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正面临目前博弈下最好的结果
2017-04-01云晴
云晴
美国政府对中兴的制裁历经一年的拖延,终于出现新的进展。中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与美国政府就美国政府出口管制调查案件达成和解,与此同时,中兴将支付约8.9亿美元的罚金。在这一场政府和企业的协商过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国家制度和国际制度的博弈。在新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进程中,各个民族国家中的企业需要面对和解决对经济全球化、技术进步和跨国企业发展的适应这样的一些问题。但各国的制度演化又将遵循自身的路径依赖方式,形成带有其历史、文化、价值判断痕迹的规则和惯例。像电信行业这种深深打上国家利益烙印的行业,保护色彩更为明显。事实上美国政府对中国通信信息行业一直采取非常严格的管制。
2008年,华为收购美国3com公司失败;2010年,华为高价竞购美国私有宽带互联网软件提供商2Wire失败;2010年,中兴和华为被从Sprint升级4G网络项目中排除出局。尽管如此,从最早华为思科的官司开始,到中兴一系列的制裁政策,我们对制度和规则还是需要有更为成熟的认识:首先制度和规则更多的是商业博弈,从结果上来看中兴的制裁最后变成经济处罚就体现了这一事件的性质更多的是商业事件而非政治事件;此外单纯的民族情绪并不能够解决问题,要想在全球化竞争中取得优势,更多需要掌握的是政策工具、司法工具、资本工具等,通过对这些工具的研究来避免损失。
电信行业是一个“标准”非常重要的行业。标准的制定,为了形成共同的邀约使得互联互通形成可能,又是一种利益的抢夺,优势企业可以通过对标准的制定和把持,实现将自身的私有协议形成事实上的标准,从而攫取高额利润。一国之内标准追求的方向应该是比较统一的:打击强烈垄断特征、打击危害信息安全的、反对暴利鼓励创新的。
但涉及不同國家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和文化差异,“标准”就变成了一件充满挑战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产业界、学术界、社会舆论可以帮助国家间的博弈进入一种最优态—大家都做出让步,形成一个最优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兴面临的或许就是这样一种看起来似乎不是最优,但在目前博弈情况下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