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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克里奇利谈“他律伦理”:悲剧剧场、爱与哀悼

2017-04-11西蒙克里奇利

社会科学家 2017年6期
关键词:克里伦理学剧场

王 曦,西蒙·克里奇利

(1.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2.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 哲学系,纽约 10041)

西蒙·克里奇利谈“他律伦理”:悲剧剧场、爱与哀悼

王 曦1,西蒙·克里奇利2

(1.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2.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 哲学系,纽约 10041)

西蒙·克里奇利(Simon Critchley),现任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哲学系教授,约翰·乔纳斯荣誉教授,欧洲哲学论坛执行委员会创始委员、常任委员,曾任英国现象学学会主席,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研究员。克里奇利笔力雄健,个人学术专著二十本有余,部分著作已译成汉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多种语言。此外,他还是《卫报》的撰稿人,《纽约时报》大众哲学专栏《石头》的编辑,该专栏已经吸引了数百万的读者。克里奇利对美学和政治伦理学交叉领域的探讨在西方左翼理论家中独树一帜,他的《极少的,近乎无的》、《无尽的求索》、《无信仰者的信仰》等书在齐泽克与巴迪欧等左翼学者中引发了广泛的理论对话与争锋。文章围绕克里奇利教授“他律伦理”(heteronomous ethics)对其展开访谈,就悲剧剧场、爱、哀悼等具体的伦理情境展开探讨,克里奇利教授以其注重艺术、审美体验的研究视角,及其统筹政治伦理学与美学研究的跨学科研究范式,开出了当今西方学界从规范伦理学到情感伦理学转向的一种新思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值得借鉴的新理论。

克里奇利;他律伦理;悲剧剧场;爱;哀悼

王曦:非常荣幸能够采访您,克里奇利教授。您对美学和政治伦理学交叉领域的探讨在西方左翼理论家中独树一帜,在上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伦理学从规范伦理学转向情感伦理学的新趋势中,您借助对特定艺术样式、审美体验、伦理情境的探讨,提出“他律伦理”(heteronomous ethics),尝试为西方自由民主制内部伦理行动主体的缺失提供解决方案。基于我对您的著作的有限阅读,您在《无尽的求索》和《无信仰者的信仰》等书中指出,他律伦理是一种激发性的“投身的伦理”(ethics of commitment),不同于各种强调社会道德要求的义务论,您主张一种伦理主体性,并强调情境性的伦理经验,主张在悲、喜剧剧场,爱,幽默等具体的伦理情境中,探讨人们与他人展开关系时产生的种种道德情感,及这些情境中伦理主体的自我生成。您能不能先向我们简单介绍下您伦理学的基本观点。

克里奇利:首先感谢你对我的著作的细致阅读。我主张的伦理主体性的核心是一种伦理经验,而这种伦理经验事实上就是人们与他人展开关系时产生的种种道德情感。我想强调的是,伦理生活不仅作为与人的认识、审美、政治生活平行存在的一个领域,对善的伦理要求应该被看作主体塑造自身不可或缺的维度。“投身的伦理”指的是伦理要求和主体的认可是同步的,伦理要求并不是在事态上客观给出的,只有被自我认可的伦理要求,才是被感受到的伦理要求,才能成为伦理要求。如果人们以讽刺的态度与伦理要求保持距离,拒绝认可它牵涉的对行动的进一步要求,拒绝围绕这一要求塑造自身,那么伦理要求就无法内化入自我的秉性气质。这也就是为何我们社会的道德要求往往只是一种外在义务,却不具有内在说服力。

王曦:您能再详细谈谈为何您主张的这种“投身的伦理”必然是一种“他律伦理”吗?他律性和您主张的伦理主体性有何关联?它又如何与在康德那里以及在后康德的谱系中主导美学、伦理学、政治学的自律性维度相区分?

