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的措施及意义
2017-03-28徐惠娟
徐惠娟
摘要 阐述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问题的研究背景及产权交易的相关理论,介绍了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的措施,分析了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的意义,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研究背景;理论;措施;意义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266-0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促进集体资产资源增值保值的交易体系,以改变以往交易信息不对称、成交价格不高,甚至部分地区的资源处于闲置状态,收益不显著。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应建立一套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制度,从而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
1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问题的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各领域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存在,经济快速发展让城市日新月异,而农村的发展却进展缓慢。
党中央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自2004年至今,更是连续12年发布了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具体的政策指导和部署。这些“顶层”设计的出发点是统筹城乡发展,促使农业的发展和转型跟上时代步伐,达到农业增效、农村和谐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我国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资源流动性较差,而且农村资源的价格远低于城市资源,主要原因是农村产权不明晰且不流动。《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现阶段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意见》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各类农村资源流动,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有积极的作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继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了主要为乡镇企业产权交易服务的交易平台,2004年,福建省永安市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2008年,成都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综合性的农村产权交易所。全国相继出现了以成都、重庆、武汉农村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的一批综合性交易所,主要以农村集体相关资产资源为主[1-4]。
2 产权交易的相关理论
2.1 产权的概念
产权是现代社会和经济的基础性概念,对于构建现代社会和经济运行秩序至关重要,是研究经济社会运行必不可少的方面,产权理论是现代制度经济学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其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产权的具体属性由社会所有制形式决定。
产权的概念最早在西方经济学中形成和发展。美国经济学家欧文·费雪(Iruing Fisher)认为产权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德姆赛茨(H.Demsetz)认为:“所谓产权,意即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2.2 产权交易的含义及条件
产权交易,指产权所有者将其对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全部或者部分有偿转让的一种经济活动。产权交易也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最基本的是等价交换,产权交易的等价性一般通过货币来衡量。产权交易包括对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和对资产经营权的交换,根据所有制形式的区别,有时仅是经营权的交换。
产权交易需要具备一定的交易条件,即产权交易必须在以价格机制为市场的条件下才能够执行。产权交易的对象是资本,是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资本的组合方式和运作方式。产权交易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但与一般的物品交易市场不同,产权交易需要一个专业的市场,能够合理评估产权的“价格”区间,让“购买者”公开公平竞争,最终完成交易。至于应该建设什么性质的产权交易市场,相关理论研究有多种看法。李树直认为应该形成一个以资本为交易对象的资本市场,按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办事[5-7]。
3 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的措施
3.1 制定政策,明确要求
嘉兴市秀洲区为了加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成立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颁布《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同时明确农村产权交易的流程和规范,将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责做了明确的界定。
3.2 限定交易范围,规定交易方式
秀洲区油车港镇的《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大型农业设施、机械装备等经营性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鱼塘、耕地等经营性集体资源经营使用权;城乡一体新社区中区域位置优越的宅基地有偿选位权;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相关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可依法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方式交易。对直接影响广大股东利益的公益性资产,产权关系不清的,处置权限有争议的,合同、契约约定期限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让的集体资产等原则上不得交易。
产权交易以公开招标、公开协商2种方式进行为主。如果2次公开招租后无人报名承租,可以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易。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公开协商议定,年租金不低于上年年租金;以公开协商方式转让集体资产的,转让金不低于评估底价。按照履行“两议两公开”民主管理程序。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全部进入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单项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由各村委托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单项底价在20万元以下的,全部纳入镇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统一交易。
3.3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政府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以实现规范运作、保值增值。实践证明,只有实现交易的系统化、规范化,才能够使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4 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的意义
各地区通过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拓宽了交易渠道,提高了交易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体系有如下几方面意义。第一,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能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也可促进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及城乡统筹发展,同时有助于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第二,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力促进。第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集体产权交易,对杜绝产权交易中的违规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党群、干群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既是对农民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农村干部的引导和保护。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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