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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基础分析*

2017-04-11睢党臣彭庆超

社会保障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

睢党臣 彭庆超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我国城市“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基础分析*

睢党臣 彭庆超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转变日益迅速,传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对及时性、灵活性、多样性、便捷性养老服务的需求。然而,“互联网+”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将会为这些难题的解决提供新的工具和思路。为此,本文以“互联网+”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为切入点,在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分别以政策基础、技术基础、经济基础、心理基础这四个视角来剖析在我国构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可行性,从而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模式;基础分析

一、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人口结构转变日益迅速,加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未富”的背景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亿以上,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5,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4。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传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对灵活的、多样的、及时的、智能的养老服务需求。然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将会为这些难题的解决提供新的工具和思路。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养老模式上,使家庭和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得到充分整合,使老人的相关数据在不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实时共享,促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形成。“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既有助于优化配置社会养老资源,提高社会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弥补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各自为战的缺陷;也有利于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交流的不通畅,显著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及时性和灵活性,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总之,如何在城市老龄化愈加严重的背景下,依托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介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领域,通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整合全社会的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建立灵活的、及时的、高效的、智能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将成为本文以及学界今后关注的重要议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互联网+养老”服务早期被归结为智慧养老,最早是由英国生命信托基金提出。这种养老方式也被称为“全智能老年系统”,是指通过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老人提供打破空间和时间界限的智能化养老服务。目前国外对“互联网+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对养老和医疗服务带来积极影响的观点。Susan K.Green(1984)认为在互联网背景下,老人积极利用网络资源,一方面有助于改善老年人的负面刻板印象,促进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丰富自己与他人交流联系的机会,从而防止抑郁症的产生;[1]Ardelt M(1997)通过对120名老年男性的样本研究,重点介绍了互联网在养老领域的使用及其对老人养老满意度提升的积极意义,认为老年人通过使用网络服务可以方便自己获取想要的服务,使自己的养老需求能够得到个性化的满足;[2]Canada Jill(2007)认为,智慧医院的出现极大地改善了老人的医疗服务水平,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诊断和咨询服务,而且刺激了对老年志愿者的需求,反过来有助于提升老人在晚年的幸福指数。[3]

二是关于智能产品在养老和医疗服务领域应用的观点。Yang(2013)介绍了英国的相关情况:英国从2012年起开始在社区医院和老年家庭普及使用机器人护士。[4]这种智能机器人不仅可以直接检测老人的各项身体健康指标,还能听从远程医生的指令,与老人进行互动交流,并将测量数据和访谈数据回传给医生,有针对性的向老人提供保健咨询和建议。Robert J.Sternberg(2005)介绍了美国弗吉尼亚州的相关情况:该州有4.9万家门诊机构都安装了“远程医疗”网络用于改善老年人的服务,其中75%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5]这种远程医疗服务不仅可以节约患病老人的护理费用,而且也能够及时处理老年人遇到的突发身体状况,能够有效为老年人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Schnell M W(2010)介绍了日本东京的相关情况:近年来,日本东京逐渐形成了所谓的“东京模式”智慧居家养老社区。[6]在社区内的银发族综合住宅中,通过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养老服务设备,比如设置能够自动识别危险的感应危险报警器、能够自动检测老人血压和身体脂肪的智能坐便器、自动检测血糖血压的智能血糖仪、智能采集和分析老人各项身体指标的智能座椅等,将收集到的老人的各项身体指标数据通过电子互联设备第一时间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家庭医生,同时社区服务中心也会及时存储老人的相关身体指标数据,方便为老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咨询和医疗护理服务。

