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学 的 责 任 及 其 实 现
2017-04-14刘庆昌
刘 庆 昌
(山西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太原 030006)
大学的责任绝对算是一个经典的问题,但类似这样的问题平常是很难被人提出来的,因为它毕竟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历史地看,通常是在大学迷惘或者有偏差的时候,人们才会关心大学的责任,这种关心有时候来自于社会,核心是表达对大学的批评,当然更多的时候来自于大学的内部,有责任感或有经典大学情结的人们会立足于对现实的批判,弘扬大学的经典责任。我们的大学在新时期的变化是巨大的,无论是规模还是实力均有所增进,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不断地变化中,大学也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评。从政府的角度看,大学似乎没有更好地服务于一定范围内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从社会的角度看,大学似乎没有教给学生真正谋生的本领;而在大学内部,校长则会司空见惯地承受违背高等教育规律的指摘。概括起来,实际上是各个方位的人们都觉得大学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在此背景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对大学的责任这一经典问题再进行认真思考呢?我们的确需要知道大学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大学的责任应该如何实现。
一、 大学要承担的责任
大学要承担的责任在一定意义上已经属于常识,我们之所以还要触及这样基本的问题是因为越是我们视为常识的东西,在头脑中越是浅尝辄止的。比如我们都知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是大学的基本职能和责任,但又有多少人可以说清楚每一种责任与大学的内在联系。在理性上弄清楚这些问题有助于大学的自觉,当然也有助于大学之外的人们对于大学的正确认知。
应该说,任何学校的第一甚至唯一的责任都是通过传授知识、训练技能、陶冶情操来培养人才,大学也不例外。学校之为学校是因为有学生来学习,又有教师指导、督促他们学习,其他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展开的。假若没有了学生来求学,学校也就不复存在了。显而易见,作为学校的大学,最为本体的责任应该是指向学生的,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人才培养。世界著名大学“不管它们位于何处,不管它们的规模有多大,或者它们的声誉有多高, 所有的大学机构都有,或者应该有一种共同的东西——教育学生的基本使命”[1]32。因而,衡量一所学校好坏的第一标准就是它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和他们在社会实践领域的表现状况。对于这一点,虽然不会有人公开否定,但在实践中往往被人们在心理上轻视了。在大学,发生在师生之间的教学活动在数量上是主导的,而在经费或心理投入上则不如人意。时尚的做法是大学里的人们大多把注意力集中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上了。
科学研究的价值不容质疑,众多的研究机构和巨量的科研投入反映了社会对科学研究的足够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重视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也算是顺应潮流。而且,大学集中了高智力资源,如果不做科学研究,就存在着资源浪费。这一点我们同样承认。但问题的关键是无论到什么时候,大学也应把培养人才放到第一位。有了这样的意识,科学研究在大学中的意义才会变得清晰和独特。首先,在人尽其才的意义上,大学教师在人才培养之余,发自本心的兴趣,可以在传授知识之外做一些创造知识的事情。但如果他们愿意专注于人才培养之上,也应是无错的,甚至应该得到褒扬。换言之,相对于培养人才是必须做的事情,做不做科学研究应是教师自己的选择。其次,虽然教师可以选择做不做科研,但有一点需要明白,即科学研究对于大学教师来说,并不仅仅是一种探索行为,这种特殊的实践活动会提升他们的教育能力。大学与中小学的不同已经不是仅仅传授基本的常识,而是要把学生带进基本的领域,让他们在掌握必要的知识和理论的同时,养成探索的意识和能力。在这一方面,具有深刻科研实践的教师必然是占据优势的。即使这样,我们仍然要强调科学研究对于大学教师来说应是一种个人选择的对象。
目前大学对于科学研究的重视已经脱离了大学的基本责任,更多的情况下是对大学目标的不合理认知和屈从于外在压力的结果。比如,大学容易把高水平与自身的科研能力联系起来,并基于此种认识追求大学由教学型向科研型的转化。为了这一目的,大学可谓殚精竭虑,花大力气引进优秀人才,甚至整体引进优秀团队。当有此作为之时,又有多少大学想到了大学的基本责任?如果大学是在引进知识生产的强者,那些人在哪里不是知识生产的强者呢?显而易见,大学之所以如此作为,显然是有了别的考虑,说白了就是对各种大学评价体系的主动适应。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主动的适应理解为校长对学校的尽责,却不能理解为校长在尽大学的责任,因为大学的首要责任是培养人才。我想不会有校长不知道人才培养对于大学的意义。他们应该明白,拥有几个院士自然会给大学增色,但拥有大批的成功校友对于大学来说才是本质的。知其理而不依理而行或为无奈之举吧!至于学科建设,的确是大学的优势,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大学把人类在某一领域的知识进行整合,在此过程中构建出学科的形象,不仅具有教育上的价值,而且具有知识论的意义,何乐而不为呢?遗憾的是今日大学里的学科建设基本上与以上的理解无关,参与学科建设的教师至少没有到位的学科概念,学科建设在他们的意识中基本等同于做研究、写论文。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现象:大学的科研成果数量越来越多,质量也不断攀升,但大学教育的质量并没有随之而提高,问题在于学科建设在大学只是一种说法,谙于此道者寥寥无几。
