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双11”34款网购商品存在问题
2017-04-17
为加强对“双11”网购商品质量状况的社会监督,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6年10-12月组织开展“双11”网购体验式调查活动。1月12日,中消協公布了“双11”网络购物商品质量测试报告,发现有34款样品的相关测试评价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据介绍,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25日,体验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选择购买网络购物平台标示折扣力度相对较大、销售量相对较多的商品,并就各类商品中问题易发的主要项目委托专业实验室进行了测试评价。涉及12家网络购物平台,144款商品,包括服装鞋帽、手机数码、零食特产、化妆洗护、家居家纺、母婴用品、箱包配饰、家用电器、运动户外、汽车用品以及其他日用品等11大品类。
根据体验设计,体验人员收到商品快递包裹并进行编号后,直接将未开封的快递包裹送与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质量检测和标识及说明查验发现(此次检测结果仅对样品负责),144款样品中,34款样品的相关测试评价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中26款样品存在说明符合性和标识存在问题,9款样品存在质量问题(含1款既存在问题说明符合性和标识问题,也存在质量问题的样品)。
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部分商品标签说明不规范
测试结果显示,26款样品标签说明未达到相关标准,主要涉及标签或标识制作不规范、标签提供的信息缺失、未按照国标要求的文本格式体现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通过国内电商平台购买的海淘商品是否应当加贴中文标签,法律还未明确规定。但目前相当多的海淘商品中,有关商品重要信息仅提供外文说明,国内消费者难以准确了解这些信息,消费者的知情权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部分食品营养标签数值与实测值不符
国家标准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食品中钠的含量应小于标示值的120%。测试结果显示,4款样品(蘑菇街平台标称“爱吃日”20种零食大礼包、淘宝平台标称“良品铺子”进口零食大礼包、天猫平台标称“百草味”肉干组合、唯品会平台标称“三只松鼠”盐 腰果)中钠含量均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此外,1号店平台标称“爱思贝”婴幼儿米粉样品测得维生素A的含量值为250ug/100g,而其标签值为330ug/100g。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的含量不得低于标签值的80%,即维生素A含量与标签值不符。
个别家纺用品纤维含量与宣传不符
测试结果显示,苏宁易购平台标称“珀金家纺”纯棉四件套样品,实测床单含棉73%,粘纤27%,而商品名为纯棉,与样品测试情况不符。
个别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
测试结果显示,聚美优品平台标称“浪凡(LANVIN)”光韵女士淡香精样品检出含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13.4μg/ g。依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为禁用物质,不得检出。
个别鞋包类商品物理性能不达标
测试结果显示,国美在线平台标称“半城鞋业”男鞋样品在进行耐折性能实验时,鞋子的开胶尺寸较大,未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此外,聚美优品平台标称“花花公子”旅行箱样品在拉杆振荡冲击性能测试中,拉杆头断裂,未达到标准要求。
据悉,中消协曾将质量测试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通报11个相关电商平台,多数电商平台能按时反馈整改意见,并立即下架相关商品,处理相关经营者,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把质量关。截至报告发布之日,仅蘑菇街平台尚未任何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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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建议:
加强商品质量监管 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对网络商品进行抽检,公布抽检结果,严厉处罚不合格商品经营者。要规范网络海淘商品经营行为,督促电商平台严把海淘商品质量关,完善产品标识、说明等法规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履行平台义务,强化质量监督。希望电商平台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商品质量把控机制,严格商家入驻审查,定期抽查检测商品质量,对质量问题商品及时下架,对其违规经营者进行必要的警示和处罚。要切实保障海淘商品消费者知情权,全面准确提供商品信息,并加贴中文标签,方便消费者了解商品及其注意事项。
仔细甄别商品,做精明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仔细甄别商品与商家,学习有关商品知识与国家标准,要关注政府部门的抽检结果、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相关调查结果、企业信誉及处罚情况,避免因贪恋低价而冲动消费,损害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