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生产关系范畴的形成
2017-04-13彭五堂
彭五堂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论马克思生产关系范畴的形成
彭五堂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生产关系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核心范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一系列思想转变逐步形成的。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发现了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决定作用,并发现了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私有财产,完成了社会观上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马克思通过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揭示出私有财产的本质是不同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具体和历史分析,最终提炼出生产关系范畴。
生产关系;市民社会;私有财产;唯物史观
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核心范畴。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这一范畴的演变和形成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42年到1843年,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国家学说,“发现”了市民社会;第二阶段从1843年到1844年,马克思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揭示出私有制(私有财产)的本质是一种经济关系;第三阶段从1845年到1847年,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历史分析,最终提炼出生产关系范畴。
一、“发现”市民社会
从源头看,马克思生产关系范畴源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在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中,市民社会是法或权利由抽象到具体演进的第三个环节、也是最后环节——伦理的一个阶段。在市民社会之前的阶段是家庭;在市民社会之后的阶段是国家。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实质上是以利己为目的,以交换为手段而形成的一种相互依赖的社会组织。黑格尔进一步认为,市民社会体现的是个人的特殊利益,而国家才代表普遍利益。因此,国家是比市民社会更高级的阶段,市民社会是由国家规定的,它必须以国家为前提,也就是说,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他指出:“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虽然它的形成比国家晚。其实,作为差别的阶段,它必须以国家为前提,而为了巩固地存在,它也必须有一个国家作为独立的东西在它前面。”[1]
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对马克思产生了很大影响。马克思最初的一些评论性文章都是以“理性国家”为其论说基础的。如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就认为“国家应该是政治理性和法的理性的实现”[2]。然而,一当马克思接触到社会现实,就发现黑格尔的观点站不住脚。1842年10月到1843年3月,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其间遇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使他深切地感受到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与普鲁士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第六届莱茵省议会通过的《林木盗窃法》无视中世纪以来贫民一直在贵族和地主领地上采摘野果和拾捡枯枝这一长久习惯,粗暴地把上述行为定为盗窃罪。莱茵省议会作为立法者,完全站在作为少数有产者的贵族和地主一边。马克思抨击了这一法案,他愤怒地指出:“私人利益的空虚的灵魂从来没有被国家观念所照亮和熏染”[2]261。这也让马克思第一次意识到,不是什么“理性”原则,而是市民社会中有产者的经济利益才是法律的真正决定因素。
此后不久,《莱茵报》记者报道了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农民的贫困境况,并指出政府对此态度冷漠。莱茵省总督指责该报道歪曲事实,要求《莱茵报》作出解释。作为回应,马克思写下了题为《摩泽尔记者的辩护》的系列文章发表在《莱茵报》上。在文章中,马克思深入分析了普鲁士官僚制国家制度与市民社会的现实需要之间的内在矛盾。他指出,摩泽尔地区的贫困状况实质上是“现实和管理原则之间的矛盾”[2]376的体现,这一矛盾源于“既存在于管理机体自身内部、又存在于管理机体同被管理机体的联系中的官僚关系”[2]377。马克思提出,需要自由报刊作为官方因素和市民因素之外的第三个因素,成为双方平等交流的平台,这样才有可能化解双方的冲突。然而,现实的结局却是,马克思被迫辞去主编职务,《莱茵报》也因此被查封。
上述经历使马克思深刻地体悟到,现实的国家只是贵族地主和官僚集团维护自己私利的工具,普鲁士国家本质上是贵族地主的私人财产。市民社会的私人利益,特别是在国家立法机构和管理机构中占据统治地位的贵族地主的私人利益决定着国家的法律和管理原则,而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完全颠倒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真实关系。要真正理解国家和法,首先要清算黑格尔的谬误。
为了完成这一任务,马克思回到书房,对黑格尔国家学说展开了分析批判。
首先,在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颠覆了黑格尔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家庭和市民社会既是国家的内容和目的,也是国家发展变化的动力源泉,也就是说,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和决定因素。“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3]黑格尔从观念出发,把家庭和市民社会看作国家的概念领域,看作国家的有限性领域,这是对现实世界真实关系的颠倒。通过颠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马克思把关注的重点由国家转向市民社会,由政治转向经济,从而开启了社会历史观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之路,这为他创立唯物史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对长子继承权的错误解读,初步揭示出市民社会的本质。黑格尔认为,地产的长子继承权是出于国家政治的需要,即贵族地主等级参加国家政治活动的需要。“因为拥有独立财产的人不会受外界环境的限制,这样,他就能够毫无阻碍地出来为国家做事。”[1]325也就是说,长子继承权是由政治国家规定的。然而,马克思经过分析发现,事实正好相反。马克思指出,封建地产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长子继承权不过是这种私有属性的外在体现。“实际上,长子继承权是完全的土地占有的结果,是已成化石的私有财产,是发展到最富有独立性和鲜明性的私有财产(无论什么样的)。而黑格尔当作长子继承权的目的、规定性因素、始因来描述的东西,倒反而是长子继承权的成果、结果,是抽象的私有财产对政治国家的权力,而黑格尔却把长子继承权描写成政治国家对私有财产的权力。他倒因为果,倒果为因,把规定性因素变为被规定的因素,把被规定的因素变为规定性因素。”[3]124在马克思看来,长子继承权的政治意义实际上是私有财产对政治国家决定作用的体现,这与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决定作用是一致的。上述分析让马克思察觉到市民社会与私有财产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掌握政治经济学理论,无法对私有财产所反映出的各种经济关系给出确切说明。他只能运用思辨逻辑,从法学和哲学层面对私有财产这一市民社会的突出现象进行剖析。尽管这样的分析无法真正把握私有财产的本质,马克思还是取得了一些正确认识。他初步区分了事实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和法律意义上的私有财产。他指出:“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无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3]137这说明马克思已经初步认识到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私有财产(私有制),并且是作为市民社会活动前提和结果的私有财产,而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它表明马克思正确地找到了理解全部人类社会活动的关键。马克思从此把研究重心由国家政治转向了现实的经济活动。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他揭穿了私有财产的本质,并最终提炼出生产关系概念。
