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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伦理:问题、范畴与方法

2017-04-02吴红涛

关键词:伦理学范式伦理

吴红涛

(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空间伦理:问题、范畴与方法

吴红涛

(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空间伦理学不仅是规避现有空间研究范式中某些弊病的需要,亦是理解和化解现实空间困境、构建和谐空间的内在诉求。空间伦理学不仅要求研究者必须正确地认识空间,还应以一种构建“好生活”和“好世界”的伦理意识来审思和反观各类空间问题,其倡导面向人类生活世界、个体感觉及道德认知等伦理症候,内容主要包括空间自身的伦理特性、空间承载的人伦表征、空间问题的伦理情境。空间伦理在方法论上深度融合了关系哲学和过程哲学,其推崇现象学的视野、现实性的关照和现场感的体征。

空间伦理;空间研究;空间;伦理学

一、既有空间研究范式的问题反思

在诸多理论的引领下,学界曾历经了无数恢弘岁月。如今,伴随着信息社会、消费社会等时代主旋律,“文化理论的黄金时代早已消失”[1],相继而来的则是伊格尔顿所指称的“理论之后”。对于学界来说,“理论之后”是一个回望与迷茫并存的时期,研究者们似乎已不再那么倾心于理论的严密求证与逻辑推理,对“理论问题”的关注,已逐渐被各种“理论话题”所取代[2]。而那些能够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门“理论话题”,摇身一变即可成为学界一个崭新的“学术增长点”。毫无疑问,“空间”即是这样一个新兴的学术增长点。近些年来,在人文社科各个领域学科中,活跃着大量以“空间”为话题的研究著述,美国新马克思主义学者索亚将“空间性”(Spatiality)视为当代学界最为重要的一种“知识生长元素”[3]。众所周知,学界的这种“空间研究热”,其发源之处来自20世纪中后期西方学界突现的“空间转向”,法国的巴黎城市运动、美国的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列斐伏尔与福柯两位学者的空间论述,为“空间转向”的发生扮演着尤为关键的角色。在“空间转向”的引领下,“空间”迅速成为一个爆炸性的学术话题,社会空间(social space)、生产空间(production of space)、第三空间(third space)、语义空间(semantic space)、性别空间(gender space)、物质空间(material space)、文化空间(cultural space)、政治空间(political space)等一大批理论术语相继涌现,成为人文社科学界出镜率极高的概念。

从总体上看,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 “空间转向”生发而来的空间术语及相关研究,大多架构于社会理论框架之内,席美尔所开创的“空间社会学”[4]更是形象地印证了“空间”与“社会理论”的重要关联。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空间社会学”实质上只是地理学与社会学这两门本来相互独立的学科之间一次重新整合[5],索亚、大卫·哈维等著名的空间学者本身即是出道于地理学,列斐伏尔和福柯两位空间转向的先驱也经常论及地理学在空间认识中的关键作用,其他诸如詹姆逊、卡斯特尔等空间理论家更是在各自的论著中广泛借鉴地理学资源。客观说来,以社会学视角为基础方法论,结合地理学来对空间问题进行重新评判与审视,首先当然为人们认识空间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抑或透过空间来认识人类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新视域。但与此同时,正如沃尔夫冈·伊瑟尔对“理论”所做出的判断那样,“所有的理论都是通过框架的闭合而表现出可靠性”[6],由社会理论主导的空间研究,因为过于关注空间与资本、权力、政治、阶级、革命、劳动等社会宏观问题的批判性关系,而忽略了空间本有的其它面向。这样导致的不良后果,或许就像列斐伏尔曾经略带讽刺的预见那样,“多年来,关于空间的学科,在研究上都徒劳无获。这一学科根本就不存在。对空间中存在的一切事物所进行的各种思考中,或者对抽象的空间所进行的各种思考中,它分散了、消失了。这种研究最多只是描述被分割的、在一定程度上被填满了的空间。”[7](P18)尽管列斐伏尔的批评稍显偏激,但依然反映了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社会理论出发的空间研究,不可避免地将会造成诸多空间问题上的盲区,对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空间以及更为深入地发掘空间内部潜藏的问题,显然是不够的。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采取保守主义的立场,抛弃这些随“空间转向”而兴起的空间研究,转而求助于那些在其之前的过往空间研究范式呢?这个设想从既往的空间研究史来看,似乎同样不够现实。虽然自古以来,空间研究在各个时期都以不同的形式和程度存在着,涉及到空间论述的学者论著也不计其数,但如果依照库恩的观点来看,能够形成一种“范式”(paradigm)的空间研究并不难以做出划分。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里,库恩概括了“研究范式”的两大基本特征:“它们的成就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他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同时,这些成就又足以无限制地为重新组成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8]当然,美国当代学者亨特在阐释库恩的范式概念时,概括出的范式三大症候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是具有共同的研究内容 (content),二是具有共同的方法论 (methodology),三是具有共同的认识论(epistemology)[9]。库恩和亨特的观点,其实也即是说:成为一种研究范式,首先需要具备由一批有共同研究趋向学者所组成的“学术共同体”;其次是这个“学术共同体”必须能够建构起足以吸纳学者以之为工作的 “问题共同体”;最后还要有专门针对这些问题的“方法共同体”。以这个标准来看,人文社科领域既往的空间研究能够形成“范式”的,大致可分为四种:第一是传统的空间哲学,侧重以传统的哲学方法及形而上视域来探寻空间本体论问题,其常常和“时间”问题放置在一起讨论,以牛顿、莱布尼兹、康德、柏格森等人为代表;第二是空间诗学,侧重以现象学的视角,对居住、家宅等筑建空间进行想象、抽象的诗化性表述,以此来反观人类的存在,其主要以加斯东·巴什拉、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等人为代表;第三是空间美学,这种空间研究侧重从审美的视角来剖析艺术与文学作品中的“空间性”,研究者遍布各个时期的文艺领域,墨尔本大学的尼可斯·帕帕斯特爵教授所著的《空间美学:艺术、地方与日常性》(Spatial Aesthetics:Art, Place and the Everyday)一书,可谓是第一本明确将“空间美学”归结为一种研究范式的著作;第四是空间理论,侧重以社会理论的宏大视角,来考察空间与社会问题之间的关系,主要以列斐伏尔、哈维、索亚、詹姆逊等人为代表,也即我们前文所提到的随“空间转向”而兴起的空间研究。

