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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地位

2017-04-14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恩格斯城市化城乡

陈 燕 妮

(山西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地位

陈 燕 妮

(山西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地位可以从历史贡献和时代局限两方面来探讨。在历史贡献上,它构建了城乡融合思想的基本框架,揭示了城乡融合的发展规律,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创立了研究城乡关系思想的科学方法。而其思想的时代局限则体现在:没有对城乡融合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提到的一些观点有待进一步的思考。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城乡关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城乡融合思想。这一思想既是对空想社会主义城乡结合思想、英国古典学派城乡分工理论的批判、继承与超越,又是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城乡尖锐对立问题反映的结果。作为现实观照下的思想,它既有一定的历史贡献,也存在着相应的时代局限。

一、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历史贡献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思想一经产生,就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了城乡融合思想的基本框架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是运用唯物史观,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如何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同时,吸收了以往城乡研究的优秀成果,科学地揭示了城乡融合思想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这是一个内容翔实、逻辑清晰的理论体系,既包括城乡关系的历史形成根源、现实发展状况,又包括城乡关系的未来发展趋势;既包括城乡对立的合理性、进步性,又包括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的基本途径。在他们的一些经典著作中,可以明确地找到在某些方面相对集中的论述,如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对城乡对立产生的根源问题的阐述;《共产主义原理》中对城乡融合实现目标的归纳;《论住宅问题》《反杜林论》中对如何消灭城乡对立的基本途径的解说。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思想形成的标志,使人们对城市、乡村、城乡关系问题的认识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从而实现了自身的理论价值。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城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其在马克思主义城乡理论中的地位。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具体实践,丰富和发展城乡关系思想的。

(二)揭示了城乡融合的发展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以城乡形态的演变为主要内容,揭示出了城乡融合的基本规律和具体规律。

1.城乡融合体现的基本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用唯物史观分析城乡发展的规律,并指出城乡关系发展的未来趋势是城乡融合。他们认为,城乡形态的发展变化过程经历了城乡同一—城乡分离和对立—城乡融合三个阶段。城乡发展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是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无论哪种社会形态,城乡关系的变迁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首先,城乡发展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城市从农村中孕育产生。但因生产力发展不充足,在城乡关系上就表现为城乡的分离与对立,而要化解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还需生产力不断向高水平发展。城乡关系一旦建立后,便成为客观的社会存在,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运动变化的演进规律。其次,城乡发展的演变并非只是一种纯自然的现象,它还与人的行为、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等深度关联,是一个人与之相互动与创造的历史过程。城、乡、城乡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及其相关要素建构的文明成果,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因而城乡关系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一旦普遍建立,其政策制定和思维方式就会倾向于特定的受益支持人群。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生产资料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城乡发展就向着有利于资本家以及城市人口的利益来延续,所以实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资源和利益分配关系。我国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城乡关系在本质上是平等关系,这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不断得以体现。当然在我国现阶段也存在着诸如城乡差距、市民与农民共享公共利益事实上的城乡不对等关系,但我们要认识到,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障碍,利益协调困难,工业化的发展程度不够都是造成其不对等的因素。当前我们正在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消除这种城乡不对等的情况。