通过接触社会现实,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国家学说与现实的矛盾;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马克思完成了他思想发展过程中的第一次重大转变,即在国家观和社会历史观上由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这一转变看成是自己思想发展的起点[4]。
二、解开“私有财产之谜”
1843年10月,马克思来到巴黎。除了编辑《德法年鉴》,马克思花费了大量精力研究当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作。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实:作为全部政治经济学基础的私有财产这一范畴,却被作为一个既定事实而不予论证。在马克思看来,“没有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是不存在的。这样,整个国民经济学便建立在一个没有必然性的事实的基础上。”[3]670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不能回避对私有制这一范畴的说明,于是马克思对私有制的根源这一问题进行了独自探索。此时的马克思在方法论上深受费尔巴哈异化理论的影响,他首先运用异化理论来审视私有财产。
《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在巴黎完成的第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以犹太人的政治待遇问题为切入点,阐述了政治解放与人的全面解放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政治解放的实质是在政治领域废除私有财产,但由于作为政治国家前提的市民社会仍然保留着私有财产,人类的全面解放还没有实现,因而政治解放是不彻底的解放。要实现人的真正的、全面的解放,必须彻底废除私有财产。马克思明确提出,私有财产是市民社会的基础,其实质是利己主义,这种利己主义的集中表现就是金钱崇拜。“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3]194马克思进一步剖析了金钱的本质,他指出:“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则向它顶礼膜拜。”[3]194马克思已经初步认识到金钱作为私有财产的一般形式,是人的劳动的异化形式。也就是说,私有财产的真正本质是人的劳动。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分析,发现私有财产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进一步提炼出生产关系这一历史性范畴。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活动入手,对资本主义最主要的社会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进行了辩证分析,从而揭示了作为私有财产的资本的来源和本质。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私有财产的典型形式是资本。一方面,资本和劳动具有同一性,“因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3]228;另一方面,资本和劳动又处于严重对立状态。因为“资本,即对他人劳动的私有权”[3]238。也就是说,作为积累劳动的资本,不但不属于劳动者所有,与劳动者处于分离状态,而且反过来成为劳动的占有者,控制和支配着劳动,并不断地通过压榨劳动,来扩大自身的规模。其结果是,“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3]267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荒谬和矛盾状态根源于资本与劳动的分离和对立。资本作为劳动的产物反过来成为劳动的主人,这是一种典型的异化状态,资本是异化劳动的产物。马克思通过对资本这种特殊形式的私有财产的分析发现,资本主义看似荒谬和矛盾的社会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深刻的社会关系,这种神秘的社会关系也正是资本的神秘之处。它和资本一样,既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又是异化劳动的原因。这种社会关系就是资本所有者(资本家)对劳动所有者(工人)的占有、支配和剥削关系。“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正像他丧失掉自己的产品并使它变成不属于他的产品一样,他也生产出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3]276-277上述论述清楚地表明,马克思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一种经济关系,是资本家与劳动者这两大阶级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表明马克思已经深刻地把握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内涵。
马克思把他的上述认识进行了一般化的概括,他总结道:“私有财产作为外化劳动的物质的、概括的表现,包含着这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3]279马克思的认识发展到这一步,生产关系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了,下一步需要做的,是对这种支配性的经济关系进行进一步的抽象和提炼,对其内涵进行准确界定,并对其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阐述,在创建完整的理论框架的同时,创立生产关系范畴。这一任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大体完成,生产关系这一范畴在《哲学的贫困》中基本确立。
三、生产关系范畴的确立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5年至1846年共同撰写的一步重要著作。在该书中,他们以人类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为理论起点,阐明了人类社会形成的基础,以及社会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与文化意识活动的辩证关系,从而构建起马克思主义分析人类社会活动的独特理论框架,即唯物史观。这一理论框架的支撑性范畴是生产力,核心范畴则是生产关系。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费尔巴哈的章节中,马恩第一次使用了“生产关系”一词,但其含义与后来作为固定范畴的生产关系有很大差别。相反,马恩在书中多次使用“交往形式”“交往方法”“交往关系”“所有制”“私有财产”“市民社会”等概念来表达与生产关系相同或相近的内涵。这说明此时的马恩对于究竟用哪一个术语来表述生产关系的内涵,还没有最终确定。但无论如何,他们已经自觉地把这一范畴作为自己新历史观的核心范畴,并且深入地阐述了它在新的理论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写道:“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5]这里的“交往形式”和“市民社会”实际上就是指生产关系。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生产关系的内涵、特征和地位。
