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逆转遗产官司:这个私生女我们认了
2017-04-19欧阳军
欧阳军
他毕业于重庆商学院,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辞去公职下海经商,经多年打拼终成千万富翁。一个偶然的机会,美丽女孩夏莉闯入他的生活,并有了一个女儿。他背着发妻家外有家,不料几年后他遭遇车祸身亡,一场遗产纠纷也由此拉开。然而,让人们意想不到的是,这场纠纷竟以亲情大爱完美谢幕!
婚姻亮红灯
千万富豪家外有家
年过五旬的余耀华是重庆市知名的企业家。经过20多年奋斗,一手建造了自己的事业王国——余氏餐饮集团。这个集团除总部设在市中区外,还在渝北区、涪陵区和成都分别设有六七家分公司。
2002年6月中旬,40岁的余耀华在万州区创办了分公司,任命跟随自己多年的王建军为总经理。这天分公司正在招聘,正巧余耀华来办事,王建军就请老总参加,主持员工的招聘面试。就在这时,刚过完21岁生日的夏莉出现了,余耀华完全被这位少女的美丽所震慑,她身材修长,皮肤白皙,漂亮的大眼睛会说话,美得超凡脱俗。
夏莉自报家门,她是重庆职业艺术学校的学生,眼下正读大二,父母均在一家企业上班,她利用暑假出来打工。余耀华不假思索地收下了她,并找了个理由把她安排到万州分公司办公室上班。余耀华发现,夏莉是个闲不住的女孩儿,她主动给自己找了一堆活儿,做得尽心尽力,同事顾客都很喜欢她。也许是有意考验她的人品,半个月后,余耀华告诉王建军,让夏莉去财务部做会计,发现她所做的账笔笔清楚、分毫不差。
暑假结束离开分公司时,夏莉来与余耀华告别,他竟产生了一种难舍难分的情感,付给她的工资高出了一倍,并对她说:“学校放假了再来!”其实在夏莉心里,余耀华风度翩翩,一点儿也不显老,反而有一种成熟的魅力。
学校放寒假时,夏莉忍不住又来了,她非常期待与余耀华相处。但这一次,余耀华太忙,没时间和她多接触。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2004年6月,夏莉大学毕业了,有一家时装公司看中了她,她第一时间给余耀华打电话说了这事儿,他没有吭声,放下了电话。过了一会儿,他拨通了夏莉的电话,用一种命令的口气说:“你到我这来吧,我公司的大门永远为你开!”
那时,余耀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一见面,余耀华就对她说:“我想聘你当我的秘书。”……
当天深夜,夏莉留在了余耀华的房间。但是,她发现平日里看上去冷峻沉着的余耀华,此刻却心事重重,似乎想回避什么……终于,他失态地大声叹气道:“小莉啊,别看我表面上风光,实际上却非常寂寞……”夏莉爱怜地为他擦泪,余耀华顺势把她揽在了怀里。不久,夏莉怀孕了!余耀华很开心:“生下来,一定要生下来!”
2005年2月,夏莉抱着襁褓中的女儿余兰随余耀华来到长江南岸的一处花园小区。他在这里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新房,认真地告诉夏莉,这套房子日后要留给女儿余兰。
其实,余耀华是有家室的人。
1982年9月,刚满20岁的余耀华在重庆特殊钢厂当上了一名翻沙工。1984年与本厂会计项志敏结婚。1990年初,项志敏生了大女儿余春艷;次年底,又生下了儿子余志刚。本来夫妻关系一直挺好,坏就坏在老岳母的身上。1993年底,老岳母搬过来和女儿女婿一起住。老太太再三告诫女儿:夫妻之间不是你强就是我强,要她把家产看紧些。
于是,本来平静和谐的小家庭整天战火纷飞。终于有一天,脾气倔强的余耀华一气之下,搬到另一间屋去睡了。从此再也没有同过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如果不是为了两个孩子,也许两人早就离婚了。
息事宁人
被迫无奈签下不平协议
1993年,余耀华辞职下海经商。他在朝天门服装批发市场内开了一家小餐馆,生意由小到大,越做越红火。
就在他对婚姻爱情感到绝望,一门心思挣钱的时候,靓丽的夏莉出现了。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他一下子就被她吸引,情不自禁地向她敞开了自己紧闭的心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8年6月1日儿童节这天上午9点多钟,余耀华和夏莉领着3岁的女儿去重庆市南山公园游玩。他的大女儿余春艳无意中看到了他们。
当天下午,余春艳找到爸爸,索要夏莉的电话。余春艳恨恨地说:“爸爸,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妈妈,但我要找这个女人好好谈谈,让她离开你!”