从时间上看,“空间理论”的出现显然要晚于其它三种研究范式,在一定程度上,其所涵盖的内容本身即是对既往三种范式诸多缺陷的修正。诚如福柯所指出的,在19世纪以前,空间在各种研究中一直是被压抑的,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时间”[10]。空间的这种境遇,首先当然源自于传统空间认识论对于 “空间”概念的诸多不合理界定,但同时也与既往空间研究的无力有关。事实证明,“空间理论”之外的三种空间研究范式,同样也存在着极其鲜明的不足之处:传统的空间哲学要么倾向于将空间视为一种绝对元素,比如牛顿的绝对物直观与康德的先天知觉形式;要么将“空间”认识论带向了一种过于抽象的、玄奥的哲学论述,而忽略了“空间”自身应有的人情温度,柏格森更是在对空间进行各种讨论之后,依然坚定地站在了“时间优于空间”的传统阵营中。而空间诗学则是对空间哲学的深度强化,其刻意追求空间性的诗化阐释,同样也让空间陷入到神秘的、空洞的、不可言说的境地,因此影响力也极为有限。现有的空间美学则属于文学艺术与空间之间的跨界结合研究,其根基依然停留在文学和艺术作品上,“空间”只是作为一种研究的切入口,而并非研究的本体性对象。毫无疑问,尝试从此类空间研究范式中去获取化解空间理论困境的构想,注定亦是难以实现的。

