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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古籍整理出版中的差错与防范

2017-04-13黄金武

出版广角 2017年3期
关键词:古籍整理引号异体字

【摘 要】 古籍类图书是一个特殊的图书出版门类,古籍整理出版对编辑加工环节的要求较高,对编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要求也较高。文章从工作实际出发,浅议古籍整理出版中的常见差错与防范。

【关 键 词】古籍整理出版;差错;防范

【作者单位】黄金武,岳麓书社。

古籍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中华民族历史的瑰宝、智慧的结晶和文化的积累。古籍整理出版承担着积累与传承文化的重大使命,高质量的古籍读物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方便专家学者研究和利用。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纳入“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和“中华典籍整理工程”两大国家级重大文化工程范畴之中。2016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100多个,总额度约3300万元。所以出版古籍精品、确保古籍读物的质量非常重要。

岳麓书社自成立以来,秉持“刊行古籍旧书,整理地方文献,出版学术著作,致力文化积累”的古籍出版理念,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出版了一大批极富地方特色的古籍读物,其中,《船山全书》《曾国藩全集》《左宗棠全集》《魏源全集》《郭嵩焘全集》《湖湘文库》《走向世界丛书》等,先后获得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古典名著普及文库”“传统蒙学丛书”“韵文三百首系列”“说文解字今释”“传统诗词”“历代散文选注”“古典通俗小说系列”“四大名著演播版”等一大批普及类图书,均以其底本好、书品高、装帧美、价格廉的岳麓版特色,赢得了国内外读者的广泛喜爱。

古籍出版要求编校人员具有深厚的知识底蕴和精湛的编校技能。有些古籍因年代久远,善本很少,传抄过程中难免有不少错误(讹、脱、衍、倒),需要编校人员细加探求和推敲,拨乱反正。当然,也有因编校人员素养不够,书稿加工不到位的情形存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议古籍整理出版中的差错与防范。

一、选择优良的版本作底本

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往往不止一个版本,因此在标点、校勘和影印出版古籍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弄清版本和版本源流,确定底本。有底本之讹、脱、衍、倒及其他错简等,必须引他本改正的,应出校注说明。

以我社杨坚老师在整理出版《船山全书》中《春秋稗疏》一书的版本情况和底本选定为例,《春秋稗疏》编校时所知版本有七种,可大致分为三个系统:一为四库本系统,拜经楼抄本及昭代丛书本属之;二为京陵本系统,《皇清经解续编》本及太平洋书店本属之;三为守遗经书屋本,但该版本对船山原著多所篡改,不足为据。四库本为迄今所知《春秋稗疏》的最早版本,此次编校所用者乃文渊阁本。京陵本则据欧阳兆熊《重刊船山遗书凡例》所述,系“据文渊阁本及旧抄本”。对勘之后,确如其所言。盖文渊阁本有因讳删改之处,又有抄写讹脱之处,京陵本则都已改正。因此决定以京陵本为底本。中华书局转让《船山全书》编委会之二十四种船山著作点校稿中也有《春秋稗疏》,系由王孝鱼在京陵本上径施点校。定稿时遂以王本为基础,而参校其余各本。

在众多版本中选出优良底本,考验编辑的学术素养。有了优良底本,既达到了追流溯源的要求,更为后面的校勘质量提供了保证。

二、标点

古籍的标点是一项比古人读古书之“句读”要求更高、内涵更丰富的工作,是整理古籍的重要方面。古籍作品一般都没有标点,后来有些用圈或点以示断句。在古籍中,一段文字往往由于标点不同,句读和语气也不同,其意义也不同甚至相反。如:

金刚萨埵以瑜伽授龙猛,猛授龙智,智授金刚智。唐开元中,智始来中国大建曼荼罗法事,大智、道氤、大慧、一行及不空、三藏咸师尊之。……圭峰、宗密继之,而其化广被四方。

这段话断句就有错误,正确的应为:“金刚萨埵以瑜伽授龙猛,猛授龙智,智授金刚智。唐开元中,智始来中国大建曼荼罗法事,大智道氤、大慧一行及不空三藏咸师尊之。……圭峰宗密继之,而其化广被四方。”句中“大智道氤、大慧一行、不空三藏、圭峰宗密”都是唐代高僧,是指同一个人,中间用顿号隔开就误作两个人了。如一行是唐代著名的天文学家和佛学家,本名张遂,法号一行,卒后玄宗赐谥曰“大慧禅师”。

秦有天下,悉内六国,仪礼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

这段话正确的断句应为:“秦有天下,悉内六国仪礼,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

武帝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

这段话正确的断句应为:“武帝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杨、五柞……”造成此句错误的主要原因是不知“御宿”是“汉代宫苑名”,而以为是“帝王出行止宿之地”;长杨、五柞也是汉代的宫名。

