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传统伦理当代创造性转化的方向问题
2017-04-14李晓龙
李 晓 龙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000)
论儒家传统伦理当代创造性转化的方向问题
李 晓 龙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000)
儒家传统伦理在当代必须完成其创造性转化,这一点是由它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公共伦理之间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在其思想内容的创造性转化方向上,儒家传统伦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努力挖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共通性的价值观念。在其功能作用发挥的创造性转化方向上,儒家传统伦理要弥补现代公共伦理的缺陷,发挥好对私人领域的崇高价值引领作用,发挥好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资源作用 。
儒家传统伦理;创造性转化;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现代公共伦理
一、与儒家传统伦理当代创造性转化方向相关的三要素
儒家传统伦理在当代必须完成其创造性转化,这一点是由它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公共伦理之间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
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儒家传统伦理思想脱胎于帝制时期,曾经维护着封建宗法性社会秩序的稳定。从理论属性上讲,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不是解决社会形态更替的学说,故而在实践上就无法解决近代中国的社会形态更替问题。而历史实践已经证明,唯有马克思主义才能真正指导中国革命取得成功。故而在当代的社会主义中国,儒家政治伦理学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必然要退出主导地位,让位于能够解决中国问题、指导中国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而这也就决定着,儒家传统伦理在当代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与根本方向: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积极挖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共通性的道德资源。儒家传统伦理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退出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表明它在中国文化历史性整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已经褪色。相反,从文化价值层面上讲,儒家传统伦理是中华文化“主干的主干”。其蕴含的丰富思想道德资源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智慧之源、软实力之基,“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1]164。而儒家传统伦理当代的创造性转化的重要使命就是补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
从历时性上讲,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现代公共伦理,但它们的内涵远比源自现代西方、狭义的公共伦理丰富得多。西方现代公共伦理的现实指向只是公共领域,是一种建构在法治思维、法律体系上的道德规范体系,缺乏对于私人领域、个体层面、民族领域、国家层面的关照。西方现代公共伦理极易造成“道德法律化”“道德底线化”等问题,社会秩序基于社会契约、法律条文而缺乏人文关照和道德信仰。而如果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生搬硬套西方现代公共伦理,则在理论上是危险的,实践上是有害的。因为中国有着自己的特殊国情,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多族一统、多元共构的国家,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华优秀传统治国理念,中国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一个共有精神家园,而道德信仰自古就是中国的精神支柱,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必然要覆盖到私人领域、公共空间、国家民族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着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的价值导向就是最好的说明。在中国,道德绝不能滑落到“道德等同于法律文化”的西方现代公共伦理意涵上,道德是一种理想,是一种信仰,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追求。
所以,儒家传统伦理当代创造性转化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条件下、极为强调公共领域的当代中国社会中,发挥好对私人领域的规范作用,发挥好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资源作用。
二、在思想内容的创造性转化方向上,儒家传统伦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努力挖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共通性的价值观念
儒释道共构了中国文化历史性整体,而在此整体中,儒家思想是主干,道家与佛教思想文化精华是两翼。而儒家思想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它的伦理品质,儒家思想的核心因子是它的伦理学,其中又包含了政治伦理学、社会交往伦理学、家庭伦理学;道家与佛教对儒家思想的吸收也主要集中在吸收儒家传统伦理上。
