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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高点到地平线

2017-04-07郭忠义侯亚楠

求是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人的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

郭忠义 侯亚楠

摘 要:无底线伦理现象的大量出现源于我们的道德伦理空间只有制高点没有地平线,深层哲学根源是将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个人”作为抽象化的理想存在,而没有将之作为由经济关系主导的社会关系中的生命存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着不同的人性假设和伦理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要求伦理道德基石从道德高地转到伦理底线。这种伦理底线就是人人平等基础上的“利己而不损他”,它构成了人“是其所是”的人伦底线和仰望道德理想星空的坚实大地。

关键词:伦理底线;道德高地;人的本质;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作者简介:郭忠义,男,辽宁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哲学研究;侯亚楠,女,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鞍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教师,从事经济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社会发展语境下的‘中国道路研究”,项目编号:L14AZX001;辽宁省社联一般项目“马克思辩证法视域中的中国经验研究”,项目编号:2016lslktzizx-03

中图分类号: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7)02-0019-08

一、经济巨人的伦理之殇——“无底线伦理”现象的理性审视

21世纪最重大的世界经济现象是中国迅速成长为举世瞩目的经济巨人,然而,国人的伦理修养似乎缺少与之相应的精神高度。我们当下的道德体系及其所设定的伦理空间的根本缺陷在于只有制高点,没有地平线。这表现在:一是着眼于英雄和榜样所彰显的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忽略了广大民众现实生存的利益诉求和“庸庸碌碌”的经济生活,尤其是缺少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设定;二是着眼于“忘我无私”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格的塑造,忽略了“现实的个人”自然属性的社会性表达及其伦理精神的现代确认,使伦理道德体系建构缺少人性根基。要言之,既缺少人们普遍认同的标志“人伦”边界的伦理底线,又缺少规定“人本身”的普遍性人性前提。

没有明晰底线的伦理犹如只有壮丽星空没有坚实大地,而明晰的伦理底线确立有赖于其人性前提的广泛认同。要克服“无底线伦理”现象,必须首先确立何谓伦理底线。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说的“无底线伦理”不仅是指道德失范达到了没有底线的程度,也是指伦理道德建设没有植于人性的根基,缺少坚实的地平;而“伦理底线”不仅是指为人们所接受的最低的道德标准,也是指伦理道德所赖以建立的人性地平。而要确立伦理底线,必须回到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规定上,为之奠定坚实的人性基石。

在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既不是黑格尔所说的“无人身的理性”,也不是费尔巴哈的“无社会性的人身”,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01)德国哲学家们断言,观念、想法、概念决定现实的人,现实世界是观念世界的产物,马克思则指出,实际上,“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2](P72)。“按照黑格尔体系,观念、思想、概念产生、规定和支配人们的现实生活、他们的物质世界、他们的现实关系。”[1](P511)按照唯物史观,“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P591)。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实际生活过程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本体,人只有在现实的以经济关系为主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实现自己的生命存在。

在决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关系和商业交往关系,也就是市场经济关系。马克思说,现实的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P520);“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2](P76)市场经济就是决定为谁生产、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马克思所说的“交往”、“商业交往”就是市场经济的交往方式。

根据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重要判断:第一,作为精神观念的伦理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伦理活动关系根源于经济关系,作为人的本质的真正社会联系的经济交往关系是伦理精神的基础;第二,社会伦理底线不能离开经济领域去设定,经济伦理底线应成为社会道德伦理的基石。

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不同的伦理规范所规定的伦理人格,其伦理道德精神的人性基础就是各自不同的人性假设。经济伦理底线的确立应当以人性假设为前提。只有将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首先落实于现实的经济关系中,人的社会本质才能摆脱马克思所批判的“抽象化”形式而真正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作为一种环境制约着人的社会关系才能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得到改变并在这种改变中实现人的自我改变和自身发展。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两种最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它们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不同的伦理指向、伦理精神、伦理境界、伦理边界。前者旨在如何使人成为天使,后者旨在怎样防止人堕落成魔鬼;前者旨在占领超凡入圣的道德制高点,后者旨在设置人之所以为人的坚实地平线。中国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转型而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底线就是我们伦理空间的地平线,就是我们伦理精神升华的起点和基石,就是我们仰望星空所站立的坚实大地。

那么,当前,我们为什么需要从计划经济的“道德制高点”回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地平线呢?

