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到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建议
2017-04-02赵超超冯晓青赵弯弯
赵超超+冯晓青+赵弯弯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摘 要】近几年来,以京津冀地区为主的全国性雾霾问题持续发酵,使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生态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针对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问题,本文着眼于冀州农村地区正在推广和逐步完善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从冀州农村地区的清洁能源利用现状和推广优势对整个京津冀农村地区推广清洁能源提出建議。
【关键词】冀州;农村;清洁能源;大气污染治理
一、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现实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粗放型发展的最直接的负面效应便是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的PM2.5的指数在全国范围内榜上有名,这给人们的健康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追其根源,能源使用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是导致雾霾的首要原因,以燃煤为主的重工厂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生活用煤排放等等。针对此,国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促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以实现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
2014年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是区域治理和协同发展的重要领域。2016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预计到2020年前将陆续投入42万亿,所撬动的市场投资或达百万亿元。作为“世界烟囱”,大气污染治理成为京津冀地区重点投资领域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国家密集出台系列利好政策推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政府、协会、专业组展机构携手打造供热采暖行业第一展。农村地区涉及的散煤和秸秆焚烧问题则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据统计,河北省农村年耗煤约4000万吨,其中用于农户炊事、采暖约2780万吨。煤炭消费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是河北全省所有电厂排放量的1.5倍,粉尘则达到了5倍左右。
二、冀州市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河北省冀州市积极引导各级农业生产和管理主体树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在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高效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冀州市政府以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采取“统一领导、集中攻坚、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统筹协调、分步实施、以城带乡、全面推进”的方式,按照中心城市主城区、重点县城及城郊等城市关联区、一般县城和重点城镇、农村地区四个空间梯次推进,大力推进以煤炭清洁利用、天然气和电能为主,生物质能、太阳能为补充的清洁能源替代,从根本上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确保冀州市大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在全国重污染城市排名中尽快退位。
通过发展热电联产、成片小区集中供热锅炉、生产企业余热利用解决中心城区、县城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问题,实现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满足新增供热需求;通过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和建设高效环保型锅炉系统替代分散燃煤锅炉,解决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区域供热问题;通过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沼气、生物质压块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地区原煤散烧。
冀州市以煤炭洁净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为实施重点,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疏堵结合、强化监督等多种措施,着力推广清洁能源燃煤替代新模式,其中以西王镇、码头李镇、周村镇、小寨乡为重点,发展“煤炭清洁利用”模式,推广新型高效燃煤清洁燃烧炉具1万台,替代原煤散烧2万吨以上;以24个农村面貌提升村为重点,发展“燃煤替代”模式,推广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2600台,涉及农户2600户;以西王镇五分村的100余户居民为重点,推广集中供暖新型锅炉、煤改地、热煤改电、煤改太阳能以及建筑节能。此外,总投资299万元的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和总投资500万元清洁能源开发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项目全部完成后年可利用棉花秸秆2万亩,替代原煤2万吨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015年,衡水地区进一步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洁净型煤燃烧炉具41429台。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清洁能源工程能够在冀州当地试点成功的原因
(一)政府引导是关键
冀州市以煤炭洁净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为实施重点,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疏堵结合、强化监督等多种措施,着力推广清洁能源燃煤替代新模式,与此同时,严格治理农村劣质煤,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为顺利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该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对清洁能源和设备的生产与使用进行财政,其中以西王镇、码头李镇、周村镇、小寨乡为重点,发展“煤炭清洁利用”模式,推广新型高效燃煤清洁燃烧炉具1万台,替代原煤散烧2万吨以上;以农村面貌提升村为重点,发展“燃煤替代”模式,推广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3000余台;以西王镇五分村居民小区、大唐名苑居民小区居民为重点,推广集中供暖新型锅炉、煤改地、热煤改电、煤改太阳能以及建筑节能新模式。
(二)市场机制是重点
在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过程中,冀州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全产业链”模式,由市场全面负责生物能源收集、成型燃料生产配送、炉具生产(或采购)和安装指导、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截止到目前,冀州市从事清洁能源、生物能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已达10余家,其中国科采暖设备公司年可回收农作物秸秆30余万吨,年产生物质气化炉2万台。与此同时,冀州市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已通过省发改委验收,日产高效环保洁净型煤400余吨,年产可达15万吨;总投资299万元的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和总投资500万元清洁能源开发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项目全部完成后年可利用棉花秸秆2万余亩,替代原煤2万吨以上。