鉴于国外一些城市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较完善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对有关智能养老设备的开发和推广比较早,加之老人的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较高,老人通过互联网和各种智能可穿戴设备获取养老服务是比较常见的。然而目前国外的相关研究更多的是集中在如何开发更多智能化的可穿戴设备以及智能家居方面,而这更加偏重工程技术层面,已经脱离了社会保障本身研究对象的广度,但是这些研究也给我国相关智能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带来了许多启示。此外,国外的经验说明智慧养老在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不仅要重视宏观层面上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更要注意微观层面的政策设计,既要考虑到一般老年人群的普通养老需求,也要考虑特殊人群比如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护理需求。总之,国外的相关研究总结给我国“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经验。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近两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城市互联网也在迅速发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概念便被从国外引入到我国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中,拓宽了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研究的视野和深度,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智慧养老的观点。席恒(2014)从理念、功能、技术、条件等方面提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7]左美云(2014)认为智慧养老的核心是借用先进的信息通信和信息处理技术,将社区内的老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养老服务。[8]张振平(2015)认为,智慧养老将传统的机构养老搬到了网上,将远程医疗、健康监护和生活监护资源从固定的时空范围内释放出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养老领域的一场革命,也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9]张新华(2015)认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为老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系统化的养老服务。[10]沈嘉璐(2015)提出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体,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具体措施包括政府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老人智能感知终端、打通政府部门、社区、机构的信息数据壁垒,实时信息互联互通等。[11]张玉琼(2015)在探讨构建上,从信息资源、社会支持两方面构建失能老年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改善失能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12]陈豪(2015)总结了西湖区发展智慧养老模式的经验,认为未来要推动养老、医疗、教育等各类服务协同发展;要针对不同需求,开发创新养老新设备;要整合各类养老服务平台来加强智慧养老建设。[13]

二是关于“互联网+养老”的观点。邹俊(2015)认为,“互联网+”通过大数据对中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进行挖掘,会使养老服务更加个性化、规范化、制度化、便捷化、智能化。[14]“互联网+”不仅能够创造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而且将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廖毅敏(2015)认为,“互联网+”与养老服务产业的融合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水平,同时也是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的必然趋势,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就业。[15]孙文灿(2015)认为,“互联网+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不仅能够拓展养老服务产业链,而且能够促进养老服务的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未来将会有无限的发展空间。[16]潘峰(2015)认为,“互联网+”可以妥善解决当前社区养老在发展中遇到的服务供需不匹配、服务资源难整合、服务管理效率低等问题。[17]张丽雅(2015)认为,发展“互联网+养老”,用技术的方法为老年人的生活添上“高科技的翅膀”,这将不仅是养老领域的一场革命,而且也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18]童星(2015)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超越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就必须走“互联网+”的道路,充分利用现成的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打破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空间和时间桎梏。[19]张泉(2016)认为“互联网+养老”是指相关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通过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对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能够满足老年人及时性、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各个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服务效率。[20]睢党臣(2016)分析了“互联网+”给居家养老服务带来的机遇,认为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的全方位合作,才能实现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智能、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的目标。[21]

三是关于我国智慧养老发展现状的观点。曾新勇(2013)通过对比分析我国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结合智慧社区的建设,提出了基于智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并建立了该模式的模型结构,归纳和总结了该模式的特点及优点,最后给出了基于智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原则。[22]刘抒阳(2014)通过对西安市未央区以及莲湖区先进经验的借鉴,进而提出运用物联网技术改革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23]唐传虎(2015)对江苏常州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初步总结,探索出了市政府向电商购买公共服务模式,进而推进常州“12349”为老便民公益服务平台向“互联网+”进化。[24]赵天地(2015)调查和分析了北京东城区27个社区的60岁以上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需求的现状,发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而智慧养老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5]贾伟(2015)对我国四川、北京、浙江、山东、江苏、福建、天津等地智慧养老的发展做了对比归纳,认为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集约化的商业模式,缺乏规模经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制度缺失;老年人对信息技术了解不够;信息数据缺乏有效挖掘;信息化养老服务人才短缺,因此通过应该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老年人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养老信息大数据利用率;加强养老专业人员培养等措施来促进智慧养老的健康发展。[26]

四是关于智能养老产业发展的观点。朱榆璇(2013)认为针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特点,可以引进平板电脑设备来为老年人服务,并由此提出了一个基于信息技术的个性化精神养老服务系统。[27]朱勇(2014)梳理了美国、德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相关智能养老产品应用到养老服务上的情况,并对我国发展智能养老产品提出了一些建议。[28]李晓珊(2015)对居家养老模式下比较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养老产品的类型与设计进行了研究,认为满足高龄用户居家养老的智能化产品可分为三大类型,即养老服务的智能家居产品、针对老年用户的移动应用(APP)产品和面向高龄用户的可穿戴产品。[29]谢俊祥(2015)主要从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种类、技术、市场发展、优势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综述了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现状及其应用前景。[30]智勇(2015)通过探索智慧医疗产业结构及发展现状,认为目前我国智慧医疗产业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国家认可的最终系统框图和相应业务标准以及技术标准。[31]

