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模式创新,强化路径牵引,加快推动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
2017-03-31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王明先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何 楠 任 杰 王明先 李 意 高 峰
聚焦模式创新,强化路径牵引,加快推动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何 楠 任 杰 王明先 李 意 高 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的高度,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国防工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阐明了国防工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及任务,指出我国国防工业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兴国强军的伟大实践。我国航天工业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国防工业建设思想,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依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重大专项工程,已经形成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有利局面,卫星应用也迎来了新一轮创新发展的高潮和升级换代,并进入了产业体系化发展和全球化服务的新阶段。
随着《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度)》的全面实施,我国空间基础设施的技术能力将从追赶世界先进技术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服务模式将从试验应用型为主向业务服务型为主转变,行业应用将从主要依靠国外数据和手段向主要依靠自主数据转变,发展机制将从政府投资为主向多元化、商业化发展转变,卫星资源将愈加丰富。把握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发展机遇,加快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防工业建设思想,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航天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支撑,也是推动强国强军伟大历史进程,实现“中国梦”的力量保证。
加快推动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不仅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技术路径问题,还是一个模式变迁的迭代过程,必须在战略机遇期内抓好落实,按照规划完成空间段设施的建设,才能实现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经天纬地、星耀苍穹的跨越式发展。本文从协同管理、科研星管理模式、融资模式、搭载模式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思路。
建立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协同管理机制
一、建立产业价值链思维,推动产业建设协同运转
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产业价值链概念,对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分解、整体描述,实现流程管理,建设覆盖各层级的完整业务流程体系。以价值链增值和横向协同为导向,梳理层级管理,实现从政府到航天企业间端到端的业务流程。特别是,要根据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变化,通过取消、合并、重组和简化等手段,优化政府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二、注重航天企业和政府要素匹配,促进多体系协同管理
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是以航天企业为主体,由政府牵引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建设期间要注重政府和航天企业的要素匹配,需要政府与航天企业实现清晰的职能定位,各居其位,特别是航天企业要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同等级、不同分类的工作任务,每类工作任务即形成一个角色,角色对应流程节点,若干角色汇成岗位,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总体把关职责,按照航天系统工程管理方法,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当建设过程中不同级别的任务发生变动时,无需重新调整管理流程,仅需在航天企业内部重新匹配岗位对应角色,即可准确传递建设要求与目标导向,促进岗位责任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航天企业的主体性和政府的宏观把控性。
优化空间基础设施科研星管理模式
目前,国家民用航天卫星工程大多采用政府投资、政府监管、政府采购的管理模式,由于其“分散性、自营性”,反映的是小生产方式,与社会化、专业化的生产方式相悖。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我国“十三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公益性质强,以及服务国家经济与国防的重要特点,必然会呈现建设任务数量多、投资额大、预算压力大等特点,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国防工业资金需求极大。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在航天企业不增加企业负债水平的前提下,通过外围资金带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先形成固定资产,后进行再融资,以时间换空间,合理实行企业垫资建设,总体上也合法、可行、高效。而且,在国家支持的环境下,航天企业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垫资研制,优先满足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后续资金可通过国家补偿(延期支付)或在轨运行服务(如军方采购服务等)等方式填补资金缺口,而政府则通过在“十四五”期间实现错期补偿,缓解资金预算的过大压力,实现航天企业与政府的双赢。
开辟多渠道融资模式
要实现服务模式从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的转变,就必然要拓宽经费渠道,才能满足业务运行的需求。因此,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可采用“以国家投资为主、鼓励多种资金来源”的模式,实现多渠道融资。
一、大力推广PPP模式
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以服务民生、助力国防发展为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维,改变以往的财政性资金“政府包揽式”投入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先由民间资本解决国家经费不足的问题,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的建设,民间资本的回收则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来实现,这样,不仅可以利用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银行、社会资本和其它社会投资主体,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企业、市场和政府各自的作用,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挖掘民间投资潜力,同时,又可以在平等参与、公开透明、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前提下,提高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的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其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的效率。
二、拓展军工集团多元化融资渠道
