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
2017-04-14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12期
12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就<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的函》,要求各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在2015年度财政部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并多次邀请企业、咨询公司和高校等各方知名管理会计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的。
征求意見稿中的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由6项概括性指引和16项工具方法指引组成,内容涉及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和其他领域。其中,战略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1项工具方法指引;预算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1项工具方法指引;成本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4项工具方法指引;营运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3项具体工具方法指引;投融资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2项工具方法指引;绩效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3项工具方法指引;其他领域包括2项工具方法指引。各管理会计领域的其他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将根据财政部的工作计划和实务需要不断制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