更应值得注意的是,这四种研究范式都指向了一个共同底质,即它们皆在一定程度上都忽略了空间对应的生活情境及空间自身的生命性和伦理性。著名符号哲学家苏珊·朗格曾谈及:“一切生命皆处于空间之中。”[11](P102)建筑哲学的代表人物诺伯舒兹也认为:“人对空间感兴趣,其根源在于存在。它是由于人抓住了在环境中生活的关系。”[12]朗格和舒兹的观点,宣告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空间与人的存在和生命息息相关,人因空间而存在,空间也因人而有意义,所以空间的根本特性必须涵盖“人性”这个范畴。然而,既往的空间研究范式,虽各自都有着完备的知识形态,也有不少的著述文本,但其似乎只流行于“学院大厦”之中,对于人们树立正确的空间意识依然意义不大,从“人性”视角生发而来的空间讨论更是寥寥可数。所以当代法国学者德·塞托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这些实践者(人)生活在彼此不能相见的空间之中;对此他们的认识如同对性的认识那样盲目。”[13]德·塞托的这句话,无疑亦是对既往空间研究之无力的暗讽。尽管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来分析其因由(譬如苏贾分析的“历史决定论”对“空间意识”的长期压抑等),但其中一个尤为关键的症结还在于米尔斯所提出的“可理解性”问题。诸所周知,“一种体系性学科只有当其关键问题被阐明之后才会变得井然有序”[11](P4);无独有偶,一种空间研究范式也只有当其关键问题被阐明之后才会变得井然有序。令人失望的是,这种被“阐明”的“可理解性”在以“空间理论”为代表的空间研究中,长期以来几乎是缺席的,活跃在其文本著述中的,往往都是那些层出不穷的理论术语与学术新词。所以海德格尔本人在论述空间问题时,也不忘重申:“空间存在的阐释工作直到今天还始终处于窘境。”[14]这种“窘境”的缘由当然不在于“空间”作为一个伪命题的存在,而在于空间研究对“空间”所施行的“知识体系”单向建构,使得诸多空间论述更像是皮尔士所说的“概念的建筑”,其推崇知识话语的逻辑考虑,而未能充分融入空间本有的人性与温度感。

正因此,在以往的空间研究史中,我们可以罗列出一大串的概念术语,其散布于每一种空间研究范式中。但尤为关键的是,这些空间概念几乎都是封闭式的,其特征是为“空间”设定一个固定属性,力图以此来解释既有的空间问题。比如牛顿的绝对空间观,认为空间是“抽象的、三维的、僵死的、欧几里德式的‘方格’,它永远都不会发生什么变化”[15]。再比如康德,其将“空间”视为人类先天的直观形式,认为空间中的一切对象的“形状、大小,以及相互间的关系都是确定不变的”[16],因而有学者指出“空间”在康德那里,“只是个纯直观,此外什么也不是”[17]。而后来戴维·萨克等所引领的社会空间说,更是偏激地倡导,所有的空间问题都应放置于社会性视角来考察,“社会只因空间而存在,空间也只因社会而存在”[18],“空间”于是成为了对应各类社会问题的功能性装置。诸如此类将空间概念限定在某一特定范畴内的研究倾向,一定程度上强化和突出了空间的某些特征,但由于其内容指向的封闭性,决断地忽略了空间的其它属性,无疑也压制了空间研究的辩证性和开放性。

二、空间伦理的内容范畴及方法取径

有鉴于此,为修正将“空间研究”化约为“空间概念”或“空间术语”之研究的趋向,避免未来空间研究发展成为理论话语的游戏,有必要在既有的研究之外,提倡一种面向人类生活世界、个体感觉及道德认知等伦理症候的空间研究,也即“空间伦理学”。尽管在空间理论盛行的当下,尚无直接以“空间伦理学”命名的研究倡导,伦理学界目前也缺乏对于空间问题的直接关注,但“空间”与“伦理”之间存在着先天的、内在的和固有的联系是不可争议的事实。正如有人指出的:“空间以不同的方式与伦理发生着关联,包括权利与商品不均衡的讨论,空间关系之独特结构的道德分歧、以及我们对空间本身特有的概念化过程。 ”[19]简单来说,“空间”与“伦理”的关系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证实:一方面,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场域,空间承载着人之交往、劳作、迁徙等一切活动,空间的存在以“人”的存在为基础,这就决定了空间自身也必定涵容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表征;另一方面,人类从产生、进化到发展,同时也应然伴随着人类空间意识的演变,其包括人类对待空间、认识空间与改造空间的方式及行径,这些方式与行径本身也必然体现着人与空间之间的道德模式与伦理情境。再之,人的任何伦理性的行为及实践,都必须在特定的“空间”展开,空间与人的伦理行为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影响。因此,以伦理学的相关路径来看待空间问题,不仅符合空间研究的诉求,也应和了空间本身的特性,同时更是连接“空间”与“人”之关系的核心视角。