克里奇利:我所说的他律性是由内而发的,它与我之前描述的那种基于我对他人的道德感的伦理学相关。因此,它不是关于外在强制的。在历史上,赞同自律的学说认为,国家、国王对公民施加强制力,因而公民要求自治权(autonomy)。这些讨论从宗教改革开始就存在于欧洲政治中,它们十分有效。我估计,在这种解释下,西方思想(至少是其现代阶段)至迟于17世纪末就已为自律观念所主导了,而道德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唯一正当的形式此时也已奠基于自律原则。我认为这很成问题。我致力于批判这种观点是为了引入被低估的他律的维度。虽然他律一向仅仅被视作来自他者的束缚,不能选择你想要的,但在我看来,列维纳斯正是一位关于他律的思想家。他律并不意味着抛弃自律,相反,应当指出的是,自律的基础只能是那些作为与他者之间的他律关系的环节,即法或曰习俗(Νòμοδ),这种法不是我施加给我自己的法,而是要求我必须适于他者的法。注意:这是对自律的特权地位的批判。在康德那里,以及在康德之后,自律在政治道德上是毋庸置疑的善。但我认为情况复杂得多。对康德来说,伦理学的两条奠基性原则显然是自律和理性,并且它们是密切相关的。自律是对于我的理性的运用。因而在康德看来,道德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事业,并以我的理性为原因与目的。为克服这种康德式的图景,我要指出的是,伦理是一种来自他者的道德感水平上的情感关系,它可以被理性化,但理性化是第二步。因而我在此是一名现象学主义者。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基本开放性(fundamental openness)是情感性的,通过情绪与感觉,而理性只是感受能力之一,因此绝对有必要对这些情感加以说明。

王曦:您说的这种他律伦理让我想起了在您书中反复出现的爱的主题,您在《无信仰者的信仰》等著作中将爱与“异质性情感”(hetero-affectivity)联系起来,指出爱也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伦理经验将我们置放于无与伦比的不可控的境地,我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种异质性情感的影响下,处在一种特殊类型的与他者的关系之中。引起我注意的是在列维纳斯那里爱也作为一个主题词出现,但似乎在他的著作中,爱和伦理学是可以替换的同义词,不知道您的论述和列维纳斯有何不同。

克里奇利: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爱的主题的确是我试图多维度思考的。你提到的“异质性情感”的观点是我在《无尽的求索》中提出的,我认为这是定义情感理论的基本维度。爱是如何进入我们正在讨论这幅伦理图景的呢?我觉得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对爱的定义就是给出你不具有之物,接收你无权掌控之物。你接受爱像接受一种恩典,它完全是你的庸常生活状态之外的存在。爱必然在人际关系中展开,去爱就是置身于这种奇特的关系中,这种与超出主体掌控之物的遭逢,这种强烈的非对等关系。当然即便是当代学者对爱的主题的伦理思考也各有差异,在哈特和奈格里那里,爱呈现为一种类似圣方济各会所体现的更广阔的爱的观念,我认为我更青睐基督教传统下对爱的解读。爱是一种至上的心绪,当然还有信、望这两样,但如《哥林多前书》中的叙述,爱是至大的。这是我持续了多年的研究兴趣,尤其是中世纪女性神秘主义者那里对上帝的激进之爱。虽然我并不是基督徒也并不隶属任何教会,但我尝试去理解这种自愿投身于某项要求,在一种激烈的非对等关系中投身善的要求的伦理经验,以思考这一传统对当代动机匮乏的伦理学有何启迪,这就是我在《无尽的求索》一书中的主要任务,探讨主体如何被激发、行动,自愿投身于伦理要求。我之前的同事巴迪欧对保罗的解读也较好地体现这一点。在巴迪欧对保罗的解读中,伦理经验可以被形式化为这四个时刻:恩典、信仰、爱与希望。对善的要求是具有普遍性的,这即是巴迪欧解读下保罗所说的恩典。巴迪欧那里,信仰是主体的生成,是对加之于主体之上的要求的认可接受,爱是一种实际的劳作,也即主体将在信仰中奉为善的付诸实践。爱在希望的基础上将自己与正义关联,这种希望是正义得以兑现,正是对正义的要求使你的信念持续下去,使你爱邻人如爱自身。这是一种政治之爱。所以对我而言,这些传统的启迪在于如何就日常交流和人类之爱思考宗教传统。而你说的我和列维纳斯在这一问题上的差异,我觉得在于爱在他那里是个附属概念,这也使他定义下的伦理要求成为将主体陷入撕扯、分裂状态的无法承受的使命。而我更倾向于精神分析学家梅兰妮·克莱因的主张,主体不可避免的分裂的创伤需要修复,伦理的撕扯需要借助爱这种升华机制来缓解。对我而言,列维纳斯伦理学的问题之一,就在于他的伦理学缺乏这种升华机制,这也是我在研读列维纳斯的思想时,试图克服的一点。

