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模式探讨
2017-04-05刘长跃刘岳峰邬巧梅
刘长跃,刘岳峰,甘 霖,肖 啸,邬巧梅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北京 100083)
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模式探讨
刘长跃,刘岳峰,甘 霖,肖 啸,邬巧梅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北京 100083)
分析了当前大多数集团型企业监督抽查模式存在的问题。为了调动监督抽查积极性、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探讨了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模式,即集中抽查模式和抽检分离模式。指出,新抽查模式把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在公司内部解决,通过积极有效整改,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维护集团公司品牌形象。
监督抽查;集中抽查;抽检分离;问题发现率
集团型企业业务范围较广,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采购大量的物资,同时也不断的向社会提供多种自产主导产品。采购物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正常生产经营;向社会提供的自产主导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由于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决定着集团型企业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好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方式和做法往往直接影响到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效果。对当前大多数集团型企业监督抽查模式进行分析,借鉴了当前国家监督抽查模式,分析了集团型企业当前监督抽查模式存在的问题。从调动监督抽查积极性,切实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角度,对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模式进行探讨,提出了集团型企业监督抽查新思路和新模式,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实行集中抽查模式和抽检分离模式,切实提高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确保集团型企业公司大品牌形象。
1 当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用模式
1.1 通用抽查模式
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自产产品质量监督和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由于集团型企业产品涉及类型较广,企业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的投入较大,一般都成立多个专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照产品类别对产品进行大量的监督抽查。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的同时,一般要按照年度或者季度编制监督抽查计划,按照拟定的抽查计划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检验机构前往下属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定期向质量管理部门上报监督抽查结果,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下属生产企业的抽查批次和抽查合格率进行统计,定期发布通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进行处理[1]。
1.2 通用抽查模式存在的问题
1.2.1 抽查计划针对性不强
抽查计划的针对性不强,缺乏灵活性和自主性。往往年初就制定了全年的抽查计划,且多年来,抽查计划基本维持不变。集团型企业自产产品类型多,质量监督覆盖面较低,抽查代表性不强,往往抽查结果不能真实反映本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状况。在抽查经费总体受限的情况下,采购产品抽查覆盖面窄,按照拟定计划抽查产品,多年来重复抽样,一些供应商年年样品被抽到,一些小的供应商多年来没有被抽到样品,抽查没有真正覆盖该类产品所有供应商所有规格型号。
1.2.2 问题发现率低
集团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上升,合格率的导向导致发现质量问题越来越少,问题发现率逐年降低,其实是监督抽查的作用和实际效果越来越小,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越来越少。
1.2.3 下属企业积极性不高
集团下属企业配合集团公司开展监督抽查的积极性不够高,集团公司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时,往往对下属企业惩罚较多,严重影响了下属企业的积极性,集团公司在发布监督抽查通报时,往往对下属企业进行合格率排名,通报不合格时,明确了下属生产企业及详细抽样地点,并在通报中对下属企业提出批评,严重影响了下属企业配合抽查工作的积极性。
1.2.4 监督抽查工作时效性不强
集团所属检验机构发现不合格,按要求及时上报,有的下属企业也没有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通报发布后较长时间才进行退换货及索赔处理,给集团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在集团公司通报发布不合格后,不合格自产产品往往已经流向社会并且已经销售完毕,质量投诉风险随时存在;不合格采购物资已经使用完毕,给退换货及索赔带来一定困难[2]。
1.2.5 下属企业频繁配合监督抽查
检验机构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抽样,集团所属各机构自分散式前往下属企业进行抽样,下属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编制较少,每年分批频繁配合集团公司抽样人员开展抽查工作,影响本企业质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转变
2.1 突出问题导向
监督抽查的目的就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目的是发现问题,通过质量改进,提升质量,而不是单一追求抽查合格率。集团型企业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目的其实就是发现更多质量问题,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质量安全,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确保集团公司品牌形象。
2.2 创新监督抽查计划编制方式
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编制方式,加大不定期监督抽查力度,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开展自产产品质量抽查和采购物资监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在抽查计划总体策划上,坚持重点自产产品质量监督和重点采购物资全覆盖监督,在一定周期内,比如2年或者3年,对重点自产产品的品种和销售区域实现全覆盖监督,对关键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和所有规格型号的产品实现全覆盖监督[3]。
2.3 调动下属企业监督抽查积极性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准确客观分析不合格原因,不再对下属企业进行处罚,鼓励下属企业积极配合检测机构发现不合格,如果所属企业不配合抽查,把质量问题隐藏,或是将可能不合格的产品转移,往往抽查都是合格的产品。质量问题就不容易被发现,一般质量问题的发现是由于发生质量事故才暴露出来的。集团公司不再按照抽查合格率对下属企业进行排名,应该统计问题发现率,对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高的企业进行鼓励和表扬。针对不合格自产产品积极整改,把质量问题截留在内部解决,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社会。针对不合格采购物资,不再通报所涉及的下属企业质量部门和采购部门,仅仅是对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加强对不合格供应商的后处理,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3 新的监督抽查模式
