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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7-04-04陈彦红张强光

四川农业科技 2017年5期
关键词:旺苍县全县农场

陈彦红,张强光,谭 琼

(1.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四川 旺苍 628200;2.四川省旺苍县农业局,四川 旺苍 628200)

旺苍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陈彦红1,张强光1,谭 琼2

(1.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四川 旺苍 628200;2.四川省旺苍县农业局,四川 旺苍 628200)

近年来,旺苍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共发展2244家,但存在整体质量不高、效益不佳、活力不够等不足。为改变现状,取得突破性发展,本文特对旺苍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及探索,以期为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高效发展提供参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1 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1 基本情况

全县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44家,其中专业大户1029家,家庭农场6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7家,农业企业9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62家。其中,被评为省级家庭农场6家、县级236家;国家级专合社3家、省级10家、市级28家、县级166家;农业龙头企业18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9家、县级8家。

1.2 主要特点

1.2.1 主体规模多元化 主体大小不等,规模不一,小至1户,大至上百户,均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路径。

1.2.2 经营模式多样化 创新经营模式,采取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示范”等多种运作模式。

1.2.3 经营环境不断优化 各级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在资金上进行支持,实施奖励表彰。涉农部门在项目建设上予以支持,提供全程服务。主管部门赋予法人地位,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

1.2.4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以我县农业4大主导产业之一的核桃为例,目前全县已有核桃专业合作社46个,核桃产业示范带5个、面积2万hm2,带动全县9.7万余户,种植核桃3.04万hm2,实现产值6.5亿元,项目区农民年户均增收已突破3000元,比未入社农户多增收1000元以上,成为推进全县综合治贫工程和助农增收奔小康的“添力宝”。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专合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1 水平不高

相当一部分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能力弱,效益低,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2 规模不大

家庭农场中80%以上都以种养业为主,经营规模普遍不大,大部分家庭农场都是种养大户出身,产品大都是自产自销。

2.3 参与率低

据统计,全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7家,入社社员近20000户,不足全县总农户的15%。这一比例与沿海地区差距较大,特别是与发达国家90%以上的比例差距更大。

2.4 作用不大

25%左右的合作社发挥的作用不大,很少开展合作业务,形同虚设,少数合作社只挂牌不合作,成为事实上的“空壳合作社”。

2.5 资金短缺

由于近年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步伐放缓,市场疲软,各银行因此惜贷现象依然突出,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额度小,难度大,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制约了发展前景。

2.6 人才缺乏

我县5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头人综合素质不高,发展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与发展相适应的营销人才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显缺乏。

3 几点思考

3.1 明确目标

到2020年,全县要构建起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系统完善、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服务超市等特色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200个以上,其中专业大户4000个、家庭农场1000个、农民合作社1000个、农业企业100个,经营面积达到1.4万hm2,占总耕地面积75%以上。建成农业服务超市100个,形成一主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2 创造条件

3.2.1 引导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按照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方式 ,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形成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流转由租赁向入股转变。

3.2.2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县上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对口部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和对口站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村设信息员,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流水线,扩大信息面,形成多部门、多行业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3.2.3 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条件 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土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机耕作业道路等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片规模经营区域内实施。优先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农业项目,不断增强其发展活力。

3.3 引导发展

3.3.1 引导发展专业大户 扶持一般农户成为种养大户。支持城镇居民下乡务农成为专业大户,遏制撂荒耕地,实现双赢。

3.3.2 突出发展家庭农场 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和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及城镇居民到农村兴办家庭农场。推进“户改场”。

3.3.3 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 积极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现种植“规模化”,管理“集团化”。鼓励“场入社”,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壮大发展。

3.3.4 层层开展评级评优 健全县、乡镇登记注册备案年检和联合评定机制,认真开展县、市、省、国家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在全县高规格建点示范,总结推广经验,推动规范发展。

3.3.5 建立农业服务超市 在已建和新建现代农业园区建立标准化村级农业服务超市,把农业服务超市建设成为直接面向农民的农业终端服务平台,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3.3.6 建立财政奖补机制 严格执行各项认定和评级规定,制定落实兑现各项奖补扶持政策。对县、市、省、国家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改善生产条件、购置设施设备、认证产品品牌、开展市场营销、扩建服务场所等提档升级工作。

3.3.7 建立人才培训机制 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站、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研院所等阵地,定期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会员的培训力度,使负责人成为领军人才,使每一个会员都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带动全县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3.8 建立专业技术顾问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实行县、乡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对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结对、联合,对相关专业技术进行顾问指导。大力支持和鼓励县、乡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新办和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3.9 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 县、乡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县农业局和乡镇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专门负责对应各项工作。

3.3.10 强化金融和保险支持 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质)押范围,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简式贷款业务,增加贷款额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范围和覆盖面,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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