2.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规律

从马克思、恩格斯对城乡融合趋势的论述和当前世界城乡发展的经验来看,城乡走向一体、走向融合的过程中,还体现出一些具体的规律。

(1)城市化发展的规律。城市在城乡发展的历史舞台中,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是焦点,是主角。一部城市发展史几乎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首先,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城市产生、城乡对立发展的根源中,分析了工业革命在城市发展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人口的聚集以及城市发展正是这种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从世界城市化的历史经验来看,城市化发展水平确实要与工业化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城市化是在一定动力推动下发展的,而工业化就是这一动力所在。工业化每有一次变革,城市化就会大踏步向前推进一步。英国作为工业革命最早进行的国家,其城市化的进程非常迅速,一大批城市快速成长起来,成为最早完成城市化的国家。1850年前后,英国的城市人口就已超过乡村人口。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80%,基本上实现了高度城市化。德国、法国以及美国等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尽管在时间上各有差异,但都是在工业革命中随着人口、资本、工厂的迅速集中而形成的。而到今天,主要发达国家正在经历着第三次产业革命,信息化推动城市化的发展时期,这使得这些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向更高方向努力,从原先的关注人口数量和城市数量转到人口布局、城市文化等方面。从发展的速度来看,工业化加速发展时,也是城市化高速发展时。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发展带有很强的被动性,似乎没有工业化作基础。如作为葡萄牙殖民地的巴西,最初城市是在服务于殖民经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由于内外环境的不同,在实现城市化的时候,表现出城市化超前于工业化的发展。这是否就能否定这一规律呢?其实不然,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走的是一条城市化与工业化不协调发展的道路。尽管现在这些国家城市化率很高,但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城市管理混乱、大量贫民窟的存在、疾病横生、犯罪率持续升高等,这些现象不断侵害着城市的发展空间,影响着城市和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无法发挥其应有的集聚效应。所以,从根本上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在于要处理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系,通过政策使工业化和城市化适度同步发展。其次,大城市优先发展的规律。在城乡关系发展中,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城市的先导作用,特别是大工业革命时期,高度认可了城市发挥的巨大作用。在城乡发展中,城市无疑是工业发展水平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而他们强调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和辐射效应。城市发展使各种要素都集聚在一起,使其可以在城乡间自由流动达到有效配置;城市发展还使其功能由最初只在经济方面发挥作用转变为包括经济在内的政治、文化的中心;城市发展也使交通发达,商业繁荣,地域局限性逐渐消失,形成世界市场;城市发展对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也起了带动作用,同时通过人口的流动把城市文化传播到农村,提高了农民的素质。由此可以得出,整个人类社会因城市的发展而彻底改变。因而,各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优先发展大城市。这不仅是文明的标志,也是富裕的象征。大城市发展会使这一国家在全球的经济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如纽约不仅是美国最大的商业贸易中心,还是世界最大的经济、贸易、金融中心。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还有中国香港等城市,都在对本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2)城乡互动发展的规律。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城市从乡村中产生,并成为乡村的对立面与乡村并存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市与乡村之间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在初期阶段,城市依赖于乡村而发展,处于弱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城市逐渐成为城乡发展舞台上的宠儿。乡村在这一过程中渐渐沦为为城市提供廉价劳动力和工业原料的输送地,为城市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的积累。但马克思、恩格斯也看到了城乡要协调发展,才可以实现城乡的最终融合。马克思、恩格斯阐述实现城乡融合的目标时,非常明确地多次提及“把工业与农业结合起来”。城乡经济互动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要使工农业有机地结合,才有可能缩短城乡之间的距离。除此之外,城乡互动还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人口的自由流动。从国外城乡发展的情况来看,也证实了这一点。如在一些城乡发展比较发达的国家,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即出现了人们由大城市向人员松散、环境优美的郊区或乡村迁移;很多工厂企业也相继离开城市向城市边缘和乡村转移的趋势。“逆城市化”现象原因之一在于大城市出现拥挤、环境恶化、就业困难、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大城市要发展,乡村也要随之发展的现状。二者必须同步发展,否则的话,偏离城乡互动发展的轨道,则会带来后患无穷的后果。

(3)“科学技术”在城乡中应用的规律。在论述如何消除城乡对立,缩小城乡差别时,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地分析了科学技术对城乡发展起到的巨大影响作用。恩格斯在致爱德华·伯恩斯坦的信中指出,电工技术革命是一次巨大的革命。“电的利用为我们开辟一条道路……这一发现使工业几乎彻底摆脱地方条件所规定的一切界限,并且,使极遥远的水力的利用成为可能,如果在最初它只是对城市有利,那么到最后它终将成为消除城乡对立的力的杠杆。”[1]556“蒸汽机、现代化的机器、大规模的殖民、铁路和轮船、世界贸易……把每个人的生产力提高到能生产出够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或六个人消费的产品;那时,城市工业就能腾出足够的人员,给农业提供同此前完全不同的力量,科学终于也将大规模地像工业中一样彻底地应用于农业。”[1]460这一发现告诉我们,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蒸汽机、电的发明和使用使城乡产生矛盾对立起来,另一方面,这也与科学技术的使用不足,即生产力还不够发达有着必然联系。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指出城乡融合目标的实现一定要利用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今天,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以内容丰富、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信息网络把城市的优越的东西延伸到农村,通过信息网络提升农民掌握科技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因此,今天我们更要重视科学技术,通过“科学技术”的支持,尽快“缩小城乡差别”。

