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2017-04-02陈益全绵竹市农业局
□陈益全/绵竹市农业局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陈益全/绵竹市农业局
全国各省(市)的县级农业部门正陆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保障和维护农民利益,保持农业和农村稳定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笔者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工作7年,对县级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有一定了解,在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惑,现提出对绵竹市县级农业行政执法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1 县级农业法制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农业走向市场的需要,是新时期农业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是树立形象、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保护农民利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特别是基层县级农业局,更多地直面广大农民群众,除开展好农业新技术推广工作外,更多的工作是参与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
县级执法机构主要工作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要开展对生产者、经营者的管理,开展对相对人的普法、检查,处理大量日常农业行政违法案件。加强县级农业部门法制工作建设和做好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当前县级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 县级农资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全覆盖执法检查难度大
农资经营单位小而多,农资进货渠道多,加大了县级农业执法部门全覆盖执法检查的难度。绵竹市共有农资经营单位(种子、农药、肥料)500个,县城及场镇有经营店100个左右,其余400家店主要分布在村级网点,给执法检查全覆盖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2.2 经营人员素质高低不齐,水平有待提高
全市农资经营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特别是缺乏农业技术基本知识,难于指导农业生产,容易造成农业生产安全问题和纠纷,产生农村不稳定因素。
2.3 抽检力度有待加大
经销的农资产品多,鱼龙混杂,需加大抽检力度。随着绵竹市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资市场也异常活跃,农资产品极其丰富。据绵竹市农业执法大队不完全统计,每年绵竹市农资市场三大农资产品(农药、种子、肥料)品种数量在3000个以上,有少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混杂其中,需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质量抽检力度,县级农业执法部门在目前的经费和设备配置情况下难以加大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抽检。
2.4 农资产品管理难度大
流动经营农资人员增多,增加了县级农业执法部门对农资产品管理的难度。一是外地批发商在绵竹送货的多,所送农资产品数量大、品种多,难以管理。二是本地无证照、无店人员,在农忙时节送货到农户田里,农忙过后即停止经营,难以管理。
2.5 无证经营者多
由于各乡镇供销社解体,原来的职工和村级代销点各自经营农药、肥料、种子,出现了无证经营现象;各镇乡农技站的网点,由于政策调整无法办证,变成了无证经营;邮政系统以利用资源、服务三农的名义无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
3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
3.1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目前为止,国家及各部委依法赋予市、县(区)农业局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共有37部之多,相关许可、审批(核)、处罚事项多达134项,特别是《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业部门管理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的法律主体地位,特别对农药、种子、肥料三大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管理,县级农业执法部门要直面行政相对人,具体开展对生产者、经营者的普法、检查工作,处理日常大量的农业举报、投诉、违法案件,农业部门任重而道远。
3.2 执法体系不健全
绵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02年4月经绵竹市编委行文同意设立内设机构,但只挂牌,无正式人员机构编制,执法人员由绵竹市农业局从内部其他站室抽调,执法经费没有保障,无执法车辆、照相、摄像等必要办案工具,难以保障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3 执法队伍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农业执法人员来自农业局内部原有的不同技术部门,以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现要转向承担面向社会、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职责。在执法程序、政策水平、法律素养、执法经验、工作责任、敬业精神等方面存在差距。要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高效精干的执法队伍,是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