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升级版:“+资本市场”
2017-04-14
当前,“互联网+”已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政策陆续在全国各个省市实现落地。简单来说,“互联网+”就是在中国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工业生产产能过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氛围下的一个“新常态”经济产业发展概念,鼓励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
“+资本市场”的概念
事实上,当“互联网+”遍地开花之后,国家必须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有可退出机制才能让整个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有序地往前发展。在这情况下,“+资本市场”可以提供一个完美的后续发展及退出机制。因为企业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如果缺乏资金支持的话,企业的发展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传统的银行贷款已经不足以支持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产业发展。而现在国内的情况是:属于“轻资产”及在初期普遍亏损的纯粹互联网企业压根儿没有在境内上市的机会(新三板除外),这些企业只能去境外,尤其是美国上市,导致大量的国内优质资产流失到外国。
另外,为什么是“+资本市场”而不是“资本市场+”呢?因为“资本市场+”的概念跟“互联网+”的概念不一样:“资本市场”不可以作为主体。“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的目标是为了摆脱经济下行、加快整个国家实体经济的产业转型为主,是一种推动经济的主要动力。“资本市场”的主要作用是当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通过杠杆的原理将企业的发展加速的一个平台工具,即是国家经济的加速推动器,其融通的资金主要作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或并购的资本使用,因此称为资本市场。简单来说,资本市场是通过对收益的预期来导向资源配置的机制。所以“+资本市场”的主要目标是支撑“互联网+”政策的实行。反过来讲,如果“+”号放在“资本市场”后面的话,实体经济被边缘化,国家的经济就会迅速走上泡沫之路了。实际上,支撑资本市场往上发展是要靠实体经济去推动的,所以可以说,“互联网+”及“+资本市场”有着互补的关系。
“互联网+产业+资本市场”的实质操作建议
一个资本市场板块的成熟与否取决于企业及公众的参与度到底有多少。事实上,新三板的出现是为了提供一个资本市场平台给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但是因为新三板本身对企业的业务性质没有针对性,所以上市条件并没有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来量身定做,导致有些互联网企业在成立初期并不能申请挂牌上市融资。以P2P行业为例,企业在成立初期就要不断“烧钱”,花费高昂的获客成本来获取客户数目。从现在新三板的上市规定来看,企业要有两年的运营历史才达到最低上市要求,这等于把P2P企业挡在门外。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特点都是前期投入相对比较大,到了拥有一定的会员数目后才可以体现利润。新三板的上市要求并没有考虑到互联网产业的独特模式。
有人说,新三板的概念是拷贝美国三板“OTC”市场的运作模式的。但OTC市场容许企业在没有运营历史下提出借壳甚至以递交S-1表的方法直接申请上市,这种政策让美国的互联网及中小微企业在企业成立初期有极佳的上市融资机会。另外,OTC市场的交易功能和主板无异:公众可以通过自己的股票账户自由买卖OTC的股票,而新三板则暂时不具备这功能。这也间接说明为什么美国很多的互联网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年轻人的创业意欲都可以梦想成真。
随着国家决定了大力发展“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方向,资本市场是必需的配套。在目前的情况下,要么把新三板的上市规则放宽,要么另外成立新的互联网资本市场板块来解决互联网企业成立初期上市融资困难的问题。不然的话,“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加强新三板功能等政策都无法长远成功落地,让中小微企业真正得益。
中国领衔创立亚洲交易所甚至世界交易所的大胆设想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带一路”及亚投行的初步成功,可以往更高的层次进发:利用“互联网+产业+资本市场”的宏观概念去提出成立亚洲交易所,甚至世界交易所的创新政策去主导亚洲甚至世界经济。因为“一带一路”里边包含着无穷无尽的互联网商机,如何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城市在短期内达到“经济一体化”更加需要靠互聯网来帮忙完成。在此情况下,成立亚洲交易所甚至世界交易所的思路更加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