国内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贡献,对本研究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然而,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智慧养老方面,而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尽管邹俊、廖毅敏、孙文灿、张振平、刘抒阳、唐传虎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这些研究成果还比较肤浅,停留在“互联网+”概念及其对养老意义的探讨上,所提出的“互联网+养老”主要涉猎到宏观层面,且存在着碎片化特性,缺乏对“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契合的理论分析,缺乏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框架的整体设计,致使其提出的“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根基匮乏,主体与主体之间、各构成要素之间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联系。基于以上认识,本课题在汲取前人已有研究合理内核的基础之上,以“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题开展研究,必将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三、“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能够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使多个养老服务参与主体基于大数据产生协同效应,从而在现有养老资源条件下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及时性、灵活性的养老服务需求。国务院也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建议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接下来将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分别以政策基础、技术基础、经济基础、心理基础这四个切入点来全面分析构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可行性。

(一)政策基础

鉴于目前我国老龄化、高龄化的趋势愈演愈烈、传统养老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快速推进,政府部门逐渐意识到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产品可以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因而越来越强调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要与传统的养老服务行业进行融合发展。为此,国务院在大量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发布了多项专门通知以及指导意见,希望不断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发展。这些专门政策包括2015年7月4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2016年12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以及2017年2月6日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这些专门意见或发展计划均指出,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大力开发智慧养老产品和相关移动软件,促进各个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打通基础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个人信息与政府财政、人社、公安、金融等部门共享,加强养老资源的整合力度,进而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的养老服务。

此外,为加快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政府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包括国务院2015年9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2016年0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以及于2016年9月2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这些政策措施有的从大数据应用、有的从医疗数据的使用、有的从集成互联网政务等方面,指出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大数据利用不到位,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低。因此需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方面的技术优势,有效整合各个养老服务参与主体的养老资源,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借助智能可穿戴设备和各种智能终端,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的养老服务。

总之,无论是政府部门专门制定一系列有关“互联网+养老”服务的政策,还是出台一系列的其他配套政策,可见国家越来越认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产品给养老服务带来的积极变革,这也为我国将互联网引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奠定了政策基础。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也根据本地情况出台了大量的相关政策来积极培育“互联网+养老”这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各地区的初步实践也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二)技术基础

从技术条件上说,“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我国城镇地区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接入的普及率,各种手持终端设备的持有量和相关移动APP的市场开发状况,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现状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的标准技术等。首先只有解决将互联网运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遇到的技术难题,才能为今后推广和鼓励“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奠定良好的技术条件。

首先是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接入的普及率都在不断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7年1月22日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增长率为6.2%。中国网民规模已经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较2015年底提高了2.9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2]《报告》还显示,移动互联网与线下经济联系日益紧密。2016年,我国使用手机进行网络支付的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4.69亿,年增长率为31.2%,网民使用手机进行网络支付的比例由去年的57.7%提升至今年的67.5%。总之,网民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扩展为“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本的硬件基础。

其次是智能移动终端保有量较大,相关移动APP软件开发状况较好,功能多样。《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增长率连续3年超过10%,手机依然是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首要设备。在上网设备方面,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5.1%,使用智能电视上网的比例为25.0%,使用平板电脑的比例为31.5%,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的上网比例在不断降低,分别为36.8%和60.1%。此外,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最新公布的数据,2016年1-12月,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5.6亿部,同比增长8.0%,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5.22亿部,同比增长14.0%。[33]截至2016年底,中国智能手机保有量为10.6亿部,据预测,2018年中国智能手机保有量将达到11.8亿部,同比增长4%,接近人手一部智能手机。手机作为最主要的智能终端,将极大促进“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发展。此外,《报告》还显示,移动网民经常使用的五类APP分别是即时通讯、微博社交、综合资讯、网络电商、网络直播等。近些年来,各家养老服务机构大力进行软件开发,并与这些高频应用进行合作互设功能模块,极大方便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在移动医疗方面,移动平台软件、终端硬件和智能养老可穿戴设备发展迅速,移动平台软件主要包括了系统平台类、软件应用类及服务类等三类。作为移动医疗的核心载体,很多厂商也致力于以APP获取用户黏性,在平台上连接电商渠道,进而形成商业完整闭环。再者,以体检、康复、精准医疗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类医疗平台,也是互联网医疗的刚需,这也成为很多厂商追逐的焦点。总之,庞大的手机保有量和相关软件的发展为“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硬软件基础。