对于当代中国文化而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根”,是“源”,丢不得,忘不得。习近平同志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1]164所以,只有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有牢固的根本,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才有不竭的动力。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成分、中华传统美德主体的儒家传统伦理,则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为民族的发展壮大提供着丰富的滋养。故而,儒家传统伦理是中华文化长河的“源头”之一。然而,儒家传统伦理虽是源头活水,但当代中国文化长河的具体流向却是由今人、今势而不是古人、古势决定的。进一步讲,当代讲儒家传统伦理的前提,是要坚持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
当前,儒学在中国大地乃至国际学界重新成为显学,国内国学热,世界汉学热。这本是中华民族复兴在文化上有所体现的好事。但知识界一些保守主义者(尤其港台学界、北美学界)却因此产生了幻想,鼓吹让中国重走历史上尊孔读经、以儒治国的老路。这种开历史之倒车的观点,绝对是荒谬的、错误的、有害的。 我们更应该站在社会形态更替的高度来审视马克思主义和儒家传统伦理的关系。
清末,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趋向崩溃。陈先达教授指出:“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入侵……儒学中的正心诚意、修齐治平的道德修养和治国理政观念如何熠熠生辉,都不可能避免中华民族被瓜分豆剖的命运。”[2]原因正在于中国“旧邦”的复兴问题,已不是儒家“改朝换代”方案所能解决的,“改朝换代”的政治逻辑是“以德政取代暴政”,其目的不是破坏封建宗法性上层建筑,而是对既成社会形态进行维系。
但近代中国的首要任务是革命,是终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旧制度,是社会形态的根本变革。而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实现这个任务的思想武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是指导社会形态变革的哲学原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是指导人们变革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指导社会形态革命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是立足阶级、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进而指导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求解放的学说;儒学(特别是儒家政治伦理学说)是处理血缘宗法制度下,家庭、家族、“家/国二元体”内部人伦关系的学说,是以道德为标准的区别,而不是阶级区别。因此,在革命任务面前,儒家“修齐治平”的方案已经无法满足时代要求,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则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道路才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
儒家传统伦理在帝制时期维护封建宗法性政权的合理性,这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使然。封建社会的政治现实不能否定儒家学说精华中的思想价值,不能以今天的“落后性”否定当时的“进步性”。儒家传统伦理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是割不断的历史;而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变革中国、发展中国,这是经历了历史检验的事实。这也就决定了今天我们必须努力完成儒家传统伦理的创造性转化,而其创造性转化的实质内容就是要寻求儒家传统伦理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进步性的共同性”。
这种“进步性的共同性”在儒家传统伦理中有诸多体现。儒家传统伦理中的核心价值就是“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合和、求大同”。张岱年先生将儒家伦理概括为“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报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政、笃实宽厚、勇毅力行”[3]231,265十大德性。而这些也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是我们要认真继承和发扬的。
所以,完成儒家传统伦理的当代创造性转化不仅是可能的、合理的,更是有必要的。创造性转化的实质意涵就是要在儒家传统伦理中挖掘符合新时代价值的思想资源。我们反对食古不化,倡导知古通今,倡导对儒家传统伦理进行扬弃,在传承过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例如,我们倡导对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缅怀和尊敬,但坚决反对盲目的、迷信的、宗教仪式性的祭孔运动;我倡导注重国学经典,但反对沉溺于古书和旧事物而对新科技、新文化、新发展不闻不问的“复古运动”。总之,“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1]164。
我们要深入挖掘儒家传统伦理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儒家传统伦理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寻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通性。例如,在当代我们不应再将“孝”简单理解为子女的虔敬(filial piety),而应当把它诠释为“家庭尊重”(family reverence)[4]。孝不应狭隘地立足在感性私人情感上,而要立足在现代社会的理性的“至善”价值要求上,要立足于当代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要立足于亲子关系和谐、代际关系和谐、家庭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的推动,要立足于以家国情怀为底蕴的共有精神家园建构。 再如,在城镇化大浪潮下,孝的意涵也不能再简单停留在传统社会的家庭细胞之内,孝不仅仅是“生儿育女”“养老送终”,而应扩充为一种全社会的公德,去公共生活领域中发挥影响。若要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记得住“乡愁”,若要加强当代公共生活领域的人文关怀意识,孝道就不能丢。让孝文化影响现代公共生活的重要目的就在于:1.让国人重视公共生活参与的同时,同样重视家庭生活,让敬老、爱老成为社会公德,甚至成为某些特殊岗位(如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2.协调中青年农民和农村老人的关系、城镇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使人们保留对“乡土” 的足够敬畏。所以,孝文化应立足于现代生活完成创造性转化,成为诠释“更加亲密和谐”的“善生活”的概念。
