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公安分局非“治本之方”
2017-04-07孙茜
文/本刊记者 孙茜
医疗公安分局非“治本之方”
文/本刊记者 孙茜
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公安、医院、患者、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2016年12月14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医疗公安分局正式成立。它是全国首个针对医疗设立的公安分局,也是继全国首个旅游公安局、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成立后,公安系统的又一创新举措。
据锦州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公安分局是由锦州市卫生计生委与锦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主要有锦州市公安局进行管理。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医疗公安分局的建立并非因为锦州本地涉医案件高发,而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与医务人员的相关利益而建立的。
锦州市成立国内首个医疗公安分局。
有助于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虽然很多医院都加强了内部安保力量,但有时也会感到力不从心。
据了解,此次锦州市医疗公安分局成立的目的就在于针对性破解当前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对市民平等就医权利的保障。锦州市医疗公安分局现有10名工作人员,全部是由特警队调来的警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涉医案件的报警、投诉。目前锦州市所有医疗单位都已经得知建立了医疗公安分局的消息。
其具体职责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协助做好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违法行为;三是依法果断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四是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要及时发现,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医疗公安分局的成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明攀告诉《中国医院院长》。首先,近年来,国家逐渐重视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锦州市医疗公安分局的设立正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重视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表现。其次,医疗公安分局的设立,在维护医疗卫生系统的安保、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打击暴力伤医违法行为、稳定医疗机构就诊秩序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成立并非必要
锦州市医疗公安分局是基于近些年来医患矛盾、冲突不断升级,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一种考量和选择,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不过,也有不少人质疑当前医疗行业的问题和矛盾是否真的已经严重到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医疗公安分局”加以整治的地步。值得注意的是,锦州市此次成立医疗公安分局的同时,也否认是因为当地涉医案件高发而采取的举措。
“当今医疗纠纷并未严重到需要专门设立医疗公安分局。”邓明攀表示。虽然近年来,医患矛盾频发,全国已发生多起暴力伤医案件,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但是当今的医疗纠纷并未严重到需要专门设立医疗公安分局。2013年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不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医疗纠纷数量、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刑事案件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医疗秩序总体态势向好。近期,部分地方相继发生伤害医务人员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相关部门也已出台配套政策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邓明攀还指出医疗公安分局解决的问题不存在专属性,这也是其成立不具备必要性的因素之一。“医疗公安分局设立以后主要解决的是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暴力伤医违反行为、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存在专属性,不是只有专门成立医疗公安分局才可以得到解决的。”邓明攀表示。公安机关本身就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打击暴力伤医案件等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不存在专属性,没有必要依托于一个专门的医疗分局来处理此类事件。
医疗公安分局还可能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这是邓明攀的另一个担忧。医疗纠纷就整体就诊量而言只占极少部分,也并不是每一起医疗纠纷都严重到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我国正努力建构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和解、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医疗公安分局设立后,难以保证每天稳定的接警量,可能出现警力闲置,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邓明攀坦言。
解决医疗纠纷关键不在公安
在医患关系不尽如人意、一些地方医疗纠纷多发高发的当下,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成立医疗公安分局,以警力介入调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难免要被解读为“医患冲突太激烈了,医闹和各种伤医事件太严重了,必须成立专门的公安机关来处理和维持”。其实,真正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并非在于公安机关,警力介入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
当今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等原因。“医患冲突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医疗体制上,是我们不恰当地把医院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推向了市场。”我国著名心血管专家胡大一就曾直言,绝大多数医生是好的,绝大多数患者也是好的。目前虽然有那么多恶性事件发生,但那依然是极少数。所以,解决医患冲突,如果一直从冲突这一表象入手,而不解决深层次的原因,永远治不了本。
邓明攀认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患者和医疗机构。“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保工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当发生暴力伤医案件,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及时遏止冲突固然重要,但需要明确的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不在于成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分局,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还需要回到患者和医疗机构身上来。”邓明攀表示。首先是要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约束患方不要因为个人利益,而侵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是威胁到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第二是医生的治疗要更加规范和透明,既可以约束医生行为,也可以减少医患双方不必要的误解;第三是医责险等需发挥更大的作用,协调好赔偿等问题,使一切都有法可依,按规矩办事。
总体而言,医疗公安分局的设立,虽然对缓解医疗矛盾,解决医疗纠纷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整体上,医疗公安分局的设立并非必要,医疗公安分局解决的问题非专属性,当今医疗纠纷并未严重到需要设立医疗公安分局,医疗公安分局的设立可能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所以,仅仅依靠医疗公安分局难以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解决还须以医疗机构和患者为根本,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多方合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