哈佛大学前校长奈森·普西在他的《学者时代》一书中所说的“传递深奥的知识”“分析批判现有的知识”“探索新的学问领域”指的就是大学最基本、最主要、最核心的职责,也正是大学的本性所在。培养人才使大学得以区别于一般研究机构, 发展学术使大学得以区别于一般中小学。大学的第一甚至唯一的责任就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如果不能与人才培养联系起来,即便意义重大,也与大学的本质无关。大学具有研究的能力,也可以实际进行科学研究,但大学本质上是学校,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是它的基本责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只是大学的次生职能。如果政府要施与大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可以构成雇佣关系,但那决不是大学的本体责任。须知大学服务社会的最本质的方式,就是为社会培养各种合格的人才。我们这样的认识看似脱离实际,也的确有更多的人们不愿意接受大学的象牙塔形象,然而,社会必将会为让大学走出象牙塔而付出高昂的代价,大学也将会为自己的无原则适应后悔不已。在无原则的社会适应过程中,大学会逐渐淡忘、轻视引领社会的使命和培养人才的基本职责。
二、大学的责任实践
对大学责任的明确和正确认知对于大学的校长和教师都是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使他们具有自觉的大学意识,从而把自己所做的工作与其他领域的工作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可以使他们知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虽然说这也仅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但对那些想坚守大学精神的人来说,实际上成为正确行为的先导。自然,行动才是最为重要的,今天我们大学的实践固然受到了不适宜的大学认知的影响,却不是人们完全不知道正确的大学认知为何物,知而不行才是现实的和令人烦恼的。功利主义思潮的作用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把责任、使命这样的观念悬置了,他们的作为通常具有与大学追求相隔离的个人色彩,而且多表现为对外部不合理要求的积极顺应,以致大学的责任逐渐成为一种回忆或者奢望。我们认为,大学责任的实现依赖于大学责任实践,没有了责任实践,责任只能是一种观念的存在。
大学的责任实践,并不限于某一类实践活动,只要明确指向大学的基本责任——人才培养,且实践者具有明确的责任意识,大学里的任何实践活动都可以成为大学的责任实践。我们仅就教学和科研加以说明:
(一) 作为大学责任实践的教学
若仅从行为学的角度考察,教学并不复杂,就是发生在师生之间的知识运动。仅就知识运动来说,教学就能够对学生产生自然的作用,但只有教师把教学与人才培养切实联系起来的时候,教学才能具有一定的神圣意义。当然,教学的神圣意义只是人的一种心理感觉,重要的是教学因此才能成为大学的责任实践。
作为大学责任实践的教学具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第一,容易摆脱技术主义的影响。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善了大学课堂教学的物理条件,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增强了教学的表达功能,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种消极的现象,即教师过分依赖技术工具,教学日益简化为课件的播放和与之相伴随的讲解说明,信息传递成为此类教学的主要特征。学生虽然会因接受了有意义的信息而进步,但教师的心里基本上不会有人才培养的观念在场。他们的确在实践,但他们的实践很难说是大学的责任实践。不过,一旦教学明确地指向人才的培养,技术主义的影响就会逐渐淡化。
第二,容易超越有限的课堂物理空间。教学是一种主要发生在课堂空间内的师生双边活动,所以在感觉的意义上是有限的和封闭的。假如一个教师仅仅以知识传授者的角色定位自己,无论他怎样的尽职尽责,他的教学都是平面的和简单的,课堂有多大,他们的世界就只有多大。一旦教师不仅把自己作为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还能把自己作为人才培养的教育者,教学就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教师和学生不再是站在知识运动两端的人,而成为可以对话的精神实体,现实的、围绕着知识的对话能够制造出一个超越物理空间的课堂精神空间。
第三,教学自然成为教育。由于大学教师远不如中小学教师那样重视教育学的修养,不刻意讲究教学方法,整体上,大学的教学是缺乏教育性的。这也是今天的大学教学萎靡的症结。大学的特殊性容易把教师引向做专家(比如数学家、哲学家等)的理想,却极少有可能把教师引向做教育家的方向。然而,这绝不是大学值得自豪的地方,没有了强烈的教育意识的大学与学生的未来发展并不具有直接的联系。学生未来的成功虽不能说与大学的教育毫无关系,但主要还是他们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学生未来的失败,虽不能说与他们跟社会的互动不无关系,但主要是大学在教育上没有尽责。