二、道德高地:计划经济伦理的本质与历史反思

按照唯物史观,观念改变的最终根源应当从生产方式的变迁中去寻找。作为经济运行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本质上都是旨在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因此,可以认定它从属于马克思恩格斯语境中的“生产方式”的范畴。如果说自由市场经济是由古代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自然生成,那么,计划经济则是源自马克思《资本论》中旨在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固有矛盾和根本弊端而做出的与之对立的人为设计。后来,它以“斯大林模式”的制度形式成为战后所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经济运行方式,并成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两极对抗的经济焦点。

这就决定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体制。前者产权一元化,以公有制为基础,后者产权多元化,以私人、国有、混合所有制的明晰分立为基础。前者是集中决策,靠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来指挥,靠高度统一的思想引导、政治激励和利他主义道德激励、社会分配结果的高度平等来实现经济运行;后者是分散决策,靠市场价格信号调节供求、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经济利益驱动和利润激励、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来实现经济运行。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主体之间产权自由交换的经济制度,无论参与者如何被动地受制于自由竞争的经济规律,但在法律上却被赋予了平等的自主经营、自我决策、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地位。相反,计划经济不承认产权分立,也无所谓交换,是一种靠统一计划来集中决策、协作生产和分配的行政性、命令式的非商品交换经济。各级官员依据行政权力按指令计划行事,其自主支配资源的权力是非常有限的,不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决策、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资格。所有人不能自主地追逐财产利益,货币也不具有资本属性,每个个人依附于他所在的单位共同体,人实际上被体制设定为由上级决定其经济活动、等待国家分配经济资源、无物质利益追求的客体性存在,是计划经济巨型机器上服从指令的螺丝钉式的存在。

早在20世紀初期就有学者提出,计划经济要想有效运行必须具备两大前提条件,一是计划者掌握完全的经济信息才可制订科学有效的计划,二是全社会是单一利益主体(个体、群体间没有利益差别和自身利益诉求)才能保证计划如意实行。这就要求“计划者”像上帝般全智全能,“执行者”像天使般毫无私利。后来,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纳在批评计划经济的理论模型“兰格模式”时也曾指出,它的重大缺陷是建立于对人性的错误估计之上和忽视竞争的作用,假定“计划者”是柏拉图式的“哲学王”的再现,是集洞察一切的圣人、超人的化身,企业经理是绝对按规则行事的、超越自身利益需要的大公无私的计划执行者。实际上,这种理想主义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及企业组织是不存在的,因此不可能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和计划的严格执行。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先天具有与市场经济“自利人”不同的人性假设——“圣贤”“使徒”式的“道德人”假设。它要求每个人成为具有“无我”境界、大公无私的理想化存在,奉行集体至上原则,具有牺牲精神,这是一种整体化、抽象化的人格存在,超越物质利益纠葛的绝对利他主义人格存在。

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在中国基本建成,与之相应也开始了旨在培育共产主义新人的计划经济道德伦理体系的建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做革命的螺丝钉”的雷锋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对工作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地负责任”的白求恩精神,“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的张思德精神,成为社会主义道德高地上高高飘扬的精神旗帜,社会主义新中国向世界展现出一种以绝对利他主义、绝对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崭新的道德伦理文明。它处处闪烁着理想主义的神圣之光,表现出中华民族无私、无畏、无我的崇高道德追求。正是在这种道德精神信念下,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实践中,创造了无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舍己为人的英雄故事,谱写了无数艰苦奋斗、战天斗地、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

然而,这种作为计划经济运行之精神动力的崇高的理想主义道德伦理体系,与理想主义的计划经济本身一样有其所固有的两大缺陷。

首先,它诞生于革命时期供给制的军旅生活,是以“死的光荣”诠释“生的伟大”的“战士伦理”,它排斥个人所有经济利益追求乃至于随时准备牺牲自己个体生命的存在。然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经济利益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无法淡然漠视。因为社会主义建设就是为了兑现革命时期以生命为代价换取未来美好生活的政治承诺,逐步实现人的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因此,无视自我利益的绝对利他主义、无视个性发展的绝对集体主义无法提供令所有人认同的伦理精神坐标。