三、在功能作用发挥的创造性转化方向上,儒家传统伦理要弥补现代公共伦理的缺陷,发挥好对私人领域的规范作用,发挥好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资源作用
儒家传统伦理与现代公共伦理各有殊异。但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中,二者要融合,儒家传统伦理要补益现代公共伦理的不足。
现代公共伦理的逻辑起点是“在公共领域内维护彼此利益不受侵害”,是为了满足民众参与公共生活时的有序而规范个体的言行,故而它侧重规范“公德”,功能上对公共生活领域(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发挥作用。而作为美德伦理的儒家传统伦理的逻辑起点是个体,先有内圣才有外王,侧重的是个体见贤思齐、成圣成贤,故而它侧重的规范领域是“私德”,功能上对私人领域、熟人社会发挥作用,对个体信仰层面产生引导。这也就为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益确立了可能性与合理性。如何使二者彼此取长补短,这是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更是儒家传统伦理当代创造性转化的方向问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包含对公共空间、陌生人社会的价值引导,而且强调对“私人领域”“熟人社会”“个体”高层次的价值引导与高要求。习近平提出:“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道德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1]159这就说明,社会主义道德不仅要规范公共领域,还要规范私人领域;不仅围绕着利益维护而展开规范,还围绕着社会理想、民族气节而展开规范。
西方现代公共伦理的现实指向只是公共领域,是一种建构在法治思维、法律体系上的道德规范体系,缺乏对于私人领域、个体层面、民族领域、国家层面的关照。
李泽厚先生认为,西方工业文明所造就的现代公共规范伦理,是一种“社会性道德”,是“公德”,“建立在现代法治之上,是现代生活所赖以维持的共同原则、规范、秩序、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5]214,以“自由、平等、人权、民主”[5]214名称出现。西方现代公共伦理调节的不是儒家传统伦理所调节的熟人社会的关系,而是陌生人社会的关系。现代公共伦理的哲学基础是个人自由主义,因而在形式上表现为规则意识、契约法则,因此“它所处理的社会生活中的人的行为和道德特性,与现代法律、政治、经济直接攸关”[5]60。李泽厚先生指出,现代公共伦理他律性很强,自律性不高,现代公共伦理的基本逻辑是“个体第一,群体(社会)第二,私利(个人权利)第一,公益第二”[5]60。现代公共伦理调节人际关系的优点是秩序、公正,但是,其明显的缺点是机械、功利。
现代公共伦理不要求人们达到“成圣贤”的满分,只要求达到“守秩序”的及格分。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西方现代公共伦理只对社会生活中最低限度的义务负责,这一定程度上是和法律所规范的范围重合的,如社区公约、职业道德、服义务兵役等,人们破坏了契约、损害了他利才不道德。“这里基本上是个对错问题,而不是善恶问题。它着重处理的只涉及调整人们行为的客观规则,而与个体的灵魂拯救、终极关怀、安身立命可以无关。”[6]而这就极易造成“道德法律化”“道德底线化”问题,社会秩序基于社会契约、法律条文而缺乏人文关照和道德信仰。
李泽厚先生指出:“现代社会性道德以有条件的、相互报偿的个人权利为基础。”[5]74但是康德讲:“纯粹理性在只凭自己决定意志方面具有充分的根据,道德法则是实践理性自身的形式规定。”[7]428“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和符合这些法则的义务的唯一原则;与此相反,任性的一切他律不仅根本上不建立任何责任,而且毋宁说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道德性相悖。”[8]36可见,道德服从的是实践理性法则,它只对完全出于“至上的善”的理性目的负责,而不应对任何掺杂有功利性诉求的幸福目的负责,所以,道德一个显著特点是不以权利诉求作为前提。
但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下的资本逻辑造成部分人们的权利意识增强、义务意识弱化。一些持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观点的人认为,道德应和法律一样,讲义务也讲权利,而完全不理会道德的自觉实践属性。毫无疑问,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道德等同于法律,取消了道德的风尚引领、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的独特作用。如果人们打着功利盘算来履行义务,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失去了道德价值。陈来先生指出:“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认为个人权利必须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共善。在这样的立场上,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都很难建立起来。”而陈来先生还认为,克服现代公共伦理弊端的“法宝”就是儒家传统伦理,指出儒家伦理“强调社会共同的善、社会责任、有益于公益的美德”[9]18。
所以,如果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生搬硬套西方现代公共伦理,那么在理论上就是危险的,在实践上就是有害的。在中国,道德绝不能滑落到“道德等同于法律文化”的西方现代公共伦理意涵上,道德是一种理想,是一种信仰,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追求。
第一,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中,要以儒家优秀传统美德伦理引导现代公民私德,以此奠定现代社会的道德基础。
私德是公德的基础。一个在家尚且不孝敬父母的人,凭什么让人们相信他会在陌生人社会中讲诚信、守秩序呢?
