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管理机制
2017-04-13黔清风
黔清风
2月8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9起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再一次释放了用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的强烈信号。
2014年以来,贵州省通过创新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创新监督机制 激发监督活力
给村里七旬老人王光学的慰问金200元钱,100元装进自己腰包,并向村民咆哮:我当村支书,我爹不吃低保谁吃?
2013年初,贵州省赫章县河镇乡发达村村支书何万红贪腐问题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
对民生资金雁过拔毛,侵占的是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让人有切肤之痛。
“必须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老百姓对全面从严治党有更多的获得感。”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态度坚定。
2014年3月,通过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人力资源,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
——增强了监督执纪独立性、权威性。人、财、物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与乡镇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行使职权更为独立。
——整合了监督力量。县级派驻纪工委书记兼任组长,可以抽调、组织所管辖民生监督组开展集中巡查、交叉检查,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统筹安排处理。
——更加聚焦主业。专司纪检监察职责,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民生领域。
机制创新激发了监督活力,案件办理效率、成案率、质量明显提升。2014年开展民生监督以来,全省各民生监督组共立案26075件,党纪政纪处分25928人,占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的83.9%。
紧盯重点领域 强化监督执纪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大局,以专项监察为抓手,精准发现问题,集中查处整治民生領域问题。在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每年省级层面统一安排2个、各市(州)再自选开展1至2个专项监察。
通过专项监察,精准发现和查处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2015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职和普高学生资助金、扶持微企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信贷扶贫资金专项监察共立案2609件,党纪政纪处分2118人,移送司法机关132人。
在市州自选开展的专项监察中——
针对产业扶贫项目的违纪问题,共立案2278起,党纪政纪处分2406人,移送司法机关214人。
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2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涉案金额9827.83万元。
坚持边规范边总结边提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手段。
延伸监督触角,在全省18693个村居组建民生监督员队伍共57398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扶贫项目监管,试点建立“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及时研判分析预警问题,2015年以来,通过数据对比,发现问题并立案35件,党纪政纪处分35人。
制定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四要五严禁”规范,建立村干部及其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补贴申报、公示和核实抽查等配套制度。
针对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约谈,抓早抓小、层层设防、级级阻挡。
以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把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利器”。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单位,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两个责任”,以问责促担当。
2016年,161名党员干部因对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以案促改、促建、促责、促教,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警醒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铸廉”一个领域的执纪效果。(责任编辑/喻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