(二)作为大学责任实践的科研
科学研究对于今天的大学教师来说,其重要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教学。在各种名利的诱惑下,或迫于考核的压力,科研这根弦在教师的头脑中始终是紧绷的。能够把自己的科研活动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的教师是少而又少的。那些研究生们的导师们的确让他们的学生参与了自己的科研项目,客观上也锻炼了学生的科研能力,但多数情况下不过是让研究生做了自己的苦力,真正以发展学生的科研能力为动机的教师绝对不是多数。这个事实表明,发生和存在于大学的教师科研活动在普遍意义上是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之外的另一种工作。或许他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学校规定的任务,履行了岗位工作职责,但站在大学责任的高度,他们的表现是乏善可陈的。因为,大学教师的科研活动如果与人才培养没有联系,那么,他们的科研活动与研究机构人员的工作并无不同,而他们的角色也已不是大学教师而成为专门的研究人员。
大学教师的科研活动要成为大学责任实践,一个必要的前提是它必须作为人才培养的手段,让学生能够参与其中。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去,并不是完成其中的一些简单的劳务,而是要在教师的示范和指导下体验知识的创造和形成过程。目前,各个高校普遍重视大学生的科研训练,一种情况是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自主选题、自主研究,另一种情况是教师吸引和鼓励大学生参与到自己的科研项目中去。前一种情况实质上仍是教学和训练,后一种情况就接近作为大学责任实践的科研活动了。我们可以假设作为大学责任实践的科研活动,它是教师乐意从事的指向求知和求善的探索活动,这种活动当然首先是教师个人生命实践的内容,同时又是把学生培养成才的一种特殊的教育资源。现实地看,这种设想是偏于理想的。教师的科学研究要么是思想性的、高度封闭和独立的活动,要么是实践性的、高度精密和专业的活动,几乎没有可能让很多的学生参与其中。如此,科学研究是不是就很难成为人才培养的教育资源呢?当然不是。科学研究活动的确难以让所有的学生参与,但科学研究却可以让从事它的教师具备不从事的教师难以具备的教育素质。说到这里,一个有趣的结论自然呈现,即教师在进行科研活动时,若有了自觉的、明确的借助科研活动提升教育能力的观念,那他的科研活动无疑就具有了大学责任实践的性质。实际上,除了一小部分寄居于大学的专门研究人员外,绝大多数大学教师的科研活动是很容易转化为大学责任实践的。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在大学为了保证更高质量的教书育人,教师还需要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他们的科研活动也许会获得惊人的成果,但即便教师的科研活动在知识增长上并无价值,它的教育资源价值也是不能忽略的。这样理解大学的科学研究,也许能够影响我们的大学教育思维。
三、 大学责任的实现
思想虽然能够走向深刻,相对于实践来说总是轻易的。正如我们已经意识到的,大学工作者对于大学责任的认知即使不到位,也不至于阴阳倒错。目前不能令人满意的大学教育,也是我们这一时期社会存在决定的结果。具体而言,大学的领导者在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对于大学的发展抉择常常处于两难之中。他们中的很多人具有国际视野,理智上也知道理想的大学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但与现实存在的种种力量的确无法抗衡。他们知道大学发展的规律,却不能够按照规律办事,的确是一种难言的苦衷。既然无法脱离现实,我们就需要寻找在现实中履行大学责任、实现大学责任的策略。
(一) 坚守大学的精神理想
社会公众对大学至今仍是心怀敬畏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大学是养硕学鸿儒、做高深学问的地方,然而,这种状态正在向消极的方向发生变化。随着与社会关系的不断紧密,大学几乎被社会同化了。人们普遍批评的大学行政化,行政大于学术,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等,无不是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在大学的再现。面对这种情况,大学常常会感到无奈,但也不排除某种辩护,甚至会觉得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由于大学有意忘却自己的精神理想,它的崇高形象在社会公众心目中也逐渐消逝了。我们承认一定的社会存在对大学的制约作用,也理解大学的领导者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向社会妥协甚至讨好社会。现在的问题是大学的领导者自知无法改变这种现实之后,就视之为合理并把这种现实在大学内部加以复制,这就近乎堕落了。
美国著名教育家弗莱克斯纳说过:“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大学必须给社会一些她需要的东西(Needs), 而不是社会所想要的东西(Wants)。”[2]3而实际上任何的现实存在都是种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大学今天的境遇自然受到了强大的外部因素影响,但大学自动放弃自己的精神理想也是普遍的事实。我们能够注意到,那些能够彰显大学精神和理想的话语,只能在正式的会议和庆典中听到,只能在大学的“广告”中看到,实际支配大学运行的则是与学校之外的社会系统毫无二致的逻辑。比如,把大学与经济联系起来,学生的数量就与各种经费联系了起来;把大学等同于其他社会机构,教育、学术业务和行政的功能关系就会被颠覆。作为一种反应,大学的教育、学术人员也会从赌气出发,放弃大学的精神理想,之后走向心安理得。在今天,大学要想独立和自由应是不现实的,但无论社会怎样变化,大学自己还是需要有精神和理想的,只有如此,大学才有相当的尊严,也只有如此,大学才能够把自己的基本责任放在首位。需要指出,对大学精神理想的坚守是必要的,如果所有的大学都能够这样,所有的无奈和困惑都将不复存在。
