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四项举措落实“双普法”责任制
2017-04-11马评超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10期
文 马评超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以下简称“双普法”)责任制要求,提供菜单式、精细化、个性化的普法服务,为法治景洪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制定8项措施夯实制度基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市司法局分别制定《景洪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关于开展法治景洪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8项工作制度,为推动“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双普法”责任制。各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同时开展“阳光司法”、案件旁听活动,通过政务网公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开展律师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居民讲解评析婚姻继承、房产买卖、交通事故赔偿等生活中的常见案例。编排普法节目,通过小品、歌舞、现身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演绎身边的案例,深入乡村社区进行演出。
三是明确责任清单推动“双普法”责任制。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景洪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等实际出发,制定“双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是以“法律七进”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双普法”责任制,以普法“五用”工作法为契机,抓好泼水节、嘎汤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有针对性、联动式的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