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研究
2017-04-13□李前
□李 前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安徽 合肥 231500)
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研究
□李 前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安徽 合肥 231500)
长久以来,各国致力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实现公众的需求,但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相对缺乏完善的设备,在资金投入方面水平较低,从而城乡差距较大。要想缩短城乡差距,不仅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更主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实现创新研究,迎接更大的挑战。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创新
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但在基金管理方面与之不相协调,农村社保制度的实施也会受影响。要深入探寻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路径就要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三大制度方面深入探索创新。从三大机制建设起步到后来的不断发展完善,在多个方面同时面临着巨大的利益分配问题的压力。综合全面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应以扩大覆盖面积为核心目标,让更多的农村人民享受到福利,而不是形式上的全面覆盖。
1 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运行障碍
目前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运行存在多方面的障碍,包括预算管理机制、收入征管机制、投资运行机制、发放机制、监管机制等。具体分析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预算管理机制相对不够独立,造成农保基金收支不明确,管理效果也不甚理想。在此方面想要创新发展,最好的方法是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管理系统,这样以来便可以解决预算管理的成本高而效率低的问题。
1.2 经办机构不配套导致发放机制不够完善
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基层经办机构力量十分薄弱,操作以手工为主,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保障。在农民养老保险的推进中,基层管理人员力量薄弱,机构设置不完善导致难以满足经办业务的实际需求。这一系列的不完善机制无疑给农村社保基金挪用、乱用创造了条件,农村社保政策的执行力和效率都受到了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在2209个县级市中有1267个建立了经办机构,占57.4%,在29378个乡镇中只建立了4137个经办机构,仅占14.1%,而县(市、区、旗)、乡(镇)和行政村是主要经办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三级机构。
2 农村社保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我国国情制约政府对农村社保管理的投入
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保基金的投入和管理受到基本国情制约,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人口更多、农村面积更广阔、地区差异也较大。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一步到位和城乡一致。农村社保基金管理不仅有正式制度还有非正式制度,这两种制度的冲突会阻碍农村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而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的维权意识薄弱,知识水平有所欠缺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民就更加难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
2.2 农村社保基金缺少独立健全的投资运行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的运作主体是县级农保机构,投资的主要方向也具有局限性,表现为投资渠道狭窄和投资品种单一,另外不可忽略的问题是缺少独立健全的投资运营体系。正是因为相关人员能力较差、经营手段落后,导致农村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低,统计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社保基金平均年收益率为3%左右
2.3 政府补贴的压力与日俱增
近年来,国家调整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尽可能的增加覆盖范围,向全面覆盖的方向不断努力,而为了在多轨制、碎片化、低统筹层级的客观约束下更快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政府补贴的支出规模就要不断扩大。但是“摊大饼”式的补贴方式也摊薄了各个地区的农村社保基金,再加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其他的财政补贴,农村社保基金分到的“饼”就相对薄了,尽管随着多年的改革资金来源单薄已经有所好转,但在很大程度上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3 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改革路径及对策
3.1 创新改革路径形成大一统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
解决公私部门的差别是创新改革的前提,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是一个复杂、系统的问题,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改革是另一大难题。解决城乡差别是创新改革的核心问题包括解决城居保和新农保之间的差别以及城职保与城居保、新农保之间的差别。扩大政府补贴的规模和能力是缩小城乡差别的核心,许多解决方法表面上看似操作性强,但摊大饼的财政投入方式是政府财政补贴的一大弊端。从长远看,最根本的方法还是建立大一统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每个人都设立个人账户,不论是城乡还是公私部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所缴费用均划入个人账户,这样政府可以把财政补贴从大规模的支付端转移到具体的个人的账户缴费端,这样能更好的实现社会保障的效果。
3.2 构建农村社保基金的多支柱体系,完善政府补贴的分配机制
特点、定位与功能各异的若干养老机制是一个社会养老体制的核心目标,从而去保障社会上不同特点的老人的养老问题。在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了三支柱体系,即强制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2005年世界银行又补充了两支柱为一般性政府补贴和家庭养老,到此为止“五支柱体系”已经形成,也成为各国养老体制的架构模式。我国的决策部门也认识到我国养老体制的特点,做出了较为创新的改革,比如在企业年金制度实现职工养老上,采取鼓励态度政策也日益增多,也为商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开拓了空间。对于区域不平衡问题和特殊群体(失地农民、农民工等)的补贴问题,应该由一般性政府补贴来有效的解决。在整个养老保险向个人激励转型的大背景下,主管经办机关与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要结合起来发展而不能相背离。
3.3 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监管体制
基金投资的安全有效不仅要从金额上保障同样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监管体制上需要建立完善,只有监管机制的高效率运行才能更好的防治社会保障基金的挪用。另外就是要预测出外部环境存在的金融风险与危机,才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做到以下两方面:保障受托方在合乎法律法规上对社会保障基金做到严谨的风险最小化控制,这种投资组合对受托方实现无限责任制。另外是强化委托方多元化监督与管理,对投资工具的选择在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要有明确规定,基金的运作更要有强硬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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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7)02-0055-02
:F8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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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2.036
李前(1973.10-),男,籍贯:皖舒城县,学历:本科,现工作单位: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有职称: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保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