(二) 尊重大学的发展规律
大学发展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发展、教育的发展、学术的发展和学科的发展,最终均指向学生的发展,是存在着内在规律的。世界上优秀的大学之所以优秀,就是在百年、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遵循了大学发展的规律。规律内含因果逻辑,没有前因,就没有后果。在大学的发展中,有些局部的领域是可以短时间快速度变化的,但那些核心的领域,比如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必须循序渐进甚至按部就班才能有所收获。可惜的是这些并不高深的道理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被大学搁置了。为了紧跟社会经济的步伐,大学开始了“跨越式”的发展,实质上是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过分相信了行政效力,过分依赖于超常规运作,实质上是对大学发展的规律失去了应有的尊重。
不尊重规律,如果是有意识的,就不单纯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严格地讲属于大学对自己基本责任的轻视。大学的生命线是人才培养的质量,把人才培养工作真诚地而非口号式地放在第一位,既是一种责任,也是遵循了规律。轻视这一点,抄近路去增强科研实力、进行学科建设,纯属舍本逐末。成熟的社会对一个大学的选择最终还是依据其毕业生的社会成就,至于大学的老师发表了多少论文、承担了多少项目与他们并无关系。站在大学内部来看,教师在不合理的压力下所做的科学研究,学校在错误导向下所进行的学科建设,与课堂里的学生同样没有什么关系。各个领域的经验表明,尊重规律不仅是一种理智,而且也是一种负责。大学要实现自己的责任,尊重规律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三) 珍惜大学的社会形象
不可否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追求需要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而大学因集中着教育资源,在人才培养的同时,适应国家和地方的需求,针对性地进行相关的应用开发研究,完全是一种合理的行为,这实际上也是大学贡献社会的一种方式。不过有一点应该清楚,即这种服务方式的核心是应国家地方之需要。大学提供科研服务,国家或地方给予相应的投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市场逻辑的。大学当然希望自己有能力为国家、地方提供服务,但这种服务并非大学的本位责任。正如洪堡所强调的:“国家决不能要求大学直接地和完全地为国家服务;而应当坚信,只要大学达到了自己的最终目标,它也就实现了,而且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国家的目标。”[3]也许作为客户的政府和企业会因大学的科研服务而对大学刮目相看,对于学生和社会公众来说,关心的还是一所大学的教育实力。大学教师自然可以是研究者,实际上也是如此,但仅当他们兼备研究者和教育者的情怀时,他们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才会和谐统一。如果只是基于市场逻辑,主动寻求各种客户的雇佣,他们就会逐渐成为一个个精明的知识商人。而当他们成为知识商人的时候,对于大学教育来说就是一种异己的力量。大学形象的消极化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由这样的人造成的。大学要重新树立自己的文明、高贵的形象,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这就需要大学的领导者不断提醒自己大学的职能和使命,理清大学发展的头绪,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什么必须做,什么可以但不必须做,如此,我们的大学才有希望。大学在世界上的历史也比较长了,大学教育的常规已经足够成熟。务实地履行那些足够成熟的常规是我们大学的当务之急,以各种改革的名义进行的歪曲大学的行为也应该尽快停止。引领社会文化始终是大学的自豪,但今天大学已经快被各种世俗的东西吞噬了。世俗的东西不仅吞噬了大学的高贵,也吞噬了大学工作者的责任感,不可小觑。
无论到什么时候,大学工作者都不能忘却大学的本质和大学应尽的责任。在现实中,完美的责任履行注定会让大学左右为难,但也要认识到左右为难的症结无非是大学的无主和无奈。无主是没有信念,无奈是因为没有坚定的信念进而不甘却不得不屈从各种压力而产生的心理体验。我们可以理解大学履行责任时的困境,但正是困境能够催生智慧。不过,这里的智慧绝不是圆滑的平衡术,而是创造性地履行大学责任、坚守大学精神、既服务于社会又不丧失尊严且不背离大学精神的艺术。
[1] (美)唐纳德5肯尼迪.学术责任[M].阎凤桥,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2] (美)亚伯拉罕5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M].徐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3] (德)威廉5冯5洪堡.论柏林高等学术机构的内部和外部组织[J].陈洪捷译.高等教育论坛,1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