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赏石文献论“形质色纹”与“瘦皱漏透”
2017-03-24雷敬敷byLeiJingfu
文/雷敬敷 by Lei Jingfu
以赏石文献论“形质色纹”与“瘦皱漏透”
文/雷敬敷 by Lei Jingfu
长期以来,赏石界有一种看法:传统的赏石审美是米芾提出的相石四法“瘦皱漏透”,
而后因为赏石种类的拓展,才出现了现在的“形质色纹”。
然,笔者从对赏石文献的考察来看,情况并非如此。
一、“形质色纹”的感性认识渊源久远
形、质、色、纹分别指石体外部的形态、质地、色泽和纹理,从赏石文献上看,人们早在先秦时期即对此有了充分地认识。
《尚书·禹贡》不仅对玉和石的概念作了区分,而且对“审美(观赏)的石”和“实用的石”的概念作了区分。审美的石有“琨”,一种似玉的石,是对质的认识;有“琅玕”,一种似珍珠的石,是对形、质和色的认识;而“怪石”,则是对形、质、色、纹的综合认识;“磬”是兼有礼器的实用和音乐的审美功能的石,还有对声的认识。
具有我国古代百科全书称誉的《山海经》,其记述的作为审美的石的名称由《禹贡》的三四种增加到二十一种,对形、质、色、纹的认识较之《禹贡》更加深入:
在概念的区分上,一是以质为主的,是比玉稍次的石头,有“砆石”“琨石”“麋石”“碱石”“礝石”等;二是以色为主的,有“采石”(彩色的石头)、“茈石”(紫色的石头)、“青碧石”;三是以纹为主的,有“文石”(有花纹的石头);四是以形为主的,有“白珠”“琅玕”“礨石”(大石);五是以声为主的,有“磬石”“鸣石”;六是综合赏析质、色、纹、形的,即“美石”“怪石”“含婴石”(似玉,而有符彩婴带)、“帝台石”(形如鹌鹑蛋,五彩而有斑纹)等。
到了宋代的《云林石谱》,杜绾在对一百多种石的描述中,其形、质、色、纹之详尽,分级之精细,在许多方面,较之于现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他将色泽区分为色彩和光泽。色彩中的色相、饱和度和明暗度都作了说明;光泽中对反射光和透射光作了区分。在质地中除硬度的坚软之分,还有润燥之别。可以说到了宋代,以《云林石谱》为标志,人们对观赏石的形、质、色、纹的感性认识已达到了高峰。
二、“形质色纹”的理性认识在近代确立
人们将形、质、色、纹作为审美要素(亦即形式美因子)的理性认识,是对形、质、色、纹的感性描述的一个飞跃。赏石文献表明,形、质、色、纹的理性归纳是在审美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从已有的文献看,形、质、色、纹的理性归纳大致经历了从清代到民国这段时期的发展。
沈心,字房仲,杭州人。乾隆十四年(1794年),他将在山东青州作客时实地考察和文献考证的22种青州石辑为《怪石录》,包括造型石、图纹石、生物化石、砚石和雕料等。特别要指出的是他关于“质色文理,迥非凡品”的命题,明确提出了将“质色纹理”作为赏石的审美要素,将质、色、纹的“迥非凡品”的“奇”,作为赏石的审美标准。
《选石记》为清代成性所著。该文记述了成性在四川北部的河滩上寻觅卵石类图纹石的情景。他在对入选的卵石的形态、纹理、色彩点评之后加以命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但提出体式(形态)、纹理、颜色三个卵石类图纹石审美要素,还强调“首体式、次文理、次颜色”,即第一是形态,第二是纹理,第三是色彩,明确指出三要素在图纹石审美中的主次关系。
成书于1924年的张轮远撰著的《万石斋灵岩石谱》以并列的形式提出“形、质、色、纹”观赏石审美四要素。张轮远在该书中说,“就灵岩石之为物论之,不外石之形,石之质,石之色,石之文(纹),四者而已”。
以上说明,当今的“形质色纹”的赏石审美四要素是我国传统赏石文化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必然结果,而西学东渐的外部因素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瘦透漏皱”的由来及其美学意义
米芾“瘦透漏皱”的相石四法,最早见于宋代渔阳公所撰《渔阳公石谱》。不过其所载“相石四法”不是“瘦透漏皱”,而是“秀瘦雅透”。“元章相石之法有四语焉,曰秀,曰瘦,曰雅,曰透。”如果说“瘦”“透”是对石外观形态的客观反映,那么“秀”和“雅”则主要是强调赏析者的主观感受。
