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解析
2017-04-13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解析
2016年1月,国家煤监局启动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修订工作,通过征求各地煤矿监察、监管部门,煤炭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经多次论证修改完善,2017年1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于2017年7月1日起试行。相比旧版本,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有许多新变化、新特点:
1.依据明确
在《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均对煤矿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有明确要求。
比如《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改革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关口前移
新标准将原有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名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重要的调整是新增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部分。“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这给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指明了道路。
新标准研究提出了在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具体方法,并将其和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形成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实现了对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量化考核。
3.标准提高
(1)仅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2)单项评分和入井人数要求严格。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 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 0 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 0人。
(3)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4)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5)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
(6)提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5方面工作要求,增设了7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内容。
4.覆盖全面
(1)考核内容涵盖了煤矿井上井下所有工艺环节。
(2)考核覆盖了矿井所有人员:尤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主要责任人和实施者为矿主要领导(副总工程师以上约15人,各矿存在差异)。
(3)考核方式由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变为现场考核全覆盖,实现10 0%。
(4)检查考核单位负有对本单位考核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煤矿进行后续动态抽查的责任,在第一年完成申报等级煤矿现场考核工作后,在3年有效期内的后续两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
5.现状反映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按照新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已有成果的测定,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反映煤矿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考核组只对考核当时的情况负责,其他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责任都在煤矿。为了落实此项要求,国家煤监局制定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矿长承诺书、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场考核告知书,明确煤矿责任。
6.考核更严
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
7.激励到位
国家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大对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支持力度,制定了5项激励政策:
(1)进行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一级标准化煤矿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
(2)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时,一级标准化煤矿的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 0%。
(3)停产煤矿复产验收时,优先对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进行验收。
(4)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5)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一级标准化矿井名单,作为煤矿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