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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原始计量方法探析

2017-04-07王春英

自然科学史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藏族西藏计量

王春英

(西北民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兰州 730030)

藏族原始计量方法探析

王春英

(西北民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兰州 730030)

在查阅文献资料、走访和调研的基础上,对藏族地区解放前后的长度、面积、容积和重量的计量方法进行了初步梳理、归纳和分析。文章认为,这些计量方法是藏族社会生产力方式、社会制度、文化融合、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早期阶段的产物,尽管单位复杂多样且量制混乱,但仍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藏族 原始计量 方法和单位

计量活动产生于原始人对事物大小、多少和轻重概念的认识,以及对物品交换的需要,它在推进人类社会文明的同时,也促进了度量衡的发生和发展。目前,学界对藏族原始计量方法有一些介绍和研究,但相关资料较为零散和少见。为了深入了解藏民族计量的情况,笔者查阅了大量相关文献和资料,在走访和调研的基础上,对藏族地区解放前后的计量方法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探讨,这一工作,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探索人类早期的计量观念和活动,文章所呈现的资料也会对少数民族度量衡的研究起到充实作用。笔者在探讨问题时,尽量采用那些与藏民族社会经济相适应的计量活动。凡未加注明者,多为笔者走访和调查所得。

1 藏族计量史概述

藏民族在远古时代就有了关于数的意识。他们在狩猎和采集活动中,最早产生的只是 “多”与“少”、“小”与“大”、“轻”与“重”、“近”与“远”的概念。一、二只野兽是少,一大群是多;一个野果拿起来轻,一堆野果拿起来重;眼睛所及的距离近,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远等。后来在社会生产活动中,有了计数的需求。藏族计算数目最初是从计算物件开始的。《旧唐书》记载:吐蕃“无文字、刻木结绳为约”。[1]《新唐书》称:“其吏治,无文字,结绳齿木为约”。[2]藏族先民以绳为工具打结记事,有一事打一结,或在木棍上刻痕计数。藏王布代贡杰时期,据《亚桑的故事》记载,纺线老人曾用白石在黑石上画痕推算月的天数。[3]随着数目的增大,数量的增多,“后来藏族先民改进了计数方法,采用小、中、大三种不同石子分别代表个、十、百位数,或用不同颜色的石子代表个、十、百位数。”[4]石子计数法不只是扩大了计数数目和范围,还有可能使藏族先民从“多”与“少”的概念,进入到具体的一、二、三、四……的数字概念,并由此会产生一些加减等简单的运算法则。即使在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山南日乌曲林寺年终结算生产支出和收入时,所用工具为核果、小方木、豌豆、石子和陶瓷片。以核果为一,以小方木为十,以豌豆为百,以石子为千,以瓷片为万。结算时,数以上物件的个数。[5]

后来,藏族先民在制造工具、建造茅屋、从事编织的生产实践活动中,有了关于数与量的经验认识。据考古资料显示,距今4000多年的西藏卡若文化遗址,仅一千多平米就密集地分布着31座房屋遗址,还有窖穴、石墙等。建筑平面有圆形、方形、长方形,结构承重方式大致有窝棚式、井干式、梁柱式和碉房式。[6]出土的遗物也十分丰富,有石器、陶器和骨器。石器有石斧、石刀、石锛、石凿、穿孔石器(石球);陶器有罐、钵、盆。且纹饰多样,均以刻划纹为主,图案多为几何形、三角形、圆形和带形;骨角器有锥、针、匕等饰品。其中以针、锥为多,制作极为精细。[7]墨脱遗址还发现了一件磨光石纺轮,中有两面钻通的小孔,黑色,直径3.3厘米,厚1.1厘米。[8]可见,那时的房屋都被造成一定形状,工具和用具都被制成一定器形和大小,这意味着藏族先民不仅对长短、薄厚、高低及形状有了更高的认识,而且在制作过程中也必然包含着比较式的测量活动。此外,从卡若遗址出土的谷灰、粟粒和以罐、钵、盆为其基本组合的陶器[9],我们可推测,藏族先民用陶器盛装粮食,偶尔地也可能用于交换和分配,对容积这个量也有了一定的意识。

