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模式下核电工程安全管理相关问题探讨
2017-04-06张恒毅
张恒毅
【摘 要】在我国城市飞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核电工程成为了现今我国大力开展的工程类型,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需求。根据其规模特点,往往需要以总承包模式施工,如何在总承包模式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工程的高质安全建设则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项问题。在本文中,将就总承包模式下核电工程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总承包模式 核电工程 安全管理
1 引言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到核电发展的新阶段,使核电建设进入到了一个高峰期。在专业化分工趋势的影响下,我国核电工程以总承包模式实现管理。同世界先进公司相比,我国核电承包公司在管理水平、体制以及方法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差距,再加上核电工程建设风险以及建设周期方面的影响,都为核电工程的安全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对此,就需要能够做好核电工程安全管理现存问题的把握,以科学方式做好问题应对处理。
2 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2.1 人力资源不足
前几年,我国核电建设发展较为缓慢,使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存在一定的流失情况。在目前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后,之前工作人员是否依然能够满足工程建设规模以及速度发展需求、核电工程建设单位能否跟上项目建设速度则成为了一项需要积极评估的工作。同时,科研设计、施工单位以及监管等部门也陆续出现了能力不足以及人员稀释严重的问题。而从整体情况看来,我国目前人口已经呈现出老龄化态势,一线劳务资源较为紧张,在该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为了能够缓解劳务人员不足的情况,则以各种方式降低施工成本,因此存在很多工作人员可能还没有做好培训就进入到工作岗位的情况。而在现今工程工期要求紧、不断抢工期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疲劳作业、超负荷作业情况的存在也将因此增加安全隐患。
2.2 劳务分包体制问题
在现今核电工程建设中,劳务协作单位成为了整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单位。在该种模式下,其市场发育方面的不成熟也成为了现今核电工程安全管理当中的一项难题:第一,国家在劳务公司安全方面并没有形成严格的准入要求;第二,缺少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制约,该种情况的存在,则使得劳务人员在工作当中存在稳定性较差的情况,不仅在进出场方面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部分工作人员在接受培训、熟悉安全管理要求之后也可能因工资等原因离开。该种人员流失情况的存在,不仅是对管理资源的浪费、技术以及资源的流失,也将因此提升管理工作难度;第三,劳务公司自身管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人际关系复杂,很多人员通过关系上位,且存在没有做好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情况;第四,安全培训滞后。在工作人群中,农民工占据较大的比重,这部分人在专业技能以及文化方面相对较低,在短期培训之后,也无法达到安全施工要求;第五,安全投入不足。在劳务公司下属分包队伍,在经济利益指引下对施工工程质量以及进度没有过多的关注,而在安全方面则存在一定的忽视情况,在投入不断压缩的情况下导致现场发生隐患。
2.3 生产费用监管被动
分包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统计台账不完善、上报数据不全面、基础资料不完善、数据填报不实以及没有做好原始记录的情况,因此使工程总承包单位在监督检查投入方面存在较大困难。该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核电工程在基础土建以及安全工程当中都具有较高的造价,如果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办法以工程造价2%进行计算,那么需要提取的费用数额将十分可观。而对于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而言,由于受到实际情况以及能力方面的影响,则不能够做好这部分费用的全面验证以及审查,进而不能像工程量审核一样准确的做好当期费用确定;第二,在法律当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单位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支付,虽然其使总承包单位具有监督检查权利,但合同关系的存在也使得其在分包管理手段方面较为有限,并因此对监管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 对策措施
3.1 出台承包法律法规
为了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则需要我国尽快制定出工程总承包约束、管理方面的法規政策,具体而言,相关部门需要做好我国建筑法等现行法规的组织修订,明确做好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同时,要出台能够同其配套的法规文件,在文件当中做好不同参建单位安全职责的明确,通过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修订在其中做好承包单位不同方之间权责的明确。即通过科学、完善承包法律体系的建设为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开展做出保障。
3.2 整合现场管理资源
工程总包方需要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用进行充分的利用与发现,即将分包、总包管理队伍整合为一个新的安全管理机构,该机构在建立后,不仅在工作当中具有独立的特征,且不会同总、分包单位的项目行使职权产生脱离,以此实现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统一管理。同时,为了保证项目分包方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对总包方安全管理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做好熟悉、把握,保证不同层级管理体制具有协调以及一致的特征,则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导书的编制,以此帮助工程分包方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融入到工程管理体系当中。同时,核电工程业主也需要能够对总包模式下人力储备问题引起重视,对于总包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做好应对措施的制定,在不同参建方积极协同的基础上做好接口以及流程的减少,积极整合力量做好现场管理,进而实现工程现场安全的保证。
3.3 加大分包单位管理力度
在工程建设中,总包对分包实施的安全管理可以从经济以及选择方面实现控制力度的加大。作为总包方,需要做好科学、完善分包选择管理机制的建立,以此实现分包单位的慎重选择,以分门别类的方式做好相关单位安全自习档案以及伙伴资料库的建立,在该资料库当中做好不同单位安全许可证、专业人员配置、企业业绩、企业资质以及专业化程度等内容的涵盖,对于具有不遵守合同以及施工安全不达标等企业,则需要将其排除。在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可以直接从中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施工安全备用金,一旦在工程建设当中出现分包不能够按照合同实现安全职责履行的情况,总包则可以使用这部分资金进行安全方面的投入,以此在提升工程施工安全系数的同时避免事故发生,并在工程竣工后返还这部分备用金。
3.4 加强安全培训
勞动分包队伍在为核电工程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劳务分包机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将对核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挑战。对此,需要能够从以下方面做好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一,相关部门在建筑劳务人员管理方面要积极开展准入制,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卡制度的建立,即当工作人员经过入职培训、经过考核通过之后,才能够获得安全教育合格卡片,代表其有资格从事工程作业活动。该卡应当由我国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部门监督实施,在卡中做好人员考试成绩以及培训教育方面内容的记录以便查询。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则能够有效实现工作人员安全施工意识以及知识的提升;第二,总包方在面对人力资源不足以及工期紧张情况下,依然需要严格把握原则做好工作人员的入场培训。同时,也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引进具有良好管理优势、综合实力雄厚的管理队伍,通过其自身管理资源的应用实现管理压力的缓解与降低;第三,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核电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具有劣迹的企业,要曝光后建立黑名单,不得再进入核电行业当中。
3.5 探索安全费用模式
国家文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而在具体落实方面,还需要在具体实践当中不断完善。通过文明使用费用提取、管理办法的制定实现现场“安措费”投入以及使用情况的规范。同时,为了使会计报表人员能够及时做好项目、企业管理信息的了解,也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固定,即要求企业在各期间财务报表当中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科目的增加,以此将同安全具有联系的费用单独披露。
4 结语
核电工程作为现今我国重点建设的工程类型,得到了广泛的建设。作为核电工程建设主要模式,总承包模式在核电工程建设中也得到了较多的应用。在上文中,我们对总承包模式下核电工程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需要在工作当中能够做好把握,以科学对策的应用实现工程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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