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开展基层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探讨
2017-04-04潘晨璐福建省福鼎市农业局福建福鼎355200
潘晨璐 福建省福鼎市农业局福建福鼎355200
福鼎市开展基层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探讨
潘晨璐 福建省福鼎市农业局福建福鼎355200
介绍福鼎市部分乡镇实践和探索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及成效,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提出建议。
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
近年来,福鼎市针对乡镇动物防疫人员严重短缺、动物防疫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积极实践和探索基层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新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基本概况
福鼎市地处福建省东北部沿海,东北、西北分别与浙江省苍南、泰顺两县交界,西接柘荣县,南连霞浦县,东南濒临东海,正北的分水关为闽浙两省的分界地。沿海高速公路、温福铁路、104国道纵贯全境。全市陆地面积152 631 hm2,海域面积1 495 970 hm2,海岸线总长432.7 km;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管委会,10个镇和3个乡,有251个行政村。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相关股站编制22人,设有畜牧兽医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27人,在岗兽医技术人员17人,2016年全市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73名。2012年店下镇和2014年点头镇相继成立了以村级动物防疫员为主的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我市店下、龙安、点头和白琳(部分)4个乡镇的动物强制免疫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2 具体做法
2.1 组建合作组织在市农业局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店下镇、点头镇相继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动物防疫、动物诊疗、采样、信息采集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为一体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制定了《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对合作社宗旨、社员权利义务、组织结构、财务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实施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程序,设立专门帐户,制定服务报酬资金分配方案。合作社内设有办公室、技术服务部。
店下镇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于2012年12月注册成立,现有社员5人,全部由村级动物防疫员组成。点头镇康健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万元,现有社员16人,其中含村级动物防疫员5人。
2.2 政府购买服务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按照定额补助与定量补助相结合。定额补助按每行政村0.18万元~0.22万元/年、服务行政村数量计算;定量补助按照实际记录的免疫台帐计算,并结合实际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和服务质量考核支付,补助费标准为,家禽:0.2元/羽·针,猪、羊:1元/头·针,牛:2元/头·针,牲畜卡耳按1针免疫工作量计算,自免户按照上述标准30%计算。
2013年,店下镇政府与店下镇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合作社承担全镇16个行政村的动物防疫等工作,当年全镇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4.54万羽、猪口蹄疫0.557万头、猪瘟0.56万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0.559万头,牛羊口蹄疫0.37万头,春、秋防免疫抗体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3%,经考核验收合格,政府每年支付合作社防疫经费3.66万元。2014-2015年合作社继续与店下镇政府和龙安管委会(5个行政村)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经考核验收合格,政府每年分别支付合作社防疫经费3.66万元和1万元,免疫密度和质量显著提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4年3月,宁德市政府领导参观合作社并与社员进行询问交谈,试点工作机制得到了肯定。
2015-2016年,点头镇政府与点头康健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合作社承担全镇18个行政村的动物防疫等工作,通过春、秋防免疫抗体检测和综合考核验收合格,政府每年支付合作社防疫经费3.24万元。该合作社开展的防疫工作先后得到省农技体系建设验收组、省农办、宁德市农办调研组的好评。
2.3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处理疫情、强制免疫及免疫副反应死亡鉴定等防疫工作。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按程序免疫,建立免疫档案,疫情动态调查,存栏数量动态统计,接受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核检查,不得出现重大免疫技术事故,并做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有必要的疫苗冷链系统。
2.4 定期经费补助市农业局对首批成立的2家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给予3万元和2万元开办资金补助,同时每年给予经费补助;争取市财政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乡镇财政逐年增加免疫购买服务经费,确保免疫购买服务正常开展。
2.5 强化考核管理为保证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市农业局、乡镇政府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考核内容有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免疫证入户、耳标佩戴、免疫档案、技术指导及养殖户满意度等方面,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直接挂钩,促进动物免疫服务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3 取得工作成效
3.1 推动了组织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是有利于提高村级防疫员的地位。成立防疫合作社后,让村级防疫员以组织的形式开展工作,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群众的信任度得到了提高。二是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劳动用人关系。成立防疫合作社后,村级防疫员的进出由合作社按章程自主管理,不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产生劳动合同关系,避免了劳动合同纠纷的发生,避免了政府部门今后所要面临的很多社会性、政策性问题,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有利于减轻乡镇兽医站的工作压力。成立防疫合作社后,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由专业合作社来牵头,乡镇站对防疫合作社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了乡镇站干部有更多的精力从事防疫组织布署、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生产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四是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服务组织的建立为乡镇政府提供了可选择的购买对象,服务组织与乡镇政府通过合同约定,明确服务工作职责与劳动报酬,有利于双方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改变了政府部门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角色。
3.2 提高了免疫的密度和质量店下、点头等镇自推行动物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后,动物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逐年提高。主要表现在四个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
3.3 改善了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店下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补贴以往为每人0.18万元/年。成立合作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采用补助与绩效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后,防疫员工资补贴除了人均提高到0.8万元/年外,还有其他经营性收入,如养殖场的其他免疫、诊疗、消毒及兽药饲料的经营收入。解决了动物防疫工作风险与利益不相符合、工作量与收入不相匹配的问题,激发了防疫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探讨与建议
4.1 完善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实行市场准入和许可证配额管理机制,把防疫合作社培育成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免疫服务组织,为乡镇政府提供可选择的购买对象。
4.2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考核管理机制由于专业合作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以合同方式约定强制免疫工作质量与服务经费挂钩,但服务对象为千家万户,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服务不到位、夸大工作量等弄虚作假现象。因此,必须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对免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取得实质性成效。
4.3 建议将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承担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难以胜任。全市17个乡镇,只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7人(4个乡镇没有兽医人员),由于编制限制,不能大量引进或招聘人员。建议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财政预算,将原属政府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推向社会,符合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B
1003-4331(2017)04-00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