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卢西安·弗洛伊德证言
2017-04-05龚之允
龚之允
大画家的自证,却被科学鉴定机构证伪了。
证言的死胡同
2016年,英国BBC电视台播出一档类似于“鉴宝”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和鉴赏家兴高采烈地找到一位藏家,据说他拥有一幅卢西安·弗洛伊德(Lucien Freud,1922~2011)的画作,而且可能是弗洛伊德最早完成的一幅作品《男子像》。弗洛伊德的画作曾多次打破艺术市场的纪录,比如2008年他的《沉睡的救济金管理员》就被俄罗斯大亨以3364万美元在纽约拍卖场上购入,这打破了当时在世的艺术家作品售价的最高纪录;而在2015年,这幅画又再次流出,以5620万美元的价格成交,这是弗洛伊德单件作品的最高纪录。因此,如果BBC所采访的那位藏家的画作可以被鉴定为真品的话,拍卖市场最起码会给出1000万美元的估价。在节目中可以看到,鉴赏家的介绍让主持人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幅画——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其意义和价值将变得更为非凡。
藏家见到主持人,并且拿出了那幅画作,主持人一看便用英式幽默的语气调侃道:“主人公竟然穿着衣服呢!”因为弗洛伊德的名作都是赤条条展现一堆肉的裸像,而且和鲁本斯那种古典主义的玉体横陈的挑逗意味完全不同,弗洛伊德笔下的肉体松弛、丑陋,甚至有点血腥,无论被画的主人公是贱民还是王侯,一律被画成一堆肉,就连英国女王也不能幸免。
主持人接着询问藏家,问他是在什么时候有幸得到这么一幅特殊的画作的。藏家说他在1985年从另一位画家朋友那儿继承而来,那位画家朋友以前是和弗洛伊德走得很近的朋友。鉴赏家认为1985年有人刻意模仿弗洛伊德画作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当时弗洛伊德单件作品只卖4000英镑而已。
主持人仔细端详画作说,这幅画没有签名,怎么证明是弗洛伊德的亲笔画呢?藏家笑着说,所有见到这幅画的人都说是弗洛伊德的原作无疑,他甚至得到了大拍卖行佳士得的证明。但接着他脸色一沉说,尽管如此,只有一个人说这不是弗洛伊德画的,那个人就是弗洛伊德本人。于是主持人很惊异:弗洛伊德在2011年的时候就去世了,既然他本人坚持不承认这是他的画作,现在又如何证明谁是谁非呢?
画家作为当事人的一方已经作古,难道就靠研究弗洛伊德艺术的专家来推翻艺术家本人的证词吗?显然靠简单的证言是无法让这幅画作自圆其说了。
弗洛伊德其人
对现代艺术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卢西安·弗洛伊德的祖父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他所开创的心理分析学说,曾直接影响了20世纪欧洲现代主义艺术的发展方向。
在绘画被日渐边缘化的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现当代艺术界,卢西安·弗洛伊德却是一位越来越受到推崇的现实主义画家。在英国,与60年代崛起的波普艺术家还有80年代末崛起的英国青年艺术家群体(YBA)不同,作为画家的弗洛伊德是那种稳如磐石地存在着,却又不属于任何热门潮流的艺术家。当先锋艺术群体大胆实验各种艺术媒介,对影像、拼贴、装置、数码复制印刷等做出探索的时候,弗洛伊德固守着最原始的媒介——绘画,和最传统的绘画风格——写实主义。
他同时期的地位相当的画家还有弗朗西斯·培根(1909~1992)。与比他年纪大一些的培根不一样的是,弗洛伊德似乎更“保守”:至少培根的人物画有变形割裂,弗洛伊德却仍然采用了块面为主的造型方法,用堆色块这种印象派的“古老”技法去描绘一个完整的人物。他似乎在拒绝抽象、排斥概念,甚至反对他早期的超写实风格。在1988年的一次采访中,他说从来不在乎什么技法,如果强调技法,这会禁锢艺术家的发挥,艺术家应该围绕艺术任务来创作。
如果要把风格和潮流作为衡量弗洛伊德的标准,恐怕很难界定他的艺术价值。弗洛伊德似乎是“二战”后英国存在主义思潮的实践者。他与萨特的精神接近,承认死亡和自由的绝对性,又和尼采一样蔑视“伦理道德”,对人为定义的善恶观念有着敏锐的认识。同时,他又和同时代的评论家约翰·伯格(John Berger)一样,与喧嚣的社会主流保持距离,不盲目跟随时代。他讨厌别人因他的德意志和犹太血统来判断他的“表现主义”风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一位愤世嫉俗的自由人。他来自声名显赫的知识分子世家,却不倚仗祖父的光环,而醉心于绘画之中。他对贫穷的表象不置可否。他的情人既可以出身于贵族名门,也可以来自普罗大众。近乎偏执的个人主义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源流追溯
雖然弗洛伊德的证词由于其艺术家特有的感性,拒绝承认《男子像》是他的创作,但从风格上来看,确实和弗洛伊德早期的作品接近。光凭风格来判断创作者身份显然难以让人信服。节目组于是为藏家联系了英国一家知名的艺术科学分析机构。通过初步的显微镜侦查,科学鉴定方发现这幅肖像画的背景是一幅风景画,并且这幅风景画是横过来画的,而肖像画是竖过来画的;风景画有涂抹的痕迹,暗示了这幅肖像画的画布被二次利用过。