6月3日早晨,夏莉带着余兰正在小区一家超市买东西,手机突然响了,是余春艳,两人约在一家咖啡馆里,两个女孩坐在了一起。
聪明漂亮的余春艳,大学毕业后,和男友都在重庆一家外企工作。当她仔细打量对面的夏莉时,被对方的美丽所打动。余春艳说:“你和我爸爸年龄相差快20岁,却甘心当第三者,你不为自己惋惜吗?”
夏莉笑笑:“年龄不是问题,我爱你父亲。当然,他很有钱,这也不是什么罪过。你想让我离开你爸爸,你最好先去问问他,如果他愿意分手,我没有意见。”接着,她将余耀华夫妇虽在同一屋檐下,却分居多年的真相告诉了她。余春艳听后惊呆了。
当晚,余春艳追问妈妈,是不是和父亲分居了,并把父亲有外遇的事委婉地告诉了妈妈。项志敏哭成了泪人,原来,她对自己当年的做法早有悔意,却因为性格倔强不愿低头,导致今天的局面。
余春艳对妈妈说:“妈,发生今天这种事,也不能全怪爸爸!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守住爸爸的几千万资产,别让那个女人的阴谋得逞!”
第二天是周日,余耀华刚一迈进家门,项志敏就揪住他又哭又闹,让他将事情说清楚。儿子余志刚皱起眉头:“爸爸,你和那个女人的事情是不是谣传,你们到底有没有事呀?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余耀华明白儿子的意思,是让他息事宁人,忙说:“我和夏莉只是工作关系,如果你们不相信,我今天就辞掉她。”
项志敏不相信,她想,你今天辞掉夏莉,指不定明天就找一个张莉。她最关心的是,她和孩子们今后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她提出,他们签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内容是,大酒店、配件公司等家族企业及家庭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倘若夫妻一方去世,互不继承,死亡一方的财产由一儿一女均等继承。为了息事宁人,余耀华答应了,并在协议上签了字。
当晚,余耀华闷闷不乐地去了夏莉的住处,伤感地对她说:“我一大把年纪的人了,今后若有不测,你和兰兰可怎么办?”夏莉凝视他,泪水婆娑:“为啥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法庭争遗产
姊妹亲情延伸大爱
不曾想,8年后,余耀华这话真的灵验了。
2016年9月18日,余耀华到重庆长寿区一家公司签约。签约完毕,客户设宴款待他。这时候,总部打电话催他尽快返回,公司有重要事务需要他处理。当夜,余耀华独自开着奔驰车返回公司。快下高速路时,惨剧发生了:他连人带车一头扎进停在路旁的水泥罐车下面……
等警方赶到时,已是车毁人亡。
王建军得知余耀华遭遇车祸身亡的消息,大为震惊。他和余耀华是发小,是余耀华让他当上了万州分公司的总经理,他和家人才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两人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此时,他感到自己有责任料理好朋友的身后事。他想:余耀华走了,夏莉可以再嫁,只是未成年的余兰太可怜了!余耀华九泉之下,最不放心的也就是这个孩子!
