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慧议大计谋定而动
2017-04-05
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实施,是以北京城市环境建设及城市管理领域未来五年发展需求为核心,在系统总结“十二五”时期城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治理体系,是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业运行保障水平和综合协调管理水平的行动指南,明确标示了城市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所在,但各地区各部门如何才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好《规划》呢?请听专家们的精彩解析……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规划》解读 吴亚梅
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中央、北京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高城市建设品质的最新要求,适应“十三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提高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水平,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认真总结“十二五”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部门多次与北京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市级专项规划进行对接,强调多规合一;广泛征求各领域专家、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的意见不断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规划主要分以下五个部分:
一、“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回顾
“十二五”时期,成立了由中央有关单位、驻京部队、市属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组成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开展美化市容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完善设施环境和规范秩序环境的四个环境建设工作,重点搞好四大区域,即市民生活区域、进京第一印象区域、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环境。圆满完成了APEC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任务,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首都环境建设形势
“十三五”时期,首都环境建设进入了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发展、城乡环境统筹发展、“四大环境”协调发展、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新阶段。“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的城乡环境建设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的新期待还有距离,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还不完全适应。
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大城市病”加重环境负荷。“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在保持较高经济增速的同时,也面临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人口过快增长,城市功能过度聚集,城市“摊大饼”式发展,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用水短缺等。特别是空气污染,成为影响宜居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相互作用,造成城市环境负荷加重、环境自我修复能力退化、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加剧了环境资源供给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二是影响城乡环境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全市有数百片环境薄弱地区,有些地区环境趋向恶化。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区人口比例倒挂现象严重,环境问题长期积累,存在安全隐患。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展,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也随之蔓延。城乡存量违法建设依然存在,整治难度加大。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顽症没有得到根治,损害群众利益和首都声誉。
三是城市管理仍然是城市运行中的短板。在城市管理方面,建管并重的体制尚未完全确立,管理仍然是城市运行中的短板,精细化管理在一些区域没有得到落实。环境建设及管理的职能相对分散,统筹协调作用有待加强。在社会层面,公众的环境建设意识比较薄弱,参与维护城市环境的主体意识不足,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实现首都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市。
(三)规划目标
“十三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全面提升首都城乡环境水平,向“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迈进,满足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的新期待、新需求。
四、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环境建设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四个环境建设
今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更名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进行调整完善。赋予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新的职能:研究审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规划、计划、总体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统筹衔接相关规划、建设、管理、执法流程;统筹协调本市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体系和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协调协同机制;督促、检查、考核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依据《“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环境建设维度和市委市政府赋予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新的职责,我们将在“十三五”时期充分发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的统筹协调平台作用,强化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合力,结合首都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生态特点,继续大力推进“四个环境”建设,即市容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设施环境建设、秩序环境建设。
一是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包括景观环境、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照明体系、城市架空线、地下通道、过街天桥、铁路涵洞等;
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系环境、绿地系统、城市公园等;
三是构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的设施环境,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排水设施、交通设施、无障碍设施、应急避难设施等;
四是有效管控城市秩序环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市、区两级联动执法协调组织的作用,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有效管控城市环境秩序,逐步解决违法经营、“黑车”、乱停车、非法一日游等环境秩序难点问题。
(二)重点开展“三个区域”、“三项工程”、“五条线带”环境建设
配合“十三五”时期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动、事件与项目,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围绕“三个区域”、“三项工程”、“五条线带”开展。
1.“三个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环境建设薄弱区域
首都功能核心区