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是以航天企业为建设主体的国家公用项目,而从军工集团层面来看,军工集团的融资优势在于资产庞大、财务管理规范、信用有保障、抗风险能力强,特别是在当前无法实现整体上市的情况下,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国有银行贷款和发行国防基金、企业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参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既能发挥企业优势,又能提高融资效率,减少与众多融资对象谈判协商的交易成本。具体而言,航天企业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核心保军企业,这类企业涉及的核心军事机密较多,信息公开程度有限,与市场多元化融资信息披露制度存在冲突,一般无法从市场上直接进行融资,可采取两种间接方式进行融资,一种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或争取国有银行贷款,另一种是直接从母公司申请专项资金,以实现保密要求与资金需求在航天系统内部相融,避免公开外泄。第二类属于军民融合程度较高的企业。这类公司大多不涉及核心机密,民品产值比例较高,公司治理较规范,市场适应能力较强,适合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进行融资,以发挥直接融资时间短的优势,及时获取资金支持。
三、延伸产业链,增加收益源
我国航天已经启动实施了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和北斗导航卫星定位系统,以及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到2020年将逐步完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些重大科学工程项目的推进下,我国航天已经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现在开始进入“从有到好”、为全社会服务的新阶段,但是航天工业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而且国内通信、导航、遥感卫星系统孤立运行,不能满足智慧时代的军用和民用需求,更不能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必然导致覆盖能力有限、响应速度慢、体系协同能力弱等问题,而通过与“互联网+”的应用融合,开展市场化
ALL ABOUT军民融合不一样的角度和观点
何 楠,就职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主要从事国内宇航市场开发管理、合同与经费管理、顾客满意度测评、型号产品交付与验收等工作。
郭 伟,郑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以及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管理等工作。应用,实现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产业链的延伸,实现“航天+”车船、电子商务、医疗、智能硬件等服务,通过航天科技的改造,提升其它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拓宽航天技术应用领域,充分挖掘航天技术的应用价值,加大航天技术应用市场开发力度,还能够催生“航天+”服务的各种新兴业态服务模式,实现航天制造商与用户的联合,用户可直接与航天工业实现端对端的连接,中间产业链条的收益递减,实现用户为航天服务直接买单的新的收益模式。
四、积极推动军方采购
当前,我国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日益严峻的安全挑战,这要求我国国防支出适当增长,而国防费用的增长必将带来军队采购支出的提高。对于航天企业而言,加大军方采购,所采购的内容、规模必然在优化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卫星产业结构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对航天企业而言,将军方采购资金作为先进技术研发费用用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可加快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的技术迭代进程,而其相关衍生技术的商业化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则可直接带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的下一阶段发展。对于国防工业主管部门而言,通过推动军方采购,可以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责任制。对于军队而言,有利于形成军民两用技术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民用领域的科技优势,为军队发展提供科技保障,同时也可以使我国整体科技资源配置和布局趋于合理,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
转换载荷平台搭载模式机制
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虽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设施,但是通过积极推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搭便车”模式可以有效推动其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鉴于以往,卫星是我国政府所有,搭载项目主要用于验证新载荷、新技术,大多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由政府出资支持,这必然要求卫星与载荷之间协调一致,然而,在航天产品,尤其是载荷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政府主导的“搭便车”行为很容易出现周期延长和成本超支的现象。而通过转化商业模式,利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卫星的质量、功率和通信链路等可用资源,容纳额外的转发器、仪器或其它星载设备,从航天企业层面来讲,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并分摊发射风险,各航天承研单位也能够通过搭载方式进行技术及产品验证,在后续竞争中获得递增优势,而就费用而言,新技术验证的经费可由各企业自筹解决,也给卫星总体缴纳一定的费用,既补偿对空基卫星的影响,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卫星研制经费紧张的难题。对于军队而言,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平台上“搭载有效载荷”,可起到寓军于民的效果,符合其提高军事航天装备弹性的目的,也能够大力推动军、民、商和国际航天能力的合作互补,确保在太空军事对抗环境下满足我国军队建设对空间能力支撑的需求。
深化国际合作
一、拓宽中欧合作渠道
以中巴资源卫星为例,中国和巴西共同出资,以合作的方式开展整星/单机研制,既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问题,又引进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为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对于中欧航天而言,经过几十年的共同努力,中欧航天已经形成了以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一级合作为主导,包括各有关部门之间、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之间多学科、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的科技合作体系。
当前,为进一步拓展中欧航天合作空间,应尽快明确和强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权威地位和协调职能,尽快建立由有关部门参与的对欧航天科技合作管理和协调机制,利用政府机构改革或调整的机会,鼓励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研究机构,整合对欧航天科技合作的智力和信息资源,最终加大对欧航天科技合作力度。
二、推动中俄航天合作向纵深发展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载人与探月工程实施,对航天科技的需求十分旺盛。俄罗斯作为世界航天科技输出大国,在飞船、运载火箭、航天光电仪器、航天能源等诸多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与我国航天合作前景十分广阔。
当前,中俄航天应该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由双方政府牵头共同制订两国航天科技合作中长期规划;加强两国航天科技合作的协调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把引进和培养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作为当前中俄航天合作的重点;加强两国航天技术商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方面的合作;积极开展两国航天科学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中俄航天科技和产业经济技术合作的中介和咨询机构建设;创建全国性的中俄航天科技合作信息网系统;加强互信,在制度层面与俄方进一步接轨;以大项目开发与实施为平台,深入挖掘与俄方在航天,以及与航天相关的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通信等领域的合作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