想到此,王建军开车来到夏莉家,对伤心欲绝的夏莉说:“余大哥走得太突然,没来得及为余兰的今后做安排,请相信我,我会帮你把这件事处理好。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找一个好律师,请他出面帮你找证人和证据,证明余兰是余大哥的亲骨肉。”夏莉含泪感激地点了点头。
随后,王建军和夏莉来到重庆天平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李翔是重庆地区有名的律师,过去余耀华打经济纠纷官司都是找他,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听了王建军的话,李翔痛快地接下此案。
从哪里下手找证据呢?三人一商量,决定去当年夏莉生余兰的医院——重庆爱婴医院,查阅了当年夏莉生产时的档案。
余耀华去世后的第10天,全家人坐在一起,并请来了律师,开了一个家庭会议,会议的主持人是项志敏。会议决定:按照《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正式确认子承父业:儿子和女儿各自继承余耀华留下的一个企业,项志敏和律师则负责清理丈夫名下的股票、存款、保险等,并进行更名。
正在这时,夏莉突然推门进来,跪倒在余耀华的遗像前,失声痛哭。众人大吃一惊,项志敏最先反应过来,她扑上去,恨不得一口吃了眼前这个女人:“你是谁?你凭什么来这里?你想干什么?”
余春艳、余志刚等人连忙上前将两人拉开。夏莉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当着众人的面,讲了她和余耀华的事。最后,她说:“我可以不要余耀华的遗产,但是,我生下了他的亲生骨肉——余兰,余兰有权利继承她父亲的遗产!余耀华生前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他曾说过,房子将来要给余兰。所以,我希望你们看在余耀华的份上,在公证书上签字,把房子过户到余兰名下。还有,孩子将来的抚养费和上大学的经费都应该予以考虑。”
项志敏听了她的话,肺都气炸了,哭喊着又要向前冲,余志刚一把抱住妈妈,冷冷一笑:“你怎么能证明这女孩是我爸爸的?”
夏莉说:“我有证据!”
2017年1月初,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夏莉的代理律师找来了几名证人:当年给夏莉做剖腹产手术的王医生和余兰上幼儿园时的园长以及小学班主任刘老师。
王医生当庭出示了夏莉当年的生产档案和手术通知单,余兰的班主任刘老师出示了余耀华给女儿开家长会时签到簿上的亲笔签名。夏莉说:“如果被告认为这些证据无足为凭,那么,我可以申请做DNA鉴定!”
项志敏依然无法接受丈夫的背叛,双方的谈判进入了冰点。夏莉也非常伤心绝望,就在这时,余兰突然抱着妈妈哭了起来,她伤心地说:“爸爸去哪里了?为什么爸爸不在家,你们还要吵架?我要我的爸爸!”一声声呼喊爸爸的声音,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似乎回过了神来。
余春艳最先忍不住了,她跑过去抱着余兰,喊了一声:“幺妹,别哭!爸爸会保佑我们的!”余志刚也被此情此景打动,他走到母亲面前劝导:“妈,再怎么说,妹妹是无辜的,我们把她照顾好,爸爸走得安!”
见项志敏口头上不再反对,经过双方律师协议,在最终判定期间,小余兰跟哥哥姐姐一起度一个周末。也就是仅仅一个周末,余春艳和余志刚喜欢上了这个学习成绩优秀,乖巧懂事的小妹妹。
事已至此,项志敏表示承认余兰是余耀华的骨肉,但她向法官提交了那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根据这份协议书,一方死亡,死者的财产由女儿余春艳和儿子余志刚各继承一半。”
法官说:“如果没有余兰,这份协议就没有任何問题。但是,现在有了余兰,就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给这个孩子留出一定的抚育费。血浓于水,我看这个问题,还是你们自己协商解决!”
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那套90平方米的住房归余兰所有,从余耀华遗产中支出50万元作为余兰今后的抚育费。
2017年2月15日是余兰12岁的生日。那天,余春艳和余志刚在家里给小妹举办了一个生日宴会。在欢乐的气氛中,姐弟俩当场承诺:小妹余兰将来若考上大学,他们承包妹妹的学习生活费,若成绩优秀,有机会出国留学,所有费用将由姐弟俩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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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