列斐伏尔曾经说道:“关于空间的问题,有很多种方法,很多种进入方式。”[7](P21)强调伦理视角的空间伦理学,当然亦是进入空间问题的方式之一。然而,空间伦理学并不意味着将伦理学方法论和空间问题进行简单或机械的架接。毋宁说,它所推崇的是以伦理性的视角和伦理性的意识来反观各类空间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空间伦理应然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内容:(1)空间自身的伦理特性。空间伦理研究首先需要从空间本体论的层次去考察各类空间所内含的伦理性问题,“空间”对我们来说之所以具有意义,本质正在于其与人类的存在方式和生活形式息息相关。诸所周知,历史上关于“人”的概念定位不计其数,但有一个共识亘古不变,即“人之为人的基本特征首先便在于拥有‘伦理性’”[20]。毋庸置疑,与“人”密切相关的空间,必然也内化了与人相对应的伦理性。譬如要对一座城市空间进行分析,我们当然可以从地理条件、文化属性、历史意蕴、建筑结构等多个角度去分别审视,但究其根本,我们不应忘记城市终究是人之聚集之地,因而人之伦理情境必然是认识城市空间不可割裂的核心维度。

(2)空间承载的人伦表征。日常生活中,“空间”常常显现为一种“场域”,其承载着人类的各种日常活动。阿伦特在考察“人”的境况问题时就曾指出:“在任何地方只要人们以言说和行动的方式在一起,显现空间就形成了”[21]。而人们的日常活动,除了连接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构成与生理特征之外,也与既定的空间感有关,就如英国学者布莱恩·劳森所谈道的:“我们通过空间进行的交流很有可能比使用正规语言要多得多。”[22]当一个人走进一处空间,在他尚未开口讲话之前,他的形体、动作和神态无疑会被这个空间所影响,从而呈现出为这个空间所独有的特殊情态。因此,在不同的空间中,人们的交往情境和伦理症候也会有所不同。譬如福柯在分析以“监狱”为代表的全景敞视式空间时,就曾指出,在这种被权力监控的空间里,“每个人都被镶嵌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任何微小的活动都受到监视,任何情况都被记录下来,权力根据一种连续的等级体制统一地运作着”[23],人在其中的活动必定打上这个空间的独特烙印。戴维·库珀在分析“花园”这类空间时,也指出“花园是为人建造的”,“忽视人在花园中的活动就肯定不能说明花园的重要意义”[24],有些人之所以热爱花园,是因为在其中能够感受到自然的美好与艺术的神秘。显然,“监狱”和“花园”是两种不同的空间形态,显现在这两种空间里的人之活动(包括交往、劳作、休闲、言语等),无疑也将具有不同的道德伦理症候。

(3)空间问题的伦理情境。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中,不断出现着各种现实的空间问题,如自然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城市空间的规划与冲突、建筑空间的设计与演变、公共空间的对话与异化等。而空间伦理学则要求超越对这些空间问题的外在性分析,转而探究其背后的内在伦理情境。换句话说,诸多现实中的空间问题实质上是人类伦理道德状况的一种映射,某种程度上看,空间问题即是伦理道德的问题,不同的空间显现出不同的道德状况。因此,在研究各类空间问题时,我们就必须要看到蕴含其中的伦理性,否则将无法从根本上理解和解决这些现实中的空间困境。

与此同时,由于空间伦理学所涵盖的以上内容,决定了空间伦理研究具备以下三个重要特征:现象学的视野、现实性的关照、现场感的体征。现象学的视野,即是要从具体实存的空间现象出发,以“空间现象”透析“空间问题”,以“空间问题”反观“人类问题”,避免以往空间理论中那些大而无当与缺乏现象依托的理论性描述。现实性的关照,则是强调空间研究应有的现实温度,以“人文关怀”和“人之生活”的伦理性品格,来看待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现实空间问题,并就此来反思人类的伦理道德状况。现场感的体征,则是倡导关注具体的、个体的、微观的空间问题,这些问题的基点即是一个个的空间现场,比如空间对身体的规训、空间对语言的形构、空间对感觉的影响等,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和概念上的抽象讨论,其必须回到具体的空间现场,这在以往的空间研究中时常是被忽略的,正如美国学者莫顿所说的,“寻求那种宏大的普遍性的概括”,就必定会“回避细节的、小范围的体查”[25]。