(三)经济发展是根本
近年来,冀州市以省出台的扶持政策为契机,促进新型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全市上下群情振奋,活力迸发,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形成了同心同德干事业、万众一心促跨越的生动局面,百姓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正如数据显示,有过半的被调查者表示使用清洁能源与经济水平提高有较大关系,可见,清洁能源工程的大力推广还需经济实力的支撑。
四、京津冀农村推广清洁能源的可行性建议
(一)引导农村能源消费的清洁化与便利化
满足京津冀农村能源合理的需求,倡导绿色消费,激发农户在采暖、炊事用能时对清洁能源的利用。京津冀土暖气、大柴灶和小煤炉等低效的用能方式是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要改变这种方式的路径是引导农村能源消费的清洁化與便利化,转变农村生活用能方式,从根本上杜绝高耗能、高污染,创新能源消费观念,构建与新型能源安全观相适应的绿色能源消费模式;倡导绿色能源消费,以合理能源消费、总量减排为原则,通过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高品质能源对低品质能源替代,实现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为目标。
(二)加强京津冀农村能源的绿色供应能力
加强京津冀农村能源的绿色供应能力,为农户清洁采暖、便利炊事提供解决方案、补贴和服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供应总量,以分布式就地供应模式为主,满足京津冀农村能源的合理需求和覆盖,以集中式供应模式为辅,探索能源利用新路径,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创新农村绿色能源供应模式。
(三)加强对京津冀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制度建设和培育有利的实施环境
在包括农村能源管理体制和监管方面,加强分散燃煤管理,强化煤炭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支持政策;制定农村电网、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发展政策;制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政策,削减农村炊事及采暖用煤;加快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地热以及沼气利用等进程;加强农村能源服务和能源统计体系建设。
(四)推进京津冀地区经济协同发展,结合三地特点,促进区域合作,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北京、天津的经济、政治、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河北省内的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转变三地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经济是基础,政策的顺利实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清洁能源工程的顺利推广,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落实,更需要区域经济实力的支撑,只有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提上去,清洁能源工程才能大范围的顺利推广。
(五)创新财政扶持模式,保障激励体系可持续性
创新资金投人,实施政府支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扶持方式,鼓励贴息担保、创投基金、生态环保基金等多元支持方式,建立财政投人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农户积极参与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构成的多元投融资体系,探索一套适合农村能源发展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优化资金分配,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严格资金监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模式创新促进机制创新,优化能源市场投融资环境,积极完善农村能源投融资体系,保障清洁能源规模化、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化应用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完善市场体制机制
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性作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更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积极构建开放和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要加强规划的顶层设计。在充分考虑三地未来发展需求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充分科学论证咨询,统筹制定三地的能源发展规划,避免出现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与能源规划之间、全国(区域)规划和省级规划之间难以有效协调以及规划的实际执行与预期偏差过大等问题,真正形成三地发展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必须认识到,农村能源革命的推动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阶段有重点的持续推进,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科学设定分阶段目标,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和督导,切实保证实现各项规划预期目标。要统一京津冀农村能源相关的标准体系建设,尤其当前应该统一京津冀三地劣质散煤以及洁净型煤等煤炭产品界定以及洁净型煤终端购买补贴的标准体系,坚决挤压有关商贩利用政策差异性的空间。要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传导机制,充分体现资源属性特点。以电力体制改革为蓝本,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理顺从能源自然资源到终端用户整个价值链的价格传导机制,形成自然资源成本与用户终端用能价格联动机制,充分反映国内外能源市场的价格动态。总的来说,京津冀三地需要形成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基础上的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标志的统一市场,实现三地的农村能源市场协同。
作者简介:赵超超(1994—),女,汉族,河北省张家口人,本科学历,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
冯晓青(1994—),女,汉族,山西省忻州市人,本科学历,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
赵弯弯(1994—),女,汉族,河北省邢台人,本科学历,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
项目成果:本文系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河北省农村大气污染治理的路径探索--来自冀州市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的调查”(项目编号:201611832019)的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R].内部文件,2014.
[2]张庆伟.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N].河北日报,2015-01-15(01).
[3]《关于印发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