由此可见,古籍编校人员应该具有一定的点校古籍图书的能力,编校古籍读物时应仔细审读书稿,除提高自身的古文阅读水平外,还应借鉴一些由名家点校已经出版过的本子进行比对,发现异同处,可与点校者沟通协商解决。

古籍整理时的标点一般使用现行通用标点符号,其中引号和书名号的使用情况较为复杂。

1.引号的使用

(1)凡以冒号起的引文,如“曰”“云”“谓”等之后加冒号、引号,引文末的句号应放引号内,如《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若“曰”“云”之后不加冒号,则引文末的句号应放在引号外,如: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

(2)间接引文不加引号,但出现“曰”或“云”时注意加冒号,而且须注意只有在全部引文引完后才加句号,引文中间只能使用逗号或分号,以清眉目。直接引文因加有引号,引文中间可使用句号。直接引文必须经核对无误才加引号,未核对或无从查对的不加引号。

(3)古人引书多凭记忆,与所引原著文字出入较多而不伤文意的现象大量存在。对此现象必须慎用引号或不用引号(引文前加冒号即可);对于引文明显错误、参差过甚而伤及原意者,不但不用引号,且须作校记说明。

2.书名号的使用

(1)书名连篇名者,采用《××·××》表示,前为书名,间隔号后为篇名,如《诗·小雅·鹿鸣》 《史记·苏秦列传》。卷次、篇次一般不标入书名号内,但惯用已成特例者除外,如《孟子·告子上》《国语·晋语四》。

(2)古人常用简省的办法指称书名篇名,简省的名称不宜加间隔号断开,如《汉书·艺文志》简作《汉志》,不能写作《汉·志》。

(3)共用书名篇名的标号,如“新旧唐书”应标为“新、旧《唐书》”,不标作“《新》《旧唐书》”;“汉书志表”应标为“《汉书》志、表”,不标作“《汉书·志》《表》”或“汉书《志》《表》”;“史记货殖列传平准书”应标为“《史记·货殖列传》《平准书》”,不标作“《史记·货殖列传·平准书》”或“《史记·货殖列传》《平准书》”。

(4)古书的注疏不是该书的篇名,不能在书名篇名之后再加间隔号称注或疏,如“淮南时令注”标为“《淮南·时令》注”,不标作“《淮南·时令注》”或“《淮南·时令·注》”。

(5)行文中出现“毛传”“郑注”“孔疏”等专称时,标为“《毛传》《郑注》《孔疏》”。但其他一般泛指“注”“疏”“正义”等都不加书名号。

另外,对古籍中的讹、衍、倒的文字校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外加圆括号,其后正、补、乙的文字加六角括号。如:

“野树林疏寒映雪,(宫)〔官〕河水长暗生潮。”

“年华渐觉儿童老,巢父深怀燕雀栖。满地虚寒霜月在,敢忘灯火教(题诗)〔诗题〕。”

另一种是讹、夺、衍、倒的文字一仍其旧,而于其后加圆括号注明正、补、乙的文字。如:

“便宜十一(二)事,剀切陈未央。”

三、人名、地名

对古代人名用字要格外留心,否则容易出错。例如:毕昇错为“毕升”,范雎错为“范睢”,华佗错为“华陀”,貂蝉错为“貂婵”等。

人名还有名和字的关系,不直呼其名是古人的礼节,因而古人以字释名。有呼别号的,如李白字太白,别号青莲居士。有呼官名封号的,如杜甫至德二年被授为左拾遗,故世称“杜拾遗”;王安石被封为荆国公,世称“王荆公”。有用地域代替的,如柳宗元是河东解(今山西运城市西南)人,世称“柳河东”。有用谥号代替的,如范仲淹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编辑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基本功,就很容易弄错。

古今地名,历史变迁,名山大川,城市州府,名胜古迹等,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很容易出错。如菏泽错为“荷泽”,莆田错为“蒲田”,颍州错为“颖州”,亳州错为“毫州“,兖州错为“衮州”等。

古籍整理中有大量古今地名的注释,但因行政区域划分及改置已有变异,如:

(1)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阳(今河南孟县)人。

“孟县”已于1996年撤销,改设孟州市,故括号内“孟县”应改为“孟州市”。

(2)白帝城:故址在今四川奉节县东白帝山上。

奉节县原属四川省,1997年3月重庆直辖市设立后,属重庆管辖。故原文中“四川”应改为“重庆”。

(3)孟浩然(689—740),唐诗人,以字行,襄州襄阳(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人。

襄樊市已于2010年12月更名为襄阳市,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故括号内“湖北襄樊市襄阳区”应改为“今湖北襄阳市襄州区”。