王曦:您说的这种在爱的伦理经验中主体与他人的关系很有意思。记得您在另一本著作《停留吧,幻相:哈姆雷特的教义》中借拉康的术语,他拿来比喻人的自恋外壳的精神分析寓言:“薄膜(lamella)”概念或人原初的“混沌”(hommelette)状态。您指出拉康的这则寓言其实是拿来解释在欲望的激情和献身的游戏中,爱为何是一种赌注。我们知道,在拉康的描述中,如果爱允许欲望刺破人的自恋外壳,那层把我们包裹起来的薄膜,我们倾向让对方补偿那块因爱而失去的小碎片,试图重新回到原初的自恋状态中。和拉康勾勒的这种契约交换的互惠关系不同,您解读出一种非对等的、无回应的爱和与之相连的伦理经验,您能详细谈谈吗?

克里奇利:的确如此!对我来说伦理经验是一种指向他者的自发的义务情感。如果说爱直接刺穿我们存在的中心,那层拉康所说的让人觉得安全的自恋幻相。那么也暗示了借助他者我们得以更接近我们失去的、缺席的存在。你说的那种近似契约交换的关系,在拉康那里也被拿来表述“爱的超现实性”,也就是说在这种人的交换倾向中,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错位与断裂,我指的是在所爱之人那里我们无法确保对方会交还给我们失去的那部分,即使这是一种契约交换,我与对方爱的互换更接近一种乌有之物的激进交换,我们将遭遇的是不为自己掌控的存在。这也就是拉康曾描述过的“交托出我不具备之物,尽管对方并不想要”。我认为爱是人的情感经验中为数不多的引发自我分裂的情感,它是一种我自身的选择,或是一种宣称,我们将自身置于和他人的关系之中,交出自身的一部分。如那位对上帝充满狂热之爱的中世纪伟大神秘主义者玛格丽特·波蕾特(MargueritePorete)宣称的那样:“只有在灵魂中劈开一条狭窄的缝隙,神灵才能呢喃爱的絮絮私语。”

王曦:您在最近行将出版的讲义里集中阐释了在悲剧剧场中被主题化的他律伦理维度。您指出悲剧剧场提供了这样一种伦理情境,与“悲剧意识”(tragic consciousness)相连的他律维度作为悲剧剧场的构成性原则被反复展演,在这种“剧场政体”(theatrokratia)中美学、政治和伦理领域研究方法得以重估。您能向我们详细解释下吗?

克里奇利:的确像你概括的那样。像我在课堂上讲的那样,我想说的是悲剧剧场提供了我们和自身拉开一段距离,观察、审视自身的场合。悲剧最无法预测的是观众会从剧场景观中拿走些什么。在这我想作个简单的词源学追溯,观众在古希腊语中是theoros,从这个词衍生出理论(theoria)。理论又和动词观看(theorein)相关,指的是在剧场(theatron)中发生的观看行为。如果悲剧是对一种行动和实践的模仿,那它就是从理论的视角看到的东西,尽管行动本身仍然是个谜。或者换一种说法,剧场展现了理论和实践的问题,两者的断裂首先在剧场中被揭示出来。我们是正在展开的这出戏剧的观众,在这出戏剧中,或者说在剧场空间中,我们作为旁观者看到我们的行动,人类的实践从内部分裂开来,被理论性地引入质疑。观众在悲剧剧场中,得以隔开一段距离观看台上展演的他们自身的社会实践,隔开的这段距离,精确地说,是旁观者的、理论的距离,在悲剧的剧场政治中,他们实际演练着这种对待政治生活的方式。

