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文文本的特殊风格
2017-03-31董宇邓姗姗
董宇+邓姗姗
【摘要】公文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质和运转规阿律,在文本风格上就表现出强烈的特殊性。本文从公文文本的角度,探讨了公文文本所具有的典范化、大众化、个性化风格。
【关键词】公文;文本风格;典范化;大众化;个性化
“风格,指文本的气质品格类型。它是语体的一种最高境界,当一種语体的品格稳定地发挥到极致,并与文本的其他因素形成有机整体时,才形成风格。”文学风格指的是文学作家在创作作品时独特的创作个性与具体话语情境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话语特色,如杜甫的诗沉郁顿挫,李白的诗飘逸洒脱。风格不限指个人文章的风格,不同文本和语体的某种品格稳定发挥到极致时,也会显现出一种风格。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把文本风格划分为四类八种:“简约和繁丰,刚健和柔婉,平淡和绚烂,谨严和疏放。”从公文文本的角度来说,不同类型的公文由于行文对象、使用范围等不同,其行文语态、语气自然会不一样,从而会形成不同的公文文本风格。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风格,这是我国最早地对风格的论述。继之,陆机在《文赋》中论到:“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悽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可见,我国古代已非常重视对风格的研究。而我国现代公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沿革,已形成了独特的文本风格。
一、典范化
言语交际总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下进行的。把话语置于特定的时空语境下才能准确发挥其价值和意义。公文的交际地点有着特殊性,公文“撰写—传递—处理—执行”的地点总是在各级各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这些地点都是政务场所或公务场所,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就决定了公文的制发、收发、处理和管理都是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这种规范性是社会约定俗成的。所以公文撰写者在写作公文的过程中,要从公文的交际地点着眼,它绝不是我们日常生活、娱乐、休闲的场所,它是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的政务或公务场所,所以公文的文本风格就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多姿多彩,它必须用一种适合公务场所、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风格来表达,这样就决定了公文文本的典范化——庄重与严肃、典雅与规范的总体风格。
二、大众化
公文具有时代性的特点,某个特定时期的公文必须要切合当下的时代精神。公文的交际对象是指接收公文信息、交流公文内容、执行公文指令的对象,广泛复杂,它既包括机关、团体,也包括个人。不同领域的机关、团体,不同级别的机关、团体,由于业务内容和思想水平的差异对于同一份公文的认识和理解程度是不一样的;个人也会因为知识水平、文化修养、生活阅历的不同而对同一份公文的认知和理解出现差异。另外,周知性、公布性的公文,它的对象包括广大人民群众,这样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就更参差不齐。由此,公文的交际对象广泛复杂、多种多样,但是由于公文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指导公务工作的,所以说公文要让这些对象(机关、团体、个人、群众)看懂、弄清、理解,进而更好地领悟和执行。所以,公文的文本风格要具有大众性,要“下里巴人”。当然,这里的“大众化”并不是说简单、庸俗、流水式的平铺直叙,而是要求简洁平直、明白晓畅。这种平易、畅达的风格有利于广大对象的阅读和理解,有利于公文的传递和执行,如果一篇公文辞藻华丽、辞格绚烂、句式纷繁,即使看起来像是“阳春白雪”,它也是失败的,因为它无法保证交际对象的理解和阅读,也就无法实现公文的效用。
三、个性化
公文由于文种、内容、结构、撰写者等因素的影响,也会呈现出个性化的风格特征。首先,从公文撰写者的角度来说,公文撰写者是公文写作的执笔人,“代领导言”,进行公文的表达和写作。公文撰写者个人的、主观的因素会使公文形成个性化的风格。这些因素包括公文撰写者的工作经验、生活阅历、知识水平、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等,在公文写作的过程中,这些因素都会不自觉地渗透到公文的文本中,潜在地规定着公文文本风格的形成。在写作中,这些个人的、主观的因素会影响到撰写者对材料的选取、主旨的提炼、结构的安排和语言的组织运用等,这必然会形成公文文本个性化的风格特征。其次,从公文的内容角度来讲,公文内容的不同决定了公文文本的个性化风格。如指令性、指导性的公文,它是由上级领导指导机关制发的用于颁布法规、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指导、布置工作,阐明领导指导原则的公文,如命令、指示、批复、通知等。它直接体现上级机关的命令、要求和意见,语气肯定、坚决,这就决定了它庄重、严肃的文本风格。再如商洽性公文,它是用于同级机关或不相类属的机关之间联系工作、商洽事项的,所以它的文本风格应该是委婉与平和。除此之外,周知性公文,平易畅达;计划性公文,严肃规范等。公文内容的差异,形成了公文文本个性化的风格特征。
交际地点决定了公文文本庄重严肃、典雅规范的风格,这是“典雅”的韵味;交际对象决定了公文文本平易晓畅、简洁直白的风格,这是“大众”的品位;公文撰写者和公文内容决定了公文文本多种多样、各展锋芒的风格,这是“个性”的特色。当然,我们在这里论述的只是公文文本在总体性、类型化上表现的风格,对于公文文本的个体性、具体化风格,我们将再做探讨。
【参考文献】
[1] 余国瑞, 彭光芒. 实用写作[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97.
【作者简介】
董宇(1963—),女,汉族,吉林长春人,硕士学位,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写作学、应用写作学。
邓姗姗(1991—),女,汉族,陕西安康人,大学本科学历,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硕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应用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