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南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7-04-06王树巍
王树巍
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求解决途径,促进合作社更好的发展,组织经管站相关人员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 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586个。其中:种植专业合作社311个,养殖专业合作社248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7个。入社农户10044户,入社耕地面积41.7万亩,辐射带动农户4.23万户,辐射带动耕地面积183万亩。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下列特点:
一是种类多样化。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等多个领域,种植业专业合作社除了玉米、水稻、大豆、杂粮种植专业合作社之外,还建立苜蓿草、花生、中草藥、食用菌、菇娘、蔬菜、毛葱等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除了奶牛、黄肉牛、肉羊、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外,还建立蜜蜂、狐貉、肉驴、肉马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是形式多元化。近年来由于政府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农民也越来越了解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合作社的发展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全县586个合作社中:村集体领办2个,村干部领办120个,种植大户领办185个,养殖大户领办208个,企业领办15个,其他56个。
三是效益最大化。我县合作社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质量也越来越好,由原来的提供简单信息和技术服务向统一生产经营及销售转变,由简单松散型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转变,由单一生产型向产、加、销一体产业化型转变。兴隆乡的霁朗杂粮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宝山乡兴塔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户种植作物的基础上,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建立了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增加了社员收入。
2 主要做法
(一)一是做好宣传发动,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合作社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合作社建设在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合作社发展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农户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做好服务指导,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合作社建立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制度,明确“三会”议事范围和步骤、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完善专业合作社的三会组织,议事能够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并把各项制度制作成宣传板,悬挂上墙,使广大社员自觉遵守监督,保障了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增强合作社发展实力,扩大合作规模成立联合社。对地域较近、经营范围接近、产品相同的合作社,指导其加强相互交流,扩展合作范围,组建联合社,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全县已建立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合作社联合社共3个。分别是甘南县吉长奶牛饲养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宝山长吉岗6家)、是昆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甘南镇镇直3家)和甘南县诸旺生猪饲养服务专业合作社联社(中兴绿化2家)。
(二)农机和畜牧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合力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了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三)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和省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为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促进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发展,甘南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投入、优先安排项目和加大信贷投入等多种途径,加大扶持力度。年初以来,共争取各级项目资金1500万元,争取金融贷款1400万元,其中通过甘泉融资担保公司贷款12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贷款200万元,切实保证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4 存在问题
(一)合作社在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涉足不广,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动能力不强。
(二)发展潜力弱。目前,我县大部分合作社没有深加工项目,产业链条不完善,还停留在初级农产品的简单销售上,产品附加值低,合作社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5 下步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区分对象、有针对性的组织宣传培训。一是对有想法创办合作社的农户组织宣传培训。让他们了解成立合作社的目的、组建合作社的程序、合作社运行的体制机制,把好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关,使新成立的合作社起点高、标准高,成立一个规范一个。二是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组织宣传培训。让他们知道如何办好合作社、如何提高运行质量、如何做大做强合作社,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让更多社员受益。三是对广大农户组织宣传培训。让农户了解加入合作社的优势、好处,合作社在今后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
(二)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位,有针对性的按照规范社标准,从组织形式、经营服务体系和内部运行机制方面对合作社进行全面规范。
(三)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借“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机遇,加大争取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项目。二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合作社加快发展。三是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发展规范、效益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引导合作社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