而“悲剧意识”的概念是我从让-皮埃尔·韦尔南和皮埃尔·维达尔-纳凯在《古希腊神话与悲剧》中借来的。指的是在悲剧中人们的行动并没有被呈现为稳定的现实,却是问题本身,是未解之谜,不论如何解码其双重含义都依然扑朔迷离。悲剧意识产生的时刻,是这样一种主体自我割裂、自相纷争时刻,主人公意识到自己远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有一个无法摆脱的他者存在,一个足以摧毁主人公的预言,构成了主体自身。悲剧揭示了对我们而言部分可知的世界,在悲剧中人的自主性受限于对依赖性的承认,人类的易错性和局限性是一种基本经验,悲剧性的毁灭往往就发生在狂妄自大地坚信绝对自主性的下一刻。

另外我想强调的一点是相比于一种艺术形式,悲剧更接近一种社会实践,悲剧为何有趣?为何具备政治教义?这基于悲剧并非是个人性的叙事,悲剧真正的主角首先是城邦,政治空间才是悲剧表现的主体。它是古希腊城邦中公共机制的关键一环,城邦的社会政治制度正是在剧场中以景观的形式自我展演。我尤其关注作为一种城邦创制实践的悲剧,如何将城邦展演为自我分裂的,具有污染与乱伦根底的,它如何揭示了暴力、战争的奠基性力量。

王曦:也就是说在您那里与“悲剧意识”相连的他律伦理,以悲剧剧场中上演的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距离呈现;悲剧剧场提供了这样一种伦理情境,您强调的从内部划分开的自我意识从中浮现。另外,您似乎还强调了在悲剧剧场中哀悼的主题在思考“异质性情感”时的重要位置。

克里奇利:的确是这样!悲剧完全打破了透明的、自律的主体观念,展现的是在自身内部拉开一定距离的伦理主体。关于悲剧中被反复强化的悲痛和哀悼的主题,我想说的是政治哲学家们总是对此持有异议,试图控制、减少哀悼,在我看来政治生活中必须有哀悼的维度在。我认为哀悼是一种奇怪的情感,一方面你了解自己的哀悼对象,另一方面你被哀悼攫住,它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可能是过了很多年的记忆突然浮现,可能是你逝去的亲人,可能是一段创伤经历,将看似具有统一性、自主性的我们撕裂开来。当我们哀悼的时候,我们不再是独断的个人,哀悼的主体因而是我说的“异质性情感”和悲剧意识最集中的表现。

古典政治多半基于一种孔武刚健、具备男子气的主体观念,这种政治主体才能作出裁断。在古希腊悲剧中过度的哀悼一直和女性角色相连,与之相连的是一种脆弱的、依附性的主体形象。在这种观念论下,哀悼的主体是虚弱无力的,是处在依存关系中的被质疑的主体。所以政治家们总是试图将特定的情感驱逐出政治领域,这里我说的是一种虚弱的情感,控制这类情感是以稳固权力为名的政治惯用策略。你应该记得这次竞选的时候流传的关于希拉里·克林顿的健康报告,这种看似奇特的政治攻讦,反映的正是这种完全将与虚弱关联的情感排除在政治领域外的观念。再举个例子,9·11事件之后,小布什总统说我们可以哀悼十天,那之后哀悼已经足够了,人们需要恢复过来,去商场购物,让经济重新运作起来。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不那么做,而是说,让我们哀悼!把哀悼放置在政治生活之中,重构政治生活!

我认为思考哀悼的主体会给当代政治带来什么变化,暗示着当代政治的一种新可能。让我们试着思考,如果以相互依存的、有限的、脆弱的主体观念重建我们的政治,将带来什么可能的改变?一种建立在哀悼的主体之上的政治将为我们带来什么?这其实也是女性主义和情感理论近年来一直在探索的核心问题之一。

[责任编校:阳玉平]

I206;B83-0

A

1002-3240(2017)06-0032-04

2017-04-27

国家社科基金2015年度重大项目:西方新马克思主义文论与空间理论重要文献翻译和研究,批准号:15ZDB084

王曦(1991-),女,安徽宿州人,复旦大学中文系文艺学专业博士生,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哲学系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美学与西方左翼文论;西蒙·克里奇利,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哲学系教授,约翰·乔纳斯荣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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