据《新红史》记载,早在第8代藏王布代贡杰在位时,“当此王臣之时,世人盛行从事农业之习规”。[10]在布代贡杰在位时,“驯养了黄牛、牦牛、山羊、绵羊,……,将草滩开垦为农田,在山上设置守卫”。([11],121页)在从事粗放农业时需要对土地面积进行估算,到了赤年桑赞时期,为了丈量土地已制定了“测量土地的单位,……”。([11],121页)当时计算农田面积的单位叫“多卡”,1多卡为两头耕牛一日所能耕的土地面积。[12]

实物计数的反复使用,加上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氏族群体生活品出现剩余,有了交换和分配的需求。我国汉族有“掬手为升”,藏族先民也曾用手和具体之物甑、筩、赤、青稞作为量具。随着生活品剩余逐渐增多,社会化生产需求的逐渐扩大,对计量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要求。吐蕃王朝崛起后,赞普为安定边界,与邻邦友好往来,发展边贸,开始创制度量衡。在第30代赞普达布聂塞在位期间,赞普曾与大臣盟誓,制造升斗称量粮油[13],首次用上了重量和容量的单位。容量的单位为“哲”和“普”。“哲”即藏升,“普”即藏合,每升为6藏合。“桑”为重量单位,即秤,用法与汉族杆秤基本相同。[12]此后,吐蕃虽然有了一些量制和单位,但由于赞普与诸侯小邦国间的关系只是行政区域上的归属,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控权,各小邦的量制不尽相同。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后,为了维护新兴政权,方便臣民向赞普赋税,以及臣民间进行物物交换,制定了度量粮食、酥油、金和银的标准为:升、两、合、勺、钱、分、厘、毫。其中升、合、勺是计量谷物、食盐的容积单位;两、钱、分、厘、毫是计量肉、酥油、金银的重量单位。但据资料显示,当时计量单位还很复杂,升、合也用于计重。这个计量标准被吐蕃王朝宣布为法典,称为“十万金顶具鹿法”。([14],68页)

有关学者对“十万金顶具鹿法”的词语进行了解释:“‘十万’者,多数词,不论粮食等如何多,亦可度量。……鹿秉性正直,头角之形状如同秤。手拿秤的人称粮食和酥油时必须公平,即为法。”([14],69页)

松赞干布时期及后期,几个单位之间的关系是:

二十一勺粮食为一升,三点五勺为一合,六合为一升,二十升为一斗。另一种计算方法是:三勺为一合、七合为一升,二十升为一斗,总之,二十一勺为一升是统一的。斗、升一般为木制。

称肉和称酥油的标准是:两大粒青稞、两小粒青稞、两中粒青稞的总重量为一厘,二十厘重为一钱,十钱重为一两,也叫“涅嘎”。二十涅嘎为一克。称为木制,称砣为石头或铁砣。

金银等贵金属重量的计算法是:七厘为一分,七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15]

此外,松赞干布时期还通过制定《法律二十条》,规范着民众的行为,其中就有斗秤要公平,不用伪度量衡的内容。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吐蕃王朝的计量活动有了统一性和法制性,“后来赤祖德赞时期又作了调整。还有克、红斗、铜币、桑拉铜币等。这时的吐蕃量衡名称,其本身许多就是用具名称。当时黄金(或金沙)也往往成为一种礼物和商品交换的等价物。”[16]公元10世纪,“西藏商贸集市开始形成,许多地方开采了金矿,推广了彩陶的技术,土地、牲畜可以自由买卖,金银、青稞、酥油、药材等不仅有度量衡单位,也有了交换比价,社会呈现繁荣景象。”[17]到了元朝,藏族计量活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元朝统一青藏高原后,内地的木匠、石匠、裁缝入藏从事建筑和缝纫,他们带来了尺子等度具。他们培养的徒弟,也以内地的丈、尺、寸来计度,藏文里出现了尺子、寸两个译音词。在木匠、石匠和裁缝行业里,内地的度具尺子普遍使用,成为西藏度具的一部分。不过古代内地的尺寸比近代的市尺要略短一些。[18]

另外,“随着元、明、清历代在藏区建立驿站制度,驿站间的距离是以华里计算的。1华里等于150丈,藏语称为‘勒哇’,驿站沿途的人群也懂得华里的长度。”[18]