将米芾相石四法说为“瘦皱漏透”的是清代郑板桥。他在给其弟子朱青雷的信上说,“米元章论石,曰瘦,曰绉,曰漏,曰透,可谓尽石之妙矣。东坡又曰:‘石文而丑’,一‘丑’字则石之千态万状皆从此出。彼元章但知好之为好,而不知陋劣之中有至好也……青雷袖中倘有元章之石,当弃弗顾矣。”很多人引用郑板桥这段话来证实米芾相石四法为“瘦皱漏透”时,往往忽略了郑板桥对米芾相石四法的本意的“不以为然”。另外,此处所说的“绉”是指衣服的皱纹。“绉”后来被习用为“皱”。
相石四法是否出自米芾,当存疑。奇怪的是,除了《渔阳公石谱》记有元章相石四法外,米芾自身的著作及宋明两代有关米芾好石的记述中(包括《云林石谱》《素园石谱》),每每提及米芾拜石或米芾研山之事,却偏偏未见米芾相石的相关记载。
但是,从对历代赏石文献的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瘦皱漏透”是否系米芾所提出,“瘦皱漏透”的相石法在赏石审美实践中却的的确确已存在。
“瘦皱漏透”之所以被认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于山形类造型石,要以小悟大作卧游之乐,瘦、皱、漏、透确有其妙。宋《云林石谱》在述及山形石的形态时,灵璧石的“峰峦岩窦,嵌空具美”,太湖石的“纹理纵横,笼络隐起”,江州石的“扁薄嵌空,穿眼通透”,都蕴有“瘦皱漏透”之意。在明《素园石谱》凡例中林有麟说,“石之妙全在玲珑透漏”,在所辑锦文石一节中更有“一窍中通,锦纹粲然,且瘦且漏,诚石中佳象”的描述。清代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更是明确地指出,小英石“凡以瘦、皱、漏、透四者备具为良”。二是“瘦皱漏透”蕴含了中国传统美学中含蓄之美的思想。“曲径通幽”也好,“路转溪桥忽见”也好,“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也好,都涵此旨。
四、“形质色纹”与“瘦皱漏透”的逻辑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说“形质色纹”与“瘦皱漏透”不是同类概念。前者是审美要素,后者是审美标准。我们可以说:“这块石头很美,瘦皱漏透”,但不可以说“这块石头很美,形质色纹”。要作为审美的标准,必须对形、质、色、纹作具体的规定性描述,如《观赏石鉴评》国家标准中对造型石“形、质、色、纹”的规定性描述那样。质言之,“瘦皱漏透”就是对某些山形类造型石的形与纹的具体描述。于是我们可以有以下结论:
1.“形质色纹”和“瘦皱漏透”都是在审美实践中产生的审美意识,都是客观的实际的存在,并不在于由谁提出。
2.从审美意识的发生学角度看,“形质色纹”在前,“瘦皱漏透”在后。“瘦皱漏透”概念的外延在“形质色纹”外延之内,是“形”“纹”的形式美因子在山形石审美中的具体要求,即某些山形石审美标准——相石四法。也正因为如此,它不能尽各类观赏石的千态万状;而形、质、色、纹的审美要素当给予各种规定性的描述时,则可以尽各类观赏石的千态万状。
3.从概念系统的明晰化看,如果“瘦皱漏透”以郑板桥说为准,“形质色纹”以张轮远说为准,则“瘦皱漏透”提出时间要早于“形质色纹”。
【1】顾颉刚:《禹贡》全文注释.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第一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9月第一版.
【2】袁柯:山海经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
【3】袁柯:山海经校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第1版.
【4】杜绾:云林石谱.陈云轶译注.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年第1版.
【5】桑行之:说石.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3年7月第1版.
【6】陈东升:中华古代石谱石文石诗大观.香港:中国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1版.
【7】江吟:板桥题画.杭州:西冷印社出版社,2008年.