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给农民吃下定心丸
2017-03-28李英锋
◎李英锋
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给农民吃下定心丸
◎李英锋
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土地是农民的根,承包权则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作出的“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的表态切中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也切中了农业发展的根基性问题,是农民的福音,是农业经营者的福音,是农业和农村的福音,深得民心,让人欢欣鼓舞。
党中央、国务院曾在1997年做出决策(各地普遍于1998年开始计算施行),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三十年。如今,距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2028年),只剩下不到11年时间,不少农民、农业投资经营者都非常关心承包权到期后的再包方案、期限等问题,坊间议论纷纷,既有困惑,也有猜测,既有期望,也有担心。习近平的表态就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续展”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也给农业经营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国家从战略层面、政策层面对“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提前作出安排部署,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能够让农民、农业经营者心中有数,心里踏实,有助于农民对自主耕作利用土地或流转做出合理的选择,有助于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其他农业投资经营者与农民达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合作协议,有助于农业经营者放心地进行长期投资、规划、经营,维护农民和农业投资经营者的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衔接和稳定。
承包权是有关土地“三权”的核心和关键,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夯实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基”,也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压舱石”,能够促进土地的多元经营,促进农业的多元发展,促进乡村的振兴发展,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是关乎亿万民众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稳定的国策,必须要落到实处,让民众充分感受政策的公平,享受政策的利好。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落实这一政策时,充分听取农民意见,摸准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全面了解农民的诉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科学、公平、合理的落实细则。据了解,现阶段,有的乡镇、村庄在执行“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政策时出现了不同的版本,有的村庄认为每家每户的土地应该在三十年内“一包到底”,秉持“增人不分地,减人不退地”的原则,有的村庄则是“减人不退地,增人分新地”,有的村庄更加灵活,执行“减人退地,增人分地”的方案。不同的落实版本催生了不同的土地承包模式,造成了土地承包权益的家庭差异、村庄差异、地区差异,也引发了争议和矛盾。有的家庭因死亡、出嫁等原因人口已经大幅减少,但依然按最初的分地人口数量保有相当数量耕地的承包权,有的家庭增加了很多人口,地却始终未增一垄一分,土地承包收益有限,难以满足生活发展需求。一些农民对此有意见,认为土地承包权的分配不公平,影响了农民权益,有的农民还走上信访之路。因此,各级政府无论是执行现有的土地承包政策还是在以后执行“土地承包再延三十年”的新政策,均应对诸如此类的细节问题做出公平考量,拿出让农民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