即使在现代化发展的今天,有些原始的计量方法在藏区一些地方还有遗存。

2 藏族原始的计量方法

2.1 长度的计量

人类计算长度,最初是以人身之部位和动作为天然标准。藏民族亦是如此。在社会生活中,西藏地区有7种长度单位,均取自于人体:(1)一指宽,称“索”;(2)四指宽,称“索细”或“亚加”、“台加”;(3)拇指至食指第二关节距,称“祖果”;(4)拇指尖至食指尖距离,称“妥岗”;(5)一肘长,称“出”;(6)平伸两臂之长度为寻,藏语称“董巴”;([19],507页)(7)拇指和中指尖张开的长度为卡,藏语称“托”。[20]其中几个单位之间有一定的换算关系:12指=1卡,24指=1肘,4肘=1董巴。([19],507页)

以上单位及比例尽管不很精确,差距也大,但由于操作简便,民间公认,从原始社会开始使用至今。“卡”多用于测量物体的长、宽、高等。“肘”多用于布料、毛料、绸缎等的计量,董巴多用于氆氇、哔叽、毛毯等的计量。绳子类的长度则以寻为单位进行比照。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也不能细分,几种单位常常混用。

在青海地区,以步为单位的计量往往用于体育活动、丈量草场、土地等。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海南州贵德县河青镇藏民划分草场,选一成年男人沿操场走一圈,用步数量定草场大小。在射箭比赛中,用成年男人的步数丈量两靶之间的距离,一步约为1米左右。

藏族唐卡是在松赞干布时期兴起的一种新颖绘画艺术,唐卡中的神像比例,主要依据古老的“三经一疏”中的度量标准。“‘三经一疏’是现代学者对古代译入的佛教三部造像典籍及后人注疏的经典总称。分别指《佛说造像量度经》、《造像量度经》、《画相》和《佛说造像量度经疏》。”[21]在多年的绘画实践及唐卡制作中,经过藏民族一代代艺术大师、学者的传承与发展,形成了具有本民族文化特点的绘画艺术,其传统绘画有自己的计量方法。主要单位有:“索”、“拓”、“刚巴”和“乃”四种。“索”为一指宽,“拓”为一脸长或一掌之长,也叫“恰庆”、“协蔡”、“胎木”等。彼此之间的比例关系为1拓=12 缩,1缩=4刚巴,1刚巴=2乃。在绘制佛像、报身像及菩萨像等,“缩”是一个基本量。[22]只要把握好“索”这个长度单位,画匠就能以自己的手为工具,按比例放大缩小,在任何大小的画布上绘出合适的图像。

藏族还有一类单位,出自于佛经《俱舍论》。([23],87~91页)它们是:极微尘、微尘、金尘、水尘、兔毛尘、羊毛尘、牛毛尘、日光尘、虮(虱子蛋)、虱子、麦粒(青稞)、指、弓(寻)、俱卢舍、由甸。各量之间的换算关系为:

七级微尘为一微尘,七微尘为一透金尘,七透金尘为一透水尘,七透水尘为一兔毛尘,七兔毛尘为一羊毛尘,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七牛毛尘为一日光尘,七日光尘为一虮量,七虮量为一虱量,七虱量为一麦量,七麦量为一指节,十二指为一卡,两卡为一尺,四尺为一弓,五百弓为一俱卢舍,八俱卢舍为一由甸。([11],304页)

这些单位是佛界对宇宙世界大小的描述,有思辨、猜测和想象之意。其中,微小事物以“尘”量化,大尺度用由甸量度。在日常生活和交易中可见麦量、指节、卡等计量单位,其进制也基本相同。

藏族地区有多种计算路程的方法。远古时期的藏民曾以一人大喊可以被听到的距离确定寺院安静的范围,也称闻距。[24]单位是将尺(音译)和何才(音译)。8个将尺长等于1个何才,1何才约为1千米。50年代,西藏拉孜宗杜素庄园的差巴向领主支应送信差,领主派差以路程所走的天数来计算路途的远近。12天至28天距离的路程叫“盖东王仁”;6天以上距离的路程叫“盖东王同”;2天至4天距离的路程叫“希盖”;最短距离的路程叫“盖月”。([25],33页)元朝时期,青海各州县的人们以“递铺”为单位,计算路程。“递铺”的量值因地理情况而定。1递铺为10里、15里或20里不等。([26],225页)近代以来,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区的藏族以“马站”和“牛站”为单位表示货物运输路程。1马站约60到70华里不等,两牛站约合1马站。由于地理环境因素,两马站的距离长短不一。([27],128页)

