企业的当务之急。制定制度时,首先必须符合企业实际,其次必须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再次,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的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要注意制定制度的严谨性、合理性、认同性、可操作性,这些都是严以用权的前提条件。
三、严以用权,必须要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权责明确
党员领导干部用权,最关键的就是要看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了,执行力就不会打折扣。相反,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就会受到影响。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讲,由于成分和人员都比较复杂,更应该把每项责任落到实处。我曾到过南京的明城墙,看到每一块砖上都刻着制造者的姓名。虽历经数百年风雨洗礼,但明城墙的砖仍然非常结实,制造者的姓名依然十分清晰。这就是责任落实到位的效果,与我们这个时代楼没有建成就轰然倒塌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难到我们今天的工匠就不如明朝的工匠吗?不是,关键是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说,推诿扯皮的问题比较多。如果责任落不实,推来推去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还会影响团结合作的大局。为此,混合所有制企业更应向明朝人学习管理,把责任刻在每一块“砖”上。
四、严以用权,必须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
混合所有制企业里,都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制度,但是如果股东代表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必定扰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正常决策。尤其是在一些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或者没有完全分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既是股东代表、又是董事会成员、经理层的高管人员,如果不能做到在严以用权上从自身做起,严格用权、慎重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所有制度就如同一堆废纸。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为此,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用无声的行动和人格的魅力,带动大家共同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即使民营企业老板也应该从自身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制度规定的权限内正确用权,以无声的行动为大家做出表率,企业才能迸发出更大的活力。那种经常不上班还要员工每天点名的领导,根本谈不上具有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企业谈不上具有多大的进步。要改变混合所有制企业用权方面的乱象,办法只有有两种,要么退出领导岗位,要么真真正正地做首席“执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