环境建设围绕强化首都政务活动、文化交流和国际交往等核心职能,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强城市管理,为中央政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旧城整体保护,传承古都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推进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城市副中心
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北京城市副中心,围绕行政办公区、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组团式发展,依托河流水系和绿化廊道,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加强与大兴、亦庄、顺义及廊坊市北三县地区在环境建设方面的统筹、分工和联动,协同推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带动周边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环境建设薄弱地区
城乡结合部: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以城带乡,探索城市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建设统筹联动机制,拆除违法建设,改造出租大院,疏解外来人口,将腾退土地用于扩大绿色空间,改善生态环境。
郊区农村: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鎮,完善农村地区市政基础设施,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专业化管理水平。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乡村自然景观,留住青山绿水。
2.“三项工程”:环境建设民生工程、重大活动及重点项目环境建设工程、重要会议及重大节日环境保障工程
环境建设民生工程
继续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提升,每年每区至少划定两片区域或板块,通过整体设计和统筹建设,带动市民生活区域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整体提升。
对老旧小区、居民社区、背街小巷、校园周边等实施环境惠民工程,切实提升市民身边的环境品质。
重大活动及重点项目环境建设工程
2019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以园区内建设为核心,尊重自然山水、体现园艺特色,加强园区内外景观环境的协调、统一。结合办会需求,对连接园区的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进行统一景观设计与建设。
北京2022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重点提升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五棵松体育中心、首都体育馆、国家速滑馆等冬奥会比赛场馆周边环境建设,加强延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及奥运村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与张家口市奥运工作的对接,做好京张高速铁路两侧100米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兴延、G6、张承等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水平。
北京新机场:与新机场建设同步,开展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景观环境建设,完成新机场交通廊道沿线环境整治与建设,改善新机场周边整体环境。
2016世界月季洲际大会、2020世界休闲大会、环球影城等:结合主题园区、会议会展中心以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进行周边环境整治和提升工作。对大会拓展区、主要辐射区道路和主要景观节点进行整体环境氛围营造。
重要会议及重大节日环境保障工程
为首都重要活动及重大节日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做好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环境保障。
对主要活动场所、辐射区及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主要活动场所及周边进行环境景观布置,营造活动和节日氛围。同时,有效调配执法力量,开展环境秩序管控。
3.“五条线带”:长安街及中轴路沿线、城市环路及重点大街沿线、高快速路及国道沿线、铁路及轨道交通沿线、河湖水域沿线
长安街及中轴路沿线
结合长安街及延长线上重点功能区的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与景观提升,充分展现神州第一街形象。
开展传统中轴线的风貌整治,加强钟鼓楼、玉河、景山、天桥等重点地区环境整治,做好历史文脉的传承与发展,为中轴线申遗做好准备。
城市环路及重点大街沿线
开展二、三、四、五环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实现道路干净整洁,交通顺畅,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景观照明和谐美观。
在重点大街实施架空线入地,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规范道路照明,加强街面环境秩序管控。
高速路、快速路及国道沿线
重点推进京沪高速路沿线两侧3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提高京津高速、京台高速、京港澳高速、京昆高速、京哈高速、京秦高速沿线两侧的环境水平。保持路面清洁、交通护栏护网完好、规范交通标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美化、修整破损建筑、清洗粉刷沿线建筑物外立面。
铁路及轨道交通沿线
开展市域范围内铁路沿线两侧环境整治,重点整治京哈、京津城际、京沪高铁、京广等铁路沿线两侧的环境,整修破损建筑、粉饰建筑物外立面、拆除违法建设、清理废弃物、绿化美化、建设绿色景观带和景观节点。
开展轨道交通3、6、7、8、14、15、16、S1线和机场线等新建轨道交通线各站点、出入口周边、沿线两侧的环境整治。已建成轨道交通沿线环境建设纳入长效管理。
河湖水域沿线
控制与引导滨水空间的环境建设,加强水系及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控制和减少排污量。在完善河道防汛体系的基础上,建设宜人滨水绿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在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统筹作用,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确定环境建设工作重点,安排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整合各方力量,稳步推进工作。围绕规划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坚持考评制度,强化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法规
加大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城市重点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标准。根据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使环境建設有法可依。要把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制定政策法规的优先考虑,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一些顽症,补齐城市运行中的短板,构建依法管理、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城市运行环境。
(三)创新管理模式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实现综合治理,力量下沉,推进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落实精细化管理,消除管理中的“盲区”。
(四)保障资金投入
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整合资源,落实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的资金保障,将城乡环境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财政投入不断增加,社会资金积极介入的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五)强化科技支撑
按照建设智慧城市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方式,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处理,快速、完整、便捷地提供各种信息服务,覆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管理、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构建高效、便捷、以人为本的数字化环境建设管理平台。按照“三网对接”要求,发挥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优势,整合各方信息资源,为社会部门和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公开、精准的信息数据服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
(六)引导群众参与
发挥公众参与环境建设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参与环境建设、人人共享环境建设成果”的氛围。吸纳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立法和环境决策,鼓励群众对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