其次,与计划经济相应的以个人“主体消失”和“利益让渡”为特征的道德精神,不仅会因为“激励效率递减”无法为计划经济运行提供长久的激励支撑,而且会因为个人创造性日益泯灭而导致经济增长创新动力的衰竭,还会因为社会权力的高度集中而妨碍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文明建设。

这两大缺陷使人厌倦了长期以来的“贫穷社会主义”的“空头政治”,生产力落后状态下对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质利益的需求成为整个社会的历史诉求。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人们与计划经济渐行渐远的同时,也逐步走下了计划经济的道德高地,步入利益导向的经济现实。

20世纪世界经济史证明,“斯大林模式”的计划经济虽然在初创时期体现出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效率,但随着历史的推移,计划与需求背离造成的经济结构失衡、比例失调、粗放式增长问题,激励失效导致的商品短缺问题,利益主体差异导致的“代理人问题”,“命令经济”导致的官员腐败、官僚主义问题,等等,都成为无法克服的体制顽疾。于是,东欧和苏联先后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最终却囿于“姓社”“姓资”问题而进退维谷并终致失败,加深了政治和社会矛盾,最后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于是,出现了计划经济国家纷纷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世界性潮流。正是在这种转轨大潮中,中国取得了伟大的领先,实现了历史性的崛起,成为经济总量与美国比肩的经济巨人。然而,大众的伦理境界却从“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伦理制高点上回落,人们的精神旨趣却从理想主义世界转向“庸庸碌碌”的世俗空间。

当人们告别超凡入圣的“使徒”人格,走出革命年代的绝对利他主义神性伦理精神家园的时候,由于没有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相应的最基本的道德的标准和伦理的地平线,一些人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信马由缰,却不知何为基本的道德准绳,何为基本的道德底线,“无底线伦理”现象也就悄然成势。

三、回归地平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现实探寻

西方媒体尽管在21世纪初就有了“中国世纪”的预言,但是依然惊诧中国这一经济巨人的迅速崛起并探寻其崛起的秘密所在。恩格斯指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4](P547)。中国崛起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开放实践中由党中央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创新,以及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

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体制构成了社会存在——“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的制度形式,不同的经济体制有着与之“共生”的人性偏好和基本价值取向。这种人性偏好和价值取向构成了经济伦理规范的基础,经济伦理规范也就成为整个道德伦理世界的基石。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对每个市场主体来说是由“集体性依附”到主体化的自我生成过程。例如,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地缘依附、集体依附的农民成为事实上的“自由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负责、自我发展”的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此后,所有的经济体制改革都是坚持这一市场化取向。这必然导致与计划经济共生的道德伦理体系的失衡与变迁。但是,我们当时的政学两界并没有在理论上意识到经济体制与伦理体系的“共生性”问题,没有着眼于最基础的伦理原点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构建。相反,却致力于强化原有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伦理体系去引导和约束市场经济行为并将之上升为国家战略。例如,1982年出版的权威教材《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指出,集体主义是“人民在建立道德观念、选择道德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教育中应当自觉遵循的道德原则”;它“统帅共产主义道德的一切规范和范畴,贯穿于共产主义道德发展的始终,并且是衡量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5](P222)。可见,社会主义伦理的基点不是现实生活存在,不是经济的社会结构,而是共产主义理想信仰,道德体系的基石不是坚实的大地,而是灿烂的星空。可见,改革大幕拉开之时,我们的道德建设目标仍是抢占道德高地。

当市场化蔚然成势,伦理冲突越演越烈时,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党中央提出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两手抓”战略,旨在实现克服“贫穷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以社会主义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的制度对接。

回顾近2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基本特征仍是占领与计划经济“共生”的伦理文明的道德制高点,忽视了与市场经济“共生”的最基本的伦理地平线,使精神文明建设相当大程度上游离了经济体制转轨的实际生活过程。例如,我们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三大理念统领精神文明建设,但是,没有指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爱国主义与非经济语境中的爱国主义的差别,产权分立基础上的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主义与产权一元、利益整一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的差别,以及市场主体化条件下的集体主义与行政化条件下的集体主义的重大差别。我们强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却没有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为人民服务的趋利化和互利化特性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化和“祛利化”特性的重大差异,没有明确一元化的政治集体与自由竞争导致的多元化经济集体的差异,没有确立企业化组织中个体与集体利益冲突、零和博弈状态下集体主义的伦理准则。