再次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红火,种类繁多,具有极大的发展前景。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智能可穿戴设备主要表现在医疗领域里的常规慢病监测工具,主要包括智能血糖仪、智能血压计、可以检测脉搏的智能手表和手环、智能眼镜、手表式GPS定位仪、血氧仪、制氧机、心率检测仪、帕金森鞋、偏头痛治疗仪等以及健身和信息娱乐行业。目前我国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开发如火如荼的进行,各种智能可穿戴设备可谓是品类繁多,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据相关资料预计,2015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年增加0.92亿台,2020年将达到1.53亿台,其中2015年中国可穿戴智能设备出货量将达到0.425亿台,同比增长88.1%。[34]此外,2012年中国可穿戴便携移动医疗设备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2亿元;到2017年时,该市场规模将接近50亿元。[35]总之,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离人最近的智能设备,在未来“物联网化”的进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最后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技术标准已经基本成熟完备。早在2014年,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就已经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智慧城市、物联网等进行了标准化的规定,发布了一系列白皮书,包括相关概念界定、发展现状、技术参考模式、关键技术、标准化体系、认证体系等都进行了详细的标准化规定。[36]这些标准化规定为我国企业和政府部门运用相关技术和设备开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技术标准,有利于促进各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互通互联,为该信息平台的长久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经济基础

除了技术条件以外,“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还离不开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居民收入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这是保证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首先,从政府部门来说,要想快速推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对相关养老服务提供商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同时促进企业加快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这就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处在调控预期目标区间。[37]与此同时,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6.4%。[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8亿元,增长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54亿元,增长10%;城乡社区支出18605亿元,增长17.1%。因此,无论是从GDP、财政收支的总量还是增长速度来看,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态势不会改变。加上政府对智慧养老产业的政策扶持,“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会获得政府部门更多的资金和财政支持。

其次,从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增长来看,城镇居民将有更大的动力去购买灵活、多样、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这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将是极大的利好消息。据《公报》显示,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从2000年的人均6280元增长到2016年的人均33616元,年均增长率约为27.20%。同时,201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079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逐步提升,这不仅刺激了城镇居民对移动终端比如智能手机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对高质量、高效率养老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长,而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产品则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最可行有效的途径,这将从根本上促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

(四)心理基础

政策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更多的是从供给这个角度来阐释“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可行性,但事实上能够决定“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快速发展的因素还是城镇居民的有效需求,这就取决于老年人心理上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在城镇居民基本具有购买高质量养老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只有这种养老模式所供给的养老服务相比传统养老模式更加灵活、便捷、高效、高质,才能真正赢得老人的好感,老年人才会愿意主动去尝试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获取相关的养老服务,这样“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首先,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两者都有或多或少的弊端,然而“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则充分结合了二者的优势,同时尽量减少了二者的弊端。具体表现为:一是可以不断扩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二是有利于解决老年人和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商之间信息交流的不通畅,使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更加匹配;三是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因此,相比传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具有与众不同的优势,这将从根本上影响老年人通过互联网来寻求养老服务,同时政府也有足够理由来积极推广这种智能化的养老模式。

其次,“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并不是与传统的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完全隔绝,它只是借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产品来整合社区的养老资源,提升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服务效率。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认知也在不断提升,逐渐认识到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产品对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变化,甚至部分老年人开始触网,并积极利用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团购订餐、网络购物、在线买票、网络预订等各项服务,久而久之,线下支付习惯已经初步形成。据《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60岁及其以上的网民占全国网民的比例由2015年的3.9%上升到4.0%,40~59岁的网民占比为19.1%,10~39岁的网民占整体网民的73.7%。鉴于“互联网+养老”服务在我国很多地区刚刚开始试点,所以使用过相关服务的老人还是少数。通过总结部分媒体对使用过这些服务老人的调查可以发现,因为互联网和智能可穿戴设备具有方便、快捷、及时的特性,那些使用过相关服务的老人大都觉得非常方便实用,而且对这种智能化的养老服务赞赏有加。对没有使用过类似养老服务的老人的调查发现,那些听过或看过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养老服务上所带来各种好处的报道的老人,对这种养老方式产生了比较强的好奇心,也更愿意去尝试这种服务。而那些没有听过看过类似案例的老人,经过对他们的讲解,这些老人也愿意去尝试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可见,老人及家属对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高,这在略微年轻的老人群体表现得更为明显。总之,随着40岁以上的中年人逐步迈入老年阶段,经过20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将来的老年人几乎都会触网,并学会利用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来寻求各项养老服务,这将有利于“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四、小结