还有一类计量弧长的单位用于天文历算。藏传时轮历中,周天不是作为360度,而是均匀分为二十七宿。“宿”以下的单位用弧刻、弧分和弧息。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1周天=27宿,1宿=60弧刻,1弧刻=60弧分,1弧分=6弧息。[28]

总之,最初藏族长度单位的建立,大多与人体、人的活动和自然物密切相关。对于远距离和路程,用听觉、畜力、时间的概念来表示,做出大体上的估算。这种计量活动可以满足简单社会生产活动的需要。对于日趋复杂化的社会生活,则需要精确的量制和方法。有资料显示,“我国少数民族到了解放前夕多已脱离了原始状态,……,已开始了尺的使用。所用的都是营造尺或市尺,是从内地自然地或人为地传入的。”([29],296页)例如20世纪50年代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下坝村有木匠4户,所使用的工具就有尺子。[30]

2.2 面积的计量

和其他民族一样,最早藏民没有面积的概念,只有当农业有了一定发展后,人们才开始对土地面积进行估算。尽管如此,计量土地、草场及物品面积也不是通过测定长宽,而是采用其他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按没有准确数量标准的单位计算。20世纪50年代,西藏日喀则藏民计算土地简单地以“片”和“块”为单位。说地多少,计有几块和几片。([31],43页)至于一块多少,一片多少没有具体数字。近代以来,青海民间种地以“段”为单位,例如水地40段、旱地80段,至于一段为多少,也没有确定的标准。([26],356页)甘南洮州计量土地面积的单位还有“区”,一区约10亩。[32]另外,20世纪50年代西藏山南拉加里地区氆氇买卖不用尺子,以卷为单位,或以一件衣料为单位。([33],24页)甘青藏区布料交易中,以匹为单位,不同种类的布料每匹长度不一样。([27],129页)

第二种方法用长度的单位计量面积。20世纪50年代,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恶古乡藏民织毛毯以排丈量,1排约合5市尺。[34]西藏地区以董巴为单位(一臂肘)计量氆氇、毛毡、哔叽,以“步”为单位计算土地、草场、荒野等面积。([19],507~508页)近代,甘南有的地方以“膀”为单位买卖布匹,“膀”在甘南方志资料中也称“庹”,即平伸两臂的距离。[32]“青海玉树藏民无尺度,布匹或绸缎以方论,即随幅之宽窄折角与幅等长者为一方,商人按每方若干定价。”[35]当时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的藏民也用“方”作为量布的单位,一方约为3~4尺。([36],81页)

第三种方法是以播种的数量来计算。即用这块土地可播种多少种子来计算土地面积。20世纪50年代,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木拉区的村民以克为单位计算土地面积。克本是重量单位,1克约合35市斤。播1克种子的地即称这块土地的面积为1克地,约合1.5市亩。[37]同样的方法,在德格县称1包地。一包地约合3亩左右。([36],77页)在西藏山南地区称1哲地,哲原来也是一种量器。([33],93页)近代以来,甘南及青海河湟等地耕地面积论斗、石。“问田多少,则举几斗或几升种子以对”。[38]甘肃夏河藏区,每斗约合地6亩多。[39]青海湟源一带,每石地约合25亩。([40],364页)

第四种方法是以牛一天能耕的土地来计算。20世纪50年代西藏拉孜地区,把一对耕牛一天能翻得的土地面积叫一个“突”。一块地到底有多少“突”,一般群众估计的数和实际情况相差不大。([41],456页)山南地区把一犋耕牛一天所能耕的土地叫“1托地”。([33],93页)西藏林周宗的藏民把两头牛并耕一日的面积叫“朵尔”。例如自营地12朵尔等。([31],26页)有的地方亦叫“牛工”,一牛工相当于3亩地。([19],508页)

在实际生产中几种单位常常混用,例如西藏日喀则基宗代表列仲休苏等为贵族寨通巴自营地及差地农田遭受雹灾事呈噶厦之重新巡查报告中说:“贵族寨通自营谿卡之卡热地区自营地扎吾定土地一块,计有八朵尔中等地,种子四十克;……”([31],49页)

