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接触用包装产品标准的研析
2017-03-28周春红唐璎
周春红,唐璎
1.周春红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唐璎,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前言
食品卫生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而与之直接接触的食品包装产品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2017年国家卫生部新实施了一系列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1],GB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2],GB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3],GB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4],GB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与纸板材料及制品》[5]等。新标准借鉴欧盟等发达国家食品包装产品法规,引入食品模拟物、总迁移量、特定迁移量、残留量等概念,规定总迁移限量、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等限量值[1],完善我国食品接触用包装产品卫生安全国家标准。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新标准还存一些疏漏文中进行研究和探讨。
1 标准中存在的疏漏
1.1 标准中技术要求检验项目设置重复
2017年新实施的一系列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有些标准中技术要求项目重复。例如GB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与纸板材料及制品》进行与食品接触用纸杯产品中的重金属项目检验时,标准分别规定了比色法(仅适用于预期接触水性食品或表面有游离水食品的成品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和原子荧光方法,纸杯产品这两种方法都要求进行,并规定不同的限量值[5]。比色法规定的限量值比原子荧光规定的限量值低。如表1,两者都是检测与食品接触用纸与纸板中重金属铅的含量,所用的方法不同,原子荧光法检测先对样品进行灰化处理,再进行检测,仪器检出限为0.001mg/kg:而比色法只是与标准溶液显色后的颜色进行比较,根据颜色的深浅表示浓度是大于或小于标准溶液的浓度,没有精确的数值。原子荧光检测方法的数据更为准确。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原子荧光检测法检测结果铅含量大于1小于3.0,而比色法检测结果做出样品显色后颜色深于铅标准溶液颜色,则根据标准要求,比色方法结果判定不合格,但是又符合原子荧光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所以两种检测方法限量值要求不一致,有部分矛盾,并且两项检验项目重复,延长检验工作的时间周期。被替代的GB11680-1998《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中,铅检测方法用原子荧光法,没有规定比色法进行检测,限量值为:≤5.0mg/kg。新标准中降低限量值,技术要求更为严格,但是重复设置检验项目,给检验工作带来不便。
表1 同一产品标准不同铅元素检测方法限量值比较
1.2 标准中技术要求单位与检验方法标准中单位不一致
新实施的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中,技术要求标准中检验项目单位和技术要求中的单位不一致。例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总迁移量的单位是mg/dm2[4],而方法标准GB31604.8-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6]中6.1规定当按实际使用情形计算试样中总迁移量时,按照公式计算,实际使用情形的总迁移量单位是mg/L或mg/kg[6],与技术要求中的单位不一致,不能进行判定。并且GB4806.7-2016中高锰酸钾消耗量单位是mg/kg[4],方法标准GB31604.2-2016中分析结果表述[7],按照试样实际包装的接触体积或质量进行换算得到实际使用情形中高锰酸钾消耗量,结果单位分别是:mg/kg、mg/L[7]。如果实际包装物为液体,结果单位是mg/L,与技术要求单位不一致,不能进行判定。
1.3 旧卫生标准替代后检验项目减少
新标准替代旧标准后,产品依据的检验项目减少,而有些减少的检验项目是关乎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必须检验项目。例如GB/T 27590-2011《纸杯》产品标准中[8],脱色试验指标符合GB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9],而GB11680-1989被GB4806.8-2016《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替代[5]。新标准中没有规定脱色试验这项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与食品接触用纸中做脱色检验的目的是为了检测与食品接触用纸的油墨印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会脱色。如果印刷的油墨在使用过程中脱落,使用者可能会被动摄入脱落的油墨。油墨中含有苯类物质,苯类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如果长期接触摄取这类有害物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所以纸杯标准中脱色检验项目是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的必须检验项目,但是在新标准把这项检验删去,纸杯产品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不能全面的保证纸杯产品的质量安全,新标准中重要检测项目存在疏漏。
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中大肠菌群和致病菌指标符合GB14934标准要求[10]。2017年4月19日新实施的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致病菌只规定了沙门氏菌的限量值[11],而GB18006.1-2009中规定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的检验方法[10]。导致产品标准中需要检验的食源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后没有限量值进行判定。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是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包装产品,如果其中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没有进行检测,新实施的消毒餐(饮)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减少致病菌项目限量值的设定,可能会导致消毒餐(饮)具产品中病原微生物检验不全面,影响使用者的身体健康。
1.4 检验方法中操作步骤缺少必要明确的描述
标准中准确无分歧表述的分析方法是取得检验结果真实有效的决定因素。我国一次性餐(饮)具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中缺少必要明确的描述。如GB 4789.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中5.3菌落计数规定“选取菌落数在10CFU~150CFU的平板,根据菌落形态分别计数霉菌和酵母[12]。这里没有明确表述典型霉菌和酵母菌落形态分别是什么,并且没有考虑到酵母菌落特有的假菌丝形态特征与霉菌菌落极为相似,如何区分两种菌落形态,分别计数。标准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会造成霉菌和酵母分别计数结果因检验人员能力差别产生误差,致使检验结果不准确。
同样在GB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6.2 残留量筛查试验中,标准规定当测得的残留量按照相应换算方式折算出的迁移量小于特定迁移量时,可不再进行特定迁移量的测定[13]。怎样进行残留量换算成迁移量,标准中未做说明。
新实施的标准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存在操作问题,如GB5009.156-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中规定了奶瓶盖的浸泡方式即将瓶盖全部浸入模拟物[14],同类的瓶盖也用此方法浸泡,但是在做啤酒瓶盖时会无法换算到实际使用情形下的高锰酸钾消耗量。因为瓶盖中实际接触食品部分只是瓶盖中塑胶垫圈那部分,按照标准GB31604.2-2016中要求进行换算,无法测量到瓶盖中塑胶垫圈实际接触的食品的质量[7]。
2017年新实施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比以前的标准有很大的改进,弥补了旧标准中疏漏的地方,借鉴国外与食品接触用材料标准,在国家标准中引入总迁移量,特定迁移量等概念,使我国的标准与国际接轨,为我国与食品接触用产品的进出口提供便利,并且新标准还改进了微生物限量值标准,使微生物标准限量值更为合理。但是新标准在具体操作会存在技术要求设置重复,技术要求单位与方法标准单位不一致,操作步骤不明确等现象,给实际检验带来不便。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不仅要借鉴国外成熟标准,也要结合中国的实际,国内有些专家可能并不熟悉或没有实际演练过国外法规或标准的检验方法。所以对新制定的标准中操作进行实际演练,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随着检验技术的日趋完善,不断有新的检验方法被应用,建议定期对标准中的检验方法进行探讨更新,以提高检验方法的可操作性,缩短检验时间。
参考文献: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4806.1-2016[S].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GB 4806.4-2016[S].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5-2016[S].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S].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GB 4806.8-2016 [S].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8-2016[S].
[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2-2016[S].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纸杯,GB/T 27590-2011[S].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1680-1989.[S].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S].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S].
[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 4789.15-2016[S].
[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GB 31604.1-2015[S].
[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GB5009.156-201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