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2017-04-07罗勇
罗勇
摘要:自从美国的安然事件以来,世界各地的财务舞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案件层出不穷,直至今日审计失败高发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切实的解决。本文首先,从外部的监管环境以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内部两个角度,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然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降低审计失败可能性的对策。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审计失败;原因;对策
2001年世界最大的天然气和能源批发商——安然公司轰然倒塌。据媒体报道安然公司长期篡改财务数据,然而负责审计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出具正确的审计意见。全世界的资本市场一片哗然,此后公众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问题的关注愈加迫切。随后几年,媒体相继曝出很多知明企业财务造假,然而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例如:世通事件、南方保健事件、奥林巴斯事件、帕马拉事件……
我国监管机构在觉察到“安然事件”的恶劣影响后,也开始关注自己的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的问题。先后处罚了一系列存在严重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和审计失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银广夏事件、蓝田事件、麦科特事件。另外最近几年出现的万福生科事件、绿大地事件、洪良国际事件等,仍然在提醒着我们审计失败的问题依然严峻。
为了加深对审计失败问题的认识,提高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下文将探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并且提出相对应的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
通过调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案例,发现造成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对于企业财务舞弊的惩罚力度不够
企业具有追逐利益的天性,如果对企业财务舞弊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那么势必会放纵了企业篡改财务数据,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的动机很强的情况下,将给我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毫无疑问这会增加审计失败的可能性。对企业财务舞弊惩罚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起诉对象模糊
直到2001年我国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界定,投资者在因为上市公司的报表造假行为受到损失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后,投资者不清楚向谁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红光实业财务造假事件后,陆续有遭受损失的小股东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赔偿,但是法院却以诉讼理由不充分為由予以驳回。银广夏案件中,中国证监会曾支持中小投资者去起诉银广夏公司以及相关的证券中介机构。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人才,法院并没有受理这个案件。
2002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法院必须处理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此中国中小投资者便有了在财务舞弊中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不过,该《通知》对投资者的起诉条件施加了一些限制条件,所以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因为财务舞弊以及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赔偿。例如,该《通知》规定:第一,法院只受理已经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第二,法院不受理集体诉讼。仅仅这两个条件的限制,就给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带来了严重的困难,大大缩小了可以被起诉案件的范围。
2.对财务造假企业惩罚太轻
2002年银广夏案件事发后,对于银广夏公司涉案人员的判罚并没有当庭宣判。后来据一些知情的学者专家透露,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罚过轻,根本没有达到法律应有的威慑力。另外,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承受的巨额损失根本就不知道该从什么途径去获取赔偿。
在洪良国际造假上市事件中,2012年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上市时的唯一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及保荐人兆丰资本(亚洲)作出处罚,撤销兆丰资本的牌照,禁止其再为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并罚款4200万港元,创下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最高的罚款金额。当年6月,洪良国际与香港证监会达成协议,同意以回购股份的方式向股东赔偿10.3亿港元。相比之下,A股证监会对于财务造假包装上市的公司,只是对保荐的机构予以警告,并且3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人出具的文件。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同样性质的案例,A股证监会的处罚相对于香港证监会的处罚力度简直是太轻了。这样挠痒痒式的处罚,如何能够威慑那些企图财务造假的企业以及谋其非法利益的中介机构呢。
另外,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资本占主要的成分,如果出现财务造假行为,深究下去往往涉及一些国家官员和政府的利益。这使得投资者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法律机构办案存在着极大的阻力,非常的棘手。
(二)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用于处理审计失败造成纠纷案件的法律有《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刑法》。但是这些法律之间缺乏很好的衔接,没有系统明确的规订如何处理审计失败产生的纠纷。此外,在我国监管机构只是对于比例较低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因此用于发现不恰当审计报告的效果不好。目前我国揭发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的案件的主要的方式是依靠同行业的监督以及行业内部的自我规范,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这导致了绝大部分的审计失败案例,只有在被审计单位破产或者停牌后才能被发现。这个时候已经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对于没有遵守职业道德和《注册会计师法》造成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处罚力度不够。在近十几年著名的审计失败的案件中,监管机构只有对负责审计银广夏的深圳中天勤事务所进行了最严重的处罚,事务所被取消了职业资格,相关的注册会计师也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并且判处了有期徒刑。然而,对于其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主要是警告、没收审计收入,罚款或者暂停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资格。这些处罚并不能充分的起到警示不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他们可以通过跟换名称等方式继续执业。
二、减少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对策
在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之后,接下来本文将提出一些减少审计失败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与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问题相关的法律
我国迫切的需要完善一套处理企业财务造假和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案件的法律规范,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可以便利的维护自身的利益。要明确被审计单位和事务所各自具体应当承担怎样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规定投资者应该像谁索赔,索赔的金额。并且一定要重罚企业财务造假行为和事务所不遵守审计准则的行为。这样的话,投资者在遭受欺骗和损失之后才能有法所依,才可以起到威慑企图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和不遵守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
(二)可以借鉴美国的集體诉讼机制
根据美国的集体诉讼机制,在这种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的案件中,只要一两个投资者获胜就意味着所有的投资者获胜。在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败诉后,要给予广大投资者巨额的补偿,这将会直接把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推向破产的边缘。例如,在安然事件发生后安然公司和安达信事务所就先后破产了。这种集体诉讼机制就大大的方便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同时,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忌惮集体诉讼的强大威慑力,而不敢轻易的财务造假,违反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
(三)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
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非常辛苦,审计人员常常不堪压力,而在工作几年后选择退出该行业。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偏年轻,严重缺乏实践经验,理论知识也不够扎实,大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这样的队伍去进行审计,是很容易造成审计失败的。
因此,我国需要采取措施提高审计人员的待遇,改善审计人员的工作环境,培养稳定的审计队伍,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失败。
三、结语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较西方起步晚了一个多世纪,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诸多的审计失败案例以及遇到一些重大挫折是不可避免的。尽管这样,我们仍需正视这些问题,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继续自我探索,提高审计的质量,尽量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改进财务报表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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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