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城乡发展的普遍规律以及具体规律,直到今天仍然是适用的,因而是必须遵循的。

(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

作为当代世界上最有影响、最具生命力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周密而完整的。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中有很多地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分析城乡变化发展的过程。他们指出城乡对立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生产力水平不够高的体现,当然也预测了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将是城乡融合实现的物质条件,目前城乡发展的实践印证了其唯物史观的科学性。第二,丰富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论述。人的发展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样贯穿于城乡发展的全过程。人是社会中的人,城乡发展属于社会发展,谈论城乡问题一定是绕不开人的。因而,马克思、恩格斯提到城乡发展导致大批农民挤进城市,进入工厂劳动。他们对工人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生产工具的使用和依赖,使劳动和人被分割。工人成为机器的附庸、冷漠的人和道德低下的人等。他们的发展是不自由的、片面的、畸形的。当然,他们也预测到在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后,城乡发展的高级阶段即城乡融合阶段,人会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并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条件、途径和措施作了详尽地说明。第三,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工人阶级一方面受资本家的欺压和剥削,另一方面在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感染和熏陶下,社会意识觉醒,认识到自己的力量,逐渐成长起来,最终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

(四)创立了研究城乡关系思想的科学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和研究城乡关系,形成城乡融合思想的过程中,突破了以往学派在此问题研究上的局限性。空想社会主义者尖锐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城乡关系,但他们屏蔽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只是从道德层面上设计城乡关系的未来容貌,感性地提出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向往。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城乡关系的一些现象,并总结出了相关规律,但他们对资本主义的本质认识不彻底,或者说带有时代局限性,认为资本主义是永恒不变的社会制度。因而尽管他们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可取性,但未突破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其方法论上都滑向了唯心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批判地继承了这两大学派方法论的基础上,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思想的科学方法。

1.坚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马克思、恩格斯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出发,立足于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德国等城乡发展的情况,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中研究城乡发展的产生、形成和现状。他们认为生产力发展是导致城乡对立产生的根源,同时认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城乡走向融合的充分必要条件。在坚持尊重城乡发展自身规律的基础上,也揭示了人类活动的能动性,指出社会制度对城乡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即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使城乡对立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要想消除城乡对立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告诉我们,在城乡发展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城乡发展的规律性,又要根据不同国家的国情,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政策,这样才可以寻找到好的实现路径,城乡发展才能扎实有序地推进。

2.坚持辩证的分析方法。作为辩证法根本方法的矛盾分析法,通过分析矛盾着的事物双方的相互运动,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及其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城乡关系及其衍生的各种关系时始终坚持用矛盾分析法,为未来实现城乡融合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城市和农村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矛盾体,作为人类居住的空间形态来看,不是城市就是农村。二者又是相互依存的,城市诞生于农村中,其发展也离不开农村。城市因有农村而成为城市。但是二者的经济利益长期处于对立和冲突中,城市越快速发展,农村越衰败落后。城市的发展是建立在对乡村的剥削与掠夺基础上的,并且造成了人的异化。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他们认为城乡的分离和对立是城乡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也孕育了积极的因素,城市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使周围的农村也受益,农村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当然,农村内部也孕育着城市工业的萌芽。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与乡既是矛盾和对立的双方,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城市和农村能够在发展中既保留城市的高度繁荣又保留农村的舒适与自然,即马克思、恩格斯提到的城乡融合。这是矛盾的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结果。

3.坚持系统分析的方法。系统分析法就是在分析一个事物时,要从整体上来把握,关注整体与部分、部分之间以及整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分析和研究事物,揭示事物的发展演变的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从资本主义国家城乡发展的实践出发,首先把城乡发展放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去考察,他们认为城乡关系是整个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关系,城乡关系的变化可以改变整个社会的发展。其次,他们也分析了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和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如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系统,城市内部、乡村内部、城乡与整个社会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科学揭示了影响城乡系统发展的根本原因以及规律。这推动着城乡发展不断地由欠缺、不足走向完满。