因此,古籍出版社的编辑应养成左图右史的工作習惯,并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以备查。

四、年号纪年

历史朝代知识,是研读传统文化的必修课,诸如朝代的起止、公元前后、帝王姓氏名讳、帝王年号谥号以及帝王年号合干支及合公元纪年等,都是不能错的。如书稿中的“南明弘光元年(1644)”应为“南明弘光元年(1645)”;“唐僖宗在位15年(874—888)”应为“唐僖宗在位15年(873—888)”;“显庆:唐高宗年号(656—660)”应为“显庆:唐高宗年号(656—661)”;“天宝元年(724)”应为“天宝元年(742)”;“同治四年(1647)”应为“顺治四年(1647)”;“元封,汉武帝年号(前110—105)”应为“元封,汉武帝年号(前110—前105)”。

应特别注意年号“元祐、延祐、嘉祐、景祐”中的“祐”易错成“佑”。

这类错误其实只要查一下《中国历代帝王世系年表》及《中国历史纪年表》等工具书就可以纠正了。

五、古代官职名

古籍中有大量官职名,容易出错的有:“主簿”错为“主薄”,“典簿”错为“典薄”,“司寇”错为“司冠”,“虞候”错为“虞侯”,“布政使”错为“布政史”,“太常寺卿”错为“太常侍卿”,“刺史”错为“刺使”。这些差错都是因音同或形似而引起的,编校时应特别注意,可以查阅《中国历代职官表》等工具书。

六、天干地支里的“乙己巳、戊戌”

古籍刻本中有的形近字常有版刻混用和笔画增减的现象,如“乙己巳、戊戌戍”等。

十月戊戍(应为“戌”) 晦,日有蚀之。

夏四月戍(应为“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

秋七月辛已(应为“巳”),皇太后崩于未央宫。

夏四月乙己(应为“巳”),立皇后王氏。

已(应为“己”)亥,上耕于钩盾弄田。

编校时遇到这种情况,要有起码的区分意识,根据上下文语境判断改正。天干地支相合,总是天干在前,地支在后。如“甲子、己巳、戊戌”,不可能“戊”在后“戌”在前,也不可能“己”在后“巳”在前。

天干地支里没有“已”字,如果出现在前,肯定为“己”之误;如在后,肯定为“巳”之误。

天干地支里没有“戍”字,如果出现在前,肯定为“戊”之误;如在后,肯定为“戌”之误。

七、数字用法

在一些古籍读物中,常见有将历史纪年、农历月日以及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如:

至元8(应为“八”)年,定国号为元。

腊月24(应为“二十四”)

辛亥年八月5(应为“五”)日

谕令留兵一、二(应为“一二”)万,分驻永绥、乾州等处,洵为至当不易。

国标《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等,应采用汉字数字。

八、 规范用字

规范用字包括正确识别和应用繁简字、异体字。

汉字历史悠久,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不同书体形式,各个时代、各种书体都有不同的书写特点,而且古籍的刻录传抄者也有各自的书写特征;在古籍中还存在大量通假字、异体字,某些时期还因避讳往往采用改字、增减笔画等方法。这些复杂的情况,需要我们编辑慎重对待,以免讹误。

1.有些繁体字和简体字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因此,在编辑加工古籍的繁体竖排版或简体横排版时,要格外当心,防止产生繁简字转换差错

(1) 得失之初,微於毫發(应为“髮”),及其有吉有兇,則得失之象見矣。

和“发”对应的有两个繁体字,分别是“髪”和“發”。“發”本义为射箭,引申指发射,如“百发百中”。又指生长、发生,如“发育”。也指揭露、显现等,如“揭发”。

“髮fà” 本义为头发 ,如“白发”。又作为古长度名,《新书·六术》:“十毫为发,十发为嫠(厘),十嫠为分,十分为寸。” 引申以形容细微,如“不差毫发”。

这是“一简对多繁”转换对应错误。简化字里有些字是一简对多繁 ,即一个简体字兼作几个繁体字的简化字。这类简化字转繁时,必须对应准确,对应错了,就成为别字。常见的还有“彙編” 错为“匯編”,“編鐘”错为“編鍾”,“曆法”错为“歷法”,“收穫”错为“收獲”,“繁複” 错为“繁復” ,等等。

(2)几(应为“幾”)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幾”既是传承字,也是“几乎”“几多、几曾,几次、几本书”中“几”的繁体字。作为传承字,“幾”亦作“机”。指事物出现前或变化前的细微迹象。引申为事端,不能简化为“几”。