节目组又和藏家从流传有序的线索上对画作的潜在绘画时间做了排查。这幅画曾为弗洛伊德在东安格鲁绘画学院(East Anglian School of Painting and Drawing)的同学所有,弗洛伊德从1939到1942年都在这里学习绘画。当时他跟从的是超现实主义,即通过写实的手法绘画天马行空的梦幻。那么,这幅画是不是弗洛伊德当年用了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偏执批判法(Paranoiac-critical method,即以写真还原手法通过一定的组合打破被描绘物原先的定势概念而产生新的图像意义),试图通过风景画来转绘人物呢?关于这一点节目组并没有明确说出来,主持人所关心的,仍是弗洛伊德和这幅画的原拥有者之间的瓜葛。
结果他们找到了画作原拥有者在校时的笔记,里面有一页写于凌晨4点,当时其人酒醉半醒,在那页纸上列举了15条他憎恨弗洛伊德的理由。这引发了几种猜测:1.弗洛伊德和这幅画的原拥有者本来关系很近,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绝交了,因此即使这是弗洛伊德的亲笔画,以弗洛伊德的个性一定会拒不承认,以免所恨之人从中牟利;2.出于报复心理,这幅画是原拥有者从弗洛伊德那里偷来的。
如此一来,不论这幅画是不是弗洛伊德所绘,其来源都需要进一步澄清。如果是从弗洛伊德那儿偷来的,那么藏家也需要面对法律对归属权的判决。
好在现任藏家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为了这幅画和弗洛伊德有过公务往来。弗洛伊德既不承认自己是这幅画的作者,也没有说这幅画是偷来的。因此,从法理上藏家对画作的拥有权暂时没有问题。弗洛伊德古怪的性格业界闻名,因此藏家在几番接触后仍不死心,找到了弗洛伊德的一个女儿,希望通过她去探探口风。节目组于是又采访了弗洛伊德的那个女儿。弗洛伊德在法律上承认的子女有14个,传闻中的私生子女则多达40人,而且他从不抚养子女,和他们的交流也仅限于把他们当作被描绘者而已。那个受到委托去探口风的女儿甚至都不敢把原作带到父亲那里,因为她害怕以父亲放浪形骸的性格,会当场撕毁画作。于是,线索又断了。
1.《男子像》,鉴定为卢西安·弗洛伊德所作,1939年,布面油画,私人收藏2.《偏执的面容》,达利,1935年,木板油画,18.5厘米×22.5厘米,私人收藏3.《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卢西安·弗洛伊德,2001年,布面油画,女王收藏4.《自画像》,卢西安·弗洛伊德,1985年,布面油画,56.2厘米×51.2厘米,私人收藏5.卢西安·弗洛伊德曾创下在世艺术家作品最高成交纪录的《沉睡的救济金管理员》,1995年,布面油画,151.3厘米×219厘米,私人收藏
最后的稻草
于是藏家又回到了科学鉴定机构那里,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果不其然,该机构发现画作里有一根人类的毛发,可以通过DNA对比分析来证明是否和弗洛伊德有关。因为毛发的DNA序列只能是母亲遗传给儿子,因此弗洛伊德子嗣的DNA对此并无用处。他们找到了弗洛伊德母亲的姐妹的后代。结果,让人大失所望,这根毛发与弗洛伊德的DNA并不匹配。
此时,弗洛伊德生前的律师在过去的案宗里面找到了他和弗洛伊德通话时的笔记。有意思的是,弗洛伊德竟然和律师谈论过这幅画,说这幅画是他起稿的,但并不是他完成的,因此他一口咬定,这不能算他的作品。在80年代,一家销售弗洛伊德画作的画廊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弗洛伊德有一幅静物水彩,其中一部分是朋友画的,后来这位朋友和他交恶,于是弗洛伊德拒不承认那是他的作品。在弗洛伊德的概念里,要么画作是他本人独立完成,要么就不是他的画作,哪怕他参与了其中的一部分创作。
弗洛伊德的通话至少可以说明,他本人确实参与了创作,但如果有人捉刀完成,画作价值必定大打折扣。
这时,科学鉴定机构又带来了消息。通过色层和笔触肌理对比,被部分涂抹的风景画和肖像画是在几乎同一时间完成的,最后的色层是肖像画上的暖色块,那也是在同一时间画上去的。这样一来,后面有人捉刀的说法是否成立呢?他们又对色彩阈值做了分析,结果表明,這几个色层所用的颜料,都来自同一组颜料调配而成。如果是后来有人再去添笔敷彩,不太可能会使用同一个调色盘上的颜料。因此科学鉴定的结果是,这幅画是由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一气呵成的作品。既然弗洛伊德承认参与了绘画,那么他就是这幅画的唯一作者。
BBC节目组又把这幅画和弗洛伊德学生时代的另一幅肖像画做对比,发现两者在风格上极为接近,是弗洛伊德对超现实主义的探索,比如画家把人物的五官有意做了变形尝试。
最后,为了再次说明这幅画的作者归属,节目组找来了三位专家,他们一位是弗洛伊德生前要好的经纪人,一位是弗洛伊德作品档案图录的撰写者,还有一位是画家的好友兼传记书写者。这三位专家在对比各种证据后,经过一番闭门讨论,以个人信誉做担保,给出这样一份鉴定书:这幅画是弗洛伊德独立创作无疑。
这颇具戏剧性。生前倔强的弗洛伊德,竟然被各路亲友“出卖”,死者的证词就此被推翻。经过这番鉴定,画作的估价达到了300万美元。不过,弗洛伊德图录撰写人说,尽管可以确信这是弗洛伊德的原作,但是考虑到这是早年的作品,与后来成熟时期作品的价值不可等量齐观,且因为画家本人不予承认,因此作为图录撰写人,他只能把这幅画收录到图录的附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