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画中的农民形象表现探析
2017-04-13赵清乐
□赵清乐
(凯里学院艺术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油画中的农民形象表现探析
□赵清乐
(凯里学院艺术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农民题材在我国油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在油画中展现农民形象有助于反应真实的农村生活和农民的状态,帮助人们了解农村和农民的现实状况。本文就我国油画中农民形象的历史发展情况以及油画中的农民形象表现手法和形式进行具体的探析。
中国油画;农民形象;表现手法
1 中国油画中农民形象的历史回顾
中国油画艺术主要出现在清末时期,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将油画艺术传到中国,受到中国上层阶级的追捧,盛行一时。中国油画发展的早期主要是为上层阶级服务的,因此并没有出现农民题材的油画。直到上世纪30年代,到出过留学的学者开始关注到农民题材,并在油画作品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农民形象,比较著名的有常书鸿的《敦煌农民》、吕斯百的《四川农民》以及王悦之的《弃民图》等[2]。这一时期油画艺术中的农民形象主要表现出来的特征为衣不遮体、穷困潦倒,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以及战争带给农民的伤害。建国初期油画艺术中农民形象开始出现了变化,这一时期主要反映的主题是建国后的环境变化,带有革命浪漫主义特征,以张彤云《髙唱革命歌》、孙滋溪《天安门前》等为代表,社会主义时代感较强,幸福感和阳光感更加明显。文革时期是历史发展的特殊时期,这一时期的艺术创作带有十分明显的政治色彩,并且出现了夸大的特征,因此这一时期油画艺术中农民形象开始脱离了现实,画中的农民衣着光鲜,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走向了国际发展道路,大力吸收外来先进的文化,实现“走出去”策略,许多文学艺术实现了新的发展。油画艺术也同样如此,大量的希望绘画艺术走进中国,给中国油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画家们的思维受到了启发,开始走向了多元发展的道理。油画中农民形象的表现受到也开始更加多样化,比较重要的代表作品有《在希望的田野上》、《爷爷的河》等。
2 油画中农民形象的表现手法分析
首先,对于写实主义油画来看,油画中农民形象的表现手法主要采用的是写实的手法。以郑艺的作品《眺望新世纪》为例。该作品中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北方农民,站在田间仰望天空,真实地反映了新时期的年轻农民,在时代的发展中对于未来的迷茫,以写实的手法表现出了农民复杂的真心世界。王宏剑的油画作品如《阳关三叠》、《春之祭》、《奠基者》等,采用的也是写实的手法。作品中没有采用鲜艳的色调,而是以冷灰色调尾骨,语言朴实无华,更加能够渲染农村氛围,带给欣赏者更多的震撼[3];其次,就象征主义油画作品而言,其所展现的农民形象表现手法以具象写实手法未主。象征主义油画中,艺术家们根据自己对问题的角度和社会现实进行创作,因此受地域、经历等的不同,油画作品中展现的农民形象也各有不同。如作品《村长》刻画的农民形象就是以为穿着黄色大棉袄,内里搭着衬衫,系着红色领带,一只手抽烟一只手插兜,面带微笑的农民形象。这里表现的明显是农村领导的形象,衬衫、领带给画中的农民增添了不协调感,让人感受到画家的诙谐幽默。这里也可以看出,象征主体油画作品的表现手法既写实,又带有一定的表现主义特色;最后,就古典主义油画作品而言,古典主义关注中国的传统文化,色调以红色和黑色为主,构图重视对称,将未灭主体、写实主义手法相结合,代表作有《山里的媳妇》、《东方红》等。
3 油画中农民形象的表现形式探析
油画作品中展现的农民形象受画家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现实的客观主义影响,根据时代的不同,油画中展现的农民形象也各不相同。可以看出的是,油画中农民形象的展现均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通过对油画中农民形象的剖析,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当时社会的问题或者而进步情况。当然,不同的画家在作品中所采取的绘画视角也是不同的,这也影响了油画作品中农民形象的展现。如罗中立画家对农民保持着深沉的敬仰,因此他的作品中大部分突显了农民的憨厚和质朴。宫立龙立足于农民的生活现状,作品中更多的是对现状的深思和反应。如他的作品《新潮》中,两个农民相约跳起了摩登舞步,可以看出农民开始向往城市的生活。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同时期、不同角度的油画作家在作品中关于农民形象的表现方法和形式各不相同。但是我们可以发现的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精神状态出现了不同的变化,要求画家在绘画过程中更加结合农民的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表现手法,从多个角度对农民形象进行刻画。
[1]张永红.中国油画中农民形象的分析[J].大舞台,2015,(06):5-6.
[2]曹多军.浅析新写实主义油画中农民形象的表现[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2):73-74.
[3]刘渐郡.时代的缩影——浅析二十世纪中国乡土油画中的农民形象[J].大众文艺,2012,(07):65-66.
1004-7026(2017)02-01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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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