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的漏洞分析
2017-04-15陈芷涵
陈芷涵
【摘要】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能够改善农村的贫困现象,提升农村经济以及保障水平。在本文中,笔者根据对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漏洞的分析,提出有效解决对策,以进一步保证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执行的完善性。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漏洞
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并对其积极引导的,也是农民自愿参与能够实现多个方面筹资的一种保障方式,能够促进农民医疗互助制度的形成。目前,该制度已经广泛应用到全国,不仅减轻了农村因疾病带来的负担,还促进了农民生活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的漏洞分析
新型合作医疗法律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群众完全自愿,影响了实际的参保率。相关部门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只要求农民自愿参加,并没有设置一些硬性规定。同时,在保险规划技术上,保险行业还在遵循的大数定律,只有该事件的发生几率接近于总体概率期间,才能实现一定的保险能力。在该情况下,如果人们自愿参加,就会产生一定的逆向原则。其二,实际的医疗保障水平低。这是因为合作医疗筹集水平相对不足,该形式虽然能够为农民减轻一些压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发展。但在另一种程度上,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随之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增加了大量疾病,这无疑也增加了更多的合作医疗资金,给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其三,没有必要的法律支撑。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特征,该制度是以强制手段来执行的。在市场经济发展下,需要法律法规才能为其作为有效保障。但实际上,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实现有法可依的状态,一些部门还是独立性发展。在这种形式下,不仅法规层次低、约束力不夠,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解决,资金筹集手段也比较困难,从而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有效提升。基于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建立期间存在的漏洞,对其详细阐述和合理研究,需要利用合理的实施对策促进其发展,以保证制度的规范化实施,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的漏洞对策
1、自愿与强制原则的结合
国家以及相关政府还不具备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制定的财政力量,也没有以政府的命令严格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要结合我国农村人口多、地域广特点,实施自愿与强制原则的结合,实现新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以保证在政府组织下共同引导、共同发展。在自愿与强制原则的结合制度执行下,不仅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能发挥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收费、缴费行为面对一定困难,各个国家都以社会保险为主,从而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合作医疗制度具有社会保险的作用,根据国家的实施政策以及相关条件,都需要考虑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组织条件等,以保证按照规定能够促进其实施的规范性。
2、提升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提升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仅能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还能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制度是将个人投入、集体、政府作为支持的。个人投入工作需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决定,并对其确立合理标准。并且,各个地区还可以促进收费方式的完善性,在农民能够积极参与下,由代收单位代收。为了进一步提升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还需要发挥全体力量,因为集体是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主要部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政府需要实现自身的公共财政功能,保证能够为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还需要加大力度对该制度进行宣传,鼓励以各个形式对其捐赠,所以说,利用各种手段不仅能促进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不断增加,还能提升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3、商业保险机制的引进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期间,农村需要通过少缴纳费用来促进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提升,以保证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在该形式下,引进商业保险机制能够实现良好的经营方式,促进经济效益的实现。所以,引入新型合作医疗,不仅保证了资金运作的规范性,还能解决传统合作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从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国家需要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促进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严格执行,该制定不仅能促进农村保险组织、各个工作职能的合理性,还能使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障工作的严格执行。在该制定下,还需要使其符合当地区的实际发展需要,这样不仅能保护劳动力,提高农业的生产力,还能为其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所以,要将法律法规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并利用法律制度对其监督,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安全、稳定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城市与农村的和谐进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需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体系,以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保证我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稳定实施。
【参考文献】
[1] 徐鑫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研究——以政府职责为视角[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1.
[2] 王 波.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演化博弈分析:基于政府与农民的视角[J]. 中国卫生经济, 20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