第五种方法是赋税征收而形成的土地面积单位。在西藏和平解放前,农奴差巴领种的份地叫“差岗地”,政府及农奴主以土地多少征收一定的赋税。“岗”不仅是土地面积的单位,也成为计算负担的单位。除了“岗”,还有“顿”和“拍”。顿的面积大小不定,大者可播种青稞80克,小者可播种青稞40克。([31],16页)顿、岗、拍的换算关系为1顿=2岗,1岗=4拍。[42]

总之,藏族计量面积的单位复杂多样,有的借用量词表示,如块、片、区、段等;有的借用长度的单位步、肘、膀等;有的借用容量和重量的单位桶、哲、石、克等;还有的借用时间和畜力的概念,但无论哪种情况,正如汪宁生先生所说“原始计量面积方法,都不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只是一种估算而已,严格说来,它们没有构成一种新的计量单位,……”([29],299页)藏民族的计量亦是如此。

2.3 容量的计量

最早的容量计量亦以人体为天然标准,汉族有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等。历史上,藏族也用手捧量物。除此之外,还用以下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借用长度单位计算水量。和平解放前,西藏拉孜地区的人们根据各户种地的数量,订出放水级别。量水的办法是用一根锄柄先量水的深度,然后把没在水下的锄柄平分8段,以“段”为单位放水。一级可放水量8段,二级可放水量3/4段,三级可放1/2段,四级可放1/4段,五级可放1/5段,最少放1/8段。至于一段为多少,取决于水的深度。[43]

第二种方法是借鉴食物做量器。藏族先民曾用青稞、杏核、核桃和鸡蛋作为计量容积的标准,并作为相应的容量单位。东噶·洛桑赤列介绍:大、中、小干青稞加起来为1康测,6个康测为1达普,6个达普为1弓普,6个弓普为1卡普。并解释道,1达普为半个核桃壳的量,1弓普为半个鸡蛋壳的量。([23],89页)另有资料显示:康测有杏核之意[44],可以理解为1康测为1个杏核的容量。

第三种方法是借用日常用具做量器。

(青海)玉树藏民种青稞桶计,每桶约合内地十余,亦可谓之升,而卖青稞或糌粑又每以袋计,不许量或称。买米面,每以箱计,木箱牛皮捆包多自西宁或西康驮来,不许开视。酒、油每以碗计,……藏民知识简单,用度量衡不易分辨,恐人欺,故多用不变之整物如箱袋等,……[35]

20世纪50年代,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玉隆区牧民给寺庙提供劳役和实物贡赋,以装茶的一种用具“甑”计量。[45]1包茶有4甑,1甑茶叶约合15斤。[46]明代时期,青海藏区在进行茶马贸易时,用篦量茶,每千斤为330篦。([26],453页)和平解放初期,西藏地区有用木片做成的方盒状量具,容量单位为克或批,每克等于20批或30批,每克可装青稞12.5~15公斤。此外,还有用铁皮或罐头盒自制的量具。([29],300页)

第四种方法是以度具计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度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一些器具。“由于容量适中,使用方便,后来逐渐被转化为一个专用的容量单位。”[47]藏民族亦是如此,他们将汉族地区计量单位与本民族传统的容量单位结合起来,出现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度具。20世纪50年代,西藏日喀则拉孜地区有几种常用的量器,分别为斗、波、赤。斗的容量比波大,波的容量比赤大,它们之间有一定的换算关系。小斗等于8波,大斗等于12波或13波,1斗等于20赤。([41],456~457页) 西藏林芝地区的量器除了斗和赤外,还有丕。1大斗等于20赤等于30丕。([48],108~109页)西藏山南地区的量器除斗(亦称竹斗)外,还有哲、普、索瓦(桶)。1哲等于6普,1斗等于20哲,20索瓦等于3斗。([33],92~93页)西藏拉孜宗杜素庄园领主杜素专用一种叫“打苏”的容器,给佣人和顾工发口粮,打苏也成为当地的容量单位。1打苏等于20赤,至于赤(或译为哲),在这里实际上是一种有名无实的量器。([25],278页)