4.坚持实践分析的方法。马克思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不同,就在于他们从现实的经验出发,而不是凭空从思想上构建理论体系,从“批判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它始终站在现实的基础上,从社会实践出发来解释理论的形成。“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295从根本上讲,社会发展本质上是一个实践问题。所有社会领域进行的活动都是有意识的,所有目标的实现都是通过人们的活动实现的,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3]564。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必然性必须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来开展。他们深入基层社会,考察英国、德国等国家城乡发展的现状,关注工人的生活状况,积极参加各种斗争与革命,从当地资本主义城乡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其发展的内在本质,并从实践中推断发展的趋势。所以他们的理论来源于实践,他们的城乡融合思想并非是空洞的,是科学而有操作性的。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来研究城乡发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4]410。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对城乡关系的分析和研究是多视角的,从不同角度分析和研究城乡发展使用不同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城乡发展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的多种方法给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城乡问题的科学指导。

二、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时代局限

马克思、恩格斯是在批判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城乡融合思想,虽然在许多领域的创新超越了前人,但是,处于19世纪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结构较为简单的情况下,其研究在某些方面仍没有超出历史条件的限制,就今天的城乡发展来看,还存在着一定的时代局限。

(一)没有对城乡融合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

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正值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时期,这时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这一成就的取得是建立在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剥削和残酷压榨的基础上的。因此,他们主要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把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和建立理想社会作为时代任务。这一时期的任务决定了他们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目的是为了从经济发展中寻找规律,以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没有将城乡关系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研究。

马克思对城乡关系的研究,只是散见在他的各个著作中,并没有进行集中的阐述。在他们的众多著作中,对城乡关系问题的研究比较多的集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论住宅问题》《反杜林论》《资本论》中。在这些著作中,对城乡问题的论述也是夹杂在其他内容中进行的,而且也只是某一方面的阐述。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主要是在正面阐述唯物史观以及科学共产主义理论,同时批判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及其根源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探寻城市出现,城乡分离的根源;而《论住宅问题》是恩格斯在住宅问题上批判蒲鲁东主义小资产阶级的错误观点,阐明无产阶级必须夺取国家政权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为解决住宅问题创造前提社会条件。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无法解决住宅缺乏问题的,只有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消灭了阶级差别,消灭了城乡对立,使住宅和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并就如何消灭城乡对立提出了基本途径。即便是在这些著作中,对城乡问题的论述也不是很多,以至于今天我们在“回到马克思”中,去追寻他们的观点时,仍然是带着一种挖掘、整理的态度进行归纳、总结。也因为这一内容的零散,所以学者们对其整个思想体系的把握仍然是很缺乏的。当然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整个构成,基本内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就更没有作出一个系统的阐述。

(二)马克思、恩格斯提到的一些观点有待进一步的思考

毋庸置疑,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指导并不意味着照搬其结论与具体措施。首先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来到人世间,也和别人一样,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现实世界。他们感受到的也是已经存在的精神天地,他们接受的也是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所以他们的思想一定是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定的。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他们当时处于资本主义时期,研究的是当时社会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出现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他们研究的是英美等欧洲国家的情况。

目前,全球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设想已有重大差别,各个国家城乡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特殊性,不能照搬。任何具体的措施都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从今天来看,对于他们提出的一些观点以及探讨实现城乡融合的某些具体措施和途径还需进一步的思考。

思考之一: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伴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就已经消灭了城乡对立和差别,共产主义社会达到了城乡融合。但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已经是公有制社会了,但只是消除了城乡间的对立性质,即城乡之间成为平等的关系。城乡差别与城乡矛盾仍然存在,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消除这种差别与矛盾。因为城市和乡村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二者的差别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同时,我们也会看到,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高度城市化,城乡差别越来越小。如英国现在家庭拥有电视机比率、自来水的使用、入学率等方面在城乡人口中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还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在城乡间实现了无差别的全覆盖。现代的城市生活方式和文化已经深入到英国城市和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作为私有制性质的国家,英国城乡的高度融合以及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都值得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实现城乡融合的制度条件进行再思考。