由于现代社会生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公共性的,于是在形式上似乎和公共秩序和谐相关度更高的“公德”日益被人们重视,而在实质上真正决定着公共秩序和谐的“私德”日渐被人们忽略。但是,一个只对“公德”作出要求而不对“私德”作出要求的社会,是没有和谐运行基础的。
在当代中国,将现代化误判为西化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自由主义学者否定“对于理想道德人格的追求”,而武断地提出“道德法律化”的西式方案。这种做法从理论的科学性和实际效果来看显然不可取。道德是价值观,它的职能在于引领、提升人性和社会风尚,而不仅仅是维护秩序的底线。因此,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中,我们一定要把儒家美德伦理的崇高性、超越性、私德性和现代公共伦理的底线思维、普遍适用性有机统一起来,道德建设既要坚持底线思维、普遍适用原则,更要强调对理想化道德人格的永恒追求。
第二,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发扬儒家传统伦理对自我德性完善的持续性追求。
现代公共伦理旨在维系底线不被突破。但是,“守底线”并不能成为一项“德目”,“求至善”才是道德的灵魂。只有有了更多的好人,才能有好的公共生活;只有人们不断地去追求至上的善,才会有至善的和谐秩序。而“好人”的塑造是以“人性自觉”“持续性人性自我完善”为基础的。
现代公共伦理的两个基石是法律和契约,它只和对错相关,这对于中国当代的道德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悠久、多族一统的国情要求中国的道德建设必须和文化、传统乃至信仰相关,一句话,中国的道德体系要和“善恶”相关。李泽厚先生认为,儒家传统伦理“把个人的‘灵魂拯救’、‘安身立命’即人生意义、个体价值均放置在这个绝对律令之下,取得安息、安顿、依存、寄托”;“它常常显示出人的崇高、尊严,显示出人之不同于动物,不同于仅满足感性快乐、世俗幸福之中的人的‘真正的’主体所在”[5]51,52。显然,在现代社会,这种高标准的儒家传统伦理所发挥的推动个体德性完善、推动崇高人格境界追求的作用正是对现代公共伦理最好的补益,是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
第三,在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要坚持儒家传统伦理的“家国一体”爱国观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西方自由主义信奉“天赋人权”,而儒家传统伦理则主张“家国一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之忧而又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西方文化强调个人利益优先,集体生活建立在利益共同体基础上,建立在权利义务彼此明晰的基础上。儒家传统伦理强调个人义务优先、共同利益优先,集体生活以义务逻辑为原则,突出“自律”,彰显“利他”,强调人与人之间各尽自己的义务,“仁以爱人,义以正己”,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儒家传统伦理的重要思维方式是推扩机制,以己为圆点推己及人,仁又是儒家传统伦理的首要德目,其扩充开来就是“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一个仁人要推己以爱他者乃至天地万物,念利济苍生,以天下为己任,为天下人谋求利益和福祉。而这种义务优先、利他主义的儒家伦理逻辑以及在此基础上儒家形塑的家国情怀,正是维系中华民族多元共构、多族一统的精神保障。这同样是当代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宝贵思想资源。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陈先达.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N].光明日报,2015-07-03.
[3]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4]肖群忠.“传统孝道的当代意义与多元对话”国际学术会议论文述评[J].道德与文明,2013(6).
[5]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己卯五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6]肖群忠.儒家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殊异与融合[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1).
[7]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8]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9]陈来.孔夫子与现代世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薛明珠】
2017-01-24
李晓龙(1989—),男,河南商丘人,博士生,主要从事台湾民间信仰研究。
B222
A
1672-3600(2017)05-0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