3.1 集中抽查模式
集中抽查模式是根据公司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或者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需要,集中多家检验机构人员,组建抽查队伍,选择时间节点,不给所属企业留有太多时间准备,对某一下属企业随机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在前往下属企业集中抽查时,明确参与集中抽查的机构,组建集中抽查队伍,向下属单位下发集中抽查任务通知书。集中抽查首先解决了下属企业过去频繁配合抽样人员开展抽查的问题,新的集中抽查模式,下属企业只需一次配合集团公司派出的抽查组,集中了多家检验机构的人力和物力,加大了对所属企业的抽查力度,在重点自产产品方面,抽查覆盖该企业重点自产产品所有规格型号,在关键采购物资方面,覆盖所有供应商所有规格型号产品。
3.2 抽检分离模式
抽检分离就是集团型企业在开展集中抽查时,对所抽查的样品,实行抽样与检验分离,即参与抽样的机构不承担本机构所抽样品的检验,抽样人员现场完成抽样后,对样品进行盲样处理后,直接快递到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后立即开展检验工作。
实行抽样与检验分离后,对于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集团公司统一产品标准的重点产品,实行统一的抽样单,统一的样品标签及封条,用统一的盲样处理标签对样品实施盲样处理,盲样处理仅需进行盲样编号即可,集团公司掌握盲样对应产品信息,承检机构不知道样品来源信息。这样,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无法获取该样品的生产企业信息,避免下属企业或者产品供应商找到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对该产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提高了检验工作的公正性,检验结果反映了产品的真实水平[4]。
4 新的抽查模式的实效
4.1 得到了所属企业的积极配合,抽查覆盖面大幅提升
集团公司集中抽查组在到达集团某下属企业后,抽查组认真细心向所属企业说明集团新的抽查模式转变思路,得到所属企业大力理解和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得到了所属企业的积极配合,减轻了所属企业接待负担。所属企业质量部门一般也就2~3人,过去所属企业每年至少接待集团公司总部安排的抽样工作10次以上,新的抽查模式一年只接待一次。集团公司不再对所属企业进行处罚;通报不再处罚所属企业,得到了所属企业的积极配合。抽查结果的关键是帮助所属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所属企业在采购物资入库验收方面,针对很多产品,下属企业不具备全项参数检测能力,仅检验一些常规参数就入库。以前担心集团公司抽到不合格被通报处罚,按照新的抽查模式是鼓励所属企业配合集团公司发现不合格,所属企业也改变了思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集中抽查的机会和集团公司检验机构的力量,帮助本企业把问题查深查透,切实提升本企业自产产品质量和采购物资质量。
2)抽样覆盖面大幅提升,抽样效率更高。集团公司开展的集中抽查模式,抽查工作通常3天内结束,抽查组基本上每天可以完成抽查样品40批次以上,抽样效率高。按照新的集中抽查模式抽样,要求对所属企业所有总库房、二级单位库房、重要施工项目现场库房实现全覆盖,抽查基本覆盖了所有供应商所有规格型号,抽样覆盖范围更广。
4.2 提高了问题发现率,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实施集中抽查模式和抽检分离模式,抽查的样品量大且样品不重复,突出问题导向,鼓励所属企业配合集团公司抽查,切实提高了问题发现率。
在自产产品问题发现方面,过去的监督抽查模式对自产产品抽查发现不合格较少,实行新的抽查模式后,加大了对所属企业的集中抽查和盲样检测,更多地发现了集团所属企业在自产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重点产品实施盲样处理,督促下属企业积极有效整改,确保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维护集团公司大品牌形象。
在采购问题发现方面,发现了更多供应商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了退换货、索赔等处理,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实行新的抽查模式转变后,集团公司组织对下属企业进行集中抽查,抽取了更多采购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了更多的不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减少了安全、环保及生产事故,从一定程度说明了新的抽查模式实际效果明显[5]。
5 结论
分析了大多数集团型企业监督抽查模式存在的针对性不强、积极性不高、问题发现率低、时效性不强、下属企业频繁配合抽样等问题,从突出问题导向、创新计划编制方式、调动积极性等角度,探讨了适用于集团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模式,即集中抽查模式和抽检分离模式。实行新的抽查模式,得到了下属企业的积极配合,抽查覆盖面大幅提升,提高了抽查问题发现率。针对抽查发现的自产产品质量问题,截留在内部解决,通过积极有效整改,确保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维护集团公司品牌形象。针对抽查发现的采购物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退换货、索赔等处理,为集团挽回经济损失,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安全生产。
[1]陈启敏.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和途径[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8(12):80.
[2]钟海见.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效性[J].中国技术监督,2005(2):36-37.
[3]刘长跃,祁国栋,刘岳峰.浅析石油企业压力表采购质量控制途径[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2,28(9):61-63.
[4]尤海云.如何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措施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2(7):203.
[5]王树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有效性提升的策略研究[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10):30-31.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nowaday product quality selective examination mode for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of group enterprises are analyzed.In order to arouse the enthusiasm of supervision sampling and improve the problem discovery rate,a new product quality selective examination mode for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of group enterprises,namely,the centralized sampling and sampling separation mode,is put forward.It is pointed out that,through the new product quality selective examination,the found product quality problems can be solved in the company,the economic losses of the company can be restored,the normal production and providing qualified products to the society of the company can be ensured,so as to maintain the brand image of the company.
selective examination for supervision;centralized random inspection;sampling separation;problem discovery rate
刘长跃(1983-),男,硕士,工程师,现主要从事质量管理研究工作。
贾 强
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