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真相”时代政府舆情回应的策略探析
2017-03-28王尚武张科辉
文/王尚武 张科辉
2016年英国《牛津词典》(Oxford Dictionaries)将“后真相”(post-truth)评选为年度词汇:真相不再是受到扭曲或受到争议的对象,而是它本身已变得不再重要;个人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围绕自己的价值观或偏见来做出判断。①在新的传播背景下,政府的舆情回应工作有“难上加难”的趋势。观察本年度产生较大影响的四川泸县太伏中学跳楼案和山东于欢杀人案,政府在事件发酵初期的舆情回应绝不是偏离事实的谎言,但其在移动互联网语境下的舆论场中终究没有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如何让权威发布真正“权威”起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要将“事实提供者”角色做到极致
“后真相”时代,真相可以缺位吗?追求真、善、美是人类生活永恒的主题。如果无人提供事实和真相,舆论场中充满碎片化情绪化的观点,受众将永远耽于低度的信息满足当中,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经济也将持续受到解构和冲击。所以即使在“事实权威已经旁落”的时代,真相依然是宝贵的、必不可少的。而对舆情事件中那些重要又未解的焦点问题,负有调查责任的政府理应成为“事实提供者”,问题是如何把这个角色做到极致。
关键在于完整地呈现事实,不仅提供调查结果,而且说明佐证结果的原因;不仅提供事实的大概,而且展示充分的细节。“泸县发布”在第一时间公布坠楼学生死因调查后反被舆论指责“仅用一天就排除他杀”,就是因为其发布的文本只突出调查结果,缺少支撑这一结果的证据展示和分析性说明。直到几天以后,泸州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展示了尸检报告、现场证据后仍旧给出“排除他杀”的结论,争议才渐渐平息。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时间回应舆情和完整地呈现事实应实现动态平衡,这是政府在“后真相”时代做好“事实提供者”的应有之义。
二、改善政媒关系,建立传播同盟
牛津词典在解释“后真相”时将其与2016年西方政坛两场黑天鹅事件相联系:在型塑公共舆论上,诉诸情感(emotion)和个人理念(personal belief)可能要比客观事实更加有效。事实权威的相对衰落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经过战后70多年的和平发展,各国在实现经济繁荣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腐败频发、政治丑闻等,底层民众普遍感受到不公平和被剥夺,社会心态逐渐失衡。进而,人们希望通过情感的宣泄一方面释放自己同时又寻求联合以呼唤公平。
所以在“后真相”时代,诉诸情感的传播策略更有效,这可能不契合政府发布的严肃定位,却是媒体的强项。因此,加强与包括社交媒体平台、自媒体、传统媒体等广义媒体的合作,改善政媒关系,建立传播同盟已成为政府舆情回应工作的当务之急。
“泸县发布”在后期引入自媒体人“耿直哥”进行深度采访并刊发其调查文章、山东高法在“于欢案”二审时利用微博平台全程直播庭审过程、“于欢案”二审结果公布前后央视播出警方当时的执法视频都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这既是政府声音的另一种传递方式,也为后续的政府发布取得良好效果打下了基础。
三、更新舆情回应理念,摒弃二元对立的传播观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将其视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②然而,从多地的实践来看,政府舆情回应仍在坚持单一主体论或曰传者本位,强调特定主体即从政府本身出发。这实际上没有冲破传播的二元对立,仍是过去的“俯视态度”、“救火思想”的延续。于欢案发酵初期,济南公安在微博上贴出一张“毛驴怼大巴”的照片引起了网民的抗议与不满。一个“怼”字显示出相关部门仍然把公众当作传播乃至社会治理的对立面,这显然是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后真相”时代,事实权威的旁落实际上已经表明传播中受众的主体意识在进一步增强,多主题、多中心已经是今日传播生态的基本境况。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不存在其他主体缺席的政府舆情回应,强调多元主体互动,以协商的框架和方法寻求舆论场中实质性的认同、共识和承认才是政府舆情回应的前进方向。③通俗得说:在“后真相”时代,政府舆情回应要更有贴近受众的“温度”。不是应付媒体,也不是敷衍公众,而是抱定一个和各方面共同探究事实,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的态度才是政府做好舆情回应工作的关键。
注释:
① Midgley,N.(2016).World of the Year 2016 is...Retrieved from 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com/world-of-theyear/world-of-the-year-2016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Z].2016年第61号.
③胡百精,杨奕.公共传播研究的基本问题与传播学范式创新[J].国际新闻界,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