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中小银行如何分一杯羹
2017-03-25彭怡魏维朱庆花
彭怡 魏维 朱庆花
中国金融租赁市场迎来快速增长
2007年,我国金融租赁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从2007至2015年,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从109家增至4508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9%,并且近年增速呈逐年上升趋势;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从240亿元增至44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2%,近年来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至少30%以上的增长速度。(见图1)
金融租赁公司在数量和合同额上实现了快速增长,其中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主导。目前,全国共有48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达32家并仍将继续增长,成为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和业务量增长的关键因素。(见图2和表1)
上述数据充分体现了资本对融资租赁市场,尤其是金融系融资租赁公司的强烈信心和旺盛需求。我们也认为,以下三方面因素将推动这一趋势的持续发展:
(1)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内在需求驱动。中小实体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固定资产升级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而融资租赁可以满足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的长期资金需求,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发债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外部政策驱动。2014年修改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5年出台了《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的营改增又减小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税负。
(3)行业发展起步晚、底子薄带来的惯性增长驱动。目前,我国租赁渗透率(租赁业务发生额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占比)约为6%,而融资租赁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渗透率大约在15%~32%之间,因此,即使在惯性增长驱动下,我国金融租赁业务市场仍然有广阔的前景。以2015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基数,若渗透率增长至15%(接近德国),约有5万亿元的市场容量有待挖掘;若渗透率增长至30%(接近欧美),约有13.2万亿元的增长空间。
与此同时,金融租赁公司成为行业主力军。截至2017年初,金融租赁公司为65家,金融租赁公司合同额也从2011年的3906亿元增至2015年的1731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8%,占全行业的比例也一直保持在40%左右,是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中整体规模最大的,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主力军。(见图3)
金融租赁公司特点显著:(1)股东实力强、控制度高。48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有42家是由其母行全资控股或絕对控股。(2)地域分布广。金融租赁公司已遍布全国,当前32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3)实力强。金融租赁公司在平均合同余额(293亿元)和平均注册资本(36.5亿元)上均远超内资和外资租赁企业。(4)业务领域聚焦大资产和新兴产业。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飞机、船舶、大型装备等大资产以及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
更为瞩目的是,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纷纷把融资租赁当成在经济“脱虚向实”背景下综合化经营的第一突破口。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具有与银行传统业务相似度高、风险较低、前景广阔、协同能力强、服务实体经济且牌照易获取等优点,逐渐成为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在经济“脱虚向实”背景下试水综合化经营的第一突破口。
截至2016年底,全国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共有32家,其中,城商行系22家、农商行系10家。(见图4)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上市城商行、农商行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方面更积极,在16家上市城商行和农商行中,有14家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仅有盛京银行和江阴农商行2家未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2)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对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共有16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而其中,更多是在长三角地区,其中有9家在长三角地区的中小银行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
(3)成立时间晚、具有后发优势,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在2014年以后成立,没有赶上2008年之后的那一波产能过剩,没有历史包袱,并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也逐步开放和成熟,使得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细分行业选择、产品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
(4)中小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控制力较强,在32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共有25家是由其母行全资或绝对控股。