当然,受制于20世纪出生的老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互联网信息技术使用能力不足、老人退休后收入普遍不高、现在的居家养老服务价格相对便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老年人对社区和政府提供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相关智能养老产品的价格一时还无法接受。此外,各地试点发现,目前“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过程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政府缺乏制定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标准,目前的政策缺乏系统性,导致各地在信息数据应用、整合、共享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实现数据的有效对接和高效处理,限制了智慧养老服务的发展;而且很多智能化的养老产品因为没有全面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使用能力,还存在不能方便老人使用的问题;另外有些智能养老产品功能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这些问题也客观提醒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提供智慧养老服务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帮助企业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降低生产成本,使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使用更加经济实惠,更加便捷。同时加大对老年人使用智能养老产品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这样“互联网+养老”的美景才会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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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童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应对老龄化》,载《探索与争鸣》,2015(8)。

[20]张泉、邢占军:《“互联网+养老”概念辨析》,载《社会福利(理论版)》,2016(1)。

[21]睢党臣、彭庆超:《“互联网+居家养老”: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22]曾新勇:《基于智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载《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3(6)。

[23]刘抒阳:《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西安市养老服务研究》,载《西北大学》,2014。

[24]唐传虎:《常州开启互联网+养老模式 向电商购买公共服务》,载《党政视野》,2015(4)。

[25]赵天地、李博、岳卫金等:《北京东城区智慧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及分析》,载《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8)。

[26]贾伟、王思惠、刘力然:《我国智慧养老的运行困境与解决对策》,载《中国信息界》,2014(11)。

[27]朱榆璇:《基于信息技术的个性化精神养老服务系统的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8]朱勇:《智能养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9]李晓珊:《居家养老模式下的智能产品设计研究》,载《包装工程》,2015(6)。

[30]谢俊祥、张琳:《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其应用》,载《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15(3)。

[31]智勇、段宇:《智慧医疗产业结构及发展现状探析》,载《现代管理科学》,2015(9)。

[32]人民日报:《我国网民达7.3亿》,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7-01/23/nw.D110000renmrb_20170123_2-10.htm,2017-01-23/2017-04-20。

[33]新浪科技:《2016年国内手机出货量破五亿部,国产机占九成》,http://tech.Sina.com.cn/t/2017-01-11/doc-ifxzkfuh6969849.shtml,2017-01-11/2017-04-20。

[34]侯长海:《2015年上半年可穿戴智能设备发展状况分析》,载《互联网天地》,2015(8)。

[35]余水工:《可穿戴设备现状及前景分析》,http://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329/160127-6cc6bf41.html,2016-01-27/2017-04-20。

[36]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云计算白皮书(2016年),物联网白皮书(2015年),移动互联网白皮书(2015年),智能终端白皮书(2014)》,http://www.cac.gov.cn/bps.htm,2016-09-02/2017-04-20。

[37]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2017-02-28/2017-04-20。

(责任编辑:H)

Constructing Basic Analysis About the "Internet+Community Home-Based Care"Service Model in China’s City

SUI Dangchen PENG Qingchao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population structur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quickly,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raditional mode of community home-based care service are more and more obvious,it has been unable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on timeliness,diversity,flexibility and convenience of pension services.However,the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of "Internet+"and the community home-based care services will provide new tools and ideas for solving these problems.Therefore,based on the integration of "Internet+"and pension services and the related 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feasibility of the service model of "Internet+community home-based care"from two aspects of supply and demand,with the policy basis,technology basis,economic basis,psychological basis to lay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community home-based care"service model.

"internet+community home-based care",pension service model,basic analysis

* 本文系201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互联网+ ’养老服务体系生成机制与培养路径选择研究”( 项目批准号: 16BSH131) 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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