从空间伦理学的这些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出其所涵盖的问题都具有流动性和开放性,而非封闭和绝对的,其必定随着具体伦理情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布尔迪厄在研究社会空间问题时,就直言不讳地强调“社会空间”所追求的是“同质的理论分类”[26](P12),而这种对“同质感”的尊崇,将不可避免地忽略“差异性”与“现象性”。空间伦理学则力求摆脱这种同质理论分类的束缚,倡导研究者向具有人情伦理的空间问题回归,这要求其在方法论上必须讲究两种哲学关系式:其一,关系哲学。在《实践理性》一书中,布尔迪厄将“关系哲学”视为研究工作中的关键原则,其倡导“把关系列为首要地位”[26](P1)。我们知道,从词源意义上看,“伦理学”中的“伦”之本义,一般被理解为“关系”或“调理”[27],这也就意味着各类伦理学研究理应重视“关系”的探讨,比如善与恶、德性与人性、正义与权利等关系。同样,空间研究也应及时意识到“关系”的重要性,正如段义孚所说:“如果我们讨论空间组织的基本原则,其中将会发现两点事实:即人体的姿势和结构,及人与人的关系。”[28](P31)福柯在讨论一篇论述“空间”的论文中也重申道:“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我们得以安置个体与事物的虚空中,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被光线变幻之阴影渲染的虚空中,而是生活在一组关系中,这些关系描绘了不同的基地。”[29](P21)而多琳·马西更是直接指出:“空间是相互关系的产物。 ”[30](P13)架构在这种“关系哲学”基础上的空间伦理学,将研究视域从空间知识的理论构建转向空间关系的考量分析上,使各类空间问题内化于不同的关系式上,如自然空间与人类的命运关系、建筑空间与人的感觉关系、公共空间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等。同时,诸如空间中的资本运作、空间对人的身体规训、空间中权力的运行机制、特定空间中人与人的交往方式等问题,无疑也都具备“关系哲学”的维度。其二,过程哲学。列斐伏尔提出“空间生产”一说,深刻揭示了空间总是处于被营构的过程之中。而福柯对十九世纪以前空间学说的批判,重点便聚焦在其对空间固定论的坚持。正如有人指出的:“空间总是处在被构造的过程之中。它从来不会结束,也从来不会封闭。”[30](P13)列斐伏尔也承认:“空间既不是一个起点,也不是一个终点。”[7](P62)毫无疑问,从纵向上看,“空间”自身即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这也即是怀特海所说的“合生”过程,意指“存在物的构成中内在固有的流动性”[31];而从横向上看,“空间”具有多样性,人类世界到处分布着不同的空间,其存在形态随着时间、文化与情境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改变,同时不同空间之间也能够相互作用与影响,这即是怀特海所讨论的“转化”过程。空间伦理研究应自觉意识到空间作为一种过程存在的事实,关注空间的变化以及空间中事物关系的变化,以辩证的过程哲学来审视空间中的伦理命题。