藏区的量器和量值比较混乱,没有统一标准。日喀则拉孜地区的斗有大小之分,大斗容量合内地市斤32斤,小斗容量合28斤。([41],456页)林芝地区的斗分大中小,赤也有区分。大斗等于28市斤(青稞重),小斗等于18~20市斤。([48],108页)山南地区还有甲斗,6甲斗等于10竹斗,1竹斗约为28市斤。([33],92页)不仅如此,使用对象不同,量值也不尽相同。以林芝地区为例,当政者采用1小斗等于11赤,民间采用1小斗等于10赤。([48],108页)图1和2是早期藏民计量粮食的哲和斛[49],图3为西藏山南乃东琼结藏民计量粮食用的哲[50]。

图1 “哲”

图2 “斛”

图3 乃东“木哲”

2.4 重量的计量

有学者指出:“与体积、长度的计量比较,重量与面积的计测是后来的事情。这不仅由于计重的标准一时难以寻找,面积的计算比较复杂,还由于只有当社会生产的发展,达到在分配与交换中必要有这方面的需求时,才产生这两种计量办法。”[51]藏民族也是如此。从史料来,除了从汉族地区传入的各种秤,藏族也有自己的计重方法。

人类最早的重量单位源于人力和畜力。藏族亦是如此,20世纪50年代,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恶古乡的村民给青稞、麦子、玉米施肥,以“背”计重,每亩施肥6~10背。1背约合50~60斤。([34],175页)德格地区粮食以“包”计, 1包约60~80市斤。([36],77页)甘孜县麻书乡如西村村民给土司送柴草,以“驮”计,1驮约200斤。[52]青海玉树食盐论“担”,每担240斤。([40],244页)

除与体力有关外,日常生活交易中还有其他方式。20世纪50年代,在西藏山南拉加里地区,牛羊肉都是分为四腿,交易中不称斤两,用手掂量,论腿出售。([33],24页)四川甘孜德格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一腿肉约30~40市斤。([36],75页)西藏那曲牧民更为简便,用“腔”计量牛肉和羊肉的多少。1腔为1整头牛和整头羊的肉。至于1腔肉有多少,没有精确的数量。[53]此外,据青海省海南贵德县河西镇加洛苏何村环公加老人回忆说:青海果洛、玉树等地的藏民用羊肚子、牛皮裹装酥油,用线封口。此法即可使酥油新鲜、保存期长。买卖时又免于称重,论“包”计算,最少半包。至于一包多少,也没有精确的数量。西藏拉孜宗杜素庄园的藏民在交易中,鸡蛋按“个”计价,砖茶按“块”计价,葱按“把”计价([25],279页)。另据马鹤天调查,“玉树藏民售草,每以编计,即将青草或干草编为长粗之编售之,羊毛亦每编为绳状,即便运输,又免称重。”[35]

此外,在交易中借助于容量计重的方法也很普遍。西藏拉孜宗杜素庄园的藏民在交易中,藏酒以瓦罐计,1瓦罐相当于2波青稞的价([25],279页)。煤油论桶计,1小桶相当于9波青稞的价([25],280页)。另外,在西藏日喀则地区,斗、波、赤既是一种量器,也是重量单位([41],456~457页)。西藏那曲县桑雄阿巴部落青稞、糌粑、奶渣以及盐的计量单位用“博”和“丕”,和农区的克、赤一样,每克青稞5斤、每克奶渣20斤。[54]

随着汉藏文化的交流,内地衡具随着斤、两等重量单位很早就传人藏地。吐蕃时期,藏族人就用秤计重,秤为木制,称砣为石头或铁砣。[15]近代藏区交易中也用秤。关于青海玉树的交易情况,马鹤天在其《青、甘、藏边区考查记》一书中说:

秤有十六两与二十四两两种,普通用大秤,人民纳草或交羊毛多用之,甚至兵士、夫役上下其手,有三四千斤草或羊毛仅称得千斤者,藏民谓汉人称大。但藏民亦多狡者,售金多论包,即有称亦分为若干小包称之,每次低若干,每两实不足一两。……。银以秤计,每秤约合川洋一百六十元。[35]

另据报道,“过去藏族也有自制的衡具,称‘噶嘛’,中间系绳,以后为衡,它们应是模仿内地的天平。”([29],304页)20世纪50年代,藏民曾用一些粗糙的衡具,用以称不同之物。以林芝地区为例,有“加马”秤、“杂加马”秤和“则娘”秤。 “加马”秤专用于称酥油, “杂加马”秤专用于称柴草及笨重物品。“则娘”秤专门用于和牧民做生意。还有一种秤叫“戥子”用于量金银,与汉族相同,有可能由汉族地区传入。用秤计重,藏族有自己的单位和衡制。称普通物品的重量单位有加马、杂加马、涅尕(藏两)、博尔(藏钱)等。它们的数量关系为1杂加马=2加马,1加马=20涅尕,1涅尕=4博尔。([48],109页)以上的单位和衡制具有地方性,一些资料与上有所不同。

