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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才德观念角度解读社会、家族、家庭对明清才媛文学交游的态度

2017-04-13荚立刚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男权社会

荚立刚

摘 要:通过对女性文学交游的文化观察与案例分析,探究到其本后所隐含的重要的女性才德观念。女性文学交游在社会层面和家族家庭层面得以被默许、承认乃至鼓励,其背后蕴含的是女性才德观念之意识形态的嬗变与融通,很值得今人去一探究竟。

关键词:男权社会;明清才媛;女性才德观念;利他;才媛文学交游

中图分类号:J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9-0056-02

一、概述

在今天的社会,来探讨明清时期才媛的文学交游与女性才德观念之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文学意义,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明清至今已是时空迥异,如果要客观呈现幷客观论述,就要尽量避免以今人之眼光和意识形态习惯来揣度古人,而要尽可能的将其置于其所发生和存在的时空语境之中。

从文化观察的角度来看待才媛的文学交游这一社交现象和文学现象,幷分析其与女性才德观念之关系,首先将其回归父权社会语境,是对其研究和思考的重要前提。

构建于男权社会体系中的女性才德观念,其根本目的是:将这种观念内化于女性心中,使女性成为男权社会的权力第二序位者,成为其扮演社会角色和家族、家庭角色的“本能性”行为规范和思想纬度,从而在“等差和顺”的男女社会、家族、家庭氛围中,实现女性自身权利的让渡给男性,扩大男性的权利范畴,男权得到根本性确认和保证与维系。因此,这套自汉代成型,至明清激进的男权社会体系中的女性才德观念,说到底是一套让女性“利他”1的观念。在这个“利他”的观念角度,来解读社会、家族、家族对于才媛文学交游的诸如默许、允许乃至赞赏、鼓励的各种态度,可以得到一条明晰的线索。

二、解读主流社会对才媛文学交游报以积极肯定之态度的原因

这种解读,可以从具体案例,即沈善宝的文学交游来探究一二。

学者和世人对于沈善宝文学交游的解读和论述,多围绕其独立而坚韧的品性,才华横溢的文艺造就以及人物韵事等方面展开,幷凸出沈善宝所具有的突破父权社会秩序的社会进步意义和女性主义意义。也基于此,沈善宝多被后世标榜为在明清那个女性最受压制的社会生态中,身体力行突破父权社会秩序的,具有女权主义光辉的清代女性人物。

这些解读和论述,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人们看待清代才媛文学交游这一现象的既定逻辑,但如果从女性才德观念的角度,来再次分析,会有新的发现。

还是以沈善宝为例,首先,但值得探讨的就是:沈善宝在清代那個绝对男性话语权的时空背景下,在其为人女时期(即沈善宝在家侍奉母亲而未出嫁的时间段),其对于父权社会秩序和家庭伦理的突破,幷未被主流社会抨击和诟病,反而得到了肯定和赞赏,以至于占据了“道德高地”,这是在社会层面,研究才媛文学交游现象与女性才德观念的重点。

沈善宝之所以能在其为人女时期得到来自主流社会话语权者们的道德支持和肯定,正如国立中央大学中文系主任王力坚教授所言,与沈所独具的三方面因素有着直接关系,即:以孝为先的道德资本;性格与性别的双重自信;卓然不群的才华横溢。

在为人女时期,沈善宝对父权社会秩序和家庭伦理的悖离,与其说是沈主观的反抗、违背,自由精神和女权主义的展现,不如说只是沈客观上的无奈选择。

历史不能重来,但不妨假设:如果沈善宝的父亲没有在沈年仅12岁时就撒手人寰,而是长寿终老,那么沈的人生轨迹必然改变——沈将顺理成章的成为父权社会体系中众多秉持三从四德的贤妻良母中的一员,当然沈应是颇有文艺修为的一员,而已。

沈善宝幼年丧父,幷因此给沈家造成了严重的家庭危机,使得沈善宝在为人女时期即承受着超乎同龄女性的极大痛苦和艰难处境。但应该看到,正是这痛苦和艰难处境,在客观上激发和促进了沈善宝的心智早熟和男性化的强势而独立的性格之的形成,更潜移默化的触发沈善宝萌生出强烈的性别遗恨情绪。

在为人女时期沈善宝之所以能既突破父权社会体系和家庭伦理,又能在个人行为上占据道德高地,最主要的原因在于:(1)沈对孝道的坚守和奉行;(2)沈对家族责任的勇于承担。

在为人女时期,沈善宝对父权社会体系和家庭伦理的突破与背离,其最为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她幷非是出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对自身权益和女性自由的追求!而恰恰相反,她是出于以家庭为中心的对家庭成员生存和家庭秩序的维持。沈善宝出于孝养母亲,教养弟妹,维系整个家庭正常运转,而摆脱为人女的身份限制,克服女性性别弱势,转而以强者形象来肩负起“利他”的重担和家庭的责任,是有着很大程度的自我牺牲意义,而绝非利己主义和自我主义的。正如沈母对其评价:“尔负奇男志,吾将孝子看”。

进一步概述之,为人女时期的沈善宝,其对父权社会体系和家庭伦理的突破与背离,是以“利他”而非“利己”为出发和归宿的,这样一来沈的价值取向就与传统社会的女性道德体系保持了内在一致,就自然得到了社会相当层面的认可、支持和赞许。在维系家族的整个过程中,本应处于为人女的从属地位的沈善宝,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整个家庭的第一话语权者和权力行使者。