于是,我们致力于市场经济制度规则与社会主义道德伦理的外在简单相加,没有找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的人文基础和逻辑环节,造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断裂,进而造成了普遍的道德精神与伦理准则的迷失,并为真实的“物化”人格与虚假的道德人格的分裂打开了大门。

问题在于,市场经济之所以有效率,正是由于其与计划经济及其伦理奉行截然对立的人性前提,正是由于其承认人的利益追求的合理性而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由于这种人性前提的冲突,市场经济运行与社会主义道德伦理秩序的交融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如果对这一时期的道德建设史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当代世界没有任何国家以如此巨大的经济、文化资源投入,如此庞大的德育队伍和体制化力量,从事如此旷日持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然而,时至今日,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有人认为,“无底线伦理”现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原因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人”趋利本性必然导致人性迷失和道德滑坡。市场经济把正常人变成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又从“经济人”变成魔鬼。这种解释无法说明为什么几乎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而没有这些现象。因此,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道德伦理建设始终旨在“占领制高点”,而忽视“地平线”。

所谓伦理地平线,也就是伦理底线,就是与市场经济的人性假設相应的最低的伦理标准,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底线,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个人”——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中的个人——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的伦理准则。

市场经济伦理首先承认每个人的平等、自由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而不要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非功利性特征。它不是着眼于超凡脱俗的道德至上性和无私的利他性,而是着眼于利己动机和利他手段之间的兼容,自利与公利的效果上的一致,着眼于维护一种“利己”动机的实现必须以“利他”(满足社会需求)为中介的经济秩序。

那么,最基本的伦理准则是什么呢?就是“利己而不损他”,或者说是“利于己而无害于人”。这条简单而明确的普遍适用的界线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底线。它既是经济行为中的人伦底线,又是人们仰望道德星空的基石。所谓“利己而不损他”就是,经济行为虽然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必须以为社会提供有益无害的商品和服务为绝对原则。也就是说,“经济人”的获利行为不能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即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的基础上。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须坚持人的本质的具体性、历史性原则,不仅与市场经济的人性假设兼容,而且与公共道德体系的人性假设兼容,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升华提供广阔空间。

四、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社会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一词的词根源自拉丁语sociare(社会),意指联合与共享,后来既指一种同伴关系和友谊关系,又指一致同意基础上形成的契约关系,可见其先天具有平等的内涵。因此,一些西方学者把平等主义视为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所谓平等原则,是指社会共同体成员人人拥有同等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在平等劳动基础上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和社会财富,反对等级差别和特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详尽地阐述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的性质及其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相关性,明确指出被卢梭高扬的、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政治实践的现代平等观念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起着巨大的鼓动作用。“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6](P109)历史上看,平等观念是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和世界市场的形成而出现的。世界贸易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和平等交易,自由通行和平等交换成为市民等级的首要的迫切需求,于是,市民阶级是现代平等观念的代表。“社会的经济进步一旦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扩大其范围。只要为工业和商业的利益提出这一要求,就必须为广大农民要求同样的平等权利。……所以这种要求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6](P111-112)由此可见,市场经济是平等观念的现实基础,超越资产阶级的阶级平等实现平等的世界化、社会化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追求,市民阶级的人权一旦超越了阶级的狭隘性为每一社会成员所具有,就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全民性质。因此,平等观念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貌似最低级的伦理要求,却必然包含着对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制度保证。在经济关系的外在制度和伦理关系内在制度中必然贯彻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平等的生命权原则。生命权是人生存的首要权利,“利己而不损他”维护的恰恰是每个人的这一权利。人的一切经济行为必须尊重生命,一切危害生命和健康的经济行为都须禁绝,任何市场主体不能为他人提供有害无益的商品和服务,这是市场经济伦理的首要原则和底线。同时,生产过程必须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且对工人提供必要的健康补偿,必须尽到保护生态、防止污染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平等的财产权原则。市场经济实质是产权自由交易的经济制度,尊重和保护产权是经济自由的首要条件,也是个性自由、选择自由的基础。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设想说明社会主义与财产权并不矛盾。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正反经验证明,没有个人产权保护难以保障生命权也谈不上自由发展。没有良好的公共产权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就没有效率,更谈不上公正和公平。因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同等不可侵犯原则,任何人不能侵害他人、集体和公共财产权益。由于我们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物的依赖基础上的人格独立”的阶段,没有物权即产权保护就无人格独立和发展。