在西藏山南地区,藏银有自己的重量单位,它们是嘎玛、雪、桑、品、切吉、章嘎、卡岗等。换算关系为:1嘎玛=2卡岗,1雪=10嘎玛,1桑=10雪,1品=50桑,1切吉=1.5桑,1章嘎=4雪。([33],93页)

图4是藏民自制的秤(笔者学生宫保才让提供)。秤杆为一根圆木棒,一端系以绳索,秤盘为牛皮。一块石头用牛皮兜之,即为秤砣。

图4 秤

图5至图8是笔者2015年10月6日在青海黄南同仁县一旧货铺所拍。秤杆为木制,秤杆一端系有牛皮绳索(图5),杆上有标记“●”,“●”的个数代表刻度(图6)。图7和图8为石头秤砣。

图5 称杆

图6 称杆上的“●”

图7 石称砣

图8 石称砣

图9是笔者2015年10月4日在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西镇加洛苏何村拍摄的“戥子”,秤杆木制,秤砣为石制。过去藏民用称中药或金银等贵重物品。

图9 戥子

总之,藏族计重活动复杂且方法多样,单位混乱,数值不精确。计量单位不像长度单位和容量单位那样有规律可寻,有的从人力、畜力转化而来,有的从实物器转化而来,还有的将计重之物转化为可数之物来计算,但无论哪种方法均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重量计算。只有当衡器出现,重量计量活动才具有了科学意义。

3 结 语

藏民族在远古时期就萌生了关于量的概念,并在计数和比较式的测量活动中产生了计量意识。以后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推进,又形成诸多的计量方法和单位。这些单位和方法,同世界上其他民族有相同之处,但又独具特色。

从计量范围来看,藏民族对长度、面积、容积、重量有一定的认识,计量也有相应的单位和量具。尽管有些粗略,不够精确,但又成一定体系,绝大部分单位之间有一定的换算关系。

从计量方法上来看,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藏民族世代生活在雪域高原上,自然条件艰苦,气候严酷,农牧民的生产极易遭受各种因素影响,加之生产力低下,手工业十分落后,因而生活用品自给能力很低,许多物品需要交换才能获得。在这种条件下,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交换物品的使用价值,计量意识则很薄弱,对文化不高的人们而言,计量活动就具有了方便、直观、简单和粗糙的性质,于是人体、自然物、日常用具、食物等均成为可计量的工具,虽存在一些度具但也不够精确。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从度制上来看,计量活动具有混乱、复杂、多样化的特点。其原因与下列因素有关。首先,长期以来封闭的小农经济形式,和以满足自身需求为主的计量活动形成了众多狭小的、地方性的量器和标准。其次,藏区土地、牧场、牛羊集中在政府及寺庙手中,为了保证其剥削收入,统治者硬性规定赋税标准,由此产生一些计量方法和单位,并且收放用量不一,造成度量衡制的混乱。再有,内地文化进入藏区,加之商贸交易,自然会将一些当地的计量方法带入,这些活动客观上促进了藏地度量衡的发展和提高,也会使藏地计量单位和量值呈现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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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ibetan Original Metrics

WANG Chunying

(ElectricalEngineeringCollegeofNor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Lanzhou730030,China)

Based on documentary materials and field surveys, the current article conducts a preliminary categorization, summariz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metrics systems related to length, area, volume and weight used in Tibet around 60 years ago. These metrics systems are the results yielded from the initial stage of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a comprehensive synthesis of the productivity, social institutions, and market economy of Tibet. Although the methods and units of the metrics systems seem somewhat chaotic and insufficiently unified, they still bear significance by virtue of having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the improvement of society, and their continued evolution.

Tibet, original metrics, methods and units

2016- 01- 12;

2016- 09- 19

王春英,1958年生,甘肃定西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理学史、藏族传统文化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物理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4BZX032)

N092∶O112

A

1000- 0224(2017)01- 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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