当然,除了上述原因,社会对于才媛的文学交游的肯定态度,也有源于单纯性的对于才媛之才的欣赏。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明清江南文人圈中。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那些把持文艺评判话语权的男性文人,对才媛现象采取的积极态度,源于对于女性才学的肯定,并且认为才学的重要性和意义远高于女性之德。男性文人甚至会以自己派系或自己地区有出色的才媛,而引以为荣,尤其是清中晚期,才媛现象和才媛群体成为江南文人阶层赞赏的对象。

三、解读家族、家庭对才媛文学交游报以积极肯定之态度的原因

清中晚期的江南、江淮地区,家族体系已经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环节。财富的占有是可以父子时代传承的,但是以科举制度为通途的官绅身份却是不可以父子世代传承的。因此家族要想在社会中成为世代传承的上流社会成员,除了财富的持有传承之外,就必须以文学艺术及其传承,来提高家族的声望,所谓“书香门第”概念的产生。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要想保证家族在上流社会的延续,亦或是要想使家族进入士族阶层,在男性能力相对薄弱的家族中,就必须默许或鼓励男性之外的家族成员——才媛成为家族声望竞争的新兴资本,才媛的文艺才华成为家族保持或进入上流社會的文化资本,而才媛与男性的文学交游及其所构建起来的社交网路和人际关系,更成为家族得以兴盛的社会资本。这种情况的实例在清中晚期的才媛群体中比比皆是,沈善宝在沈氏家族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与男性士族的文学交游,就是最好的例证。

进一步分析,可以触及到一个具体的社会现象,即:随园女弟子现象。

才媛与男性的文学交游,除了诗文唱和,云游各地之外,才媛通过拜师成为著名士族文人的女弟子,亦是文学交游的重要形式之一。

当才媛成为士族文人的弟子时,对于才媛所属的家族来说,意味着家族通过才媛而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交网路和人际关系中,从而为提升家族在社会中的声望和地位,提供了更大的可能,为家族增加了向上流社会提升的机会。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出现了在父权社会严格控制女性与社会男性交往的社会语境中,众多家族容忍甚至鼓励家族中的才媛以交游的方式与男性士族文人在社交层面勾连起来,幷成为士族文人的一部分,以提升起整个家族的社会声望和地位。

上述家族、家庭对才媛文学交游报以积极肯定之态度的原因,概言之,就是:由于家族希望提升或保持其门第声望和家族地位,在家族男性资源数量不足或品质堪忧的情况下,默许、暗示甚至鼓励才媛走出家族家庭的藩篱,以文学交游的形式与上流社会的话语权者(以男性文人为主)进行深入交流,以才媛个体加入上流社会的文人圈落和社交网路,这样一来,就为家族和家庭成员尤其是男性成员赢得了潜在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从而以更便捷更顺利的方式,步入上流社会群体,最终为男权社会体系下的家族、家庭赢得声望与地位。归根究原是——允许、鼓励才媛以文学交游的“主观行为”,达到“利他”(即有利于男权社会体系下的家族、家庭及其男性成员)的“客观效果”。

四、结语

女性才德观念其产生和被推崇、传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男权社会体系的稳固,为了男性特权获取的正当性和延续性。因此以此观念来衡量才媛文学交游现象的是非曲直,就会出现类似「实用主义」的效果至上观点。即:客观效果有利于社会、家族。家庭(主要以男性成员为主体)的才媛文学交游,往往得到社会、家族。家庭的积极态度,这种积极态度包含了客观上的默许和主观上的赞赏两种层次;反之,不利于社会、家族。家庭(主要以男性成员为主体)的才媛文学交游,往往会被扣上「违背女性才德观念」的「帽子」,而被社会、家族、家庭否定和打压。

因此可知才媛文学交游与女性才德观念二者的关系,并非绝对的二元对立,而是呈现出一种打压、妥协与利用共存的复杂关系:

1.当才媛的文学交游以妨害和牺牲家族、家庭的利益为前提,或以损害社会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为前提时,才媛个体必然遭到来自家族、家庭、社会的打压。

2.当才媛得到社会话语权者(以男性文人为主)在「才」上的欣赏或在「德」上的褒举时,社会层面呈现出对于才媛的文学交游采取鼓励和赞赏的积极态度。

3.当才媛的文学交游行为在客观上有利于家族、家庭及其男性成员提升、保持其门第声望、社会地位时,家族、家庭对于才媛文学交游往往采取默许、允许乃至鼓励的态度。

注释:

①“利他”这个概念,有两层解读。社会生物学观点认为:利他是动物以个体的“自我牺牲”换取物种存在和延续的一种本能;社会规范论的观点认为:利他是一种社会交换,其收益是自我价值的提高和焦虑的减小。交互性规范是社会交换的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1]王力坚.清代才媛文学之文化考察[M].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

[2]王力坚.清代才媛沈善宝研究[M].台北:里仁书局,2009.

[3]王秀琴.历代名媛文苑简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

[4]王秀琴.历代名媛书简[M].长沙:商务印书馆,1941.

[5]孙康宜.古典与现代的女性阐释[M].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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