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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到底 自然天成
——主题式案例教学实践与思考

2017-04-15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11期
关键词:个人死亡合法

陈 辉

(南平市炉下中学,福建 南平 353013)

一案到底 自然天成
——主题式案例教学实践与思考

陈 辉

(南平市炉下中学,福建 南平 353013)

文章通过对《财产所有权》同一课题的不同教学设计的回顾、反思,指出采取“一案到底”的主题式案例教学,避免枯燥晦涩的理论知识讲授,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主题式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反思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指出,学习的最好刺激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在一次八年级思想品德课程《拥有财产的权利》公开课教学时,笔者确立了“主题式案例教学”的思想,对教材中提供的案例进行了调整和修改,舍弃了其它四个案例,把第一个案例的故事进一步丰富,在原来的情节基础上,删增角色,增添内容,制成课件,随着课堂教学情节的深入,一步步展示给学生。情境和理论相交融,提高了课堂的有效性,获得听课教师的一致好评。

一、课堂回顾

以下是笔者的第一个教学设计:

首先让学生自学课本1、2段内容,要求找出并划出遗产 、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这几个法律概念,然后展示第一个情景:小军家有六口人:小军、爷爷、爸爸、妈妈、姐姐(收养的)、姑姑。属于小军爸爸名下的个人财产有:个人银行存款10万元、一幅名贵字画、高档珠宝、一套出租屋、一辆低价购买的赃车,小军父母婚后共同财产包括:目前居住的商品房、彩电、冰箱等家具。为了解学生自学教材的能力和对情景材料分析、理解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者设置两个问题:第一,小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是不是遗产,能不能继承?第二,小军的父亲如果去世,是否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有哪些可以作为遗产?第一个问题学生们根据课本内容很快就回答出来,而针对第二个问题他们进入思考讨论和热烈的争论中。见此笔者就让学生回忆并复习前节课中有关公民合法财产这一知识点,而后引导他们思考:即使小军父亲死亡,是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继承?学生很快就指出赃车,不属于他爸爸的合法财产,小军的家人是不能继承的,存款10万元、字画、珠宝、一套出租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针对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能否作为遗产的问题,笔者进行了特别说明,指出居住的商品房、彩电、冰箱等家具,是小军爸妈的共有财产,只有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完善了有关遗产这一知识点。通过问题的讨论、教师的引导,学生更进一步明确合法财产、个人财产的内涵、遗产条件,最后让学生自己归纳出具备遗产条件的关键词,学生很快地就抓住了遗产条件的关键词——“死亡”“个人”“合法”。

换一个情境,该如何教呢?于是有了第二个设计:

有了之前知识的铺垫,接着展示出第二个情景:一个星期后,小军的父亲离世,小军的家人商量准备继承遗产的问题。在谁可以继承,继承多少这些问题上家人意见不一。爷爷认为遗产应该由自己、小军的姑姑、小军的妈妈、小军四人平分,认为小军的姐姐是收养的,不可以继承。但母亲不同意,反对姑姑继承,坚持收养的女儿可以继承。就此笔者提出问题:在本案中,继承人有哪些?他们的继承权都能实现吗?你支持谁的观点?说出支持的依据。有学生说,爷爷是长辈,要尊重长辈,由他说了算;部分学生认为,姑姑与爸爸是亲兄妹,妹妹有权分得财产;也有的学生认为,小军的姐姐和小军家没有血缘关系,不能继承财产。学生们针锋相对、争论不休。笔者相机引导学生阅读教材二、三自然段,找出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两个法律规定后再进行选择。课堂很快就恢复了安静,大家都迫切地想从课本中找到支持自己观点的理论依据,开始认真地阅读。通过回到课本学习,学生们重新审视问题,对妈妈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很快地找出法律依据。最后笔者进行强调,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姑姑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小军父亲的遗产;同时还特别解释、补充了关于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完善了继承人的内涵。情景二的设置和问题的提出,引发了学生思考,使学生处于愤悱之态,教师适时引导学生从课本中寻找答案,运用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相关知识解决了问题。

继续变换角度,笔者做了第三个设计:

多媒体展示第三个情景:不久家人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了父亲的遗嘱,遗嘱中提到:小军还未成年,把财产的二分之一留给小军,父亲年纪大了,四分之一留给父亲,女儿从小就被抱养到家,有感情,分八分之一给她,另外八分之一留给小军的妈妈,小军十八岁之前,他继承的部分暂时由爷爷和母亲共同管理。情景三的呈现,很自然地涉及到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有效遗嘱和继承方式的问题。在这里,笔者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如果就按照这份遗嘱来继承遗产,这是一种什么继承方式?第二,这份遗嘱有效吗?第三,小军家到底该采取哪种继承方式继承父亲遗产呢?带着这些问题,学生埋头回到课本寻找有关法律规定,一个个就像律师似的,争先恐后地回答问题,分析的条条是道,有理有据。之后,笔者进一步解释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理依据在于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的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故小军一家必须按照小军爸爸的遗嘱来继承遗产。

问题情境再度转换,有了第四个设计:

展示第四个情景——家庭变故:三个月后,小军的妈妈与他人重新组成了新家庭,从此对小军、爷爷等不闻不问,不久姑姑也嫁人了。好心的邻居张某看到这爷孙俩可怜,伸出了援助之手,对他们像亲人一样照顾。一年过去了,爷爷因病去世,临死前爷爷立下遗嘱并办理了公证:死后,将存款2万元送给张某,其他财产和存款全留给小军。据此笔者设置两个问题:第一,如果没有这份遗嘱,哪些人有继承权?第二,张某获得的2万元遗产,是属于遗嘱继承吗?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为什么?第一个问题设置的目的是巩固之前所学的法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知识。第二个问题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解决区分遗赠与遗嘱继承这一知识难点。笔者引导学生从获得遗产的主体的不同出发,通过小组合作探究遗赠和遗嘱继承不同之处,在学生讨论交流基础上进行小结,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的两种继承实现形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强调邻居张某取得遗产,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遗赠受法律保护。

对此主题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后,笔者进行了第五种设计:

围绕教材内容,笔者又设计小军家再起风波这一情景。展示情景五:小军的姑姑由于夫家家境原本不富裕,加上丈夫的投资失败,家道贫穷,得知父亲的遗嘱内容后,便以女儿的身份来到娘家争分遗产。小军的妈妈也回来了,她以小军尚未成年为由,侵占了小军应继承的遗产。这个情境的呈现之后,学生炸开了锅。笔者乘此抛出两个问题:小军该怎么办?面对姑姑和母亲,假如你是小军,你会怎么做?有的学生对姑姑表示同情,更多的则对小军妈妈行为感到气愤。大家畅所欲言,给出了多种解决问题方案。最后笔者对他们的方案进行点评,以增强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同时提醒他们勿忘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达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升华。

二、主题式案例的教学反思

《财产留给谁》是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二课题的教学内容,它由三部分组成:“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及“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颇多的法律名词、专业术语,对于初中学生而言陌生且抽象。教材要求是通过一课时教学,让学生了解有关遗产继承几个法律概念、继承权的实现方式,理解遗赠和遗嘱的区别,以及明确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应有的态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权利和法律意识,注重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显而易见,课堂上会面临教学容量大,时间局促的问题。笔者仔细研究了教材上提供的五个案例,它们展现的情景各不相关,没有内在关联,若根据教材内容的顺序依次将这些案例呈现给学生,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如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达成教学目标,使抽象的理论变得形象、具体,让学生真正理解继承法的知识并学会运用?笔者在备课时立足生活结合教学内容对教材提供的案例进行了修改、挖掘和拓展,重新设置了生活化的五个情景,以小军家为大背景把它们串成跌宕起伏的案例,使课堂有一条清晰的主线,教学过程简捷明快,以便于教师操作。在引起学生共鸣的每一个情景的后面,设置了几个环环相扣、步步递进的问题,形成探究链,激发学生们一起为小军家解决生活烦恼的兴趣,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主动去看书、思考、讨论,水到渠成的获得了相关继承法知识。通过采取“一案到底”的主题式案例教学,避免枯燥晦涩的理论知识讲授,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三、运用主题式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情景的设置要注意把握“一个主题多面展开”的原则,即一景多例。虽然相对独立的单个例子也能论述,但不具有系统性,不能给人整体的感觉。[1]采用一例多景来贯彻整个课堂,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难易、层次不同,多角度的设有价值的问题,引导学生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这样才能让所提供的情境案例不流于一般,有利于学生整体上感知教材知识。

2.要立足学生认知特点,深入挖掘和把握材料(或案例),设置高水平的问题。要想让“一案到底”发挥更好的作用,教师设置问题时,要把握学生思维特点,设置的问题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2]这样随着材料问题的层层深入,会逐渐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在设计问题时,避免设置太直白的问题或重复性问题,问题要有思维含量,可以通过一系列问题串,顺理成章地得出我需要的结论以达到教学目的。

3.材料运用要具有系统性,思维必须更加严谨。比起多个事例,要想多角度展开主题案例,教师必须从宏观上把握和运用案例材料,力求让同一个热点材料中出现与所要教学的知识相联系的问题,才有利于学生的思维随着材料而不断深化,可以说,只有材料运用的越完整越充分,教师和学生的思维才会变得更加缜密。[3]

俗话说,金无足赤,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会有它的遗憾之处,主题式案例教学法也不例外。首先,案例素材的选择有较大的局限性,素材的选择必须是教学主题的合理展现,要适合教学内容的需要,能服务于教学目标,它不适合所有的教学内容。其次,以一个案例主题贯穿整个课堂,所选情境材料统一在一个主题下,信息量有限,不利于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拓展。尽管有它的不足之处,但只要能找到合适的主题,在平时的教学实践中笔者多会采用主题式案例教学法来教学。笔者以为,要让思品课堂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园,需要广大教师对教学设计的独具匠心和对学生引导、点拨的精妙,才能使抽象枯燥的知识演绎得更为清晰、形象和易懂,从而达到引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又夯实学科基础知识的目的。

[1]张晶芮.论思想品德课中的一例到底[J].法制与社会,2013(7).

[2]帅学华.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把握的几个原则[J].职教论坛,2005(35).

[3]李荣相.对案例教学法的尝试与思考[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9).

G424.1

A

1673-9884(2017)11-0077-03

2017-09-23

陈 辉,女,南平市炉下中学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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