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盗版的大数据疗法
2017-04-12刘佳璇
刘佳璇
用互联网方式,来解决互联网问题。
在老牌网络小说论坛“龙的天空”,一位网友在讨论网络文学盗版问题时说:“盗版就像蟑螂小强。”
这是网络文学从业人士的普遍感受。盗版侵权行为,近年来人人喊打,却总也打不死、灭不了。
一个常被引用的数据是“100亿元”,这是艾瑞咨询《2015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所披露的网络文学行业2014年因盗版造成的损失。
201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2017年2月又发布《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其中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文学盗版的监测监管,发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的强信号。
国家版权局还提出,“十三五”时期要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等防治盗版新技术手段,“实现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及时发现、源头追溯、有效监控、准确取证”。
“针对盗版现象,市场急需高效益低成本的维权服务,要强化全网实时监测技术能力、司法维权能力,要借助新技术的力量提供一条龙解决方案。”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隋昕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监视盗版的“天眼”
2016年7月,“剑网2016”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浙江网络作协聊天群里一位成员发来信息链接,网络作家们立马回复了很多盗版网站链接。
“几乎每个作家都遭受过被盗版,(盗版网站)一秒钟就给人家盗走了。”浙江省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主席曹启文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一个症结在于,网络文学盗版模式经过多年发展不断成熟,虽然中国自2005年至今多次开展“剑网行动”,但在多次打击下,盗版技术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据《2015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披露,网络文学盗版的进化速度十分惊人。近年来,专业化盗版网络文学站点由大站转向小站、由在线转向下载、由PC端转向更适合于移动阅读的H5页面和手机APP等,变得更为分散、隐蔽。
由此看来,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盗版,在强调相关法律法规顶层制度设计、加强盗版惩戒力度之外,必须提高治理盗版的技术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说,大数据对于网络文学产业的核心作用,就是保驾护航:建立正版版权的大数据中心和全网监测系统,用大数据布下天罗地网,形成一个网络数字空间的“天眼”,使得分散、隐蔽的盗版侵权行为无处遁逃。
据隋昕介绍,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推动了“版权云”项目,由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孵化建设。其互联网实时监测子平台“可以对每一个版本信息实时的传播路径、下载脉络进行监测、进行证据固化,可以服务两端:服务政府监管和权利人”。
隋昕说,在服务政府监管方面,监测平台2014年上线后,已经为全国“净网行动”“剑网行动”提供了技术支撑。
对于原创者(即权利人)来说,对盗版的实时监测,则能解决对盗版行为进行追偿时取证难的问题。
“天眼”与原创者之间的联系,可以建立在数字版权保护服务平台上。
简单解释其过程便是,作品发布平台和版权保护平台绑定,原创者通过发布平台将原创作品导入版权保护平台,享受版权保护服务。
隋昕告诉《瞭望东方周刊》,通过监测系统,版权保护平台将疑似侵权的内容搜索罗列出来,并通过爬虫技术来确认作品被盗的轨迹,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包,为追偿提供证据支持。
当用户需要向侵权者追偿时,版权保护平台也可以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提供配套的诉讼或和解等维权服务。
给正版作品办“数字身份证”
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难点在于互联网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取证不易等,但是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则通过线上的版权认证、全网监测和后台取证等技术,弥补了传统维权方式的缺陷。
“就是用互联网方式,来解决互联网问题。”版权保护平台“版权印”负责人、国际版权交际中心副总裁岳占峰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目前,能为网络文字作品提供版权保护服务的平台主要有版权印、快版权、维权骑士,其中版权印是“版权云”项目的子产品,2016年1月上线,目前用户主体有1万多个,包括简书这样的网络文字作品原创平台,也包括自媒体用户和主流媒体。
版权印,其实就是一套描述作品版权信息的可识读标识,通过标识可实时读取作品对应的版权信息。
“就像作品的身份证一样,通过和数字版权认证机构的合作,自动为作品印上版权,生成原创电子保全证据和版权认证证书。”岳占峰说,经认证的作品会进入“版权云”的国家版本信息库。
如果把网络数字空间中的作品比作社会中的人,那么网络数字作品的版权管理就是一种身份管理。有了版权认证,一来让原创者有了维权追偿的依据,二来则有利于国家管理,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形成健康的版权流通秩序。
让传播通道变成授权通道
实际上,网絡文字作品版权交易存在的一大问题就是缺乏畅通的授权通道,这让正版授权变成了麻烦事,实施盗版行为却成为容易事。
举例来说,一篇在自媒体或网页上发布的原创网络文字作品,往往标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而如何联系原创者获得授权则没有标明,于是,转载者很可能“先转载,等来找我要钱再说”。
“有时候,侵权人并不是不想付费,而是缺少有效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配套服务。”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隋昕说。
隋昕认为,一个可行的思路是,通过技术支持,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的、高效便捷的正向授权通道,让正版授权变容易,来挤压版权盗用。因此,数字版权保护平台提供的服务,还包括快速授权和交易。
他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版权保护平台也是一个网络文字作品版权的电商平台,用户免费注册后,可以为自己的作品定下授权价格,想要转载的人可以通过版权保护平台在绑定平台上的插件,购买这些明码标价的作品。
通过授权所获得的版权收益,版权保护平台在一定周期内结算给原创者,并获得一定分成作为服务费,目前版权印平台会向用户收取10%的服务费。
岳占峰认为,“这种配套的服务,其实就是把所有的可传播的地方变成可授权的地方,让传播通道同时也变成授权通道。”
明规则与潜规则的角力
自网络文学付费阅读机制建立后,网络文学正版与盗版之间的战争就从未停息,但多位受访者均对本刊记者表示,如今不少网络文学正版网站对盗版表面上高声喊打,实则“放水养鱼”。
正版网站本应视盗版为死敌,“放水养鱼”原因何在?
起初,盗版网站直接影响了正版网站的收益,但随着IP热的兴起,正版网站的收益不再限于付费阅读和广告收入,而更多地来源于作品版权交易收入。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网络文学用户付费意愿不到三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免费盗版所积累的讀者,作品的影响力便打了折扣。
“水至清则无鱼。”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新媒体文学委员会秘书长吴长青这样形容市场潜规则——盗版在无形中扩充了读者基数,也就是作品IP价值,从而抬升了正版网站进行作品版权交易时的定价。
隋昕认为,市场潜规则背后是行业对IP价格的哄抬,所暴露的核心问题是中国数字版权交易体系不健全、分配机制不合理。“就像如果没有票房分账机制,那么电影院的老板要想拿到优质电影也得付出天价。”
“虽然市场发展初期无序状态常常会催生繁荣,但危险在于,如果一直无序,你的作品最后变得不是你的了,还谈什么繁荣?”岳占峰说。
近年来,国家主管部门对网络文学盗版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并直接将其纳入“十三五”规划中,可以说,这是政策明规则与市场潜规则之间的角力。
岳占峰认为,在版权保护过程中,一个原则应是,在不伤害版权流通的前提下把版权秩序规范起来:“我们一直不是特别倡导通过‘强保护来扼杀版权流通,一个作品如果不拿出去流通,锁在柜子里,再有价值也无法为原创者带来一分钱。”
隋昕希望,通过文化产业大数据中心这个文化产业“根服务器”的支撑,利用“版权云”建立针对数字版权的登记、监测、交易结算、分发投送四大体系,从而既堵截盗版的蔓延,又疏通正版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