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教材开发与服务的研究
2017-03-31卢东亮曹其华王逸飞
卢东亮 曹其华 王逸飞
【摘 要】文章通过对职业教育教材现状的研究分析,结合国内外职业教育教材开发的新模式,提出了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程序化开发流程。同时,借鉴服务行业的“增值服务”模式,针对职业教育教材常采用“开发→销售” 的简单销售模式,提出了在教材服务过程中建立教材服务动态闭合更新机制。
【关键词】职业教育 教材 流程化 增值服务
从职业教育诞生的根源来看,职业教育即为特定职业服务的教育,其宗旨在于培养为特定岗位服务的技能型人才,带有强烈的就业指向性;其根本目的是解决教育对象的就业问题。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第三十二条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 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促使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也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现状
国内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学校数量及专业开设范围在近几年增长迅速。但是多数职业院校沿用的是本科院校的教学模式,采用学科体系的设置、教材的编排等,基本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如出一辙,即使部分教材采用了“项目化”“模块化”设计,也基本上是传统本科教学的基础上进行形式上的修改,有的甚至简单地将“章、节”改为了“项目、任务”。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时间较短,高职教材建设落后于高职发展的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重理论,轻技能;2.教材开发系统性不强;3.教材内容不能体现发展前沿;4.对学生的引导不足;5.教材内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职业资格对接不好;6.教材资源立体化程度不高。
二、 职业教育教材程序化开发
笔者通过市场调研、社会调查等方式对专业课程教材开发背景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课程体系分析,从而避免教材重复、知识重复的情况出现。然后,在确定教材开发团队、教材定位、开发思路和职业资格证融入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专业课程教材规划、开发方法、能力本位教材开发方案、教材呈现形式等方面的研究,為教材开发奠定基础。之后,教材开发团队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方式进行,整合研究成果,实施专业课程教材开发。最后,建设包括课件、题库及其他教学素材(如工程案例、文献资料等文本类、图形图像类、视频动画类素材)于一体的立体化配套教材。
三、职业教育教材编写模式分析
(一)模块式编写模式
很多职业的专业化较强,因此相关教材宜采用模块式的编写理念。教师可根据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授和训练。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理论水平有限,且学习能力参差不齐,而模块式的教材编写可以使学生免修以前学过的模块内容,避免了教学资源的浪费。模块式的编写理念适应模块化教学的需求,可满足一些专业(如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电子专业)的职业教育特点。目前也有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在财会专业的主干课程中实施模块化教学,并编写会计岗位的配套模块化教材。
(二)项目式编写理念
项目式教学将教学内容设置成一项工作或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实施和完成必须遵循规则和计划 , 要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要求进行,结束时获得产品和结论等。在进行项目式教材的环节设计时,要考虑到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项目式教材的编写理念可以是:首先确定大的项目,这一步对应传统教材中的章;然后确定项目中的任务,这一步对应传统教材中的节;最后,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或者小任务,这一步对应传统教材中的目。接下来可以设计操作示范步骤、示范项目要点、练习项目分析、协作学习(交流、讨论、分工协作)、完成练习项目、学习评价等环节。教师运用项目式教材组织教学的过程,也就是项目式教学实施的过程。
四、职业教育教材增值服务创新
目前,职业教育教材供应服务主要集中在教材本身或附加数字资源,并没有注重用户(教师/学生)的体验,也无配套的服务,造成教材开发与教材使用无法实现优质对接。借鉴服务行业的“增值服务”模式,在教材销售推广过程中采用增值服务,即扩充教材供应链服务产品种类,让用户买到的不仅是教材本身,更多的是与之配套的服务。同时,提升教材生命周期服务质量,采用如教材开发人员组织教材使用相关培训、建立信息反馈系统、提供相关实训配套产品、联合开展示范授课等多种模式,让教材用户更好地享有相关服务,真正提升职业教育教材质量。
五、总结
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增大,对职业教育教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十三五”高职规划教材建设已经启动,只有不断研究现存教材的问题,通过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才能实现优质教材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檀仲丽, 钞俊荣. 高职项目化教材建设研究[J].群文天地, 2012(6):260.
[2]王丹丹, 牛晓宏. 高校教材的数字化服务营销方式研究[J].今传媒, 2011(6):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