金融租赁是中小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桥头堡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脱虚向实”的形势下,中小银行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在落实国家“脱虚向实”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与城商行服务地方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定位相吻合。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既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又能利用掌握核心物权优势降低信用风险。所以,融资租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金融资本流向中小企业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中小商业银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质、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与供应链金融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实现“1+1>2”。融资租赁业务能够很好地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相互协同、融合发展。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相对雄厚,可以充当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这样,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像传统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一样为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可以将未来的租金收入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让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给中小企业融资。
由此,融资租赁业务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就可以互相促进、协同发展,最终实现“1+1>2”的效果。
有助于扩大银行管理的资产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融资租赁是准入门槛偏低的金融牌照,中小银行利用融资租赁通道可以在不占用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向客户融资,既能保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满足实体客户融资需求,又能扩大资产管理规模。金融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融资,从而形成应收租金,这是资产端。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应收租金再向银行作保理融资或其他应收账款类融资,这是资金端。从一方获得资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资产,这就是个通道。
同时,通过满足更多客户的融资需求,融资租赁业务又能成为中小银行实施综合化经营的重要平台。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为银行带来大量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提升银行综合效益。
在经济下行期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风险、保持盈利稳定性。融资租赁行业风险可控、收入稳定的特点有助于商业银行减低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一方面,相比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在风险保障方面具有特有的优势。另一方面,较低的风险和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也意味着更稳定的收益。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向承租方提供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服务,获取利差(1%~5%)和租息收益、服务收益、保证金带来的利息收入、节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补贴等)、残值处置收益(新设备翻新出售)等,从而实现多样、稳定的盈利。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实现脱虚初衷的关键成功要素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我们认为,要真正起到扶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关键成功因素主要是商业模式以及与母行的协同。
商业模式
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关键要素主要有租赁标的物的选择、风控能力、盈利能力和低成本资金来源四个方面。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若想在群雄逐鹿的融资租赁行业脱颖而出、争得一席之地,必须走差异化的商业模式。对于差异化的商业模式,从租赁标的物的选择、风控能力、盈利能力和低成本资金来源四个方面来看具体如下:
租赁标的物的选择。对于租赁标的物的选择,关键是所要进入的细分行业的选择。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领域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上与大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选择逻辑一致,即大资产行业和新兴产业,且业务特色不鲜明、竞争优势不明显、呈同质化趋势。(见表2)
发达市场国家经验表明,租赁公司发展的要旨在于对某个专业领域做深做透,只有对细分行业开展长期的跟踪和研究,才能做出前瞻性的决策判断。因此,对于成立较晚的、具有后发优势的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一方面,应适时根据自身团队特点,通过专业化的建设来选择确定重点租赁业务发展领域;另一方面,应利用母行地域特色以及传统信贷领域的行业资源和能力,采取市场细分的方法开展差异化的经营,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自身特色的战略重点,并进行长期、深入的研究,通过行业能力培养和行业资源建设打造在细分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風控能力。尽管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整体发展呈现一片火热,实现逆周期增长,但行业风险也与日俱增。信用风险上升,并且行业差别明显,产能过剩行业信用风险较高,新兴行业信用风险则相对可控;流动性风险凸显,由于融资租赁是长期型的金融工具,具有“短借长用”的特点,因而流动性风险在融资租赁中处于风控的重要环节。
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除面临上述两方面行业风险外,还面临如下特殊风险:一是银行传统的重担保、轻现金流管理理念延续至租赁业务,造成业务风险后置。二是母子公司管控风险。尤其是中小银行,缺乏对子公司的管控经验,对于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的过多、过紧可能会阻碍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管的过少、过松可能会导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失控。
因此,风险管控能力也成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客户信用风险更高、自身管理能力偏弱,如果风控管理不完善、风控能力不强,不仅影响金融租赁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将殃及母行的品牌和信誉。
而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构建,应重点围绕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风险管理手段、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执行五个方面展开。