第三,平等的自由权原则。市场经济是个人分散决策、平等竞争的经济制度,创新是竞争制胜的关键要素。自由竞争的实质是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选择、自主创新的竞争,市场经济是人的主体性得以实现的经济平台。所谓“选择自由”,就是权利平等的每个人在普适法律框架内,在不危害他人的伦理底线之上,根据自己的兴趣、偏好、能力和环境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受外在强制力干预的自由,任何人不能对其进行非法的人身和精神强制。这一原则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本质的现实形式,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主体条件。历史证明,计划经济造成了绝大多数人的客体化和主体性迷失,无“选择自由”也就没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为人的主体性、创造性和多样性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成为和平时期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正舞台。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伦理底线提供了普遍性的人性基石,社会主义原则为市场经济伦理提供了人性超越的广阔空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确立貌似将人的道德境界下移,实则是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规定,将伦理原则的界定回归到现实的人本身。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上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要克服费尔巴哈把人的自然本质抽象化的缺陷,在现实的、历史的人之特定发展阶段的社会关系中认识人本身。那么,今日中国“现实的个人”就是在市场化进程中凭借“物的依赖”而人格独立的人,就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由“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的人,就是在信息化进程中戴着面具在虚拟空间中“数字化生存”的人。这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也为人的恶性张扬提供了诸多的便利。如果把伦理底线设定为“利他主义”,必然因难于操作而流于“伪善”。例如,新制度经济学证明,以指令性规范(要……)为主的利他主义道德伦理体系适合于家庭、宗族、村落等小而稳定、成员间信息对称、相互比较了解的社群组织,即“熟人社会”,而不适合于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的“陌生人社会”。[7](P73)如果按照绝对利他主义进行制度安排,社会可能成为少数绝对利己主义的“骗子的天堂”。

按照以往占领道德制高点的伦理体系,我们的人格始终处于无着落的焦虑状态。一方面,我们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个人成为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我们批判拜金主义,似乎追逐金钱和利益就没有人格尊严。那么,什么是拜金与不拜金的明晰尺度呢?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要求每个市场主体自主择业、自主创业、自我选择、自我决定、自我负责,并把这些包含“个人主义”精神内涵的东西变成了制度和政策;另一方面,我们又将“个人主义” 误解为“绝对利己主义”并全面坚决地予以批判。那么,什么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合理分界线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确立,可以明确地回答上述问题,使处于当下中国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伦理定位,找到自己的伦理价值和个性自由发展的方向。

如果从马克思人的发展阶段理论来看,与市场经济交往方式一体化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是不可逾越的经济发展阶段,也是人的发展必备的历史前提。从人身依附到物的依赖基础上的人格独立阶段,是人的解放和发展进程中的巨大进步。这再次被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所证明。例如,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是对人性自利——追求物质利益和幸福生活——的承认,对人的产权主体地位和经济自由权利的承认,也是对中国数亿农民的经济解放。而与计划经济相伴的城乡差异的户口制度的基本取消,则使农民实现了真正意義上的人格平等,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现代转变。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底线的确立,不仅可以为社会主义道德伦理空间提供人“是其所是”的人伦基线,而且可以为人提供仰望星空“成其所是”的坚实大地,还能赋予每个为个人幸福生活而奋斗的同时为中国崛起做出贡献的人以道德身份,并为之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 付洪泉]

Abstract: A great quantity of ethical phenomenon without base line appears, originating from our ethical space adopting commanding elevation, but lack of horizon. The deep philosophical origin is the “Real individual ” criticized by Marx, who is understood as ideal abstract existence but not as life existence in human relations in a society dominated by economy relation. The human nature hypothesis and ethical request of market economy are different from Planned Economy.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requires that ethical foundation stone should turn to the ethical base line from morality high land. The ethical base line is “promoting own interests but not deriding others”, which is built on the basis of the statement that all men are equal. That has composed the human relation base line and the solid earth on which the “Real individual ” looks up at the ideal starlit sky of morality .

Key words: ethical base line, morality high land, human nature, planned economy,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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