三、空间伦理的现实诉求及研究例证

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深入和全球化的日益扩展,现实中的各种空间问题正日益增多且显得愈发激烈,如城乡之间的矛盾、现代建筑的商业改造、自然空间的破坏与污染、贫困地域的战争与饥荒等,其对我们当前的道德境况提出了极大挑战。福柯在很多年前的预见一语成谶:“从各方面看,我确信:我们时代的焦虑与空间有着根本的关系,比之与时间的关系更甚。”[29](P20)多琳·马西更是通过《保卫空间》这样的著述,来直接向人们呼吁:空间问题不断在现实中涌现,为了人类生活世界的更加美好,我们必须以一种“保护空间”的伦理意识,来关注和考量身边的空间。从这个意义来看,空间伦理学无疑是解决现实空间困境、构建和谐空间的一种内在必然诉求,因为就像“伦理学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责任义务问题”[32]一样,空间伦理学最主要的问题亦包括对于空间的责任义务问题,其不仅要求研究者必须正确地认识空间,还应以一种构建“好生活”和“好世界”的伦理情怀来对待和反观各类空间问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托马斯·费希尔明确提出:“良善的空间,就和良善的人一样,以一个公正的、明智的和温和的方式去容纳他人,……它规避极端主义,展示质朴,以及显现人性。”[33]这就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即何种空间是良善的?何种空间是邪恶的?这些善与恶的空间品格,对于人类的现实生活又将产生哪些影响?我们又该如何化解那些“去道德化”的空间实践?毫无疑问,这些问题恰恰彰显了伦理学的基本使命:“伦理学涉及到个体与社会最为重要的意义与信仰,它们帮助人类在社会中形成自己的个性,教导人们如何分辨善恶。 ”[34]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近年来,已有部分学者开始逐渐意识到空间与伦理的重要联系,积极倡导空间问题中的伦理维度,其率先体现在对于地理性空间的伦理判断上,大卫·哈维是其中最为主要的代表人物。最初以地理学专业出道的哈维,将人文伦理与现代地理学进行了深度融合,在一本名为 《资本的空间》的论文集中,哈维猛烈批判了沉沦于“学院知识游戏”和“学科帝国主义”的传统地理学,提出地理学也应有相应的伦理关怀,并明确倡导建立“反映俗世立意与权益”与“对抗真实的意识形态与偏见”[35]等具有鲜明伦理指向的“民族地理学”。在这种“民族地理学”视野之下,空间充分融合了各种伦理情境,其不再只被视为客观的、固定的、静止的事物。也正是在这种前提下,哈维一改之前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以鲜明的伦理批评和现实关怀创作了《社会正义与城市》这本经典的城市空间伦理专著。而后,哈维出版了《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一书,其更是直接以伦理学中经典的“正义”视角,来透视各种空间问题,并以“生态正义”和“空间正义”的伦理畅想来瞻望未来人们的生活世界。此外,段义孚、芦原义信、罗伯特·哈里森、诺伯舒兹、罗杰·斯克鲁顿、戴维·库珀等一批学者也都通过各自的尝试,相继触及了“空间伦理”的相关命题。这些学者论述的共同特征即是摈弃空间的理论知识建构和形而上分析,选择从各种具体实存的空间案例入手,以知识分子应有的现实关怀和人文德性为基点,细致入微地探讨空间与人之道德、幸福、感觉、身体等命题的伦理性关系。比如,段义孚便将“空间”和“地方”作为“家”的两种基本构成元素,“空间”指向的是自由感,“地方”指向的是安全感[28](P1)。本着这个要义,段义孚以“空间”为媒介,论述了其在童年、地方、感官及人际关系中的体征,将“空间”细化成了具有人情温度的存在。而芦原义信则以“街道”这个空间实例为视角,生动分析了建筑空间对于人的生活与交往的影响,并指出诸如“街道”这样的外部空间,要“符合人的尺度”和“加强与人的对话”,其最终是要实现一种空间意义的“人情味”[36]。同样,哈里森也以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作品为载体,透过“花园”与“森林”这两种自然空间形态,陆续阐释了它们所映射的人类之道德世界、心灵忧思与社会文明。而后的诺伯舒兹、斯克鲁顿等学者同样都遵循着这样的研究路径,尽管它们未能像空间理论那样在当前的人文社科学界广受推崇,但其所透射出的空间伦理意识,以及其研究中所反映的伦理关怀,无疑值得我们尊重,对于人类的生活世界,无疑也具有更为真切的价值。

四、结 语

鉴于上述所论,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之所以在空间理论盛行的当下,积极倡导空间伦理的研究,其目的当然并非意在抛弃以往的空间研究,从而建构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取而代之,这无疑又将使空间研究陷入到一种 “非此即彼”的学科帝国主义游戏之中。与此同时,我们也并非要像诸多空间理论那样,试图以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将人类社会的所有问题一概“空间化”,让“空间”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问题集合场。毋宁说,我们是要借“空间伦理”的出场,来呼唤一种充满张力与现实关怀的研究意识,透过诸多现存的空间化问题,来深切剖析和反思其背后所内含的人类世界中的伦理症候,还原空间本有的温度、人情与德性,以之来瞻望人类更为美好的生活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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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芦原义信.街道的美学[M].尹培桐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254.

【责任编辑:来小乔】

Spatial Ethics:Problems,Scope and Methods

WU Hong-tao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Shangrao Normal University,Shangrao,Jiangxi,334001)

Spatial ethics reflects not only the external needs to circumvent some drawbacks in current spatial researches,but also the internal desire to understand and solve the present predicaments and construct harmonious space.As the issues of responsibility and duty are the major problems of ethics,the major problems for spatial ethics also include the issues of responsibility and duty for space.It requires researchers not only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space,but also look closely at various spatial problems with the sentiment of building “good life”and “good world”.Spatial ethics stresses ethical symptoms such as human life,individual feelings and moral cognition,and it mainly includes the ethical characteristics of space,the human relations represented in space,and the ethical situation of spatial problems.In terms of research methods,spatial ethics integrates relation philosophy and process philosophy,and it values horizon of phenomenology,care for real life,and sense of being on the spot.

spatial ethics;spatial research;space;ethics

B 829

A

1000-260X(2017)04-0058-07

2017-03-0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大卫·哈维与空间伦理研究”(15CZX034)

吴红涛,哲学博士,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伦理美学及空间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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