盈利能力。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结构多以售后回租为主,直租为辅。2014年,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售后回租占比61.7%(金融租赁公司的售后回租比例更是高达72.6%),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盈利模式上以赚取利差为主。而国外融资租赁发达国家,转租赁、项目租赁等模式使用得较多,盈利模式也多来自于设备购买运营、租赁咨询、残值处理(新设备翻新出售)等板块。由此可见,我国当前融资租赁产品差异化程度低,盈利模式单一。
未来,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如果能够发挥母行金融创新能力强、机制灵活的特点,在转租赁、项目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业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创新,从单纯的资金提供者和风险承担者变成资源配置者,挖掘服务和运营等板块的收益,则能够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低成本资金来源。低成本资金是金融租赁公司能够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当前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关联方担保贷款及应收租赁款质押占比高达80%,贷款期限又多在一年以内,而金融债和客户保证金仅分别占10%,负债结构较为单一、期限较短。国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相对多元化,主要包括公司债及商业票据发行、以应收账款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向银行借款、应收账款证券化及出售。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上没有成本优势,一方面,与内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比,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虽然背靠母行,但母行的低成本资金不能长期直接提供给它,因为这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另一方面,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比,大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成本、规模化效益方面处于劣势。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应充分利用母行背景和牌照优势,做好同业拆借、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等业务;同时应把握政策和市场机遇,在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实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租赁资产投资业务信托化等创新业务方面抓准时机,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长期稳定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
与母行的协同
当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的业务协同明显不足,并未有效发挥综合化经营作用。并且多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不仅无法反馈母行,反而由于与母行业务类型相似,导致风险、竞争大于协同。
既然选择融资租赁作为“脱虚向实”和综合化经营的突破口,就必须使母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实现收入、成本和管理上的充分协同,以确保母行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与母行的有效协同,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子公司股权架构。控股子公司更容易实现业务及管理协同,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举一个保险的例子。2010年7月,中银保险成为中国银行100%控股的子公司。从法人实体来看,中银保险保持了独立子公司的地位。但从经营实践来看,中国银行将中银保险作为银行内部的一条业务线,从营销、渠道、产品和IT系统等方面对其进行了高度的一体化整合,实现了更高的协同效益。
金融租赁公司的行业选择会充分考虑母公司(股东)的优势,台湾富邦银行某高管曾说,“实业(富邦产业包括地产、电信等)本身并不能给银行带来很多业务机会,实业背景的意义更多是帮助银行了解一个行业,建立行业专长”,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也是如此。
同理,对于中小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尽管母行在多年的传统信贷业务中积累了一定的行业能力和资源,但在国有行业、股份制银行面前,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如果能够在确保中小银行绝对控股的情况下,在其他股东的引入上,选择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前景好的行业的翘楚作为合作伙伴,必然能够为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专业的行业能力,在确保与母行业务有效协同的前提下建立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业专长。
组织架构。母行与金融租赁子公司间深度的业务协同,必然需要双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组织保障,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在母行建立综合化经营业务协调会,在母行层面统一协调协同工作,对业务协同过程中关键问题、主要矛盾等进行协调和决策。(2)建立与母行相一致的业务部门设计原则,如母行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则金融租赁子公司也采取相同的组织结构,并且在行业重点上与母行相一致。(3)在金融租赁子公司建立专门的协同部门,落实母行协同相关的主要举措,牵头推进金融租赁子公司内部协同工作的开展。
客戶信息共享。在充分考虑监管环境的前提下,建立整合的客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客户信息及转接流程的无缝对接。具体可以分如下三步:首先,整合母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客户信息,由母行专职部门管理、维护数据库,并由母行设计合理的分润机制和KPI,督促各业务部门、子公司整合客户信息。其次,在母行层面成立客户研究小组,进行客户分级及相应的营销策略研究和推动,可考虑由各业务部门、子公司派代表组成。最后,建立全行统一的监管营销流程,在母行统一监管下对客户进行整合营销。
后台整合。将呼叫中心、会计操作、文件和数据处理、操作性人力资源工作等后台事务性工作进行集中,建立高效的、具成本有效性、并能支持不同业务的共享平台。实施共享平台,通过大规模集中作业能大幅降低单位作业成本,通过规范作业流程、集中作业管理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塑造整合品牌和提高服务效率,为交叉销售打好基础、创造机会,最终为全行创造巨大的价值。
总结
综上所述,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脱虚向实”的形势下,中小银行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机遇远大于挑战。而且,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既有社会意义,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金融资本“脱虚向实”;又有经济价值,既促进综合化经营、扩大资产规模、保持盈利稳定性。所以,中小银行应该抓住机遇、直面挑战,以实施差异化的商业模式为核心,以实现与母行的有效协同为基础,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作者单位:包商银行战略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