首先,从生产力的角度阐述了生产关系的起源和内容。一方面,马恩以分工发展为切入点,说明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因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5]520马恩分析指出,分工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占有和使用上的分化,由此产生了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形成了特定的利益结构。马恩把这种特定利益结构称为“所有制”。从内涵上看,它与后来的生产关系范畴已经非常接近。另一方面,他们还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角度阐述了生产关系的起源。他们提出:“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这种交往形式在私有财产成为新出现的生产力的桎梏以前是不会消灭的,并且是直接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6]在德语中,“私有财产”与“私有制”是同一个词。马恩这里说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指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其次,他们具体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他们从分工发展的角度阐明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决定作用的发生机理。他们分析指出:“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5]521在这里,马恩清楚地界定了生产关系的内涵:生产关系实质上是生产过程中不同经济主体围绕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以及劳动产品的分配而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另一方面,他们从生产力一般的角度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他们指出:“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5]540不仅如此,他们已经认识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会发生矛盾,这一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他们发现,“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5]567-568当旧的交往形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时,就会被新的更高级的交往形式取代,人类社会由此不断发展进步。
最后,他们阐明了生产关系对政治国家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他们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5]582-583这里的市民社会虽然从实体角度看,是指包含特定生产关系的社会组织,但是从关系角度看,它指的就是生产关系。
《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正是马恩新世界观的初创时期,虽然唯物史观的主要原理已经创立,但是像生产关系这样的基本范畴还没有最后定型。这一工作是在《哲学的贫困》基本完成的。
《哲学的贫困》写作于1847年,是马克思紧接着《德意志意识形态》完成的又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提炼出“生产关系”这一范畴。在《哲学的贫困》中,“生产关系”一词的内涵已经明确,就是指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马克思偶尔也使用“社会关系”一词表达相同的意思,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关系,后者包含前者。除此之外,马克思再没有用其他词汇表达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这表明“生产关系”一词作为专用的理论范畴已经固定下来。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针对蒲鲁东把货币、信用等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社会现象看作永恒范畴的谬误,重点阐述了生产关系的社会历史性。
第一,他指出,生产关系是具体的,是与特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不同的生产力条件下形成的生产关系,其具体内容是不同的。他写道:“经济学家蒲鲁东先生非常明白,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但是他不明白,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5]602
第二,马克思阐述了生产关系的历史性。他以封建社会为例阐明这一点。他指出,要揭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就必须在生产力的基础上阐明社会主要阶级的对抗关系,并说明这种对抗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直到摧毁封建生产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封建生产关系既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永恒的,而是在生产力的推动下不断变化的。他质问道:“这难道不是说,生产方式,生产力在其中发展的那些关系,并不是永恒的规律,而是同人们及其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相适应的东西,人们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吗?”[5]613
第三,马克思还分析了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从而阐明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他指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5]602
从马克思上述一系列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不仅生产关系范畴的内涵是一致的,而且它在唯物史观理论框架中的位置也已经固定下来。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生产关系范畴已经确立。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9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8.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11-415.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10-411.
On the Formation of Marxist“Production Relations”
Peng Wutang
(Academy of Marxism,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
As a core category of Marxist theory,production relations were refined by Marx and Engels through a series of ideological changes gradually.By criticizing Hegel's national doctrine,Marx discovered the decisive role of bourgeois society on political state and found that the essence of bourgeois society is private property,and thus comple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onception of society from idealism to materialism.Then through criticizing classical Political economy,Marx revealed the nature of private property is the econo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erent classes. Furthermore,through specific and historical analyzing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Marx and Engels ultimately distilled the conception of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production relations;civil society;private property;historical materialism
B0-0
A
1674-5450(2017)05-0037-05
【责任编辑:赵 伟 责任校对:赵 践】
2017-04-05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彭五堂,男,山西大同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