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我国的政府公关传播
2017-04-17吴红
吴红
摘 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公关已经成为每一个单位和企业必不可少的沟通型职业,但是政府公关传播和行政公关传播是不同的,它通过使用非行政、法律、经济制裁等一系列方式和手段来达到传播的目的和效果,在实现政府各个部门职能上有着十分重要、不可代替的作用,政府公关传播沟通在我国具备十分良好的实施环境,目前,建立具备中国特色的政府公关传播方式方法已经是迫在眉睫。
关键词:政府公关传播 效果评估
引言
当下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事事都追求高效益的社会,而政府的建设和管理也应该顺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改善和进步,增强政府公关传播效果和影响,是当前形势下必须要提起重视的,在此,本文着重介绍当前中国政府公关传播的特点以及在现实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其传播效果做出相应的评估和探讨。
一、政府公关传播的概念和功能
政府公关传播的主要职能是政府通过使用相关的技术性手段将其所宣传的各种信息向人民群众传送的一种活动,政府公关传播和政府传播等其他方式相比,前者更加注重相互之间平等和公平的交流,能够更加尊重和理解对方。政府公关的传播功能有以下三点:
(1)政府公关传播包揽了有关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等多项任务的下达和执行情况。当前,新媒体传播是中国人民群众能够有效了解国家以及政府大事和政策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能够在人民群众中主动进行政府新媒体传播的宣传也是非常重要的,为政府政策的传播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间接深化人民内心,使其能够大力支持和理解政府工作。
(2)要积极主动的进行信息输入,当前的世界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属于信息时代,政府为了更好的了解各地区人民生活情况以及收集到的各种来自于外界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都要及时的进行信息输入,目前,世界格局多样化,国际形势变化莫测,市场经济化体制竞争尤为激烈,能够在这种环境中建立一个对信息收集、记录并能够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的系统是大年政府部门开展人民工作的重要保证。
(3)要及时的进行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对社会人民对于政府所颁布最新条令的态度和反应进行监督,以此来确定政府中各个部门的工作都能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下去,这同事也有利于保持政府的公平公正的形象特征。
二、政府公关传播与行政传播的区别
行政公关传播即为政府在进行执政的同时采用的一种较为有效的信息传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保证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信任并进一步合作,是一种管理活动。行政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以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会有不同的理解,从管理活动范围的方面来进行分析,行政公关传播主要是负责信息的对外输送,代表政府组织与公众进行沟通;对内表达公众的意见,代表公众与政府组织进行沟通,具有中介性特征。从管理方式上来看,政府所开展的一系列行政公关传播活动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就是通过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播载体来满足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沟通,而不仅仅只是单方面的强制性灌输。从管理内容和过程方面来进行分析,其行政公关是对于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相互信息交流的目标、对象、媒介等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整合、实施、控制、评估和监督。从管理的价值取向方面來进行分析,行政公关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的形象和信息等一些无形的资产,属于非物质,但是却具备十分重要的管理效用。
(一)非任务性
行政公关的非任务性即为政府机构在进行信息传播的同时没有办法对其作出一个针对性较强的规定,对于行政工作管理工作,政府公关传播和行政公关传播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性。首先,在行政公关传播中,其多是将命令、指示以及文件等各种诶性的传播形式以不同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传播的内容一旦确定下来,就必须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宣传,上边进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下边进行信息的传送和接受,速度较快,效果较为明显。而在该方面,政府公关传播就相对的较为复杂,其任务内容的多样性不利于该种传播形式的使用,这说明政府公关传播在公平和公正方面对于信息的传播存在着一定的限制。这里所说的公平公正,不仅仅知识政府各个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还要包含着政府各个组织上下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长远发展的利益和局部利益。在传播的过程中同时还要注意不同传播受众的心理素质并对其反映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预测。其次,政府公关传播在进行内容宣传或者说服的同时要有一定的耐心,不能一蹴而就。而涉及到的凡是能改变公众态度和行为方式以及服从情况的传播行为一定要经过政府内部多层次的探讨和分析,统一决定之后才能执行。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很多非任务性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是不可或缺的。
(二)非竞争性
不得不承认,政府公关在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政府和媒介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也会因为国家的不同而不一样,不同国家的行政组织对于媒体的控制程度也不尽相同。首先,我国政府公关传播会直接对大众传媒进行调控,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传播途径,对其管理主要还是依靠党的治理方针,和其相关法律没有太大的关系;其次,行政机构对于大众传媒没有办法做直接干预或者调节,只能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社会所包含的自动调节机制来调节大众传播活动;再其次,政府既要建立相应的机关部门来对信息传播活动进行控制,又要规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条例来使大众传播走向法制的道路。
非竞争性的特点对于政府公关传播来说有着双方面的影响,积极方面是政府公关在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受到较少的来自于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在一定领域内能够体现出政府的执政主张,这也是为了能够达到大家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消极方面是政府公关传播的非竞争性会让其没有竞争对象,长时间下去,群众只会听从于一种制度管理,在善于传播,尤其是满足群众心里因素方面经常会有欠缺之处,给政府公关传播的效果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三)非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