这是传承字兼作简化字转换时对应错误。简化字里有许多是传承字,兼作一个或几个繁体字的简化字,是一形多字,转繁时常见将传承字误换为繁体字,或对应错误。常见的还有“皇后”错为“皇後”,“邻里”错为“邻裏”,“征讨”错为“徵讨”,“准予”错为“凖予”,“子曰诗云”错为“子曰诗雲”,“癸丑”错为“癸醜”,“范仲淹”错为“範仲淹”,等等。

(3)其詩亦落落無俗韻,惟古詩不知古音,所注葉(应为“叶”)韻多謬誤。

“叶”是古字,音xié,通“协”。是“和洽、相合”的意思,如“叶谋” “叶赞”。

“葉” 是“叶”的繁体,本义是植物的营养器官之一,通称叶子。也指形状像叶子的东西,如“百叶窗”“千叶莲”。还指时期,如“18世纪中叶”。旧同“页”,如“活叶”“册叶”。

这是简繁转换时误将古字转为繁体字。简化字里有一些古字,是借来作繁体字的简化字的,但并没有改变古字的本义,在简繁转换时是不能用繁体字的。常见的还有将“党項”错为“黨項”,“擊筑”错为“擊築”,等等。

2.古籍整理出版过程中,还有大量异体字的存在,如果不加注意,就会出错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一异表”)中确定的异体字可分为严格异体字和非严格异体字。

严格的异体字应当是音义全同、记词职能完全一样、仅仅字形不同,它们在任何语境下都能互相替代而不影响意义表达的一些字样。《一异表》中的严格异体字可分为异写字和异构字。异写字是指同一个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形体差异的两个字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笔画组合方式、数量不同而形成的形体差异。如册(冊)、吴(吳)。二是因构件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形体差异,如峰(峯)、够(夠)。异构字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音义都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至少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两个字样。如怪(恠)、桌(棹)。

对于严格异体字,应统一字形,改为规范字。规范字目前以2013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如:

“木石之恠(应为‘怪),曰夔、蝄蜽。”

非严格异体字包括以下四种:

(1)分化字。是指原来用一个字记录的词和义,为了区别,分开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来记录,有四种类型。一为分化本义。有些字被常用的假借義或引申义占用后,会另造一个新字来承担它的本义。如禽(擒)、莫(暮)。二为分化引申义。当引申义和本义距离较远时,有时会为引申义造新字,将引申义分化出去。如说(悦)、知(智)。三为分化借义。原来本义与借义共用一字,为了区别,用新字形将借义分化出去。如象(像)、采(彩)。四为分化广义。源字表义很广,后来这个意义的一部分由分化字承担,源字和分化字的意义都变得更具体。如受(授)。

(2)通假字。包括同音借用字和同源通用字。《一异表》中的通假字包括四种。①由于长期使用中的义项通用,使两个字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的义项完全相同。如锄(耡),两者本义不同,“锄”本义表“松土、除草的农具锄头”,而“耡”原指“古代的一种赋税制度”。在使用过程中,因读音相同,“锄”与“耡”在“锄头”义项上通用,在现代汉语层面上,两者义项已完全相同。②义项部分相同,而且正字义项可以涵盖非正字义项。如烟(菸),在来源上两者各有本义。因读音相同,两者在“鸦片;烟草制成品”等义项上通用,其他义项不通用。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烟”的义项可以涵盖“菸” 的义项,但在“烟火;像烟的东西”等义项上只作“烟”。③义项部分相同,而且正字义项无法涵盖非正字义项。如修(脩),两者在“装饰;学习和研究”等义项上完全相同,但在表示“干肉”义项时只能用“脩”。④义项完全不同。两字在历史上曾通用,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义项完全不同。如淡(澹),历史上两者在“某种成分少、稀薄”等义项上通用,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淡”的义项为“含的盐分少;某种成分少、稀薄;颜色浅;饮食简陋、不讲究;销售不兴旺”等,“澹”的义项为“水波微微摇动”。两者的义项已完全不同。

(3)有些字在历史上某个时段中曾是严格异体字,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义项略有差别,但正字义项可包含非正字义项的字组。如眷(睠),两者为严格异体字,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表“亲属”义时只能用“眷”,不能用“睠”。

(4)音义无关字。如婀(婐),“婀ē”,义为“轻盈柔美貌、草木茂盛貌”;“婐wǒ”,义为“女侍”。

对于非严格异体字,要针对各自的特点加以区分。对于义项完全能够被正字包含的非正字,采用正字。对于义项无法被正字完全包含的非正字,除已经规定的特定意义外,仍不能使用。对于义项与正字完全不同的非正字则视其义项分别使用。

综上所述,整理古籍不容易,编校人员要具有实事求是、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加强古文知识与修养,日常工作中多积累总结,勤查工具书。只有这样,才能出版编校精当、质量上乘的古籍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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