思考之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城乡未来发展的趋势是城乡融合”的命题,是从城乡发展的方向来谈的,也是从规律的角度来谈的,属于宏观的、粗线条的论述。但是在城乡发展的进程中,还有另一个划分标准即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高低与否也体现着世界各国城乡的发展程度和趋势。这个标准是从城市的产生、发展和推进程度的角度来划分的。从时间上来说,世界城市化进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5]3:一是工业革命前城市化发展阶段,二是工业革命后世界局部城市化发展阶段,三是世界全球城市化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城市化发展是建立在传统农业基础上,这时农业比较发达,手工业和商业很少,因而人类这一时期的城市化进程是非常缓慢的。第二阶段是在早期工业化基础上的世界局部城市化阶段。这一阶段工业化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口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占有更多空间,人类真正进入到城市化发展时期。但是因其只是发生在一些局部地区,所以,城市化速度并非很快。第三阶段是从二战之后到现在。这一时期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人类从此正式进入了繁荣的城市时代。可以说,从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来研究,每一阶段会有不同的特征,也会有不同的问题需要解决,认识这些特征和问题可以为各国城市化正确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基础。由于城市化速度过快或过慢都可能影响到其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而从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速度来研究,也可以为各国城市化发展速度作参考。

思考之三:在实现城乡融合的途径和措施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了较为丰富的论述。但是从当前世界各国城乡发展的情况来看,还有一些措施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注意到的。如政府在城市化中应起到调控引导的作用,公众参与以及重视法律在城市化发展中的规范作用等。首先,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社会大变革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如三大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的合理布局、区域协调发展等。这必须要有政府的适度调控和引导,城乡才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原因是城市人口的聚集,客观上会造成很多公共问题的存在。大量人口的集中居住,在加大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集中排放污染等社会问题,这些需要政府出面协调才可以解决。过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由于放任自流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各种“城市病”,但后来政府进行各种政策干预,甚至有的国家政府直接参与到城市的发展和改造计划中去,有效缓解了各种社会问题。因此,要实现城市化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必须在城市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方向、城乡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次,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城乡各项举措的发展都与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尊重民众的意愿,吸纳公众参与决策,发挥其主体的作用是城乡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为代表揭起的田园城市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和日本的“造村运动”等都在公众参与的情况下,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动力,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他们成功的经验表明,在城乡协调发展中,要充分保证社会民众的讨论、参与和支持,这是一项社会全民推动的运动。再次,无论哪个国家想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都离不开相关的法律规范,都要通过立法,为城乡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与行动方向。在二战之后,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法律在城乡融合中的规范和调节作用。英国制定了《城乡规划法案》,后来的实施很成功,它明确了区域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与规范,从而理顺了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关系。日本相继出台了《国家首都区域发展法》《新工业城市建设法》《全国综合发展规划》等法律和法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由现在城乡不平衡发展到城乡协调发展,把整个国家资源由城市向农村倾斜,涉及内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关系,这一过程必须要依法进行。

上述所提到的这几点途径,马克思、恩格斯都未充分关注。尽管他们也注意到了规划问题,但是他们的重点在于批判资本家追求利润、剥削工人方面,并非从政府的这个角度来谈,而民众的参与和法律的规范作用这些措施马克思、恩格斯确实未能涉及,因而,在探讨城乡融合实现的途径方面还给我们留下了思考的空间。

综上所述,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看,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与他生活的历史时代密切相关,与我们今天的城乡发展理论相比存在着差异。但就其整体和实质来说,其思想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他们指明的方向是正确的。在他们没有经历现时代的情况下,我们也无须苛求他们的城乡融合思想与现代的城乡理论相一致。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就是与时俱进,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仅止于理解和说明马克思主义,更要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并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仍是当前我们研究和探讨城乡关系发展问题的理论立足点和出发点,对我们今天研究城乡一体化起到指导和启示作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新玉言.国外城镇化比较研究与经验启示[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李维乐】

2017-01-26

四川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理论演进与新常态”(编号:SC15B049)。

陈燕妮(1980—),女,山西中阳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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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600(2017)05-0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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